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如何寫施工計畫(5)綜合施工計畫CG0405

   一般人講施工計畫,指的就是"綜合施工計畫"。

   政府工務局的施工管理單位所要求的施工計畫、業主要求營造廠寫的施工計畫都是"綜合施工計畫"。

壹、依據:

   一、建設公司所寫的"綜合施工計畫"的依據:

         1.基本施工計畫。

         2. 設計圖說。

   二、營造廠所寫的"綜合施工計畫"的依據:

        1.基地條件。

        2.政府法令。

        3.業主條件:

           3.1.設計圖說。

           3.2.標單文件。

           3.3.發包說明。

           3.4.其他。

      好了!如果看過"基本施工計畫"的內容及依據,必定可以發現:營造廠的"綜合施工計畫"包括了"基本施工計劃"的基本需求條件。不同的是,此種"綜合施工計畫"的有些業主的/法規的/基地的限制條件已經是業主"基本施工計畫"的最終結果。比方說,設計圖說就是"設計需求"的具體結果。工法/建材/預算等也是"基本施工計畫"的具體結果。施工單位已無法討論、修改、更正,只有接受一途。

貳、製作人員:

     一、建設公司:工務主管單位。

     二、施工單位(營造廠):工地工程師。

    這裡,說不定有人會有疑問: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為什麼要寫施工計畫書?等營造廠的人寫好,我們來審核就好了,對不對?這裡解釋一下:

    如果你是身經百戰的建設公司的工程主管,我同意可以不要寫施工計畫。但是,你的部屬都與你一樣強嗎?他們都很清楚這個施工案的全部來龍去脈?清楚每一個步驟?記得每一個過程需要注意的大小事項?別說笑了!

    再說,任何一個/一種施工案,你都很清楚?都很熟?我真的存疑。我們都知道,天底下沒有二個一模一樣的工程案件。即使是圖說完全一樣、地點就在隔壁、施工人員完全相同,因時間不同、氣候不同、社會環境不同,結果也不可能完全一樣。何況這種案子真是千載難逢!一個人一輩子碰得到幾次?如果有,如果施工人員的記憶不錯,上次的錯誤也可以不再重複、工法加以改進等等,也都會有不同的結果。加上工法日新月異,建材/機電設備不斷更新,怎麼可能一直以舊思維面對未來?記得有一句話:"愚蠢的人拿以前年輕時的我與現在的我比較!平凡的人拿去年的我與今年的我比較。聰明的人拿上個月的我與這個月的我比較。睿智的人拿昨天的我與今天的我比較!!"無論修身、做事、研究學問都要如此時時刻刻警惕自己,如此才能時刻進步、時刻用心、努力!!!

    而且,從設計開始,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就可以詳細的參與檢討工法、建材、施工步驟、施工細節、預算做最合理的分配、選擇最恰當的工法,作出最好的施工計畫;營造廠的工程師,讀圖都來不及,還要管理發包、整地、辦理開工手續.....如果業主給的時間很短,他們能夠寫出什麼好的施工計畫出來?他們怎麼能夠體會設計過程中,為何如此設計、如此選擇工法、建材的用心?

    這裡可以衍申一個議題:"施工者,請勿自行任意改圖;施工者的義務就是"按圖施工。"我想許多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常常會覺得"這個設計不好,應該改成....;然後有些人就自作主張將設計改掉。我不是說:設計絕不犯錯、也無意說:施工者看到的設計圖就是最佳設計,沒有改良的機會;不過,我可以說,擅自修改設計圖說的結果,十次中九次的結果是更糟糕/甚至是錯誤的,另外一次是沒被發現,結果不明。

参、製作時間:

      一、建設公司: 設計階段開始至營建工程發包完成。

      二、施工單位:工程得標(正式取得)至正式開工後30天(依合約規定)。

     先提一個觀念:"在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的四個過程階段中,比較起來,越前面的階段,所花的錢較少、時間較短、而成效最大。反過來說,越後面的階段,花的錢越來越多,而成效越來越小。"舉例來說:一個投資案,在開發階段決定做住宅,等到設計開始、進行、或已完成,突然覺得做住宅是錯的,應該改為小套房;這下,搞死設計的人。那還算不是頂壞,如果不幸,開始施工了、或施工一半、或已完工才想要改小套房,姑且不談設計、施工修改不是花費/浪費更多?成效更小?

    所以,個人一直堅持:不要去殺設計費。不要去任意縮短設計時間。好的建築師所產生的功效是難以計算的。找一個爛的設計者,如果出了問題,後果真的是難以想像!!工程預算追加/工期延後/品質有問題等等,許多都可以追究設計者;但是因為設計者有"監造權"保護,施工業者多不願得罪設計者,免得被暗算。這種例子,不勝枚舉,隨便找個知名的公共工程,然後是以落後出名的,設計者沒有責任才有鬼!

    話說回來,個人以為: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的重要性的比例,約為40%:30%:20%:10%(當然,每個人看法不同,我說的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不是金科玉律。)解釋一下:一個新產品(任何產品:汽車/戰機/手機等比較耐久的產品都可以。)如果定位定錯了/設計又很爛/工廠做得再好,賣給鬼啊?

    所以,設計階段中,開發人員/設計人員/施工人員/銷售人員/維修管理人員必須精誠合作,務求設計精良、美觀、符合人性、合於成本預算、符合市場需求....,如此,怎麼可能會有失敗的案子?老是希望消費者是傻瓜,希望景氣很好,希望搭順風車,希望.....,天下有這等好事?

肆、內容:

    一、位置圖(與基本計劃同)。

    二、地形圖(與基本計劃同)。

    三、地貌圖(與基本計劃同)。

    四、基本假設(與基本計劃同)。

    五、配置圖:臨時工務所等臨時設施配置圖。

           這張圖亦可稱為"假設工程配置圖"。在"綜合施工計畫"中,一般會夾帶三個"局部施工計畫",一個是圍籬、臨時組合房屋(包括臨時辦公室、倉庫、廁所等),一個是地下室工程(包括:擋土設施、土方等)。第三個釋放樣工程的基準點、基地高程等等。可以集中在一張配置平面圖上。原因是這三項工程距開工太近,所以與綜合計畫一併提出。

            "局部施工計畫"及"單項施工計畫"在"綜合施工計畫"後,會有專文討論,這裡暫且略過。

    六、地質剖面圖。根據鑽孔相互連結,可以做成幾張地質剖面圖。作為地層變化的研判,提供地下室挖土時,土質變化的參考,也可以知道在什麼階段會挖到地下水。這也是強迫工程師研讀鑽探報告的方法之ㄧ。

    七、綜合進度表:綜合進度表的工作項目,以25-45項為宜。太少,不足以表示整個工程的進度,太多,則失去綜合進度的意義。

          說到進度表,以前似乎只寫日進度、雙週進度、月進度、年進度。包括整個案子的進度寫過沒有?忘了,待我回頭查查再說。不過通常包括整個工程、從頭到尾的進度表,名稱很多,各人/各公司自己命名、自己定義吧!有的稱:整體進度表;有的稱:總體進度表;有稱:綜合進度表;或著簡單稱:進度表,因為多數人以為進度表就只有一種,哪來稀奇古怪的這麼多種進度表;也不意外,因為,許多人不做進度表、有的人做了進度表,卻不用進度表,只是貼在牆上好看而已。有人根本不相信進度表,因為"一直改來改去,一點意思都沒有!"這就好像許多人不相信:"計畫"是持同樣的理由。所以,許多工程師/工務主管/老板等搞不清楚進度表的種類、製作方式、製作目的,是非常正常的。     

   八、施工預算(執行預算):施工預算因製作單位不同而有各種名稱;設計單位製作的工程施工預算可稱為發包預算,因為一般公司就以建築師(設計單位)的工程預算為發包預算;當然有些公司未了罰只底價外洩,所以採取許多方式來變換發包底價,這裡頭也有一些問題,有機會再談。第二重發包預算是建設公司工務單位制定的施工預算,也可以當作發包預算。第三種是投標施工單位的施工預算,也可說是投標價格,如果找三家投標,就有三個不同的施工預算。

         相信多數工程師都會同意:這五個施工預算,金額絕對不同,有時甚至可以差個好幾成,問題出在哪裡?究竟哪一個是比較正確的?這又有得談的了。還是老話一句:下回,有空再談!!

         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如果一開始就如同我們所說的,從頭就參與案子的開發、設計..,那麼,建設公司的工程師就有比較長的時間計算工程數量、訪問單價、了解規格/規範、施工法,不像目前傳統做法,投標單位(營造廠)從領圖到投標,時間真的短得可以,如果加上有些單位居心叵測,只給個一、二十天,神仙來也算不出來正確的施工成本。只好挑重要的項目算一算、填填單價,就丟出去了;所以營造界流傳:"未得標,不要難過;得標,沒啥好高興的!!"可是,如果不是心懷不軌,真的就無法獲得合理的施工價格嗎?

        其實,無論是建設公司的預算、建築師(設計單位)的預算,理論上都是由量測系統發展出來的,所以應該會有一定的工程項目編排。也許,各個公司有自己的文化,所以工作項目各有一套編法,也很難說誰對誰錯。

        綜合計畫書中的施工預算,對建設公司來說是營造廠的"決標價格"。對營造廠內部來說,是"執行預算"。

   九、品質規範(特殊規範):綜合施工計畫中,千萬不要把建築師給的規範/施工說明等厚厚一本通通放進去充頁數,毫無意義。

        建設公司可以將自己定的規範裝訂成一本"施工規範"當附件。特殊規範才放入計畫書中。

       營造廠則可將比較特殊、工程師需要特別注意的規範放入計畫書中。如果規範有問題,亦可於計畫書中正式提出,並提出可行的更改建議。我曾經碰過一個國內頗負盛名的顧問公司定的規範,上面只寫:依據美國xxx規範第xx條規定辦理。結果遍查所有書籍、資料就是找不到那個條文。連顧問公司設計主管自己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我猜是抄來抄去,一錯再錯,也沒人理會,到最後就是如此。真不知那個規範訂來幹啥?

