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1日 星期四

建築材料四-三元素與木材BQ0124

    想要做裝潢的人,一定要用心在建材上。

    一般,我們可以把建材分成:木頭類、石頭類、陶瓷類、塑膠類、金屬類、.....。

   室內建材,我比較喜歡天然材料。例如:木材,石材。基本上我比較不喜歡塑膠類產品,金屬類在住家上用得很少,在辦公室裡也儘可能放置在重點上。 玻璃是我覺得可恨又可愛的建材。

    我以為:金屬、混凝土、玻璃三大元素構成現代建築。混凝土多用於結構系統,所以不特別討論。但是:金屬及玻璃幾乎掌控整個建築及室內設計。換句話說:台灣的都市叢林中,混凝土為骨幹、金屬藏於內也顯於外,而玻璃則是盡情發輝於都市叢林/建築物的外表。

   都市中,無論建築物是"包金"、"包銀",混凝土、金屬、玻璃這三大冷冰冰的"工業產品"永遠凍結我們的"味覺"、"嗅覺"、聽覺"、"視覺"、"感覺"。所以,我們會嚮往"小木屋"、嚮往"森林"....。

   然後,再退而求其次,室內建材以比較人性的天然材料為主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因為樹木、雨林的不斷砍伐、引發各種天然災害,近年來世界各國多有保護森林、禁止原木出口的種種措施;為了珍惜樹木,各種合成木材的使用逐漸取代原木,例如裝潢常見的夾板、合板、木心版等等。其實,這些材料不僅可以增加樹木的使用範圍、更增強木材的強度。我記得在美國,許多木造獨立家屋的木材幾乎全是合成木材;包括最重要的主樑亦是如此。

    幾年前,我們公司的室內門都以進口的防火木門取代國產的木門。防火時效記得應是0.5-1.0小時,有官方的證明文件及編號(一樘一個編號,用銅片打製鑲在門扇上),這些門框及門扇也都是合成的。配合輕隔間,每扇門框都是後裝,避免了許多施工過程中的撞擊、破壞、變形,真的非常理想、實用。

    據說,現在,美國幾家木材大廠的訂單都落到大陸工廠手中,價格更便宜(對廠商來說),利潤更高。當然我們對大陸的品質一定會存疑,可是據我所知,美國公司幾乎都派有專人駐大陸工廠負責監督製品的品質,而且運到美國也必須經過他們的抽驗,不合格就整批退貨,毫不客氣。

(待續)

  

2008年1月28日 星期一

建築材料3--建築與裝潢BQ0123

    建築工程的材料使用比較簡單。室內裝潢則複雜多多。

    我想許多工程師會有些疑問,建築工程與裝潢工程有何差別?這個部份,不花太多的筆墨來說明他們的異同點。一般,建築工程以銷售為目的的住宅(集合住宅、透天等)都有隔間、房間門、天花、牆面、地坪也都有處理,那與裝潢材料有何不同?

   大大不同。

   最大的差異是:建築工程所做的基本裝修是"制式的"。因為銷售時的"產品定位"主要是表現在:坪數、衛生設備、廚具、各種系統及外牆建材。對於各戶私有部分的牆、地、天花的裝修只是以最"普通、一般"的方式處裡。加上欠缺櫥櫃、桌椅、窗簾等等設施,所以幾乎連"裝潢"兩個字都談不上。我們可以說,建設公司的簡單裝修是"陽春的"、是"成衣";而裝潢應該是"量身訂做"、是"符合使用者個人需求的"。

   再說一遍:"產品定位"定的是一個階層的人,這個階層的人,少也有幾萬人(豪宅)多的有幾十萬人、上百萬人(30坪左右的一般住宅) ,所以需求只能捉普遍、一般性的產品/建材;而裝潢,有特定的對象--一個家庭(3、5個人)或僅僅一個人,需求非常明確(比較起來)、精準。

   我不知道別家建設公司怎麼處理住宅案的室內設計。我們公司在設計階段一定聘請一位室內裝潢的高手參與設計工作。他的主要工作是將建築師設計的平面圖配置所有的傢俱;如有問題就修改平面。所以,最後定案的平面圖中的隔間、開門、窗戶位置、開關插座、冷氣、幾乎完全依據室內設計圖配置。

