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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有沒有"設計管理"的資料?

*****來函照登********

您好..最近正在找關於"設計管理"方面的資料,但無從找起,目前只看到前輩對此有精闢的論述,不知前輩的資料是出自何處,可否告知一二,不勝感激。

****濟公如是說*******

哈哈!!我是"苦讀出身",沒有留洋、沒有碩士學位,大學也是"混得厲害"。我是從高中就立志"建築",所以這一輩子都在建築圈內打轉。我說過,我是:從基層做起(沒有顯赫背景),一路"被長官"照顧,在工地被甲方"修理"....,所以,我一直思考"為什麼會這樣?"、"不能改進嗎?";民國七十幾年起,我參加很多"說明會"、跟"生產力中心"等單位出國參觀、考察、上課;讀很多有關"營建管理"的書,也結交一些敎"營建管理"的教授、營建管理碩士......,就是這樣;直到民國79年開始一邊"寫文章"一邊"整理"自己的"思想體系",終至"豁然貫通"、"略有小成"。後來,我有機會在"建設公司"幹到"高級匪幹",所以力行/厲行"營建管理";我只是要說,我不是"說說而已",而是"嚴格執行"而且,我敢說,成效相當不錯!!

所以,你要問我:有沒有資料?對不起,有的都在我的腦袋跟"工作紀錄"(片段)及發表文章(也是片段)中;如果有問題,問我好了。我相信,我可以完整的告訴你:什麼是我知道的"設計管理"。如果想要"完整"的上課,交學費好了,我可以好好的跟你上課(不過,很貴耶!!)不如問問題,免費,而且我還是會"傾囊以授"。

****補充說明*******

曾經跟一位建築師談"營建管理",談到後來,我問他的"設計管理"是怎麼做的?他的回答是:「營建管理不是只管"施工"嗎?跟設計有什麼關係!?」我當場傻眼。

我最近試圖寫一系列"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在"施工工程師"一系列中,有一、二篇寫到施工工程師在"設計階段"的工作內容,多多少少也寫了一些設計管理的工作;只是因為這個題目太大,實在很難寫,所以我自己都覺得寫得不好,工程師如果沒有一些基本概念一定讀得"霧煞煞",不知我在寫什麼。

真的很抱歉,我只能夠簡要的寫一些大綱,真正要"詳細的寫",真的可以出書了。

所以,我才說:「如果想要"完整"的上課,交學費好了,我可以好好的跟你上課(不過,很貴耶!!)不如問問題,免費,而且我還是會"傾囊以授"。

這也要解釋、說明一下我的困擾:

如果是"問問題",我可以邊想邊寫,沒空就"丟一邊"、想寫再寫,甚至"不予理會"(有些問題,我看了就生氣----與問題深淺無關,而是問問題的心態、態度。)

而且,回答問題總是"一小段"、"一小篇"而已,不會是長篇大論,寫起來都頭痛!!

當然,這也是"問問題"的缺點。

但是,如果要有系統的寫/上課,就沒有那麼輕鬆了,所以,如果工程師想要與我面對面的上課談"問題",很好,請付學費。

我說很貴的意思是:車錢、時間、工錢等等總要上課的人出吧!!該不會也希望我自掏腰包吧。至於要多少錢?也沒個準兒,不過,絕對不會是"廉價勞工",否則,我寧可是"義務役"。那就要看情況決定囉。

********

另外,我也要說明一下,我開這個部落格,寫文章、回答問題(除了一些是我個人收集的資料、發表過的文章手稿以外《例如:工料分析表》,其他的多是"邊想邊寫"),所以,要資料?實在汗顏,沒有。

總不會要我列出:上過哪些課、讀過哪些書、參加過哪些考察團、考察心得是什麼吧。

*********再補充*******

我是佛教徒,所以不敢"妄語";我有許多"摯友"、同事、同學、學生也知道這個部落格,所以,不敢胡說八道。真的是:字字屬實。

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施工工程師在"工程專案"各階段的工作(六)

開發階段,可行性評估中,有關施工的條件:「施工預算:12萬/坪;樓層:地面23層/地下4層;結構系統:地下室RC,地面層SRC;外牆磁磚:進口小口磚;衛浴:進口產品;工期:30個月......。」

***************

其實,『施工工程師在"工程專案"施工階段的工作』我已經寫得夠多了,還要寫什麼,我都快榨不出來了。

***********

我想,施工階段,工程師要"執行"的,就是執行前面"開發"、"設計"階段自己所訂定的/已經具體化的/控管「成本、進度、品質」的圖說、工作規範、計畫、準則等等。

這裡面,只有"成本"、"進度"二項因為"執行的人/單位/公司"不同(因為要發包給營造廠等施工單位),所以可能在"投標/議價"過程中,因雙方(甲方工程師及營造廠的工程師)考慮"如何執行及條件背景的因素"不同,而有差異;但是,有關品質一項是不容變更的。

我說"成本、進度"會有差異,理論上來說也是不可能有太大的差異的。

**********

這裡,工程師要建立一個觀念:一般能夠參予"整個工程專案"的(從開發→設計→施工→使用/維修/管理)的,只有"業主"(甲方/代表甲方)的工程師,其他的工程師幾乎不可能全程參予----例如:設計單位的工程師,大概只能參予"開發"的一部分(規劃)及設計過程,而營造廠的工程師只有參予"施工"的份;仲介公司的工程師也只能參予"規劃"、"設計";真正能夠"參予全程"、對所有有關的圖說、規範、成本、進度等決定因素能夠完全了解前因後果/來龍去脈的工程師,只有"業主"(甲方/代表甲方)的工程師,這一點非常重要。

如果工程施明暸上面這一點,就可以知道:做為一個業主(甲方/代表甲方)的工程師有多麼不容易。不僅是不容易,還必須比其他工程師更努力/能力更強,絕對不是現在一般"建設公司"或"公家主辦單位"的工程師"混水摸魚"、敷衍塞責就可以過日子的;現在的甲方工程師因為不盡責/或是不知道如何盡責,所以很多問題發生以後,沒有人知道問題出在哪裡,然後就推給"建築師,推給"營造廠"...;其實,他們都是工作鏈的中段或尾巴/只能"奉令行事",能變什麼花樣出來呢?

就好像一列火車,設計執行及施工執行只是列車的:中段"或"尾巴",如果火車頭盲目亂開/或是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走,中斷或後段的車廂(設計跟施工)又如之奈何?

我們簡單的舉個例子來說,如果當初施工預算是"12萬/坪",如果設計單位不清楚或是"不會"分配預算(Q.C.),而甲方工程師也是一樣迷糊,我就不知道訂"12萬/坪"有什麼意義!?等到設計圖說完成、算圖,才"發現":唉呀!一坪怎麼要15萬?找問題出在哪裡已經來不及了,二條路:一是追加預算(公共工程玩的遊戲),一是降低"建材"品質(成本),一路砍下去,砍到符合"預算"為止,砍的原則是"大宗建材"及"貴的建材"先砍,這樣比較容易達到"降低"預算的目的;至於是否符合當初的"規劃構想"?早就拋到九霄雲外了。

 

 

(待續)

寫在:施工工程師在"工程專案"各階段的工作(六)之前

在繼續寫"工程師在施工階段"的工作前,先將今天收到的回應COPY 如下:

********  。×↖小小狗↗×。的回應*********

1、沒有中心軸,什麼都想學,結論是:什麼都學不好,學不精。

    2、貪多嚼不爛。什麼都學,所以什麼都懂一點點,每樣都10分好了,那是平台啊?什麼是你的專長?

   3、吃在碗裡,看在鍋裡。根本不用心於自己工作,一天到晚就想學新事物,永遠是半桶水。

好像在罵我~猶如當頭棒喝!不過謝謝前輩指導,不勝感激!

原來到這時才知道自己缺少什麼!要追求的是什麼!

********濟公如是說*****

感謝上帝!!希望你能堅持、成功!!

***********************

除了感謝上帝、讚美上帝以外,也要感謝「。×↖小小狗↗×。」兄。

最近,一直覺得"沮喪",真的"寫得手都軟了"。雖然我還是一直"替自己加油",可是週期性的"沮喪"真的叫我"感覺無味"、遊魂一般/定不下心來,好好的寫一些東西!!

*********前幾天,crihy 兄寫來的:

冬至來臨之際,送來本人的問候,並請大大不要放棄,雖然本人不清楚為何您會有[我一直用心的寫,可是真正"認真讀"的有幾個?]的想法,您部落格的指導一直是我們資淺工程人員,避免因自己無知而往火坑洞裡跳的主要來源,因為現場常因人、事、物的影響,而不知自己是否犯下無可挽回的錯,甚而被請進地檢署之後才驚覺自己原來犯錯了。

**********************

讓我覺得自己應該振作一些,不要期望太多。

無論如何,我會繼續努力/週期性的"沮喪"會過去的。

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沒有辦理工程變更,工地卻要計價,怎麼辦?