   十、施工說明(特殊工法):說到施工說明,我又有一大堆的意見。本來,規範是設計者或業主為了保證一定的品質對材料所做的品質限制,本來就是他們的權利,否則無法確立材料的品質標準。可是,施工方法也加以單一限制,就未免太瞧不起這些施工廠商了。如果說是特殊工法(專利權),也就罷了,可是有機會讀讀坊間的(或建築師給的)"施工說明書",你會發現,許多簡單的、一般的施工方法也寫在裡面。不知道是因為施工單位喜歡偷工減料、不值得信任,還是施工單位不懂這些施工方法?

        個人認為:提出施工說明書是施工單位的權利及義務。

        我這樣寫,說不定開罵的是施工單位,不是設計單位。因為國內有幾家營造廠可以提出完整的(暫時不談是獨特的)施工說明書?更不要提自己研發的專利工法!!

        算了,火氣太大,對身體不好。可是,各位看官想一想,施工單位,沒有一套完整的施工方法,營造廠是怎麼開的?隨便做一做?小包(下包)怎麼做,就怎麼驗收?還是:拿業主(建築師)的"施工說明"給下包,要求他們按"施工說明"施工?說不定還可以以同情的聲調罵兩句:"xxx!不是我們要求的,是業主規定的!!沒辦法。"

       本來施工說明,就是給施工廠商的活動範圍,如何以最經濟/快速/有效率的方法完成合約規定的工作項目,讓施工廠商去發揮吧!!不知原因出再哪裡?似乎大家也習以為常,就是這樣。所以國內的營造廠,比來比去,除了偷工減料的程度/財力以外,似乎都差不多。也是一種悲哀。

       我記得以前新竹市有一個施工案,業主將結構體與裝修工程分二次發包。裝修工程就要求投標的施工廠商提出裝修大樣圖,作為資格文件。其實,這樣就很簡單的刪除了一堆鬼混的施工廠商。我覺得那位業主/建築師都很了不起!

      我想,專業的施工單位(營造廠)有自己的施工說明書及施工大樣圖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然,吃飯的本事/傢伙在哪裡?老實說,一套還不夠,要有三套--高級、中級、普通等三種工法/說明書/大樣圖。 如此這般,才不會一般住宅的工班與豪宅的工班相同;工班才可能分等級;價格才可以分等級;品質才有不同的保證!!      

   十一、安全衛生:安全衛生計畫是一個比較不用擔心的項目。國內的勞安條文/人員訓練/推行方式,可以說是比較優秀的單位,值得鼓掌。當然也不是盡如人意,比方說執行人員的操守、條文過於嚴苛(我們到日本考察時,日本的工地噪音要求沒有我們那麼嚴格,可是日本營造在防止噪音上的努力/方法真的勝過台灣多多,台灣徒有嚴苛的規定、執行不力或是業者做不到,又有何意義?)不過,瑕不掩瑜,如果有誰知道當初的決策者、推行者,我一定起立、鼓掌、致敬!!

       綜合施工計畫只要將需要注意的工程項目/位置/數量列出即可。不必浪費篇幅將條文一一列出。

   十二、資訊:大家都講資訊、講電腦化(眉飛色舞,好像天底下他最懂資訊了。)可是,有幾家公司真的把資訊當一回事在做?"綜合施工計畫"中,必須說明施工單位應提的資訊項目/時間/內容等等。

          1. 報表:包括日報/雙週報/月報/年報/結案報告等固定報表,還有特殊的報表格式:例如趕工報告、意外事件處理報表等。

          2.會議:包括:日報會議/雙週報會議/月會/結案會議等等。其它臨時型會議得不提。

          3.建材送審進度:依據進度表,提出建材送審進度表。

          4.單項工程施工計畫進度: 依據進度表,提出各個單項工程/局部工程施工計畫送審進度表。

   回過頭來檢討一下:前面幾項,大家一定會發現與基本計畫相同,這有兩個原因。

   1.營造廠沒有基本施工計畫,所以要做。建設公司只是將基本計劃的資料移至綜合施工計畫,也花不了什麼時間,卻可以讓計劃較為完整。

  2.所有的計畫在工程完工後,必須整合為一本"施工計畫書",所以,施工計畫是包括了所有的施工計畫。

伍、結論:拉拉雜雜寫了一堆,從開始到現在96/06/01/18:05,拖拖拉拉/斷斷續續總算把綜合施工計畫寫完,因為不是一氣呵成,一定有不順/不通/遺漏的地方,原諒則個。

 

2007年5月24日 星期四

什麼是建設公司?(6)綜合施工計畫..HK0006

  設計階段,繼續做的計畫是:施工計畫、大樓管理計畫及銷售計畫。(假設是預售住宅的案件)。

 各部門做的基本計劃,難免有不足或相互衝突的地方。所以開發部門在整合所有部門的基本計劃成為開發計畫時,如果各部門之間可精誠溝通協調、取得共識,則可將結論提交公司負責人裁決、決行。如果無法取得共識,則只有請公司負責人開會裁決。各部門必須依照裁決結論發展下一步驟的工作計畫。

   所以,設計階段中,無論是施工單位、銷售單位、維修管理單位等都必須依照修正過的基本計劃、跟隨設計發展的腳步完成施工總體計劃(或稱綜合計畫)、銷售計劃及大樓管理計畫。

   過程中發展的主題因部門不同而異。但總是脫離不了基本的:成本、進度、品質、資訊四大項。設計另加一項是"舒適-人性化";施工增加一項為"安全衛生";銷售增加一項是"負責、合法"。這一個項目因公司文化不同而有不同的重點,可視需要修正。我提設計的"舒適--人性化"是參考美國一些設計大師的理論提出的,絕對不是聖旨。同樣的,銷售計畫的"負責--合法",是針對國內法令及環境所要求的,以前,我們公司標榜:"只要是與本案相關的、公開的文字、圖片(已特別註明參考用者除外),皆為合約的一部份;所以銷售計畫中不得寫一些有的/沒有的、誇張、不實的文宣。

    以上所說的五項,是所有計畫必須一一說明的重點。是營建管理的五大保證,也是建設公司的工作目標:

   1.合理的成本、工期、品質保證。

   2.施工安全衛生保證。

    3.資訊公開、透明、完整保證。

    因為時代一直進步,雖然國內的風氣尚待改進,但是,我們還是可以期待第六項保證早日實現:研發保證。

   談到這裡,一個建設公司(以工程人員的角度來切),應該很清楚了。其它,有機會再談。

  回頭去寫"如何寫施工計畫的基本計劃"。

   

2007年5月17日 星期四

什麼是建設公司(5)從基本計劃開始....HK0005

     寫到這裡,該做結論了。否則真會扯不完。

    建設公司就是公司資本主(或股東)投資房地產的顧問公司。這是第一個結論。

   顧問公司就是以專業知識、技能代表業主與各階段的執行單位(公司)溝通、協調,以最合理的成本/工期,獲得最佳品質的產品(設計圖說、建築物等)、而且能獲得最高的銷售成果、最大的利潤。

   為達此目的,建設公司的主力工程師,對外必須具有與執行單位(建築師事務所、營造廠、銷售公司、樓管公司等)相對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才能勝任監督、檢討、分析、核可等任務。對內必須團結一致,相互協調、配合,以發揮團體群策群力的相乘功效!

   任何一個案子,從開發階段開始,建設公司的工作團隊就應該開始緊密合作。開發階段製作的計畫稱之為"開發計畫"。開發計畫是由工務單位提出的"施工基本計劃",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基本計劃",銷售單位提出的"銷售基本計劃"及開發單位提出的"開發基本計畫"、維修管理單位所提的"大樓管理維修基本計劃",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後,由開發單位整合而成。

    開發計畫分成兩個階段:在土地(資源)取得以前,主要內容是該案的"可行性評估"(簡單的說,可行性評估就是用數字來檢討這個案子的利潤到底如何,是否值得投資的評估報告)。土地(資源)取得後的主要內容是"設計需求書"(簡單的說:設計需求就是整個公司[各部門及老板]對這個產品一致的意見、看法,所以經過整合後交給建築師ㄧ個明確的設計方向、範圍,建築師必須依照設計需求設計)。

   建設公司的設計管理單位必須要求該案的設計建築師在"設計需求書"的範圍內設計,如有改變必須真球各單位同意。如果是"Turn-Key"'(有譯:統包)的案子,就提出"設計需求書",作為投標文件之ㄧ。

   基本計畫只有參與PM(專案管理)的工程師才可能碰到,而有機會參與完整的專案管理的,只有顧問公司及建設公司。

   設計階段中,設計、施工、銷售、開發、樓管等單位人員都必須派選適當人選參與所有的設計討論/檢討會議。並應適時反映各單位意見,絕對避免最後才來翻案/追悼!(講是這樣講,我自己就碰過許多長官,到了最後建照取得、要公開銷售了,還在那裏三心二意的想要改東改西的。也只有一口血往肚子裡吞!)

  

什麼是建設公司?(4)都是景氣惹的禍!HK0004

    如前所說,幾乎每個單位都需要開發/設計/施工/銷售/樓管人員,那公司的組織/人員分配該如何是好?其實,這是不可能的事。我不知道國內哪家建設公司會這樣做?可是,我倒知道許多建設公司的開發計畫是由開發單位關起門來製作,而且洋洋灑灑寫了一堆評估:包括可售面積/售價/造價/工期/銷售率等等,所以結論是:利潤如何好如何高!(其實,這就是可行性評估)。讓人氣惱的是:老闆一看(也不問問工務/銷售/設計的意見。或許問了,各個單位主管都是馬屁精,觸霉頭的事誰會做?說不定還歌功頌德一番:老闆英明之類的....反正到最後,倒楣的又不是我/或我一個),不得了,如此高利潤,不做還得了。立刻下決定:幹了!