    因此,有個個案,我們的銷售廣告打的是"無延長線空間",意思是說,只要你需要插座的地方,我們一定設置有插座,絕對讓你不需要用到延長線。記得光是客廳,我們就設置了十幾個插頭(包括電視、音響、DVD、CD、錄音機、壁燈、落地燈等插座及餐廳中央餐桌正下方的的一個地板專用插頭,供電熱火鍋專用)。報紙、雜誌記者搞不清楚,發布的新聞稿將標題寫為"無限延長空間",真是什麼跟什麼的。

    老實說,我搞不出什麼"無限延長空間"。可是,我可以規規矩矩的設計出一個讓"延長線"完全無用武之地的室內空間。

    不過,有些室內設計者真的不知原來學的是什麼,也在市場中混得有模有樣。幾年前,一位長輩朋友拜託我去看看他的妹妹新購買、剛要完工的房子,並協助他交屋。這種事我真的看/做太多了,所以約好、選個假日就去看那戶四周庭園仍在整理的新居。

    進入他購買的那戶房子中,我是越看越覺得"搞什麼鬼?怎麼會有這種隔間設計?"那戶四十幾坪的住宅隔成二房二廳雙衛,怎麼看就怎麼憋紐。次臥室中居然有一支獨立柱,柱邊離牆約30公分,格局也是歪七扭八的。公共衛浴空空的,形狀也頗怪異;廚房居然沒有門通工作陽台,必須經過那間怪臥室的落地窗才能曬衣服、洗衣服。

    真的怎麼看,怎麼不舒服。我心裡一直滴咕:"怎麼會有這種建築師?怎麼會有這種設計?"

   再一問,更是令我雞皮疙瘩掉滿地。原來,他有一對子女(一男一女,都在唸大學)要擠在那間次臥中。媽呀!這真是什麼跟什麼!?

  想了半天,我只好說:"把設計圖拿來我看看。合約書中一定有。"朋友的妹妹跟朋友的太太兩位老女人支支吾吾半天,就是拿不出圖來。我也沒想那麼多,我說:"好吧,我找工地主任拿設計圖。"

   終於,她們說:"這是裝潢公司改過隔間的,原來是三房兩廳...."。裝潢公司是他們另外朋友的兒子開的。

   我到樓上、樓下相對的、按圖隔間施工的房屋看了一下。其實,原來建築師的三房兩廳設計還中規中矩、滿嚴謹的,裝潢公司不知何故改為二房?明明有兩個唸大學的小孩,三房不是剛好?改為二房,要兩個二十歲左右的一子一女擠一間臥室?實在想不出有什麼道理。而且,更糟糕的是裝潢公司將三房改為兩房,幾乎將室內的隔間牆都移動了:客廳放大,所以廚房通陽台的門不見了;公共衛浴也移位,因為管線的問題,所以衛生瓷器不知如何配置;次臥因牆移動,所以產生一根獨立柱,我想了一想,除非是排雙層床,連擺兩個單人床的位置都找不到,更不用說書桌、衣櫥了。回來我跟朋友的太太他們說:"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趁建設公司還沒有交屋、樓下還沒有搬進來/裝潢以前,趕緊花錢要工地幫忙回復原狀!!"

   後來怎麼處理?他們沒有找我,我也懶得過問。不過,那真是我見過最荒唐的一個設計案!!

   似乎扯到"空間設計"去了。沒關係,反正這一系列不談"空間分割",所以帶一下,也不壞。

   個人的裝潢作品實在有限,算一算大概不會超過20件,而且多是親朋好友的案子。為了裝潢,也得罪不少朋友。後來,任何人的裝潢我是一概不接,避免自己累得要死還要挨罵。所以,我真的很佩服好的裝潢設計師,只是不知道當他們在施工後期或結算時,遇到業主番面刺臉時是如何處理的??

    當然,我也碰過一些頗為知名的、所謂大師級的室內設計師,有些還不壞,一些理念頗為先進,有些,SO  SO 。唬唬人可以。

    人的世界嘛,何必太認真呢?

 

   

  

 

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

建築材料2--色彩BQ0122

   先聲明,這篇不是色彩學。

   大學時代,我跟宋福民教授學色彩學,那是很有意思的一門課,講義到現在我還留著。所以說不是"色彩學"是因為色彩真的千變萬化,我也沒那麼專精,如果拿宋先生的講義出來抄,又有奪人之美的顧慮;所以,我還是就應用上,談一談"建材的色彩"吧!!