*****來函照登*****

如您所說,營造廠應注意的應為追加減計價時程,可是實際上工地現場往往無法依時提出工變單之申請,就要計價給廠商,讓後端在控制預算的人(非現場工程師)無法確切掌握預算.現場還會覺得你們管太多了,殊不知就是他們無法得到別人的信任才會被人不斷的質欵

******濟公如是說********

任何付款必須要有"依據",這是財務人員的"基本守則"。依據包括:核准的簽呈、合約、單據,如果沒有這些文件,財務是不可能付款的。所以,如果沒有正式"核准"工變的文字依據,沒什好說的,退件。說明理由,然後不必客氣---退!!(比較客氣的做法:財務、控管人員就裝迷糊,先將計價單放一邊,請工地補足"核准文件"的影本以後再說。)

****後來,想了一想,我又補充****

我不知道你的位置,如果是審核"計價文件"的人,工地計價/如果沒有"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或是授權主管)的核准文件,你卻同意付款,這是有弊端的;假設"計價"多計了/要不回來/或是主管發現,怎麼辦?別人可以說:你勾結工地,超付工程款,你跳到黃河都洗不清。所以,只要是"沒有核准文件",天王老子來,你都不可以同意付款,即使是"老闆"要你付款/也要請他下條子(在白紙黑字上簽名),這樣,才是盡到自己的職責。千萬不要開玩笑,這是"審核"的鐵律,如果因此工地不高興/鬧開來,倒楣的一定不是你,反而老闆會很高興:沒有白請你;但是,如果你想做好人(對工地來說),便宜行事,萬一出問題,你一定跟著倒楣。如果我是"高級匪幹",你退件/我一定會支持你,如果你因不接受請款/爭吵起來,我一定會痛罵"工地"胡搞!!

真的,不要怕得罪人,何況,這是工地的錯。一次、二次以後,他們就會乖乖的趕緊補足文件以後才請款計價。無論是工務經理、工地主任、工程師、小包來吵,你都這樣跟他們說,如果他們還惡意要吵,就吵到總經理那裡去好了。總經理(負責人)絕對不會說:可以付款。他如果這樣說,以後您就不必審核了,所有工地的計價通通都是"可以付款"的,開什麼玩笑!?

*****************

我一直覺得任何付款必須要有"依據",這是財務人員的"基本守則"。』

而且,這不是只有"控管人員"、財務人員應該知道,所有"吃頭路"的人都應該知道!!

工地工程師計價/要求公司付款,必須要有"負責人"同意/核准"的文件做為計價的基本要件。有時,我們還會要求將"簽呈"(核准文件)影印當計價副本,因為有時老闆"日理萬機"可能忘了有這麼一回事。但是,如果沒有核准文件,千萬不要想計價/付款。

工地沒什麼好急的,急的話,就趕快辦理"變更追加減"的手續吧!!

這種工地如果是我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我一定把工地主任換掉!!因為這是公司很基本很基本的"工作守則",如果這個都不清楚,真的是"可以不要"了/換人做做看。

******再囉唆一下****

即使是"老闆"要支出,用講的也不行,一定要有單據----寫一張白紙黑字的條子,然後才可以付款。不然,有一天對帳,發現收入/支出之間少了一筆錢,你說:是老板拿去的。如果老闆"忘記了"說"沒有啊!!我什麼時候拿這筆錢了?"你不是要跳樓?

財務或是控管人員的"財務稽核"的精神就是「依核准文件付款」,千萬不要怕事,怕事就不要坐這個位置。

工程師ㄧ定也要知道這條"鐵律",不然,公司不是變成你的了-----即使變成你的,就像前面說的,你還是要"下條子";雖然"計價"有工地主任的簽名,但是,公司不是工地主任的,(不要膨脹自己)工地主任的簽名是"吳三小路用"的(除非老闆明令授權以外)。

拜託,這是常識!!

*****************

我是"工程人員"出身,我也知道工地有時"做得要死"卻得不到"坐冷氣房"的財務等後勤人員的支援/有時還處處刁難的痛苦;但是,無論如何,我們也要體會/了解公司"財務控管"的重要性。如果設身處地幫"老闆"及財務、控管.....想一想,公司如果不這樣做,豈不是"天下大亂"?你是老闆(公司是你的),你會同意這樣做嗎?

而且,不管走到哪一行/哪一個公司,這條鐵律是永遠不變的。

說個笑話:有一位非常非常非常有錢的知名老闆,他每天主要工作就是"簽認所有的請款單",一毛五厘也要他簽名、財務才可以付錢。說出來您一定知道/至少聽說個這號人物;可是,那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沒有弄清楚/沒有他簽名,一毛錢都領不到!!

另外,我知道的:如果"老闆"非法挪用公款,財務主管藉故"逃得比誰都快"/就是拒絕在請款單上簽名。(千萬不要"義薄雲天",不然,以後"免錢飯"可能會吃不完!!)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施工過程,數量變來變去,怎麼辦?

*******來函照登*****

因為建設公司與營造廠為母子公司關係,所以建設端在做設計變更時,下游只好默默接受,初期還會很認真的算,到後來"計劃趕不上變化"没有人在很認真的算,也就是如果要得知原始與每一版次的差異數量没有軌跡,在檢討預算差異時也就以圖面變更為由一筆帶過,請問有何改善方案

  另外請問業界一般是否會在每一次工程變更完成時均要求與廠商完成增補合約書或是等到全部結算完成才制作增補合約書,而如果要求在附尾款前取得增補合約書執行上會有困難嗎?

以上欵問再請您依經驗值說明一下了,謝謝

*******濟公如是說*****

其實,以前我待了很久很久的公司,也是有"建設公司"(名稱不同,起碼有三五家)、營造廠、仲介公司、保全公司......後來還有"房管公司,我待過"建設"也"外調"過"營造",所以,這些"狗皮倒灶"的事多數我都親身經歷過。

加上,我在營造廠的時候,南征北討做了幾個"公共工程",有些也是"烏煙瘴氣"、"瞎搞一通",因此,我才會"努力"研究"營建管理",想要找出方法,解決這些大家習以為常/視而不見的問題。

我只能說:主事者(包括老闆、主政官員)如果"外行"(冒充內行包括在內),而高階的"專業主管"(只是相關科系畢業、混得比較久,實際上肚子裡不見得有什麼東西)也一路鬼混,任誰來都是一樣的結果。一位"低階幹部"是無能為力的。

幾十年過去了,似乎台灣的營建業:還是老樣子。可悲!!

*********************

我談"營建管理",整個部落格談的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這些問題盤根錯節,不是簡單的"一個方法"就可以解決的。(哪有那麼容易!?)

有關數量的問題,我最近寫的"施工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裡面就談到:負責施工的工程師,必須參予"設計會議",而且必須隨著"設計進度"做"成本、進度、品質"的控管,如果這一點根本做不到,一切都是奢談。當然,我們可以冀望負責"設計管理"的設計部門作好控管,問題是:設計部門的人在"設計階段"(建築師設計過程中)應該做哪些事情,他們清楚嗎?或者設計部的工作只是"等待建築師將圖說完成,轉交給工務部"。那要這個設計部幹什麼?建築師直接交給"工務"就好了,多個"尸位素餐"的部門/公司錢多啊!?養一堆"笨蛋"?

我已經寫完"銷售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施工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也已寫到"設計階段";我想:接下去似乎應該寫"設計管理"了。

不過,我覺得:我一直用心的寫,可是真正"認真讀"的有幾個?不要說「努力去做的了」。(對不起,這是我的牢騷)。

********************

關於數量,簡單的說:在設計過程,建設公司必須有人負責"品質、進度、成本"的控管,也就是說,配合設計進度,建設公司負責該工程設計管理的工程師(無論是設計部也好、工務部也好),都必須時時"注意規範的訂定、建材的選擇、數量的計算、單價的查詢、工法的選擇、工期的排定.......。如此,設計完成時,多數的"發包資料"皆已具備,即使有一些小問題也很容易解決。不至於拿到圖說以後、千頭萬緒,不是一切從簡/含含糊糊就通過,就是"有問題"就更正/修改,這樣,當然工地會被搞死。

變更追加減的處理方法,我以前也寫過;至於"放入合約"這個工作,我認為應是等到工程結束/結算以後,將所有的變更追加減合併成為一冊,另訂一本"變更追加減合約",不必與原合約書混在一起。

我想,營造廠重視的應該是"變更追加減"的計價時間,至於什麼時候正式併入"合約書"應該不是重點。

 

什麼是"浮動地板"(4)

這一齣"PLAY"真是高潮迭起、柳暗花明又一村。

*********

本來簡單的只是想請"高手"共同解決問題,沒想到拉拉扯扯、居然寫了四篇。

****阿國如是說*******

以前我服兵役時,待在內湖三軍總醫院工地的時候,那裏也有設計這種浮動地板!不過我去的時候已經施工完成了。只看的到一些橡膠隔震墊還有表面的泡沫混凝土!

*******************

到今天為止,water兄依然沒有將圖上的"補充說明",所以,這篇文章想要撿陶設計圖的工作只好等下去了。

****大頭如是說*********2011/02/10.

不好意思~不小心逛到這個網站~特來插花一下~其實浮動地板主要的功能是在隔音而非防振喔~供前輩參考~

*********

(待續)

2010年12月3日 星期五

什麼是"浮動地板"(3)

中央的圖說標示,我想是防震/避震設計吧:(由上而下)

10cm-210kg/cm2陶砂輕質混凝土

點焊鋼絲網

防水層

1.2cm水泥纖維版

橡膠防震墊(20*20*5)

防水層

既有RC地坪

**********************(其他的,WATER兄,仍未說明,等待中)

?????? 

*******water兄的答案(12/3/21:22)*****

看完上面前輩所述

本浮動地板居然用在空中室內球場 而非所謂的醫療院所或含重要設備的實驗室

總不免讓人額頭上三條線

請問濟公前輩  上述輕質陶砂混凝土又是甚麼能達到3000PSI嗎?