    問題是:接下去呢?

    一是將開發計畫束之高閣,從此不聞不問,好像從來沒有那個評估似的。設計單位不知/不管開發計畫中的施工預算,高興怎麼設計就怎麼設計,銷售單位認為需要這個需要那個,一路往上加;而建照取得以後,銷售單位為了"克林",盡量壓低單價來賣。等到結算,老闆才發現:唉呀!明明是賺錢的案子,怎麼又賠錢了?這個時候,第一倒楣的一定是施工部門:浪費、亂追加、成本沒有控制......。

    其次是:老闆抱著開發計畫,等到設計圖完成,施工單位將施工預算依圖說計算出來才發現:"咦!怎麼差這麼多?"於是,老闆開始砍建材等級。 銷售單位一看,建材如此普通,平面/坪數又不是很理想,只好希望壓低售價來賣。老闆一看,這還了得,施工成本增加了,售價反而降低,開什麼玩笑?搞不好還賠錢!又開始修理/抱怨各個相關單位。這就叫我想起以前一個朋友的名言:"結果是:你沒錯!我沒錯!大家都沒有錯!有錯,都是公司的錯!!!"

    三是因緣際會,景氣大好,售價一路攀升,餘屋有限或是"克林",公司海削一筆。老板樂得牙都歪了,前面的施工成本/售價等等,根本就被拋到九霄雲外!!Who  cares ?

    四是景氣冷到谷底,悽悽慘慘戚戚,似乎誰也無能為力。所以,老闆也沒什麼好責怪的,要怪就怪景氣!

    我想這就是國內一般建設公司的狀況。賺錢、賠錢都只怪運氣。怪景氣。所以會混的還是混得很愉快!恭喜!!

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

什麼是建設公司?(3)CM?PM?..HK0003

   說到CM,PM,又是一大堆誤解!

    先說明一下,這裏所以花費一些篇幅解釋這些東西是因為寫前一篇"如何寫施工計畫",寫到一半,發現如果沒有搞清楚專案管理的精神是寫不下去的。所以立刻停筆轉寫"什麼是建設公司",當然就會談到專案管理(PM)。本來"專案管理"也是個大題目,有機會再好好談談,這裡只寫一些基本概念。

   營建管理中,廣義的說"專案管理"指的是一個完整的專案---從土地(資源)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銷售/租賃)。四個階段通通包括在內,叫做一個"專案"。後來"專案"被廣泛引用,一個設計案也稱XX專案,負責人叫專案經理(或負責人)、一個施工案也叫XX專案,負責人也是專案、銷售也有專案....真是"專案"滿天飛。事實上前面所說的"專案"應是"設計專案"、"施工專案"、"銷售專案"等的簡稱。

    狹義來說,無論是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等任何一個階段也都有開發/計畫/執行等相類似的過程,但是,他不包括一個工程專案的四大階段,還是"一個階段的專案"而已。

    目前,國內的公司能夠做完整的工程專案(四個階段)的只有正常運作的建設公司。像"Turn Key"的工程專案也只能做設計/施工兩階段而已。

    所以,做"完整的工程專案"不是建設公司的權利,而是所有在建設公司中工作的工程師的義務。

   個人以為:日本營建管理的產生是逆向發展出來的。所謂逆向是因為:營造廠在施工過程發現:施工做得再好,如果設計不好(或是有問題),施工者也是白搭/無能為力。同樣的道理,如果開發/規劃階段做得不好(或是錯誤),設計者也無可奈何!更不要談最後的銷售者了(產品就是這個樣子,你能如之奈何?)。

   以下是寫這篇文章的重點:

   建設公司的所有專案,必須全員從頭到尾參與,絕對不可以存有"設計好了,才輪到我施工單位!""要銷售的時候,我再來改建材。"的錯誤心態。

   我曾經遇過一個建設公司的開發單位主管,他向總經理要求他的單位裡要有設計/銷售及施工的人員,理由是:因為開發階段必須完成開發計畫,而開發計畫中必須包括設計草圖及施工預算、銷售單價;如果這個道理是對的,那主管設計的單位是不是也可以要求要有施工/銷售人員?銷售單位是不是也要有施工/設計人員?如此,豈不是天下大亂?

   如果我們再深入問一個問題:開發單位的施工人員的水準應該到哪裡?要知道他定的施工預算,就是以後施工單位的預算,不要說很精確,至少要有90%的可靠性吧。同樣的,開發單位的銷售人員定的銷售價格也是以後銷售單位執行時的基準。可能嗎?可行嗎?

  

2007年5月15日 星期二

什麼是建設公司?(2)就是顧問公司!HK0002

    資本主(股東)提供資金成立建設公司的目的是什麼?投資房地產,賺錢!

   那最簡單的做法: 設計交給建築師、施工交給營造廠、銷售交給銷售公司,為什麼還要找一堆工務/設計/銷售的人來?簡單的說,就是監督/管理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銷售單位,幫資本主看頭看尾,不要失控、不要浪費、要有最合理的產品。對吧!?

   什麼樣的人可以/有資格管理/討論/監督建築師的設計過程及結果?什麼樣的人可以審核/修正營造廠的施工計畫/進度/品質?什麼樣的人可以與銷售公司談銷售計畫/廣媒計畫?答案應該很清楚了吧!至少應該是有相對等經驗/資歷/能力的工程師,才可能做得到。所以說,建設公司的真正主力是資深工程師。他們必須可以跟建築師/土木技師/銷售專案平起平坐,如此才能夠達到資本主的希求:真正監督這些單位,為公司謀取最大福利。

    一般建設公司的工程師有這個水準嗎?我不知道。不過我知道,許多建設公司(或代表業主的顧問公司等監造單位)的工程師佔著甲方/業主的位置/便利,動輒以權勢欺壓乙方/丙方,已非新聞。當然,這跟知識水準沒有絕對的關係,但是,有時乙方碰到蠻橫不講理的業主菜鳥監工(代表),拿著書本當聖經,真會一口血吐不出來。這不代表建設公司就應該如此,反過來想,如果建設公司的工程師無法與設計/施工/銷售等實際執行單位(公司)對等討論,那資本主(公司股東)找這些三腳貓來幹啥?

    所以,我一直以為:建設公司就是資本主投資房地產的顧問公司。建設公司的人員必須擁有與所有執行公司相同的能力,如此才能監督這些單位(公司),獲得最好的成果。

   就營建管理來說,我認為:

   最好的營造廠就有最好的施工管理。

   最好的設計公司就有最好的設計管理。

   最好銷銷售公司就有最好的銷售管理。

   建設公司的設計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銷售管理人員等等工程師,不跟他們(營造廠/建築師事務所/銷售公司)一般,要等到他們公司接手的工作階段才展開相關作業:例如營造廠的工程師在案子的開發階段是不會來幫什麼忙的;建築師事務所現在在開發階段會應業主要求幫忙做一些草圖/建築面積概算等工作,但是許多分析/規劃的工作仍須由建設公司的設計管理人員動手。

    同樣的道理,銷售人員不到銷售案談成也不會給這個案子什麼意見。所以,我們常常看到許多銷售案,到建照取得/銷售談成才開始有一堆意見:改平面/增加各種休閒設施/改建材等等,這又是一次設計變更,不僅增加成本困擾,而且倉促的決定,經常不是最好的決定。

    我們常談CM(施工管理)、PCM、PM、事實上,真正的PM只有建設公司做得到。這又是一個大題目,下篇簡略談一下。

  

什麼是建設公司?(1)營造廠?仲介?裝潢?還是...?HK0001

   在營建業混的人,大概覺得這是啥問題?可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被人家問這個問題的次數不下十次。如果你很清楚,對不起,請跳過。否則也參考一下,看看你認為的"建設公司"跟這裡寫的有啥不同?如果我有錯誤,不必客氣,請用力指正!

   一開始,還是先說明營建業的四大主要工作內容: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

   簡單解釋一下:

   1. 開發是指業務開發:包括資源開發取得及工作業務開發兩大項。

        1.1.資源開發,一般多以土地開發為代表,這是建設投資公司的主要開發工作重點。事實上,土地只是資源的一種,另外還有例如裝潢公司的新舊建物開發、仲介公司的舊建物開發、代銷公司的預售案開發等等。還有就是建設投資公司的舊建物開發,雖然他的最終目的是拆掉房屋取得建地,但是,作業方式總不是與單純的土地開發一般。

        1.2.工作業務開發,則屬於實際執行公司業務來源。例如設計公司(建築師)的設計案開發。營造廠的施工案開發。房屋管理公司的管理案開發等等。另外建設投資公司的合建案,應該也屬業務開發。

   2.設計工作在國內規定必須要有建築師執照才能執行設計業務;一般多以"建築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型態存在。事實上,顧問公司也是請有執照的建築師蓋章,不能以顧問公司的名義請照。

  3.施工執行單位為甲乙丙級營造廠、工程公司(事實上也是營造廠)、土木包工業等等。國內規定營造廠的設立條件必須由丙級營造累計業績後昇等為乙級營造,然後再累積業績昇等為甲級營造。

  4.維修管理的執行單位是大樓(房屋)管理公司。當然以成屋這個大餅來說,不只是維修、管理,還包括:仲介買賣、租賃、保全、清潔等等。所以還有仲介公司、保全公司、清潔公司等都屬於這個領域。

   好了,回到正題,那建設公司到底是啥玩意呢?