    即使不談色彩學,有些基本的,還是要先說明一下;不然後面會有一些名詞走在雲霧中。

   我們先將顏色分成七種,就是每個人都會背的彩虹的顏色:紅、橙、黃、綠、藍、靛、紫。其實,這七個顏色應該是圍一個圓--紫色後面又回頭接紅、橙......。

    記住這個循環最大的好處,第一個是:任何一個顏色都是由左右相鄰的兩個顏色合成的。

    比方說大家熟知的:紅+黃=橙。黃+藍=綠。紅+靛=紫。以此類推。不過要說明一點,光的顏色混合與一般我們使用顏料的調和雖然差不多,但不是絕對相同。最特殊的例子就是:光線的七彩混合後成為透明色(光的本色);而顏料混合以後成為灰色。

    第二個好處是圓圈中對面的顏色是"對比色"。不解釋什麼是"對比色",我們拿實例來看好了。因為是七個顏色,所以沒有正面對著的顏色,不過,沒關係,反正對面的雖然是偏一點,就兩個顏色都算好了。比方說:紅色的對面是藍、綠二色,所以"紅配綠,狗臭屁....";紅配藍也挺嗆的。再舉個例子:藍色除了對紅色以外也對橙色,藍色配橙色也滿突出的。

    其實,有個偷吃步就是將"靛"這個顏色拿掉,留下六個顏色,對比就很容易了。

    對比色配在一起,不是不好,是比較耀眼、突出。弄不好,當然很悲慘囉。有本事的人可以玩,沒本事的人還是玩單獨一個色系或是相鄰的色系,可矣!!舉例來說:美國南北戰爭時北軍騎兵隊的服飾就是藍制服加黃邊及黃色領巾,非常突出;如果有興趣,以藍色為主色加一些橙色也是非常好看。

   在應用上,顏色可分為暖色系及寒色系。這很容易了解,顏色看起來讓人覺得溫暖的就是暖色系;讓人覺得涼快的就是寒色系。比方說,紅色一定是暖色系,綠色是寒色系。其他的顏色自己感受。相類似的色系,總是集中在一起。

    台灣地處亞熱帶,一年當中,炎熱的日子較長,所以建築材料不適宜選用太多的暖色。不過,這一點,在台北市的建築外觀上似乎不是這樣,許多建築多以暖色系為外牆飾材,很奇怪。

    記得以前讀過一篇日本學者專家發表有關色彩的研究報告,裡面談到男人的顏色喜好偏向寒色系,而女生則偏向暖色系。所以,他們建議:女廁應選用暖色系而男廁則應選用寒色系;據說,這樣有利排尿。

    其他有關明度、彩度、補色、對比視覺等的問題,因為太過專精,要應用在一般建築上,非高手無法窺堂奧,不談。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夜市的水果攤販(賣綠色水果的,多打紅色燈光,就是因為紅色的補色是綠色,所以綠色水果看起來更加翠綠。

   中國人對色彩的感覺如何,我不知道。不過至少近代中國人對色彩的感覺似乎不是很敏銳。我一向注意各國汽車的顏色,不知道諸君有沒有發現,東方(包括日本、韓國)所生產的汽車,顏色真的不怎麼樣。記得以前有一款日本車是蘋果綠,歐洲車也有類似的顏色,兩輛車停放在一起,就可以感覺到那個顏色的差異真的很大很大。

    另外,各位如果對服飾有點研究,一定知道有個X魚牌的名牌服飾,頭朝外的是那一國製造生產的,頭朝內的是在那一國產製的。有機會可以將日本製造的與法國製造的套頭毛衣拿來比較一下(因為套頭毛衣大概有六、七種顏色;兩種都有相同的顏色),你一定會發現,兩者放在一起,相同的顏色,怎麼差這麼多!?

   不過,顏色是看人喜歡,沒有對錯的問題。只是有些消費者欠缺想像力,一小塊色卡跟整片牆的感覺不可同日而語,偏偏不聽別人的意見,要等到完工了才後悔更改顏色。

   當然也有設計者非常堅持自己要的顏色,我想那也不必,房子是客戶要住,他高興,你又有什麼好堅持的呢?台語有句諺語:"合主人意就是真功夫。"雖然不一定是至理名言,但是有他一定的道理。