**********************

根據設計圖,我想關鍵在「橡膠防震墊(20*20*5)」;我不知道什麼是「橡膠防震墊」?他的材料?密度?樣式?如何防震?(或是:廠牌、型號;規範:是不是"專利品"----只此一家、別無分號?)而且後面的(20*20*5)也讓我摸不著頭腦?圖上是黑色的正方形"剖面",以尺寸標注來看,應該是5-6公分*5-6公分,怎麼想也想不透跟20*20*5有什麼關係?

如果防震墊是20公分(長)*20公分(寬)*5公分(厚),剖面應該是20*5的長方形。而且圖上(water兄也特別說明)防震墊中間填的是24k的吸音棉;更是讓我搞不懂"實際"施工的情況。

至於"陶砂輕質混凝土"是啥玩意兒?我也莫宰羊?什麼是"陶砂"?沒聽過。"輕質混凝土",我知道。 請water兄查一下建築師的"陶砂輕質混凝土"的規範,讓我們增廣見識一下。

(我常說,建築師《設計者》有義務提供相關的資訊,不是"閉門造車"讓讀圖的人搞不清楚---"設計"些什麼玩意兒!?圖說是要讓"施工者"按圖施工,如果圖說不清楚,跟他自己"關門打手槍"有什麼不同---自己爽就好了??)

*********zdjppoxx兄的來函(2010.12.05.)

空中室內球場的話,震動能量應該不大,避免球員跑動、跳動或運球等之噪音影響樓下是其設計原意吧~

所以還不需要三條線啦^^

只是這"陶砂"輕質混凝土應該是"陶粒"輕質混凝土,這不是常用的東西,大家都不熟,還是如同大師所說,應請建築師提供各相關資訊,甚至需介紹廠商吧~

可先參考一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03316結構用輕質粒料混凝土等~

再自己採購陶粒至預拌廠或直接委由預拌廠購買,經試拌試壓確認拌合配比及施工性後再行施工了~

********2010/12/05/20:25 water的回應*****

避免球員跑動、跳動或運球等之噪音影響樓下 話是沒錯

幸好該單位是所啟明學校 還好不是啟聰學校

(續4)

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

什麼是"浮動地板"(2)

這張圖是WATER兄傳過來的。

為了要弄清楚,我還是把這張"大樣圖"鋪在部落格中,然後按圖討論。我想我不牟利,只是"學術討論",希望沒有侵害"著作權"。"大樣圖"應該也沒著作權吧!?


圖中的"聚氨酯"就是"PU"。

這張圖,昨兒個晚我放大一讀再讀,就是有些字看不清楚/又不敢亂猜,所以請WATER兄補充一下,至今尚未收到回覆,所以....寫不下去了。

*********zdjppoxx兄的來函(2010.12.03.)

我想"浮動樓板"應不僅對精密儀器設備隔震,大部會產生震動的設備本身的設計即含隔減震支承,而像是醫療院所或含重要設備的實驗室等~

以目前的建築技術,應會使用結構物的隔減震元件及阻尼器,來阻絕建築物以外來的震動~

小弟在此提供另一思考方向~

以小弟所承造的廠房工程來說,滿多有浮動樓板的設計,但其用意卻是防止因設備的震動導至廠房本體結構跟著震動~

大部份廠房都是鋼結構造建物,柔性較大,而廠房內含有大量因運轉而產生震動的設備,且一天24小時全年無休的運轉~

所以其樓板是與結構分離的,不論是與柱結構,牆體均設置伸縮縫~

避免因設備震動造成建物結構震動或破壞剛性較大的RC結構而產生細微裂縫,如果是外牆則易滲水等問題~

以上另一設計用意,請參考~

****濟公的話********

謝謝,集思廣益真好,這樣越辯越明。"回應"鋪上網囉,造福所有的工程師,OK?

****zdjppoxx兄的回函(2010.12.03.)

當然OK囉!

震動的來源及影響的時間週期或長短,以外來的震源和建物內部本身所製造出來的不同來設計不一樣的隔減震方法~

雖大部份內部會因運轉而產生震動的設備都含有設備本身的隔減震支承,甚至有設備本體的阻尼器,但設備也有調較上的好壞,震動一定無法完全阻隔~

且大量設備一起運轉,震動更為明顯且長時~

這種震動無法使用一般建物的隔減震元件來處理,所以另尋其他設計囉~

以上是小弟淺見~

*******濟公的話************

很慚愧,我對"防震"、"避震"等等毫無研究,只有一般的"常識",(高中及大一時物理課教的啦,大概只有記憶裡的一些些)。即使後來讀了一些"阻尼"、"大樓防震設計"也只是走馬看花/知道有這麼一回事而已。記得最早是讀美國一位大師(名字是---萊特?懶得查了,多數人應該都知道)在日本設計的一棟大樓採用"防震設計",後來經過地震/房子沒倒(不過有反方意見,好像是說不一定是這個設計房子才沒倒);101好像discovery也介紹了"防震設計"(好像是澳洲人設計的),我也是"知道了"就結束。反正,有專家研究/設計,還有"專利",需要時再說。台北捷運劍潭站也設有阻尼器,避免屋頂搖擺/共振/破壞。我也是"知道了"而已。

有一回,我的一位高中同學/世界知名的"物理學大師"跟我解釋"共振",我也是認真的聽,結果卻也是"知道了",我認為:要建築物與地震產生"共振破壞"實在很複雜,設計要考慮到那裡...哇!!搞死"設計者"囉!幸好,我多數時間是在做施工,"學術"的事,實在..莫宰羊。

(續3)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什麼是"浮動地板"(1)

*****WATER兄的問題********

前輩請問甚麼是浮動地板?才疏學淺第一次看到圖不知所以然,煩請示教 如附圖

*************

老實說,我是第一次聽到"浮動地板",所以,我想看看"附圖",從附圖中找答案(因為問題中有附圖,但是不知何故沒有收到)。所以,我的回答是:

「什麼是浮動地板?附圖在哪裡?」

*****11/30,MODO兄回答了這個問題*********

"浮動地板"一般是使用於機電設備下方的鋼筋水泥板,特別是噪音及震動大的設備.例如:發電機.空調主機...等。

構造上來說.大概就是在標準的樓板上配置橡膠隔震塊,間距依據設備重量...等去計算設計。

隔震塊上再鋪設夾板.上面再配筋與澆置混凝土,

也就是所謂"浮動地板" ~樓版上的隔震版.

******************

謝謝MODO兄。希望是WATER兄要的答案。

雖然答案是如此,我還是沒見過。

我以前到美國參觀幾家"大型醫院"的設計及設備,(醫院的空調、機電、醫療設備等等,大概是我知道的建築中算是很複雜的了。由醫院有"設備層"---整層建築全部是機具設備,及醫院的機電設備的預算與"建築工程"之比為1:1《不包括醫療設備---如X光、斷層掃描、超音波、放射線等等醫療設備、儀器》,可見一斑。)也沒見到"浮動地板"。

這是比較新的結構"觀念"?比較新的防震/隔音設計?

******12/01.JASS兄的回應***********

就我所知,浮動地板大多使用在比較需要「精密度」的儀器或電信通訊之類設備的空間...例如醫療、實驗室或者軍方的戰管中心一類的...其目的不是隔絕機器的噪音或震動,而是保護機器免於受到震動的干擾...

不知此認知是否有誤?借您這園地請諸方先進不吝指教...

*****濟公的疑慮********

我想,應該是"避震"設計。至於是"哪一位高手"是始作俑者,我真的很想知道。water兄可不可以將"設計圖"傳過來,讓我見識一下,原理原則是什麼?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預算控管(作者:『高晨』建築工程數量估算)

這是『高晨數量建築數量估算』的回應,因為有他的想法,所以轉載供工程師參考:

***********

個人覺得"預算控管"跟"工程數量"絕脫不了關係.

"工程數量"也離不開"圖面上的尺寸"除非現場沒按照圖面尺寸在施做.

所以,理論上"預算的控管"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一般預算控管會出問題大都如下:

1.捉預算者心態不正常,故意討好符合老闆心中的預算,預算超出時,再由工地現場寫一堆理由報告;如 濟大所言 當老闆的都很在意"預算的控管"但是到最後真的也只能"愛愛叫"而已;老闆內心都只知道這場又多發了我幾佰幾仟萬,但,還是不不道問題出在那裡,下一場還是如此.

因為,老闆沒有看到真正的問題,光只看表面,再如  您所言"承包價"一路殺下去"

2.估算公司的"工程數量算錯"即所謂:預算控管與工程數量,無法脫離關係.

因為,現有的工程估算公司,因為競爭(尤其北部)低價承作,因而,大都請不起有工程經驗的工程師來算圖.

故,有大部份是無法依照現場實際的施工,將真正的"實際數量"算出來;即所謂的:施工數量.

例如:預留筋-車輛進出的載重加強-施工方式(施工估算=>怎麼施工就要怎麼算,絕不是照著軟體輸入而已)

3.現場工程師沒盡到責任

預算控管,會出問題的項目,第一屬:鋼筋   第二屬:混凝土  第三屬:外部.

偏偏這些數量都是"大預算"佔營造費用極大比例.

現場工程師要有能力在"鋼筋加工"以前,核對一下"檢料單"(有的工程師叫他對鋼筋檢料單他會很頭痛),現場大都無法做到這一點.