   台灣的建設公司形形色色,有以開發為主的(土地)開發建設公司;有以施工營造為主的建設公司(這種建設公司三、四十年前設立了幾家,後來據說法令又不准了。所以台灣目前以施工營造為主的只有幾家,比較知名的有:新亞建設、福住(助?)建設等;有以投資興建為主的建設公司(例如國泰建設、僑福建設等);也有以銷售仲介為主的建設公司,例如新聯陽建設等;當然還有以裝潢業務為主的建設公司。

    反正,拿到建設公司的名片,誰也搞不清楚它是以哪一個項目為主/或是所有工作項目都做?

    我個人比較偏向什麼行業就用什麼行業的名稱。做開發的就叫土地開發公司、做設計的就叫建築師事務所、仲介/租賃就叫仲介公司、大樓管理就叫房屋管理公司、以裝潢為主要業務就叫裝潢公司;都叫建設公司,真是誰也不容易搞懂!

    真正的建設公司應該是建築投資公司。向國泰、僑福、潤泰、.....等等。

    所謂建築投資公司就是他只投資,不做設計(委託建築師事務所),不施工(委託營造廠),不銷售(委託銷售公司),不管理大樓(委託房管公司)。

   那麼,建設公司的業務是什麼?

  一般建設公司唯一執行的是開發業務:資源開發/標購土地/買賣土地/合建案等等;其他的設計/施工/銷售都委託專業公司辦理。

   一定有人反對,因為目前就有很多建設公司就是同時具有營造公司、銷售人員等等,也不是幹得好好的?

   別急!別急!想一想,各種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管理方法與制度,想要用一個制度去管理:開發、設計、施工、大樓管理、銷售、保全、維修、清潔等等公司,可能嗎?答案是肯定的:絕對不可能!!簡單的拿銷售與營造來談就好了,你相信這兩種公司會是同樣一套制度嗎?(包括"薪資、休假、獎金、制服、權利義務。)別傻了!如果放在同一個辦公大樓裡,不出問題才有鬼!勉強湊在一起,一定是問題多多。信不信由你!

   那麼,一般建設投資公司也有工務/機電/設計/銷售/維修等人員,他們幹啥?

   

如何寫施工計畫(4)基本施工計畫CG0404

  資料有了,也檢討分析完了,如何編排施工計畫書呢?

  我知道,一邊寫計畫內容,一邊一定會回頭探討沒有說到的東西,希望各位忍耐一點,原諒則個。

  寫到這裡,實時在是寫不下去了。因為本來我想偷工減料,只寫一般人(我的認知)想要的施工計畫書(我是稱為"綜合施工計畫書")。可是、怎麼切都不能令我自己滿意,所以只能投降認罪,還是乖乖的從"基本施工計畫"寫起。

   在寫基本施工計畫以前,如果不把各種營建相關公司的工作內容說清楚,又無法解釋"基本施工計畫"的來龍去脈,所以想了又想,這裡先停筆,待我把"建設公司"的工作內容談清楚,回過頭來再繼續寫下去,事非得已,敬請見諒!!

   (插入:什麼是"建設公司"?一篇)

  " 什麼是建設公司?"寫完了,所以可以回過頭來談施工基本計畫。其他的"銷售基本計畫"、"大樓維修管理基本計劃"、"設計基本計劃"等,這裡暫且不談,請諸位看官舉一反三,如果真有問題,再反應。

   上一篇已經說明資料的收集是計畫的基礎/依據。尤其是,所有的基本計劃完全依靠收集的資料才能制定。

   以下是施工基本計劃的內容:

  壹、目錄。主要是比較好查:

          1.主要內容的標題。

          2.所在頁數。

 貳、基地位置圖。這個圖分兩種。主要的用途是:任何相關廠商、客戶、有關人士看到這兩張圖,都可以輕易的找到或到達基地。

          1.基地與省道或國道的關係位置圖。

          2.基地與四周道路/公共設施/有關機關/學校/市場等的關係圖。

 叁、地形圖。基地的形狀圖。與四周鄰地/鄰接建物的地圖。這張圖一定要用平板實地測量,絕對不可以以地籍圖或其他大比例的圖放大使用。

 肆、地貌圖。這是針對基地高差在一公尺以上的基地(視需要)的等高線圖。尤其是山坡地必須委請專業廠商實際測量、繪製。

 伍、基本假設條件。依據資料分析後,自行研判工期內可能發生的情況。例如:台灣的颱風次數,平均每年3.5次,我們可以取3次,也可以取四次....,每次影響工期2天...等等假設必須在氣象資料後詳細說明。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如果氣候異常,一年來了七、八個颱風,而且影響施工甚巨,則可依施工計劃內的假設說明,向甲方要求增加工期。理論上來說,甲方應酌予工期。否則,假使申請仲裁,甲方應無勝算。其他還有晴雨天的假設等等,都必須在施工計畫中說明。

        另外,如果有些事物是甲方(或其他單位)完成以後,乙方(或施工單位)才能順利進行的工作,也必須在計畫書中註明甲方(主辦單位)最晚完成時間,否則應增加工期等假設說明。

 陸、基本進度表。這需要設計單位的基本計畫中的層數(地上、地下),基礎形式,層高計畫等等假設,依據這些假設才能提出進度表。這個進度表有一個簡單的計算公式,下回在專談進度表的文章中再詳細介紹。

      資源取得前,只要一個蓋約的工期。無須會致進度表。

      資源取得後,則應依照概算分析項目會致進度表。此時無須繪製網圖,只要以趕途表示相互關係即可。

      記得:進度表的項目與規劃進度/概算項目息息相關,因此,規劃進度的項目/時間必須與概算進度、控制/工期進度等相互配合。

 柒、基本品質計畫:其實,一般的開發計畫,在資源取得後的規劃階段,必須做一些基本的假設或決定,因此,規劃者的必須具有相當程度的規劃能力,否則不能勝認此項工作,通常會邀請建築師參與討論。主要內容為:

        1.結構系統。

        2.基礎系統。

        3.主要建材等級。

 捌、基本概算:這是一般工程師比較難以了解的一個項目。談到概算、成本控制就必須談到QS系統(Quantity  Survey 有譯:量測系統)。對QS(量測)系統沒有概念的工程師是很難想像這個預算的控制步驟及方法。可是,QS(量測)系統,真的是一門大學問,我個人以為英國系統講QS比美國、日本系統講得更透徹、更完整。國內不知哪一所大學有開這門課?很難,因為這必須實務/理論/資料密切結合,才有可能辦到!!

       QS系統在國內有幾家香港來的跨國公司精於此項工作/業務。不過因為國內業者多不重視(嘴裡講很重視成本控制,可是根本沒半步。心裡很慌,卻又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我猜業務一定不會很好。

       其實,我也只是上過幾節課,有二、三個案子請外國公司負責量測而已!所以不要冀望我能夠說多少。但是,我相信如果有人要做,我絕對可以在實務上說清楚、講明白。有機會另文談QS。(好像一路這樣寫,不知是否積欠太多了?抱歉!!!)

     基本概算一開始(資源取得前)很簡單,只要說明營建成本預算一坪多少錢就可以了。比方說:12層大樓/台北縣/RC造/每層約120坪,基本概算可以訂為5.5萬/坪、6萬/坪......8.0萬/坪。任何一個在"可行性評估"中,可以執行、賺錢的數字都可以。但是千萬不要太離譜,編個3萬/坪,那你來管工務!你用3萬/坪蓋給我看!

     資源取得後的規劃階段,隨著各種設計目標逐漸明確,概算就可以逐漸分項編列。

     一、一般到提出"設計需求書"時,至少有下列事項是明確的,因此概算的分配也應依照這些項目分配完成:

     1.樓層數:地上若干層。地下若干層。

     2.主要結構系統:鋼骨?鋼骨鋼筋混凝土?鋼筋混凝土?

     3.次要結構系統:外牆?樓板?隔間牆?

     4.基礎系統:筏式?基樁?...

      5.擋土設施:連續壁?鋼板?鋼軌?

     6.主要建材:衛浴等級?門窗等級?...

     7.給排水系統的概算。

     8.供電系統概算。

     9.空調系統概算。

     10.庭園景觀概算。

    二、 這裡有幾個基本觀念一定要建立:

    1.各種概算由各個主管單位自己在基本計畫中編列。例如:施工概算由工務單位編列、設計概算由設計主管單位編列,銷售概算由銷售主管單位編列、大樓管理概算由大樓管理/維修主管單位編列....其他以此類推。

   2.概算只是一個"大概的預算",允許誤差在正負10%左右。因此為了保險起見,應將有把握執行的金額數字加10%作為概算。但是有個重點,這多加的10%應列為預備金,除非該案的最高負責人同意,否則不得動用。預備金用於:a.當初未考慮到的項目。b.新增項目。c.物價波動等特殊因素。如果用官方的說法,這是第二預備金。

      那什麼是第一預備金呢?執行金額分配的時候,一定要保留10%作為預備金,這個預備金,稱為第一預備金。(名稱怎麼訂都可以,只要能區分用途及動用的條件即可)。這個預備金是在設計階段開始時保留10%的金額,設計持續進行,則可逐漸減少/動用,設計完成/發包預算出來時,個人建議仍保留5%作為施工時期的預備金。(誰也不敢保證施工期間,不會有增減工作項目/數量變更等情事發生)。

玖、安全衛生:基本計劃的安全衛生計畫,如果沒有特殊工作項目,只要將概算編列即可。如果有特殊項目,則需說明需求,以備下一階段仔細分析/研討。

拾、資訊系統:編列需要送審的文件名稱即可。例如:綜合施工計畫、各種單項施工計畫、建材審核等等。

    寫到這裡,應該差不多了。如果想起來再回頭補充。接著,該是"綜合施工計畫"了。

 

 

 

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

如何寫施工計畫(3)資料分析與彙總CG0403

   資料收集完成以後,就開始分析各種資料。我無意說一定要全部資料取得後才開始分析,關鍵是:有多少人參與製作計劃?有多少時間可以使用?