   我記得很久以前,日本舉辦世界博覽會,中國館是由貝聿銘先生設計的--兩個三角形的塔(像正方形的建築由對角線鋸開成兩個分開的三角形一般),中間以通道、天橋聯通。貝先生原來在一樓入口旁的白牆上設計浮凸的"中華民國館",漆的是與牆面相同的白色;後來不知國內哪一位要人覺得不夠醒目,將字改漆為紅色,引起軒然大波,後來貝先生堅持,還是改回白色。是非曲直,各位看官自行判斷。

      

 

2008年1月26日 星期六

建築材料1--質感BQ0121

   一般室內設計分成兩個主軸:一是材料的運用/應用、一是空間分割/設計。

   我記得以前似乎寫過一些有關色彩、空間的東西;今天想到了,就談談建築材料。

   結構體的材料以機能為主,例如鋼筋、混凝土、鋼骨、石柱、木樑等等,很少為了造型而更改/犧牲其本來特有的材質、我們也不可能因為不喜歡這些材料的性質而更換為其他材料。例外而比較常見的是清水混凝土,因為兼負裝修材料的功能,所以有色彩添加的問題。其他,如果利用這些結構用材料,用於結構體以外的用途,我們就把它當作裝修材料。

    談材料,簡單的可以分成二個部份:一是材料的表面、用人的眼、手、鼻子、舌、耳朵等五官可以感覺出來的。一是必須以儀器測試的材料的物理性質。

   關於各種材料的"物理性質"(如:強度、硬度、延展性、密度、吸水率等等),我個人知道的不多,相關數據、資料更是貧乏得可憐。我想這個部份應屬"學"的領域,所以,不敢多談。以前的工作經驗是:遇到需要,才向專業廠商或是專家學者請教;事過境遷,也沒留下一鱗半爪。話雖如此,這個部份工程師仍應特別注意。

   我記得以前台北市有一家頗知名的診所的外牆採用義大利洞石;我個人也非常喜歡洞石的顏色及感覺,只是年久月深以後,洞石就被污染得很厲害,慘不忍睹。所以不能只因感覺喜歡,也要了解材料的物理性質,將材料放在適當的位置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至於材料表面的性質,與建築設計比較有關的,我覺得可以分為:1、顏色。2、質感。3、其他。

  "其他"指的是顏色、質感以外的東西,例如聲音、味道、光的反射、吸收、透明度等等,有一些建材有這些問題(不是全面性的問題),必要時,再單獨提出來說明。

  這裡先談質感。

  質感,就是這些建材給人們的感覺(顏色除外)。我們先將質感分成下列幾方面來討論:

  一、粗糙、光滑細緻的感覺。這在紡織品中表現得最淋漓盡致。比方說:麻布袋的粗糙,進而到牛仔褲的略粗,再進而到一般棉織品、混紡、到最細緻光滑的絲、綢。

        同一種建材,因為處理方式不同,也會產生不同的質感。例如大理石的表面,燒面處理、原石、磨光打蠟..等等都有明顯不同的粗細效果。

       進一步,不同的材料,比較起來也有粗細的不同。比方說,木頭就比金屬粗,陶瓷、塑膠產品等大概居中。當然這也不是一定的,我們把木頭打磨得很細緻,感覺一定比將表面處理得比較粗糙的金屬(例如煅鐵)細緻。但是,如果表面處理方式類似或相同,前面所說的,依然合理。

       建材的粗細質感大多與處理手法有關,處理得越仔細,效果就越細緻。例如:早期的陶器就比後來一直研究改進的瓷器粗糙;不鏽鋼的感覺就比生鐵細緻.....。

      光滑、細緻讓人有華麗、高級的感覺;例如絲質品,精美的瓷器等。粗糙則讓人有野性、豪放的感覺;例如:一直不退流行的牛仔褲(衣),還有就是麻織地毯、原木等。

   二、冰冷、溫暖的感覺。所有的建材都會給我們不同程度的溫暖(冰涼)的感覺。

       一般來說,天然材料比人造材料溫暖。比方說:木頭比金屬溫暖;石材比瓷器溫暖。表面粗糙的材料比光滑、細緻的材料溫暖。例如鑄鐵比光面的不銹鋼溫暖,粗糙面的原木比光滑的木頭溫暖;牛仔褲比混紡的長褲溫暖...。

       三、厚重、輕巧的感覺。許多建材感覺上是厚重的。有些則是輕巧的。有些材料因為本身的材質就是比較重,所以自然一見就有厚實的感覺:例如石材、金屬,不用看,想起來就有沉甸甸的感覺;如果加上是粗糙面,那就更增份量。相對的,光滑、精緻的建材則讓人有輕巧的感覺,例如薄紗、絲巾、玻璃等。