混凝土...(寫太長了...待續)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搭接及其他(三)

本來有關"搭接"的問題,我是不敢再寫下去的。因為從我開始寫部落格,我就一直聲明:我對"營建管理"比較有把握,實務是成長過程中學習到的,至於"法規"、"學理/理論",我是很弱的/我也公開承認我是不及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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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工程師ㄧ定也知道,我們探討實務的問題/營建管理的問題,到最後一定會碰到"法規"、碰到"理論",想閃都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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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被"大山先生"所害,不得不硬著頭皮寫"結構",免不了的,一定會追根究底/不扯到"理論"才怪。(先教訓一下常常抱怨"學校所學無用論"的年輕工程師,如果您在學校沒有把結構修好,讀這幾篇"結構"的文字一定會很吃力。尤其是zdjppoxx先生的文章,起碼要有一些底子才行。不像我,因為這方面的底子不好,所以儘可能"口語化",免得"被掀海底"《露餡》。)

沒想到JASS兄讀完zdjppoxx先生的文章也就算了,居然還"陷害"一下(真是"回馬槍"):

***這是JASS兄讀完zdjppoxx先生的文章以後的回應***

寫得太好了....尤其最後第五點頗值得深思,期待看濟兄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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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覆是:JASS兄,什麼跟什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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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寫"搭接"就一直努力把"範圍"圈在"搭接",相關的"續接器"、"結構設計"...等等問題,提一下可以,要深入討論,有些問題實在是"顧慮"多多。

JASS兄如果留意一下,有關"結構技師"的部份,我是這麼寫的:「鋼筋的密度,結構技師應負責依規範設計/考量,不可"視而不見"卻責怪施作廠商綁紥/灌漿/鋼筋的密度有問題。」

我知道,鋼筋的設計規範其實有很多與工地鋼筋施工/綁紥有關的規定。例如:各種樑、柱的面寬允許最多配幾支幾號鋼筋----這樣,鋼筋之間才有足夠的間距澆築混凝土;樑柱斷面,鋼筋面積(As)與混凝土(Cs)面積的比例等等。

因為有這些規定,所以結構技師有責任考慮:搭接後,鋼筋數量增加/相對的As增加以後,是否仍然符合規範?如果比例超出規定,結構技師有責任規定"不得搭接,而以鋼筋續接器取代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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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我一直認為:營建管理的工作是全體"建築人"(無論是哪一個階段/哪一個位階)一起努力才可能成功的;沒有一個人/幾個人可能"通吃"整個營建管理的工作,必須群策群力/各領域的工作人員竭盡心力/智慧,才有可能做出比較完美的工程專案。

任何一個階段/任何一位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能"不是其他人隨便可以取代的。

我們只有祈禱,所有的工程人員都能在自己的位置上努力不懈。如果就"專業"的部份,我們期待有另外的工程人員監督/管理/督導,老實說,那是不切實際的。

比較實際的,應該是:慎選"專業人士"、慎選"合作夥伴"。

鋼筋搭接及其他(作者:zdjppoxx)

不論柱或樑,在工程上是為當然的結構系統,牆或板除非有特殊功能者(如承重牆、擋土牆…等)才會是結構體的一部分,否則均算是作用在樑柱結構上的靜載重。所以在鋼筋規範中柱、樑之補強方式及其施工限制最多,其中佔很大的比例就是本篇文章中所討論的搭接。台灣經過921大地震的洗禮後,規範變了很多,工程人員不一定要把所有規範背的滾瓜爛熟,照著該工程的鋼筋標準圖說施作即可。

一、搭接位置:

        理論上直通筋最理想,但因生產、運送或施工性的限制,一定是需要搭接的,所以撿料時,搭接位置是很重要的考量之一。樑、柱搭接規範中,其單一構件之淨跨距內均有圍束區及非圍束區之分野,樑之淨跨距是柱皮到另一柱皮之間,柱之淨跨距為樑頂(樓板頂)到往上一樓的樑底之間,而圍束區一定集中在靠近樑柱接頭處,即結構行為上應力最大的地方,圍束區內之箍筋間距較小且不得搭接是為通則。

        大部分的樑配筋圖已直接註明距離柱皮多少長度為搭接位置,而且樑還有分受拉力區及受壓力區,只能在受壓區進行鋼筋搭接,即一般樑的上層筋需搭接在淨跨距的中間位置、下層筋中間不得搭接,需在兩側約1/4處;地樑因受土壤反力,受力方向相反,所以上、下層搭接位置則跟著相反,也有特殊樑如地下室很深,又不適用扶壁或因空間使用問題,會在擋土牆上外加擋土樑,其受力為水平方向,所以該樑也是90度橫躺的樑,反正樑搭接位置與受力方向有關。

        柱圍束區的算法也是各圖說不一定相同,一定要看各工程的標準圖,准搭位置在各標準圖上一定有畫,大部分的算法是1/4淨跨距,所以上、下之1/4淨跨距為圍束區,只剩中間1/2淨跨距內可搭接。以前為了方便施工省力的落地搭接(即鋼筋直接放在樓板上,從樓板上開始就算搭接)已不可行,即使因為鋼筋太重不好舉高綁紮固定而從樓板開始綁紥,其圍束區內鋼筋的重疊長度一率不得算入規範的搭接長度內,變相的浪費材料而已,而所謂的不同斷面搭接也不一定要隔層搭,一般規定是至少錯開60㎝以上即算是不同斷面搭接,隔層搭接只是最理想狀況而已。

        小弟也曾施作過隔層搭接的工程,該案件為地下一層,一樓為挑高樓層,只因其案件之鋼筋標準圖直接載明需隔層搭且地下層不得搭接,詢間建築師後(我想建築師也不懂或是不想問他的結構技師)就堅持要隔層搭接,所以有一半的柱筋需從基礎直到二樓超過圍束區再加搭接長,一支#8鋼筋長度近14米長,每支柱主筋都要用吊車,一支一支吊,施工慢不打緊,鋼筋上部沒地方固定,又怕施工期間來個地震,不又倒塌光了,危險性很高,真不知怎麼想的。

 

二、搭接長度:

        小弟非常同意大師所說的:「"鋼筋混凝土"工程是"實驗科學"」,錨定(伸展)長度要做實驗非常簡單,把每號鋼筋按不同的埋入長度灌漿在不同強度的混凝土內,等到28天後,試壓該批混凝土得到強度,再施力(不論拉力或壓力)於該鋼筋,只要露出混凝土外之鋼筋先破壞而不被拔出或刺穿混凝土,即為握裹力>鋼筋極限強度,實驗組數越多越能了解其間之相對關係。總得而言混凝土強度越強或鋼筋號數越小,錨定長度可越短。另外錨定長度又分為一般筋與頂層筋,所謂頂層筋是水平鋼筋,其下方混凝土超過30㎝者稱之,因為混凝土在澆置時需要震動器將混凝土內之空氣排出,但這些空氣上浮的時候容易卡在水平鋼筋的下方排不掉,進而影響握裹力,所以頂層筋的錨定長度需要較長一些。

        搭接長度的由來其實是從錨定(伸展)長度Ld來的,規範上或者它並不是一個係數,但以結果論來說,就是一個係數:1.3。小弟自己把這係數看成一個安全係數,至於這個係數的由來小弟也不知道,反正是專家學者提出的,應該沒有小弟所想的這麼膚淺吧!即把一般筋的錨定長度乘上1.3就得到頂層筋的錨定長度,把錨定長度乘上1.3又可得到搭接長度,換句話說,頂層筋的搭接長度=一般筋的錨定長度乘2次的1.3=1.7Ld。這係數有人使用1.33,或更大,反正只可大不可小就是了。

        在規範中又提到甲級搭接或乙級搭接,上段所提到的搭接長度屬於乙級搭接,而甲級搭接故名思義,是一種效率較高的搭接,所以其搭接長度可以較短,那到底可以比較短多少,就是把乙級搭接長度除以1.3就行了,不過另有規定最短搭接長度30㎝及最短錨定長度20㎝。

        所謂的甲級搭接,其定義為紥筋時任一同斷面搭接數不得大於50%,設計強度為實際受力的2倍以上。注意這2個條件是”and”不是”or”,必需同時成立,一般工程師可以控制的條件只有第1個,至於設計上的安全係數是否>2,除非標準圖說上明確指明只要符合條件1即可將搭接長度/1.3或結構計算書上明確指出或是發文尋問結構設計者,否則工地人員是不可得知的,就只能乖乖的使用乙級搭接長度吧!

        另外題外話,因為業主的成本考量,即使技師很怕死,一般結構計算都是跑程式的,結構技師在只要在結構計算係數上把准許變位量調小一點,或是載重、作用力設定大一點,結構就會跟著改變,這部份業主比較難跟技師爭辯,所以不需要把比較容易產生爭議的安全係數設定超過2。這論點是小弟自己認為的,只是看到很多超量配筋的結構一直存在著,為什麼業主都不會唉唉叫呢?