   資料與有用的資訊不是一回事。有些條件很明確,收集來以後立刻可以用在計畫中;有些條件就必須分析、檢討以後,才能使用。做過分析的人一定知道:分析過程中,會發現資料不足,必須補充;所以還是要再去查訪/詢問,補充足夠的資料。因此資料收集到某一個程度就開始分析、檢討是必須的。如此才能節省製作計畫的工期,同時一旦發覺疏漏,可以立即補充。

   1.政府法令,一般都很明確。

   2.業主/自己公司的條件也多明確,如有疑義,應立即聯繫溝通。這個部份,最怕本位主義,平行單位不肯互相支援、有的還要扯扯後腿,上級單位沒事就說這是"confidential"(機密),一副官僚嘴臉。這時,計畫主持人就只有發揮"神仙、老虎、狗"的精神,取得需要的資料才是真本事!

   3.問題最多的應是基地條件。基地條件前面已經列舉過,不過,老實說,我是一面想一面寫,所以很可能遺漏一些必須觀察/紀錄的條件。對不起,只有依賴參與計畫的工作者自己努力,逐步的自己建立一套製定計畫的工作項目/流程(即所謂的工作手冊,這也是公司/部門/私人的資產,別人是拿不去的)。我再提醒一下,基地條件分析的訣竅是:a.將水平範圍分成基地本身/鄰近地區/較遠的地區。b.將垂直範圍分成:地表面/地下/天空。這樣已經掌握過半矣!

      基地條件的收集,我一再強調:現場踏勘是最重要的第一步。現場踏勘所能收集的資訊多是表面的/感覺的/經驗的東西。與附近雜貨店/小吃攤的老闆聊聊天、在基地附近閑逛,都有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資訊。有些基地的資訊,必須委託專業公司測量/執行以後,才能計算分析:例如地形圖(土地的形狀)、地貌圖(土地的等高線圖),這些圖說取得以後,才能計劃實際的配置圖(包括建物/臨時房屋),同時也才能計算挖填方、整地費用等等;設計單位的平面圖一般多可存疑,因為現在的設計者到現場實測的已經越來越少,多數只是將地籍圖放大就開始設計了。雖然說,現今的地籍圖已比以前精確許多,但是仍與現場偶有出入,如果設計與地界/建築線太接近的話,最好還是拿平板來實測一下比較保險。這裡鍋的委託測量公司測量是指大面積的基地或山坡地。如果是一、二千坪/市區內的土地,我想任何一位工程師都可以自己動手測量/繪製。

    所以,這裡給唸建築(或有志建築)的朋友一個良心的建議:上測量課時,摸魚歸摸魚,平板儀/水準儀/經緯儀一定要學會操作,否則,一進工地保證就開始吃排頭:"連這個也不會....."。要知道;操作與測量是兩回事,而且,現場測量學校不一定會敎到,到工地以後才慢慢學習沒有人會怪你不行,但是如果連儀器操作都不會,那真是"水昆"得過頭了!(會讓你的主管打心裡看不起的。)

   其次,地下管線可以備妥都市計畫圖/地籍圖(註明位置、地號、門號)以公司名義正式行文有關單位查詢。查詢單位包括: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電話公司、瓦斯公司、中油等。這些公司還不錯,也會繪圖回答。不過還是要注意,經查他們說有管線經過/不過是在建築線外一公尺左右,請勿相信,如果沿建築線開挖,務請怪手司機謹慎小心,一般挖斷這種管線的原因多是因為這些管線莫明其妙的跑到建築線內來了。

   如果是山坡地,查詢基地內是否有礦坑,可以行文工研院的礦研所。不過最好是沒有,如果有,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沒有,也不要高興得太早,因為一般多是"資料不全",沒有紀錄、不保證沒有礦坑。如果附近有礦坑,那最好是:開始祈禱吧!

   在都市裡,地面/可見的問題比較容易解決--例如舊建物拆除等。比較困難的是舊建物的地下室或是舊的擋土設施。舊建物的地下室多是一層加個水箱,了不起5公尺左右。擋土設施也多是鋼軌/鋼板,如果沒有特殊原因等於沒有擋土設施遺留在基地內。比較麻煩的是預壘樁,不過都還好解決。如果是連續壁,就有得瞧的了。這是專題,需要視個別情況與結構/大地等工程師等好好研究。這種案例因都市改建加速,已不是新聞。

   另外,如果是連棟住宅,而且只拆一部份,那麼,地下室的結構系統就必須好好觀察/檢討,確定介面關係。好好思考拆除計畫!!

   地質及地下水的實際狀況也只有委託鑽探公司及大地工程施分析/說明了,這是一般人做不來的。如果是淺開挖,到可以請一部怪手挖個大坑,直接觀察地質狀況及地下水位的深度。

   空中的情況:最常見到的就是基地前有高壓電線經過。這要請電力公司的人來做防護設施。如果有高壓電塔,則可行文要求遷移(一般電力公司會要求地主提供土地另建電塔)。

   氣象資料可以到氣象局去查閱相關資料,然後回公司統計分析。一般取十年紀錄已經足夠,包括晴雨/雨量/溼度/颱風/氣溫等。考慮影響施工的因素,分析影響施工的天數等。前面說過,這是風險因素的組成因素之ㄧ,必須確實分析考路,並列入計畫的參考資料中。因為萬一氣候異常,可以有變更工期計畫的依據,尤其是功更工程,不可掉以輕心。

   最近多了一個烤路重點,那就是因家與鄰房的關係,鄰房因鷹架提供樑上君子的通路會受處罰,所以施工鷹架如果與鄰房太近,必須考慮如何防範。

  

 

如何寫施工計畫(2)資料分享?門都沒有!CG0402

  國內營建業者對於情報/資料收集並不用心,一直都希望能夠取得別人分析結果、佔現成的便宜;相對的,一般業者對於既得的資料/資訊經常又視為懷寶,根本不可能/不敢/不願意公開與其他業者共享。

   當然,"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是一般人的心態,所以,即使只是資料(就好像是做一道菜的基本材料,是尚未分析/整理/烹調的一堆/剛從市場買回來的生鮮材料而已),也躲躲閃閃的,深怕別人知道。也許這就是中國人的民族性,即是是傳授學生/學徒/子孫也要保留一手,一代保留一手,最後就一手都沒有了,所以無論是什麼了不起的學問/武功/秘方,終告失傳者比比皆是;何況是同行,隨便就要來要資料?那更是門都沒有。

    好了,既然別人不願意給資料,自己分析自己公司的資料總可以吧!就好像前面一些文章談的/看官們也可以想一想:貴公司認真整理自己公司的資料了嗎?其實,即使認真去記錄資料/挖掘資料都不見得能獲得100%的正確/周延的資料,何況是馬馬虎虎/隨隨便便填寫的資料,更是問題多多。拿這些資料又隨隨便便的分析出來的結果,可信度相對降低。"垃圾進、垃圾出"這句話一般人都知道,可是,多數人就是一天到晚在玩這種垃圾進出的遊戲。玩完以後還當寶、死抱著不放。真是令人又好氣又好笑!!

   前面說過,資料/資訊不敢/不願公開,一則是"我努力了半天,哪有那麼隨便就交給你們"的心態作祟,一則也許深知資料/資訊內容問題多多,交給別人,怕識者訕笑!

   日本有一家非常知名的建設公司(營造廠)的總部大樓一樓就是他們經營的書局/出版社,只要是他們公司的案件,所有記錄/報告幾乎都出版成書籍、都買得到;那種氣魄、透明化的程度,真令人心折。在國內,我是常常碰釘子,直到前幾天,都還是滿面全豆花!!想到國內許多營造廠的日報多是胡謅一通/慘不忍睹;還有的,甚至根本就取消寫日報,更是讓人無語問蒼天!

    這種情況之下,怎麼可能冀望別人提供正確的資訊呢?

    沒有正確的資訊,營建管理的第一步都走不下去了,怎麼可能做出可靠/完整的施工計畫呢?這應該是台灣的營建管理走得顛顛簸簸/搖搖擺擺的主因之ㄧ吧!?

2007年5月8日 星期二

如何寫施工計畫(1)限制條件CG0401

  實務一點,談談如何寫施工計畫。

  其實,所有的計畫寫法都差不多,只是細節/重點或許會有些許不同而已。

  第一步:收集所有的相關條件,與該案有關的所有條件,越詳細越明確越好。

  這些條件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類:

  1.自己公司給的條件:

   2.業主給的條件(如果有業主):

   3.政府主管機關給的條件:

   4.標的物給的條件:

   這就好像玩橋牌,自己手上的牌總要先看清楚,才能開始叫牌/玩牌。自己手上牌沒看清楚,如何叫牌?玩牌?更不用說去算別人的牌了。

   理論上,這些條件就好像一片一片圍籬,每一個條件都會圍住/限制你的活動範圍。當所有的條件都明確以後,這些條件會圍住一個有限的空間,你就很清楚自己的活動空間有多少/多大?

   我們常常聽別人說:"資源有限",什麼是"資源"後面再談,"有限"就是有一定的範圍。沒有一個案子是資源無限的,除了古時候的皇帝以外(其實也是有限的,只是了不起亡國而已)。

   回到各種條件。我們以條件的強度順序作先後順序排列:所謂強度,就是這些條件的彈性,彈性越小的就是強度越大。

   第一個是政府主管機關所給的條件:

     政府的法令就是政府給業者的條件。一般普遍的建築法令/條件大家多已熟習,要注意的是地方特殊條款以及事業主管單位的相關條款。舉例來說,台北市的樓梯寬度規定是1.2公尺,只要樓梯兩側(牆或梯階邊緣的垂直投影)寬度有1.2公尺即可。台中市就不一樣了,他必須是淨寬--枎手外側至扶手外側的寬度1.2公尺。其次,講到軍方的規定,那真是高深莫測,搞死一堆營建業者:大直有一個軍事單位圍牆周邊的住宅不准面向他開窗,如果開了窗,必須設置水泥遮板(有點像百頁,一片一片、斜斜的);另外,樓梯不准上屋頂,很荒唐吧!其他還有,為避免被論罪,少談為妙。不過,由此可知,台灣的軍方還是很"軍閥"!!而且,要查軍方的規定,資訊還是很封閉的。近來不知是否有改善?   

    再說事業主管機關。建管單位是一般建築的主管單位,如果建物是工廠則事業主管機關是工業局,如果是學校,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飯店旅館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觀光局;這些機關對他們管的建物還是有一些他們自己的規定。所以除了建管單位的法令條文以外,事業主管機關的規定一定要弄清楚; 我記得有一棟觀光飯店,依建管單位規定房間中央的通道寬度為2公尺,一般施工者就會將兩道牆的結購體中間放樣保留2公尺,所以經過粉刷、淨空絕對小於2公尺。請使照時,觀光局不同意,認定必須淨寬2公尺。所以,後來所有通道的牆真的是敲得一塌糊塗,重做!

   第二個是資源本身給的條件:我以為營建工程的資源包括:1.素地.2.建地.3.新建建物.4.舊建物等四類。這裡以土地為標的來談限制條件:土地的條件,簡單的以:土地上方/地面/地表面以下三種來分析所有的條件:

     1.地表面:包括:a.地上物:包括基地內的所有看得到的人為建築物:例如:房屋、圍牆、電線杆、坡坎、擋土牆、墳墓、廣告牌、高壓電塔、水泥地面、排水溝、陰井、人孔等等。其次就是自然植物,主要為喬木。 b.地形:基地的形狀。 c.地貌:基地的高程測量圖。

     2.土地上方:基地正上方,包括:高壓電線、鄰房違章(侵入基地上空)。氣象資料:包括:晴雨天、氣溫、溼度、日照時間及區域氣候:例如包括:颱風、下雪、霜降、焚風、枯水期等等。

     3.地表面下方:地下物,包括:地下管線(水、電、瓦斯、通訊、油管、灌溉溝渠等)、箱涵、礦坑、建築物地下室、基礎、擋土設施/種類等等。其他還有地質狀況、地下水位等。

     4.基地附近,與施工有關的項目,包括:1.鄰房(含地下室、基礎等)、鄰地(坡度、高程等)2.機關:如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瓦斯公司、第四台、銀行、郵局、營建主管機關、派出所、醫院等)。3.道路系統:聯外道路、主要幹道等。4.材料供應商:如預拌混凝土、鋼筋、水泥等,如果設計圖說有特殊規定的材料,那更要小心詢訪。這一項一定要特別注意,我曾經在中南部接手施作一個比較特殊的工程,接手後才發現:設計圖說的預力樑註明要工廠製作。我的媽呀!那時中南部哪來預力工廠?也不知當初是怎麼接這個工程的?後來解決的辦法就是申請改為場鑄,又是一頭包。

     5.基地附近的民俗習慣:這一點在台灣地區比較簡單,反正就是迎神/拜拜/做醮等等。影響施工比較有限;不過仍應注意大型的風俗聚會,會影響出工、工期及成本等。

        現今社會,似乎應該增加考慮:政治選舉/抗議遊行等對工程施工的影響。

     6.地區人力、物力供應能力及水準:這一點在不是很熟習的地區施工時,事前必須詳細調查了解,否則會發覺許多工人必須由外地調派支援,造成困擾及增加成本支出。例如台灣中南部地區,許多營建工人在農忙時期多放下工作,回家幫忙農事。而且有些比較技術性的工人也較欠缺,必須依賴大都市的工人支援。

   第三個是業主給的條件:  其實業主給的條件一般都很明確,由投標/決標文件就可以找到答案。例如:

     1.工期:合約書一定會說明:開工/完工/使照取得日期。

     2.成本預算:得標價格即是成本預算。現在私人工程似乎不流行成本隨物價指數調整。公共工程不知道還有沒有"物價指數超過3時,得調整施工金額"的規定?

     3.品質:"施工說明書"及"施工規範"、指定廠牌等即為品質標準。

     4.設計圖說:這是以圖及文字說明規範施工標的,當然是一個很明確的條件。有些工程師自以為聰明,經常覺得"這個設計很爛!""這個設計不合理!"而私自擅加修改!這是一個很壞很壞的習慣。不"按圖施工"是施工單位最大的危機,一旦被發覺,賠都賠不完!

     5.計價:計價方式當然影響施工單位的財務運作,所以必須切實了解,免得週轉不靈/陷自己於苦海。

     6.其他:業主的條件還有很多很多,例如:同等品的解釋、指訂分包、指定廠牌、數量計算、設計變更等等規定,都必須小心謹慎應對。許多業主心存不良,設下陷阱讓施工者賠一屁股,或是藉機勒索/敲詐,那都只有靠現場施工人員施工期間小心應對了。

      第四個是:自己公司給的條件。我想,這很容易弄清楚吧!

   假設是一個工程開發案,老闆總會告訴你:最多花多少錢來購買土地(標購土地)、或是以多少錢來標一個工程(營造廠)。營造廠標到工程了,老闆還是會告訴你施工預算是多少。所以自己公司給的第一個限制條件是:成本。一般老闆會將取得的成本扣掉公司的固定成本作為執行預算。固定成本的多少依公司經營狀況不同而異,一般多為2-4%(這又是一門學問)。

   第二個條件是:工期。先不管業主給的工期,老闆可能同意工期與業主給的相同,也可能縮短。反正確定公司的工期條件是第二步驟。

   第三個條件是人力資源:包括工程師/小包等。

   第四個條件是物力資源:包括施工機具、辦公桌椅、設備等。

   第五個條件是品質條件:施工品質的要求標準。

   將上面所有的條件集合起來,如有相同,取其比較嚴苛者,就可以明確了解這個工程案的活動範圍。施工者就在這個範圍之內作計畫吧!

  

  

我已經走向你了(子11)

我已經走向你了     敻虹  

 

你立在對岸的華燈之下

眾弦俱寂,而欲涉過這圓形池

涉過這面寫著睡蓮的藍玻璃

我是唯一的高音

 

唯一的,我是雕塑的手

雕塑不朽的憂愁

那活在微笑中的,不朽的憂愁

眾弦俱寂,地球儀只能往東西轉

我求著,在永恆光滑的紙葉上

求今日和明日相遇的一點

 

而燈暈不移,我走向你

我已經走向你了

眾弦俱寂

我是唯一的高音

**************************************************************

畫蛇添足:

最後三句:"我已經走向你了,眾弦俱寂,我是唯一的高音。"多美。

 

四塊玉 閒適(子10)

    閒適          元 關漢卿 

 

之ㄧ:

舊酒沒。新醅潑。老瓦盆邊笑呵呵。共山僧野叟閑吟和。他出一對雞。我出一個鵝。閑快活。

之二:

南畝耕。東山臥。世態人情經歷多。閑將往事思量過。賢的是他。愚的是我。爭什麼。

****************************************************************************

畫蛇添足:

"世態人情經歷多...賢的是他,愚的是我,爭什麼"。

 

 

一株孤松(子09)

一株孤松  (德 海涅   施穎洲譯)

 

北國有一株孤松

獨立於不毛高原

他悠悠沉睡,冰雪

披他一身白漫漫。

 

他夢懷一株棕櫚

佇立遙遠的東方

獨悵然悲恨暗傷

在火熱的沙漠上。

*******************************************************************

畫蛇添足:

施穎洲先生說"這是世界有名的情詩之ㄧ,已翻譯成七十幾國語文。自己體會吧!

霧(子08)

霧 (美 沙安堡 施穎洲譯)

 

霧來了

小貓的步。

 

它坐著

瞰臨港口及城中

無聲的拱腰

又走動了。

 

****畫蛇添足:

靜。

2007年5月7日 星期一

年報與五年計畫CE0414

  年報會議與五年計劃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說:沒有五年計畫就沒有年度計畫。當然,如果說我只做三年計畫,行不行?當然行。五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剛好有些願景在裡面,偶爾畫個美景/大餅,讓公司同仁/股東/資本主有個美夢,也是不錯的。

    而且,我以為:一個專業經理人,總要有一些理想、抱負,不是整天只想如何保住自己的位置吧!我也遇過一些專業經理人,抱持著:不做不錯、多做多錯的苟且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薪水照領,何必搞得焦頭爛額、說不定還要負一大堆責任。資本主不講話,就盡可能推辭案子,這個有問題、那個不行,這個沒利潤、那個有風險,我的媽呀,躺在床上都有風險!!你有沒有聽過有人躺在床上被飛機壓死的?(真的有耶!而且是在台灣南部,一架軍機半夜失事,摔下來剛好壓到一棟民宅的臥室,躺在床上的主人就這樣"躺在床上被飛機壓死")。

    三年計畫是最短的目標計畫,五年是最長的。再短的二年/一年等於沒有願景。再長的(超過五年)計畫等於在畫虎爛,沒啥積極意義。所以,如果政治人物搞什麼十年計畫,除了象徵/宣示的意義以外,沒有太大的實質意義。

   許多大企業辦年報喜歡移師外國度假地區、或是在國內找個旅遊飯店,除了開會、休息空檔也可休閒一下。事實上,每個主管都忙得不可開交,哪有時間休閒?