        小弟一直有個疑問,柱筋搭接長度到底要用受拉還是受壓呢?雖柱斷面型式有考慮強、弱軸,但配筋上總是會繞一整圈,就是考慮到柱可能會受到不同方向的作用力,不像大部分的樑只有上、下層筋(如果有考慮其他方向作用力還是會加配腰筋),柱一般來講當然是受壓的,但不均勻沉陷時之彎矩或地震力、風力及其他外力等水平方向作用力時,柱還是需抵抗拉力的,期望大師為小弟解惑。

 

三、搭接方式:

        搭接的方式,大師幾乎都已說明,小弟不再贅述,壓接在現在已幾不存在,至少小弟沒有做過,所以不好說些什麼,小弟在此要提的是續接器。我們都知道鋼筋有分高拉鋼筋SD420及中拉鋼筋SD280(那低拉鋼筋在那裏???),也知道高拉鋼筋又分為可焊鋼筋(SD420W)及不可焊鋼筋,中拉鋼筋就無此區別了。

        我想大部分的工程師也都聽過熱軋鋼筋與水淬鋼筋。熱軋鋼筋才是可焊鋼筋,那是生產過程中另外再加入釩元素提高抗拉強度,且需讓鋼筋慢慢自然冷卻才生產出來的鋼筋,因為生產成本較高且過程較慢,所以單價較貴,而高拉的水淬鋼筋其實是一種山寨版的高拉鋼筋,那是利用類似古代鑄劍的原理,在鋼筋剛產生時還是高溫狀態下,加以大量的水使其急速冷卻,可讓鋼筋表層的強度提升,內部的鋼筋強度還是不足,讓外部的高強度來平衡內部的低強度,使其變為fy=4200的高拉鋼筋,可說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代表。

        水淬鋼筋是一種俗稱,一般在鋼筋的出廠證明書上是不會寫水淬鋼筋的,而是寫成「熱處理鋼筋」,這種鋼筋是不可焊鋼筋,拿來焊接的話會把鋼筋表層熔掉,再等他慢慢冷卻,破壞表層的高強度,讓其整體強度回到本來強度不足的狀態,我想壓接的方式因為也雷同,不得使用吧!

        鋼筋續接器因技術慢慢進步,有分為摩擦壓接型、油壓冷束型、油壓冷束強化車牙型、鋼筋車牙型…等,經過921震災後,結構耐震規範更上一層,使的現在的搭接長度非常長,如果鋼筋號數大的話,因成本的考量,越來越多施工單位會改用續接器,但從水淬鋼筋的生產過程來說,至少水淬鋼筋不可使用車牙型的續接器,因為他會把鋼筋高強度表面車掉,留下來的只剩敗絮其中而已。

 

四、搭接算不算是弱點:

        這個問題其實是簡單,規範上既有規定一定的搭接位置,即表示規範承認它是弱點,至少比直通筋還弱,我想不相信施工單位的施工品質也是考量因素之一吧。但是否一定要隔層搭接或者要不同斷面搭接則是另一回事了,如同大師有篇文章提到建築師喜歡把防水工程後面加個責任施工的道理一樣,規範或施工標準圖所提到的是可接受的最低標準,工程人員只要按照圖說上的做法撿料,再依此料單繪製施工圖提交監造單位核準即可。所謂的按圖施工,即是按此審核過的施工圖施工,監造單位則按此施工圖查核,即使是同斷面搭接,只要搭接位置正確、搭接長度足夠,這個結構弱點只是個相對較弱的點但卻是個安全無虞的點,換句話說,那已經不再是個弱點。建築師與結構技師就要對他們所提出標準圖負完全責任,如果還要在「鋼筋綁紥」的工程名稱後面再加個責任施工,那不是很怪嗎?建築師及專業技師們又有什麼責任可言呢?

 

五、鋼筋的迷思:

        鋼筋混凝土的英文直接翻譯過來是「加強的混凝土」,小弟有幸聽過一位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提過:「鋼筋混凝土的主角是混凝土,而不是鋼筋」,小弟對這個論點非常佩服,以下是他的論點。

        目前台灣所有產、官、學界均把鋼筋視為重點項目,震災後把配筋規範變更許多,各樓層灌漿時也是勘驗鋼筋(雖然官員們不一定看得懂,目的大概只是要控制各樓層的施工天數),從不會在灌漿當天到現場抽查,另雖然在學校時一定有學過什麼是平衡鋼筋量、鋼筋不足設計,但真的執業了,設計單位也是拼老命的加大鋼筋量,規範明明寫明了鋼筋量不得大於平衡鋼筋量的的75%,但好像沒人管這個,只要業主質疑結構強度,很簡單,所有#6主筋變成#8主筋,#3箍筋成#4箍筋,半天就改好了。反正房子倒了,就是鋼筋的問題。

      921震災倒掉的房子,大部分的鋼筋只是打開給人看到,這鋼筋真的是按圖施工,加工後的尺寸和支數都對,那一定是搭接長度或其他規範不足,真的就只是這樣嗎?我們都做過鋼筋抗拉強度的試驗,知道鋼筋受拉力破壞前時,會有被拉長且有頸縮的現象,震災中到底有多少鋼筋出現了頸縮現象了呢?絕大部分都是因為混凝土承受不住先碎掉了而倒塌的!如果是,當時候的配筋規範真的不足嗎?

        所以身為工程師的我們是否也應該有所警惕呢?灌漿時按步就班的做,不能加水就是不加水,該震動搗實,也不可少,總而言之,使混凝土能達到它應有的強度更為重要,否則鋼筋的握裹力不足,再長的搭接也沒用,不是嗎?

        以上是小弟僅就搭接部分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如有錯誤望請指正,小弟也只是一般的工地工程師,沒能有多深入的見解,一定還有遺漏很多東西沒寫到,原諒!原諒!但大原則還是一句老話:「按圖施工」囉。

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柱鋼筋搭接(一)

******這也是大山兄提的問題*******

請問,坊間的透天住宅工程,大部分都採用柱的同斷面搭接,不會柱筋如您說的一半錯一層來搭接。請問這樣是否可行??

*******濟公如是說*******

其實,理論上二者的效果是完全相同的(可能感覺上,沒有搭接的鋼筋比較可靠/結實),實務上,可能因為搭接長度等人為疏失而發生問題。所以,如果能確實的"搭接",除了"浪費"鋼筋的搭接材料以外,應該沒有任何問題。

*******大山兄的第二篇回應********

不過教我的老師說,柱搭接在同一個斷面很不好,算是結構弱點,至少一半要錯一層。只是"學"是這樣,但"看"大部分工地卻都還是"同斷面"

********濟公的想法*******

我想,理論上,搭接的結果跟"直通"筋的結果應當相同,之所以有"缺失"是因為人為因素:例如,搭接長度不夠、混凝土沒有確實搗實/因為鋼筋密集而留有孔隙(導致"握裹力"有問題)等等。不過,我相信在"鋼筋混凝土"的結構計算式中,這些因素多已列入考慮,所以(計算式中)鋼筋、混凝土的強度一再折減。

不過,想當然,"搭接"的強度似乎不如"直通筋"。只是,需要"證實",不是,想當然。

**********MIKER兄的回應*******

公共工程查核,如果鋼筋搭皆在同一斷面,會被記缺點。

********濟公的問題**********

對不起,您說的是"柱鋼筋"還是"樑鋼筋"。如果是"柱鋼筋",記缺點的理由是什麼?意思就是說"一定要兩層樓交互搭接囉。

再請教一個問題:營造廠被記缺點會怎樣?

哪一種公共工程(我的意思是:主辦單位是誰?還是"監造"是誰?)比方說是"台電的工程"、"台北縣政府的工程"、"捷運局的工程"、"新工處的工程"....還是監造單位的意思?所以監造是:中興顧問?中華顧問?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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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個問題,我請教了幾位資深的"結構技師"及專家。(一般來說,我是很懶得去請教/麻煩專業的朋友/同學的)。

綜合他們的意見,我想可以提供給工程師參考一下;如仍有錯誤/不同意見,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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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柱的搭接,有幾點,必須先取得共識:

一、柱的搭接位置,我想工程師ㄧ定都知道,柱的搭接都是在摟板上就開始搭接,搭接長度雖然只計算柱中間那一段----也就是從樓板起約1/4柱長(L)是不算搭接長度的;我忘記柱的搭接長度應該是多少,我只知道就施工性而言,從樓板面開始搭接的施工方式比較容易執行,所以,鋼筋量會增加許多。

假設,樓層高度是3.0公尺,樑的深度是0.6公尺,那麼,柱的淨高就是2.4公尺。如果柱的上下兩端各1/4的地區是"圍束區"(不得搭接),那麼,可以搭接的區域有:2.4-1.2=1.2公尺;如果,一般的柱搭接長度是40D(希望沒記錯),以8號筋來說,搭接長度應是1.0公尺。在1.2公尺的區域內搭接1.0公尺,說要錯開,其實是不容易的。

所以,我說:柱的搭接多以"隔層搭接"的方式來解決。

二、鋼筋的密度,結構技師應負責依規範設計/考量,不可"視而不見"卻責怪施作廠商綁紥/灌漿/鋼筋的密度有問題。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干係到許多鋼筋的設計規範,技師在電話中講了半天,我還是鴨子聽雷。

三、搭接數量。我想,應以1/2左右為原則。也就是說:直通筋佔柱的數量的1/2,搭接數量也是1/2。我說左右是因為:柱的數量可能是單數,1/2根本不成立。其次,可能建築有退縮/柱的數量減少,所以"量其約"啦。只要不要集中在一起就可以啦。(鋼筋工人也懂這個道理,我是"湊字數"。)

不過,這也有個大前提:如果只是1-3層的建築,要不要搭接,青菜啦。

四、也許應該要說清楚,搭接是鋼筋重疊、依據規範/圖說的搭接長度接合在一起的方法,不是"壓接"(以瓦斯加熱/鋼筋對接),也不是以"鋼筋接合器"的鋼筋接合。後二種鋼筋接合,就有在同一樓層鋼筋接合點必須錯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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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深信"鋼筋混凝土"工程是"實驗科學",也就是"所有的公式、理論"都是依據"實驗"結果整理/統計/分析得到的結論。

無論是:握裹力、搭接長度、水泥強度、澆築方式等等都是經過千百次實驗/證實的數據,這些結果/公式不經過"千錘百鍊"是不可能公佈、讓所有的國家遵行的。所以,我才會一再強調:理論上,直通筋與搭接應該都是一樣/可以接受的。

我很謹慎、小心的請問一個問題:書本上、理論上說的搭接方式,有問題嗎?