   

   

五年計畫(3)成長目標(下)CE0417

   為什麼要穩定成長?如何穩定成長?

   我們先從今年的業務量檢討起:一般來說,工程案很少剛好年底結束的,如有未完成工程,可以檢討明年/後年的餘額/工期/人員。假設公司手上的案子今年未完成的金額有1億,明年預計完成0.6億,0.4億到後年才能完成。

   那麼,明年的營業額還差1.05億,因此開發單位必須努力去開發新案子。案子的金額合計理論上應在2億以上,因為新案子還是會分幾年完成,所以明年分到的金額不會是全部的2億。

   其次,業務開發不僅是要考慮金額,還要考慮人員的調配,理想狀況當然是一個工程結束立即接手另一個新案子;天下沒有那麼好的事,所以有重疊或空窗期是免不了的。重疊或空窗我想應對的方法很多,但都會增加固定成本支出,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但是,努力減少/縮短是努力目標。

   除了金額/時間點以外,另一個問題就是工程案件的規模大小;什麼樣的案子適合這個公司?如果以舉例所說的一年營業額1.2億左右,我想金額太大的案子對這個公司是不適宜的。(考慮因素包括:人員調度/財務調度/風險因素等)我同意舉例舉得不好,可是,無論一年的目標營業額有多少,任何一家公司都不應該只接一個太大的案子,道理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風險管理)。那如何解決大案子的問題呢?jv是一個很好的辦法,下篇再談。

    以此類推,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開發金額推算應不是難事。只是時間點從第三年開始就越來越模糊了。所以,五年計畫中,第三年以後開發只要列預估開發金額,其他的免談(誰都知道:談也是白談)。

    接下去談財務調度:

    如果業務明確,第一年的現金流程也比較明確,第二年就模糊了,第三年以後只有收入/支出總金額預估。合理。這裡面有一點必須要提一下,如果是"穩定成長",財務調度也會隨之"穩定成長",不會大開大闔,搞死財務調度人員。

    再來談人事:

   因為"穩定成長"所以工程人員也會隨之"穩定成長",即使目標金額偶有失誤,工程師人數也不會大起大落,一下徵人、一下遣散。雞飛狗跳!而且就人員培訓、教育、養成等也比較能夠按步就班的札實做到。

    

         

2007年5月6日 星期日

五年計畫(2)成長目標(上)CE0416

  其實,不該把五年計畫放在營建管理實務之中。因為,五年計畫是全公司的事,沒有一個部門/主管能置身事外!

  雖然我對國內的企業環境非常灰心,但是,我想:一個營建公司的主管/工程師,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些觀念。用不用得著,我不知道,但是,如果發現用不著,那是正常的、沒啥好意外。

  五年計畫的先決條件是公司要有成長目標。無論是每年成長多少,甚至維持今年的標準,都可以;只要負責人訂下五年的成長計畫下來,就可以開始做五年計畫。(即使是不成長,還是要做五年計畫)。

   我們還是以建設公司/營建等為主來談五年計畫;因為其他行業我沒碰過,如果亂寫,搞不好貽笑大方,反而不美。不過,我相信,天下所有行業的管理原則都是相通的。所以,一個好的管理人員,不一定只能做他專業的管理工作;所以,美國總統一上任,他任命的國防部長、國務卿、安全會議主席.....,多是律師、企業家、財務專家,也沒聽說就玩不起來。

   至少,我沒聽說要總統系畢業的,才能幹總統。

   廢話少說。先談公司的營運金額。

  我想一般的營造廠/仲介/建設公司很容易計算營業額。今年開出發票的合計金額就是今年的營業額。倒是下一年度的成長百分比很難下決定。

  個人比較支持所謂的"穩定成長"。也就是一個固定百分比的成長。例如5%,10%等等。比方說:今年營業額1.2億,假設每年成長10%,那麼明年預定營業額為1.45億,第三年:1.6億,第四年:1.76億,第五年1.93億。(只是舉例,金額好像小了一點。)

   說很簡單,真正要做決定(成長百分比)是不容易的。真正要執行,更非易事。

   國內的業者,多半是且戰且走,因為業務來源不定/難以掌握,所以誰也沒把握明年會如何?更不要談五年以後了?真的是這樣嗎?我以為,整個商場裡,哪一個行業是好做的? 哪一個行業不是戰戰兢兢、努力的衝業務?哪一個行業不是拼死拼活才有一些成果?

   "只有糊理糊塗失敗的人,沒有糊理糊塗成功的人!!"

   訂定目標就要努力去實踐,公司上下一心,才能永續經營,無論是老闆、夥計,才都有不跑路/不被資遣/不因老闆跑路而全體職工失業、退休金泡湯的危機!!

    

  

2007年5月5日 星期六

五年計畫(1)CE0415

  剛剛把年報的題目寫好,就想到年報是依據五年計畫來的。怕自己忘了,所以先把題目寫下來,等年報寫完,再寫五年計畫。

   一般人都以為:五年計畫是一次將五年要做的工作通通計畫好,以後的五年就依照這個五年計畫執行就是了!

   大錯特錯!

    像一些政府機關提出所謂的"三個五年計畫",換句話說就是十五年計畫囉!如果也是以為一次就將15年的工作排定,我倒要問問:計畫主持人是神仙啊?不要說15年,10年以後這世界是圓是扁,他知道啊?又不是拍電影,字幕上打出"十年後",場景/人物立刻通通改變。而且,就算是拍電影,房屋/車輛/佈景也要改變啊!人物也要或長大/或變老啊!

    五年/十年以後會是怎樣的世界?憑什麼訂定詳細的工作計畫!?我以為談十年計畫/百年計畫,多數都是編一個夢、畫一個大餅。當然,有夢最美;沒有願景,如何繼續活下去?但是,寫工作計畫還是務實一點比較可行。

   我以為五年計畫已經是工作計畫的極限了。因為五年計畫已經有一部分是願景了。

   一個公司必須有一貫的政策/決策/經營理念,如此,公司才能永續經營。可是,我見到國內許多公司都是見機而作,明年的目標在哪裡?只有天知道!真的,只有天知道,因為經營者見機行事,局勢好就大幹一場,局勢不好就捲鋪蓋走人;說得好聽是充滿機動性、反應快;說得實際一點,就是海島民族的個性:近視/短利/打帶跑。

   有時,要談這種題目,實在是寫不下去!Nobody  care.

   當作閒談的話題就好了!

季報、半年報及年報CE0413

  老實說,我沒有參加過季報、半年報。不過學營建管理的時候教過,因為實務上沒有用過,所以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抱歉!

   年報倒是參加許多次,(也不是每年參加,因為有些公司根本不舉行年報,或是久久想到就開一次),當然,名稱各有不同:年終檢討會議、年度會議、xx會議、反正萬變不離其宗:就是年報會議。

   年報一樣只有兩個主要的工作:檢討過去一年的成果,計畫訂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標。

   說來簡單,做起來,如果不是上下一起演戲/大拜拜/嘉年華,保證苦頭一堆。所以,很多公司不敢召開年報,原因是上上下下都受不了。尤其國內制度不健全的公司,開了也是白開,不如算了,免得會前大大小小忙得雞飛狗跳,會議一結束,所有議程/議案/結論通通付諸東流水,沒有人去理他/管他/實行他。

    年年如此,又有何意義?

   不過,還是要談一談什麼是年報?內容是什麼?

   就好像月報中月進度的依據是整體進度,週進度的依據是月進度,日進度的依據是週進度一般;年報的依據是五年工作計畫。五年工作計畫是年度會議的重頭戲!!

   檢討過去一年的成果很簡單(如果月報確實的話),只要將過去一年的月報,取其重點如此這般的報告一次,保證一切OK。如果沒有月報或是月報胡搞瞎搞,那我也沒辦法囉!(如果沒有月報,年報根本不用開,如此重要的月報都可以省略,年報有啥好檢討的?同樣的道理:月報可以瞎搞,沒有人在乎,那麼年報有啥好在乎的?結果還不是一樣。)

   年報的重點在成本預算。因為講品質,只要去年不出事(或出事,可是已解決),老闆聽聽就算了。安全衛生、進度等亦復如此。要談,可是簡單一點。把精力放在過去一年的收入/支出,即賺多少賠多少比較重要!!

    明年的計畫一樣畫葫蘆:什麼都談,重點還是預估明年收支如何?現金流程如何?比較重要!

    講別的,搞不好老闆會睡著了,不然也是哈欠連天。可是一講到成本/預算,保證老闆的眼睛大如銅鑼。一笑。

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

進度管理(6)月報及月進度(之三)CE0412

   花了很多篇幅談milestone,希望有一點概念。

  其實,這些觀念應該在談進度表製作時討論的;我覺得我真是大筆一拿,隨手亂揮,畫到哪裡就寫到哪裡。製作進度表談起來枯澀無味,而且沒有黑板,不好使力。

     月報也要討論品管、安衛、成本及進度。

     月進度中上個月的進度是累積前面幾週週進度的結果。下個月的月進度除了必須注意"監控點"以外,還要注意一點,就是月進度必須將風險因素加進去。這是與週進度最大不同的地方。因為周進度是可以看得見的後面七天的進度,聽聽氣象預報/查查放假日/遊行/迎神等等活動,就可以判定風險在哪裡,立即有效的反應在週進度表上。

      但是,月進度是後面30天的預測,我想,除了特定假日/民俗活動以外,氣象/遊行抗議就不是能預測的;所以合理的月進度必須將風險算進去。

     風險因素以前談過,不再贅述。

     第二個重要的議題,就是計價。月報會議由工地負責人上一級(或n級,主要是有權決定/核可計價金額的人)的主管主持,所有的乙方也應派遣相當的主管出席月會。計價金額應由雙方工地負責人及主辦工程師於會前審核/討論過,務必達成協議。

    再談一次會議的精神,會議召開一定有會議的主題,如果主題是裁決/議決某件事,則相關可以裁決的人士一定要與會,千萬不可要做決議時,某個單位說他不能決定、要回去報告後看上級指示後決定,那他豈不是把與會的人都當作瘋子,陪你玩了半天,然後說:"失禮啊!妳們白玩了!都不算!"月報會議也一樣,決定計價金額,有關各方一定要派出可以決定的官員。如果乙方有人說:我不能決定。我是甲方的話,一定裁決該公司這個月暫停計價一次。開哪一國的玩笑嘛。

     另外,就是"會前會"的觀念。月會只是決議的會議,不是討論的會議,所以無論是進度、品質、成本、計價、安衛,甲乙雙方的工程師都必須於會前充分協調討論過,取得共識;如有一些差異,可以在月會中提出要求主持會議者裁決,但是絕對不是從頭討論到尾,那樣會議豈不是又可以開個沒完沒了?