台灣地區似乎因為921地震,所以"鋼筋的設計規範"更改許多。

雖然,從921地震震塌/倒的建築可以獲得一些"很實際"的/比試驗更真實的結果,只是,我是懷疑,當初房屋興建的條件----例如混凝土強度等----應該也會影響這些結果,似乎一面倒的就作為"鋼筋"設計的重要證據是有疑慮的。

 

2010年10月23日 星期六

混凝土的養護(下)

我們來談談各種養護方法的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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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ㄧ定要記得:房屋建築與"橋樑"、"道路"等土木工程有一個異同點,那就是"房屋建築"多必須一層一層疊上去,不似一些土木工程,混凝土搗築完成以後可以擺一段時間養護/混凝土上面沒有即刻需要施工的工作項目。我也想不出建築工程如果要求"每一次混凝土完成就必須停工養護七天"的結果會如何?

當然,如果有"業主"、"營造廠"肯這樣做,混凝土的強度一定很好。只是,工期一定大幅"落後"(與一般工期比較),工人/機具調度一定會有困難。至於,強度能夠"好"到什麼程度,因為缺乏"實驗數字"、"證據",我也不知道。

(岔開主題:我經常覺得有些很平常的問題,只要做一些簡單的試驗就可以獲得比較正確的數據,不知國內有沒有哪些"機關"、"團體"從事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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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房屋建築,樓板搗築完混凝土的第二天一大早,放樣師傅就開始放樣/而且必須在模板工人上工前完成大部分的放樣工作。因為,太陽出來以後,模板師傅就開始拆牆側模/整理/拔釘/昇模,準備開始組立下一層的模板。

如果放樣師傅到工地/要放樣時,混凝土面仍是一片潮溼/處處積水,要如何放樣/彈墨線?

因此,我是比較贊成以"噴塗"保護膜的方式做"養護",不知國內的業主(或者是營造廠的老闆)"同意"花這筆錢的有多少?(希望不大。)

所以啦,我說:建築工程的"養護"是一件比較"理想"的工作;實務上,結構體趕工都來不及,哪來時間"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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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山兄及工程師們有何想法?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四

混凝土的養護(上)

寫這篇文章的緣由是因為寫"拆模時間'、看官"大山"先生質疑"養護"的時間/問題,當時,因為我忙於"裁剪圖"(很抱歉,到今天還沒完成。)及"營建管理階段",所以,一直擱著。

我是懶人,想到哪裡寫到哪裡/東飛飛、西跳跳是我寫部落格的特色(所以會有一堆"待續"的文章吊在半空中),務請多多原諒 !不過,我是很歡迎"看官"來催"某些未完成"的文章,因為時間一久/我又有些癡呆,真的是忘記了。

****大山先生的回應*****

請問,不用濕治養護嗎。一般透天建築工程中,隔天拆模後就可能開始施工,也不會有養護劑這種事情,最多只有早中晚灑水養護,不過這樣真的夠嗎

濕治養護不是希望ㄧ星期不要日曬和風吹?

****濟公閃得快*****

「濕治養護」是一件很"理想"的工作,實務上執行起來困難重重。我們可以開一篇來說明/討論。

****大山先生鍥而不捨的說*******

那請問不做  會有什麼影響。目前我所看到的大部分工地的作法
應該很少人有做......

但高鐵或國工局橋樑之類的土木工程/卻會特別要求

這樣不是很怪嗎?? 何以我們建築可以不做??

****濟公如是說*******

我最近"一屁股債",寫都寫不完,所以,要立刻討論"濕治"實在有些困難,我盡量努力就是了。請原諒!!

******大山先生的囑咐***********

@@ 濟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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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凝土強度與時間的關係

如果我的腦袋瓜子沒記錯,混凝土搗築後七天,強度可達設計強度的六成以上,28天可達九成以上;由此可見混凝土在搗築完成後一個月內強度增加成為一條"拋物線",越前面/強度增加就越快/越大;所以,換言之,越前面,混凝土的養護就越重要。

二、混凝土的強度

我想工程師ㄧ定都知道:混凝土的強度是因為"水泥"與"水"水化的結果。適當的水灰比是讓"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最重要的原因。

所謂:適當的"水灰比"是指"水泥"與"水"的比例,必須依規定處理,水太多/太少都會降低"混凝土"的強度。

***********

這裡,順便嚴重警告施工工程師:一般工地搗築混凝土時,混凝土預拌廠出來的拌合粒料都是依照合理的/最佳的"水灰比"拌合的;但是混凝土到了工地,混凝土施工的搗築工人為了有較佳的"工作性"的緣故,多串通"幫浦車"的操作手偷偷的在幫浦車的壓送斗內加水,工程師必須特別注意並嚴格禁止。

要知道,水灰比越大,混凝土的強度就越低,而且,其強度折減也是成拋物線、只是是"反拋物線"----也就是說:只要增加的水/超過水灰比的合理用量,混凝土強度便大幅折減,水加越多/強度折減就更厲害,等到混凝土強度折減到一個程度以後,強度折減才會趨緩,非常可怕;工程師千萬不要跟自己的"職業道德"/跟使用者的生命開玩笑。

如果為了"工作性"(施工容易),可以在訂購"混凝土"時,與預拌廠說明/約定"坍度"是多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因此會增加"水泥量",價格自然會略高。

***********

以上寫了半天/一大篇,主要是要說明:混凝土強度/養護最重要的就是"保持混凝土中有適當的水分",當然"保持適當的溫度"也是養護的重點。

不過,台灣地區(特別的高山地區除外)氣溫沒什麼"特別的"----既不下雪/結冰,也不會氣溫高到混凝土中要加冰塊。(房屋建築少有"巨積混凝土",所以可以不必列入考慮)。有的只是"炎炎夏日"混凝土搗築完成後,混凝土在陽光下"曝曬",造成混凝土溫度升高/水分蒸發/熱漲冷縮/產生龜裂,比較麻煩而已。所以,我們說"養護"就是針對這些問題來談。

**********

我們也不必故弄玄虛,以工程師常見的方法來說明如何養護"混凝土"。

一、工程師ㄧ定都見過"混凝土試體"的養護。取一個夠深夠大的"塑膠桶"(因為試體是按工地的混凝土數量取樣,所以塑膠桶一定要裝得進所有的試體;夠深是希望試體能完整的浸泡在水中,所以深度最好大於試體高度1.5倍。當然,也有工地是建造一個類似蓄水池的池子專供放置/養護試體之用,當然最好。)裝滿水/放置在工務所附近的"陰涼"處,試體就浸放在水中養護。

這樣做有三重意義:1.濕治,試體放在水中。2.保持溫度,放在陰涼處,避免太陽直射。3.放在工務所附近,避免廠商"偷換試體"。

二、另外,我想工程師也知道"預鑄廠"的混凝土預鑄組件是放在"蒸氣室"中養護的。蒸氣室的溼度、溫度都可以"人為控制",所以預鑄組件的強度及養護可以說是最理想的工作方式。

三、房屋建築工程混凝土養護,我知道的/見過的有下列幾個方法:

3.1.一是如大山先生所說的在混凝土表面噴塗"保護膜"(養護劑。COATING/被覆),其實,他的作用就是將原來混凝土中的"水分"封存在混凝土中/不能蒸發/繼續水化,自然達到養護的功能。

我記得大約是在民國七十幾年,這種塗劑的單價是一平方公尺一元左右(新台幣);事隔二十幾年了,現今不知單價若干?

3.2.一般比較常見的是:以"充分浸濕的麻布袋"覆蓋在混凝土面上。這樣,既可濕治又可避免陽光直曬,是個不錯的方法。

3.3.除了養護工作"什麼都不做"的以外,一般最常見的方法就是在混凝土表面撒水/濕治。雖然,有比沒有好;但是,如果是三伏天,大太陽底下,混凝土會因此"熱漲冷縮",表面產生"雞腳痕"(台語。微細的龜裂)。

(續下)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鋼筋錨定

*****這是朋友e 給我有關錨定的規定*******

鋼筋錨定

為防止因受外力使鋼筋與混凝土脫開,於鋼筋端部彎折成90度或彎鉤,稱為錨定;須設錨定長度的鋼筋,包括柱、樑主筋、箍筋、樓板、陽台、雨庇、樓梯等各部位, 配筋錨定須有一定方式、規則、長度,才能發揮其效能。

1.          錨定長度,除須依照施工圖所規定以外,一般例如:柱則須有15倍錨定鋼筋直徑的長度,樑上層主筋40倍,下層主筋25倍。

2.          樑主筋錨定彎曲位置須超過柱中心線。

3.          柱最上層最後端點主筋也要錨定。

4.          錨定長度不可因施工不易而予以截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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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文後附有幾張圖的,但是copy 不過來(我形同電腦白痴,真的不會),試了幾次都不成功,所以就放棄了;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在"柱的裁剪圖"一文中提到「柱最上層最後端點主筋也要錨定。」規定裡居然也有,但是,我做了這麼多年的工程,老實說,我沒見過。(修正:記得好像做過一次,是哪一棟大樓一直回想不起來,記得是:柱筋仍是"直的/到頂",等到板筋配置完成後,才以符合錨定規範的L型鋼筋插入柱中/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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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十年下來,鋼筋配筋的規範也一直修正;我說過,我的"法令/理論"是不及格的,所以,有些"鋼筋規範"變更的原因真的不是很清楚,尤其是近幾年,更是懶得去查詢,這是不好的;因為我已退休、實務已逐漸與我漸行漸遠;但是,工程師啊,你們可沒有資格"搞不清楚"啊!!