   

2007年5月3日 星期四

進度管理(5)月報、月進度及監控點(之二)CE0411

   上回提到監控點的罰則。這裡先談如何設立監控點?

   1.監控點必須非常明確,如有模糊地帶,一定要設法避免或排除。舉例來說,我門拿"結構體完成"做為一個監控點,不如用"凸出物結構搗築完成"明確。因為結構體的定義一定各有說法,例如:凸出物算不算結構體?因為工作需要暫留的開口(樓板、陽台欄杆等)未完成時,結構體算不算完成?當然也可以做一些說明,避免產生爭議。

   2.監控點之間的距離。一般的建築工程工期約1-3年,個人以為監控點間距以45天至90天為宜。太短,則一天到晚都在盯進度,讓施工者沒有轉圜發揮的餘地;太長,則一但發生問題已不可收拾。

    3. 拿捏監控點必須由雙方協議,取得互信及互諒。有些營造廠怕被停止計價,所以將開始的控制點放得很鬆,這是不好的現象,因為如果真的依此實施,前面的工期當然都不會延誤,可是到了後頭,如果沒有正常的工作進度,必定無法按進度完成。這對甲乙雙方都不好,而且也失去暸監控的目的。

     這是實例,就好像前一篇舉台北到高雄的例子:營造廠怕延誤超過5%被停止計價,所以將控制點排列如下:9:00出發;10:00到林口收費站;11:00到新竹;12:00到豐原,13:00到台南,14:00到高雄。看起來似乎與原訂計畫差不多,事實上,前半段的進度放得很寬,後半段壓縮得太緊。如果開車的人不注意11:00到達豐原,一看提前一個小時,就到休息站好好的吃ㄧ頓午餐、睡個午覺,12:00準時出發;說不定也可以準時到高雄,但是如有一點意外,那就很慘了。反過來做,營造廠一定不同意,開始就趕得要死,可能還會被停止計價;所以甲乙雙方開誠佈公、訂定合理的監控點是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

    這裡面有個問題,千萬不要與製作進度表中的最早開始/最早結束扯在一起。

   進度表制定時,只要是非要徑的工作項目,都會有"最早開始/最早結束"及"最晚開始/最晚結束"兩種極端的工作時辰(當然在最早/最晚中還有許多時辰,不談),一般,營造廠的工務主管都會將最晚開始/最晚結束的進度表提交甲方、簽訂合約。而內部則採用最早開始/最早結束的進度表,要求工地據以實施。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進度管理(4)月報、月進度與milestone(之ㄧ)CE0410

    月報是所有報表裏最重要的一環。

   月報,顧名思義一個月召集一次。一般多在月底/月初,配合每個月的工程計價舉行。上回講到有公司是半個月計價一次,我想就在月中那次雙週報中加上計價審核的工作項目吧。

   週報中,進度表的工作項目是最低一階,也就是營造廠計價的工作項目。比方說:牆面1:3水泥粉光、牆面油漆、地坪貼磁磚等。月報的進度表的工作項目則不必分到那麼細。我知道這一點很難懂。說明一下好了:

   1.月報的基礎是整體進度(或稱綜合進度,也就是工程從頭到尾的那個進度表。)這個進度表以前似乎談過(?),個人以為整體進度的工作項目不應該超過20項,不過許多進度表做起來不是那麼容易。依該寫一篇專談整體進度表的製作方式。

   2.其實月報中,下一個月的計畫進度只是將整體進度中有關的部份移植過來而已。上個月的進度與實際執行成果相比較。當然,下個月的計畫進度是接上個月的實際進度。

   3.月進度必須說明milestone的位置,這是月進度最大的特點。並應檢討說明提前/落後的原因。milestone是進度控制的重點之ㄧ,似乎又有必要另文詳細說明。想一想前面的文章中似乎已經欠了一堆,搞不好我自己都忘了!算了,還是少開支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

  milestone 字面上很多人直譯為"里程碑",沒啥大錯,只是不好懂。個人以為譯成"監控點"比較容易了解他的用意。監控點的用途舉例來說:就好像一個人從台北開車去高雄。講好上午9:00出發。下午14:00到高雄火車站。為了夠確實執行,所以,我們設定幾個milestone:10:00到新竹;11:30到台中;12:30到雲林;13:30到台南;14:00到高雄。新竹/台中/雲林/台南就是四個"監控點"。車子出發以後,不管如何開、在哪裡休息,到達每一個監控點時,必須看錶是否超過預定時間?如國提前到達,下一段就繼續正常行駛;如果些微落後,下一段就必須加油將時間趕回來。

    問題是:如果不幸半途遇到別人車禍大塞車,到達新竹已延誤10-15分鐘(已超過總進度的3-5%--總進度5小時,10-15/300=3-5%),此時就必須提報"趕工計畫"。(以監控點為基準的獎罰元則各公司可自行規定,個人建議:延誤3%-5%時,寫趕工計畫。5.01%-10%,寫趕工計畫以外,暫停計價。10.01%以上得解約或雇工代為執行。)趕工計劃經甲方同意以後,立即執行。一般趕工計畫必須再下一個"監控點"前完成趕工作業、回覆正常;以這個例子來說,也就是必須在11:30以前到達台中。

    一般工程合約中,工期延誤的計算基準就是"監控點"。除了監控點以外,甲方不得要求趕工或處罰。不要以為這是笑話,個人就曾經碰到一位業主派來的主管,在日報會議中檢討前一天的進度,我記得是釘鋼軌樁,因為是剛開始的前幾天,基地內一大堆回填的磚塊、雜木,所以請挖土機一面開挖導溝,一面施工,結果第一天只釘了十幾支鋼軌(根據計畫一天應該是100支)。那位主管要罰款扣錢,我當然不可能同意,於是他下令"停工"。我說:"好啊!你下條子,我立刻停工。"

    誰唬誰啊?你敢下條子,我就敢停工,了不起算工期的時候,大家來打官司嘛!

    當然,結果是不了了之。

    我以為,無論是甲方/乙方/丙方....都必須對營建管理有一些概念,甲方不要以為我是業主就無理取鬧,乙方當然但求息事寧人,所以騎到頭上就算了,還要在上面大小便就太過份了。

      

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進度管理(3)--雙週報與雙週進度CE0409

   日進度如上一篇所談是不形諸文字、圖表。只是由工地負責人口頭傳達/事後紀錄而已。

   所以說,現諸文字圖表/時間長度最短的進度表就是一週進度表。

  千萬不要誤會雙週進度表是兩週的進度;雙週進度的意思是前一週的進度檢討、下一週的進度計畫,加起來是"雙週"。雙周報是每週都要檢討計畫的。至於是哪一天(星期幾)?沒關係,只要固定一天,檢討前面七天及計畫後面七天的進度即可。

   雙周報與日報同,分成兩個部份:雙週報會議及雙週報表。

  我一直覺得只說雙週進度不是很恰當,因為週報會議中討論的不只是進度,另外還包括:品質、安全衛生、資訊等等的檢討。只是進度檢討計畫是重頭戲而已。

   除非有特別的事務,一般雙週報是不談"成本"的。如果要談也可以,自由發揮。(這是針對一個月計價一次的說法,如果是半個月計價一次,那在半月報中就必須檢討計畫成本及計價,也不是每週討論。)

   我個人非常討厭冗長、廢話連篇的會議,會議的目的達到就應立即散會,拖死狗的會議會搞得與會的人坐立不安,而且正事無法順利執行,這是管理上的大忌。而且"會多必詐",到最後變成----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沒啥好結果!有些主管深怕別人忘了他是主管,動不動就開會,一個星期搞個六七個固定會議,一開會就沒完沒了,發便當、分飲料,搞到三更半夜,真是整死人不賠命!

    一個會議超過2小時,就是不正常。除非事情棘手/不正常,否則,所有的會議均應控制在一個小時以內。二個小時到頂了。超過也沒啥效率/意義了。

   閒話表過,言歸正傳。

  一般雙週報由營造廠的工地負責人主持。如果有業主,由業主代表主持,尤其是建築/機電/空調/監控等分別發包時。所有的業主分包的工地負責人均應參加週報會議,並應於會前分送所有與會人員週報表。

   週報的內容應包括前一週的計畫進度及實際進度;下一週的預訂進度。所有的協力廠商應於會充分相互協調,不可各說各話。主辦工程師亦應於會前與所管轄的廠商協調/確定進度可行,如有衝突應協調解決;否則應於會議中提出,由會議主持者下決定,不過這是下下策。

   週報內容還應包括上週的安衛紀錄、品質缺失及改善結果、各種資訊排程(例如:單項施工計畫書的製作/呈核/核准時間;材料送審;查驗報告等等文書作業時間等)。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