前年/大前年,我才知道地下室大底的配筋已不用"龜殼"配置(就跟一般"板配筋"相同,只是翻過來而已,有點像烏龜殼,所以在工地簡稱"龜殼"),當時因為鋼筋承商說沒有人這樣做/工人不會做(鋼筋圖示是"龜殼"),還被我消遣了一頓;後來經過"設計建築師"的同意,才更改配筋方式。

更早期的/現在搞不好許多工程師都不知道的有:

大約在民國60年(1971)以前,所有"端板"的板配筋必須設置"彎勾";後來據說是因為"彎勾"內側的混凝土反而成為應力集中點,所以才廢除"板筋"的彎勾。

民國70年以前,樑配筋的"加鐵"仍採用"起弓"(台語)方式處理。所謂"起弓"就是像現在板配筋中央的一部分鋼筋,一支鋼筋兩頭的部份是在上層而中央的部份彎曲在下層,以45度角彎曲,側面看如同"弓",我想所以台語稱"起弓"吧。

樑因為力學的關係,所以樑配筋上層的加鐵多在二端,而下層加鐵多在"中央"(這是很簡單的結構力學,工程師應該了解吧);所以,以前的作法就是"拿一根鋼筋,兩端留設上層筋加鐵需要的長度以後,將鋼筋彎曲二個45度角,中央部份就是下層筋的加鐵。

這種配筋方式也許有一些問題,所以現在已經改成"樑上下層的加鐵不連續/各走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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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鋼筋裁剪圖"的問題,最近思緒都繞在這個圈圈裡,一直覺得自己寫得不好/好像都在"規範裡"兜圈子,實在不是我的本意;可是,如果不寫"規範",我又不知"裁剪圖"要寫些啥玩意?

當然,最好是"畫幾張圖"說明一下就好,可恨的是:在"部落格"裡要如何畫圖?我莫宰羊。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鋼筋裁剪圖(三)樑及其他

其實,裁剪圖的柱比較複雜,後續的樑、牆、板等就單純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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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配筋我想.....從規範及順序說起好了。兩根柱子之間的樑算是"一根樑"(結構圖上就是一個樑編號、一個配筋圖。挑樑/懸臂樑--Cantilever 除外。)

一、一般建築物的樑多數是"連續樑"。連續樑就是"許多樑配筋(主筋)連續,只有頭尾兩端是"端樑"需要錨定。當然,總是有例外,有時,中間某根樑的主筋數量多於連續另一邊的樑(或兩邊)的配筋時,多出來的主筋到柱頭時,仍須彎曲錨定。

二、連續樑還有個條件,就是"樑心線"必須是一直線,如果偏差太大,樑配制的主筋無法"直通",必須"單獨考慮",這樣,這支樑也不能算是"連續樑"。

這種情形在"住宅"比較常見。有時,設計者為了配合隔間牆"的位置,將樑移至隔間牆上方(也就是說,假設多數的樑為於柱的中央/或偏一邊,因為配合隔間牆的緣故而將某一根樑移至柱的另一邊),就會產生這種情況。

另外一個情況是"反樑",也就是樑的位置較一般正常的樑的高度高一根樑的高度,這種樑多是為了樑下方的"淨高"而"不得不"的設計。存在位置多在"樓梯間"及"工作機房"等位置。

三、搭接:樑筋的搭接位置有規範規定可以搭接的"區域",大致上,接近柱頭的位置不是適合搭接的區域(這個規範,應該很容易找到,教科書上也應該有說明原因)。

*****題外話*****

寫到這裡,心中一直有一句話不吐不快:許多工程師認為"學校所敎與實務沒有關係",如果在學校的"結構"修得不好,鋼筋"配置"、"裁剪圖"就會畫得很辛苦。

千萬不要跟我說,許多鋼筋師父不懂結構,還不是"照樣檢鋼筋",我想:他們一是按圖撿料、一是"硬記"規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做不是不好,只是很辛苦/不得已;萬一結構略有變化,我想就無法應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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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鋼筋檢料,一定要知道三個有關長度/重量的數字:一是鋼筋"進場的長度"(也就是鋼筋廠運到工地或加工場的鋼筋長度);二是加工完成的鋼筋如果需要以車輛(吊卡車或其他)轉運,車輛的合法載運長度;三是"工人工作/運搬的負荷重量。依據進場鋼筋的長度,我們才能決定"如何裁剪鋼筋",了解"工人辦運時的荷重"我們才不會老是將鋼筋裁剪得太長,工人在樓板上的"小搬運"十分困難。

以前的鋼筋多是用"板車"載到鋼筋加工的地方(鋼筋加工場),如果工地"腳路"不錯,可以設在工地裡;如果工地面積狹隘,就必須在工地附近租一塊空地來加工,或是找一家有"鋼筋加工場"的材料商,利(租)用他的場地加工;當然,現在有鋼筋材料商"兼辦加工",鋼筋到工地已是"加工完成的成品",那就更簡單了。

不過,無論是採用哪一種方式,都要考慮"小搬運"的車輛、機具、人力。

 

 

(待續)

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鋼筋裁剪圖(二)柱

2、"流籠"接:我不知道"流籠"這二個字有沒有寫錯?就是深山運載原木、貨物,有些像"空中纜車"的那種簡便的運輸工具;台語、客家話皆稱"流籠"(有時,也戴運山上的居民)。鋼筋搭接方式為什麼稱"流籠接"我毫無概念,可能是因為"錯開",有些像"接力"的方式,所以稱"流籠接"吧!

一般的住宅,樓層高度約3公尺左右的柱鋼筋多是二層樓搭接一次,換句話說,所有的柱筋長度(除最下方的樓層及頂樓一部分以外)都是二層樓高(約6公尺)另加"錨定"(底層)及"搭接長度"(頂樓除外)。

但是,如果我們單純的/全部柱筋都從最下面一層開始/二層樓搭接一次,那麼,"搭接"會全部集中在3、5、7....等樓層。

所以,為了避免搭接集中於同一層,處理方式就是:最底層的柱筋,一半的柱筋是:一層樓高度+搭接長度;另外一半的柱筋則為:二層樓高度+搭接長度;當然,在同一樓層也必須分散/不可集中於一區(可以排成類似"梅花樁"當然最好)。

如此,每一層樓昇柱筋只需昇一半數量的柱筋。

工程師必須自己判斷一些相關事項以決定是否/如何採行"流籠接"。例如每層樓的層高過高,鋼筋如果採二層樓的長度+搭接長度,每根鋼筋的長度及重量都超過工人工作負荷,反而不妥。如果只是二三層的建築,是否要採用,也有商榷餘地。

3、地下室的柱筋:這裡要談的地下室是指深度較深/需要擋土設施及內支撐工法的地下室。

我想,做過大樓地下室的工程師都知道,擋土支撐的"圍令"會影響/妨礙地下室"四周"邊柱配筋的設置。因此,鋼筋工程師繪製"裁剪圖"以前,一定要先了解各層支撐的高度/與地樑及柱的相互關係/拆除時間等等,這樣,才能夠配合實際需求"撿料"、"備料"。同時,也順便讓工程師注意,地下室"筏基"面板(BS)與第一層支撐"圍令"之間的距離(其他地下室各層FS與圍令的距離也一樣)一定要大於"柱筋的搭接長度",否則,就必須"壓接"或是以"鋼筋續接器"續接鋼筋,麻煩多多。

柱筋如果是採"壓接"(無論是在哪一層樓),撿料的工程師ㄧ定要記住:同一根柱子的鋼筋壓接的"位置"必須錯開,不可以在同一個高程;換句話說,柱筋撿料的時候,同一根柱子預留的的鋼筋必須"長短不同",不可以是"單一尺寸"。當然,為了預留壓接的施工空間,留設的鋼筋也不可大短,至少要大於30公分。

所以,整棟建築的鋼筋裁剪圖,除了地下室一部分(四周邊柱)必須要配合現場支撐架設位置/拆除時間才能決定"料單"以外(這個部分一定要與工地負責人詳細了解/協商),其他的部份可以事先提早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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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柱鋼筋的裁剪圖應該沒有問題了吧!?

(續三)

鋼筋小問題(損耗、廢料)

本來,因為是小問題,所以我簡單的答覆了一下以為就結束了。結果zdjppoxx兄來函詳細解說,我想,既然這樣,就鋪上網,讓工程師多一些經驗分享吧。

我喜歡,因為這樣(無論是什麼題目),大家可以公開分享,真是再好也不過的事了。

******JASS*******

我看BBK的主管對他真好,應該是有心訓練他吧?...否則檢料這種事,不是應該鋼筋工班頭去做的嗎?(這是我亂猜的啦..)

想請教濟兄,一般的小住宅規模的工地,因為檢料而造成的損耗會誤差很大嗎?...一般小營造廠估鋼筋量時,會把這部份考量進去嗎?...

我不了解鋼筋的買賣,是不是沒用完的可以退還鋼筋廠?或者買了就不能退?....(我指的是完整未裁剪的鋼筋)

*****濟公如是說****

、希望如此,不要是"考試"(老闆為了證明自己"裁剪圖"很強)。

二、本來是鋼筋分包的事,不過工程師應該要了解/知道那是什麼一回事,至於要工程師負責整個工地"裁剪圖"及加工,不是"降級"了嗎?(所以我說"搞不清楚他的老闆在想什麼?")

三、我沒聽說"可以退還的"。現在有鋼筋廠附帶"加工"然後才送工地(價格可能略高一些,可是省去"加工場地"、"磅重"等的問題,應該划得來),所以,這個問題可以不必擔心。

*****zdjppoxx兄的說明分享******

不好意思,再插個花,哈哈~

一般小住宅規模的工地,第一場地受限,第二是料號較細不容易完整保存,應該很少現場加工的~

大部份都是與加工廠配合,品質穩定、交貨期很少誤差~

且加工廠才是鋼鐵製造廠的常客、大客戶,所以板料取得應該也相對便宜~

加工費部份因其有固定工班(只加工、不挷紥),又有較大型加工機具、細料為電腦設備加工,所以也比工地的工班便宜~

工地現場也不需考量每次各號板料進場數量(進太少沒束西挷、進太多又放著生誘或遭破壞)~

大概也是因為容易生誘,且餘料運回之運費成本不符,除非料本身有瑕疵,否則沒有聽過會退料的~

另外與加工廠所談的價格是已包含所謂的板料損耗了,所以大部份還是與加工廠配合居多~

比較值一提的是加工廠這些裁剩的下腳料,也只能當廢鐵再賣回,所以經常想辨法暗中把這些料以新品的價格賣給營造廠~

所以我們在工地時常會發現很多尺寸會比料單多個5cm(也有可能少一點點),尤其是彎勾的部份(不論是90/135/180度),比料單長的機率比較多~

所以這就是發包單位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會要求每次磅單不得大多料單的2%(舉例而已),超過者不計價~

因為料單重是依據標稱重量算來的,而鋼筋的製造品質不可能非常穩定,時機好的時候供不應求,鋼筋直徑可能細一點,時機不好就粗一點(賣個好價錢)~

又鋼筋加工後運送也會有固定用的鐵線或箍筋、繫筋的鐵籃子等~

相同長度、數量大的細料(如牆筋),一定也不會一根一根點數量,直接過磅後再多幾根給你,多的反正也能當成工作筋或裁去做試驗~

所以磅單與料單一定存在誤差,至於這容許誤差%數是多少,就是採發單位的功力了,我們現場人員是無能無力啦~

*****濟公的期盼******

如果有高手/先進/前輩願意的話,歡迎一起合力經營這個部落格,至於名稱什麼的,一切好談。

2010.10.01.

 

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鋼筋裁剪圖(一)

***來函照登*********

..............但是老闆有天心血來潮要我去負責【撿鐵仔】讓我心怕怕,完全沒有概念,沒有流程,不知道該怎麼做。不知大師能否替我解說解說,建立我心中的概念,至少在執行時不至於不知所措。....

***

.....照前輩講的應該是沒錯。我要直接指揮工人裁減鋼筋(作料).....

****濟公如是說*******

回應的信函來來去去,終於確認老闆是要"工程師指揮鋼筋工人做鋼筋加工的工作。我是一直存疑(到現在),老闆的目的是什麼呢?可能真的要好好訓練這位工程師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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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指揮鋼筋工人加工(作料),負責"裁剪圖"的工程師的先決條件就是:

一、詳細看清楚結構圖。不能漏掉任何一根樑(柱)。

二、會計算鋼筋數量。

三、將鋼筋的施工規範讀清楚。包括"一般規範"及"特別規範"。所謂一般規範是指"設計圖"雖然沒有規定,但是為一般大眾接受的有關鋼筋理論的施工規範;特別規範就是設計圖中,建築師(或結構技師)特別在結構圖中"白紙黑字"註明的"規範",這些"特別規範"可能跟"一般規範"相同,也可能更嚴格,所以,一定要讀清楚,以"特別規範"為優先考量。

四、我希望"沒有特別的工法",比方說"壓接"、"鋼筋續接器"...如果有,工程師ㄧ定要先弄清楚:位置、數量、規範;否則,會出問題的。

五、撿料順序:依照施工順序:繪製"裁剪圖"、"叫料"、"加工"、"施作綁紥";所以,規範必須全盤了解,鋼筋圖可以"一層一層"的讀(柱鋼筋最好讀施工這一層及接續的上面一/二層配筋);裁剪圖也可以一層一層/依施工分階段分次出圖(甚至一層樓中也可以依施工順序依次出"部分"的圖給加工的工人;如:先給柱筋圖,再給牆/樑,最後給板鋼筋圖)。

如果樑柱的箍筋有專人負責加工,可以先將尺寸/數量給他,先行加工。

六、一般,我們將圖分成"樑"(包括地樑)、柱、牆、板、樓梯等部份。特殊的零星工程(如:水箱、圍牆等)如果可以歸類到前述項目仍歸類其中,特殊狀況再說。

七、一般繪製"鋼筋裁剪圖"不必依照"比例"(in  scale)而且多是"徒手、單線繪製"、在圖的旁邊註明編號/尺寸/數量即可,工程師自己在圖冊(用A4的紙訂一本就可以啦)繪製,然後依工人加工製作的內容再以手繪/註明柱編號/鋼筋號數/尺寸/數量(如:C12  32*420*5及30*420*8...)的一張紙給他們依以加工就可以啦。

*******高手zdjppoxx插播**************(非常歡迎)

這真的不是件容易的差事!

不僅需了解結構各部位的配筋、錨定長度(伸展長度)、搭接位置~

搭接長度雖然是從鋼筋標準圖查表(各家結構技師的表不一定相同)~

還分受拉搭接及受壓搭接,再分鋼筋為高拉或中拉,另該鋼筋下方之混凝土厚度是否>30cm,又再分甲、乙級搭接~

通盤了解後,需再確定鋼筋進場的板料長度,搭配撿料圖,各種型式加工前的單一總長度~

以這許多的總長度,挑選出那幾種可以從同一根板料去栽剪,所得的損耗最小,算是數學層面的規劃求解~

答案不會只有固定一個,損耗最小的將全部型式栽剪完成就對了,不過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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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收到zdjppoxx兄的回應,趕緊把它貼上來,我是不會寫得那麼細,關於規範的部份只有倚賴工程師自己好好去讀,如果要寫,真的又可以出一本書了(況且,很多比較特殊的"規範"我經常也是一面做一邊找資料,所以,對於鋼筋工程的規範,我也只是"1/3桶水"而已)。

不過,工程師也不要太緊張,一般建築的鋼筋多只用到「錨定」長度,了不起需要作成L型的彎勾(日語是:案嘎,英文是:ANCHOR)以及搭接長度,其他的,並不是常常碰到。這兩個先弄清楚就可以了。

其次,有關「依據板料決定如何裁剪取料」,我更是不會提(了不起,順便提一下),對初學者來說,他已經"皮皮剉"/"剉勒蛋"了,再跟他談這個/要求這個,豈不是要他睡不著?

「難啊!!」當初,我一再詢問"是裁剪圖?是指揮工人撿料?"的原因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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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柱鋼筋"開始。

一、最底下一層的柱筋(也就是站在基礎上的柱)。這一層的柱筋,與其他樓層的柱筋最大的不同就是它的下端有"錨定長度"(其實,理論上來說,柱的兩端都應有錨定,只是,不知什麼原因,頂樓的柱上端,一般都沒有加錨定長度);"錨定長度"依規範辦理。

1、錨定長度是從錨定的"樑"(柱筋的錨定)或"柱"(樑筋的錨定)的表面開始算起;以柱錨定於地樑來說,假設:地樑深1.0公尺,而錨定長度(假設。應依規範計算)是1.5公尺;地下三"層高"3.0公尺;柱的搭接長度是1.2公尺(假設);那麼,一般柱筋的長度是1.5+3+1.2=5.7公尺。(1.2公尺是預留至地下二的柱筋搭接長度)。

因為地樑深度小於錨定長度,所以"柱筋"必須施作90度彎勾。考慮地樑下方的"保護層"以及地樑下層筋所佔的空間,我們計算:從地樑"面"到地樑底的錨定長度只有1.0公尺-0.03公分-0.05公分(地樑主筋雙向交叉所佔的高度)=0.92公尺;所以彎勾的長度是:1.50-0.92=0.58公尺。

換句話說,表面上來看,錨定長度多了0.08公尺,事實上那是"實況"與"理想"的差異。如果為了"安全"起見,彎勾再加長"0.05-0.10公尺"也不為過。因為,許多業主工程師查驗鋼筋很喜歡"檢查錨定長度",萬一地樑下層筋"交錯複雜",導致柱筋"上浮"(也就是說,要扣除的數字除了地樑保護層3-5公分以外,因地樑主筋抬高不只5公分/可能更多),那就慘了--錨定長度不足(可能只差幾公分),拆除重做,真的冤枉錒!大人(叫死了也沒人理你);所以,還是"乖乖的"多留一些誤差長度吧。(錨定長度大於規範沒有人會叫,小於規定/真要拆除重做,真的會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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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jppoxx兄說:「我們在工地時常會發現很多尺寸會比料單多個5cm(也有可能少一點點),尤其是彎勾的部份(不論是90/135/180度),比料單長的機率比較多~所以這就是發包單位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會要求每次磅單不得大多料單的2%(舉例而已),超過者不計價~」

顯然,zdjppoxx兄是一位很認真/負責的工程師,這種地方都查核得如此仔細,真的不容易。但是,有關這個部份,真的是冤枉啊,大人。撿料的人如果依理想"撿料",萬一現場施工以後,錨定長度真的因現場情況短少個三、五公分,而監造大人也是一樣認真執行規範/一絲不苟的工程師(他絕對沒有錯),下令要求拆除重作時,"哭無眼淚"是一回事,損失(工料、進度)誰負責才是問題。

(續二)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