   寫到這裡,我想各位看官也知道:其實這三種(粗細/冷暖/輕重)感覺疲此之間都互有影響,不可能單獨存在。所以在選擇/使用裝修(表面)建材時,必須層層考慮,將適當的建材放在適當的地方。

   寫到這裡,有一件事真的不吐不快。記得應該是在敦化南路/忠孝東路口的敦化南路中間的安全島上吧,有一個雕塑,造型像是一個洗臉盆掛在牆面上,一邊會溢出水流來。那個盆子是以粗糙的石材打造的(看起來。如果是人造石,感覺也是石頭)掛的牆面是光滑的、不知是什麼材質(有點像塑膠產品)?每次我經過那裡,總會覺得那塊石材太重了,像快要掉下來一般。不知道是設計者故意造成這種氣氛?還是....?我總覺得不是很協調。

   相信做設計的工程師(尤其是室內裝潢的設計者)對於質感一定都有深切的認識,我是孔夫子面前賣文章、關老爺面前舞大刀。不過對於一些學生或是一般工程師,或許有些助益吧。獻醜了。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計劃合併CG0476

第三節  計劃合併

除了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以獨立性質存在以外,另外兩種類型的基本計劃多與綜合施工計劃合併。

雖然稱為計劃合併,事實上,第二型的基本施工計劃工作內容已非常有限,第三類型則介於兩者之間。

3.1.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

此類型的施工計劃一定單獨存在,不可能與他種計劃合併。

3.2.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

政府型的施工計劃並未拆分為「基本」、「綜合」、「單項」或「局部」,這完全是本文依據比較的方法所作的分析討論。事實上,政府型的施工計劃包括了「基本」、「綜合」、「單項」或「局部」等計劃,只是多具雛型。

3.3.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多將「基本」、「綜合」及地下室部份的「單項」或「局部」計劃合併。

工作內容CG0475

 

第二節  工作內容

雖然前面說過,第一類型(標準型)與第二類型(政府型)、第三類型(改良型)的工作內容相似,事實上仍有明顯差異:

2.1.時間差異:

我們以圖七來說明三種計劃的時間差異:

標準型的工作時間從資源尋找未確定前,就必須配合開發單位,就工務的立場角度評估資源開發使用的可行性。資源取得後則配合各相關單位更深入討論分析各種限制條件對施工(成本、品質、進度等)的影響,訂定「設計需求」。

政府型的基本施工計劃時間最短。雖然前面提過可以執行的工作項目,事實上多已喪失基本計劃的意義。

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的時間看來還好,事實上是與綜合計劃同時執行的時間。

許多工作項目在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必須完成,方能執行後續的規劃設計作業。例如:地質鑽探、基地測量、工法建議、預算、規範、合約等。但是這些工作項目在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定案前,仍有討論的空間。例如:假設工程的工法、規範、數量、指定廠牌、分包計劃等等。但是這些項目在台灣型的基本施工計劃中,要變更調整的空間就更小了(合理來說,不能說完全沒有機會,但是除非是重大缺失,否則要修正調整的機會真是微乎其微)。

 

圖十  基本計劃執行時間圖

 

2.2.執行目的:

一、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

所有的工程專案,合理的過程應以此方式執行。執行的目的是為了全盤掌握專案工程的成本、進度、品質、資訊、安全衛生等。

二、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

政府要求營造單位寫施工計劃的目的,除了安全衛生這部份因有主管單位,必須負責督導以外,其他有關的計劃內容應是教育目的大於管理目的。因為,政府主管機關是否要求廠商必須依據其所提交的施工計劃執行?如果不是,有何辦法?如因條件變更,計劃需要修正,營造廠是否須要向主管機關申辦?如何申辦?如果不需要,計劃不可能一成不便,那開工前提計劃的目的為何?

三、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本公司施行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係遷就目前國內工程環境所執行的變通辦法,其目的在於:

1、作業透明化:

以提前召開標前會議方式,讓施工執行單位對基地、法規及業主的希求、設計圖說等有充分瞭解的時間與討論的機會,避免因圖說欠缺、數量錯誤、項目遺漏、工法不盡恰當等問題影響施工品質及施工者的權益。

2、作業合理化:

在標前會議中,對雙方影響深遠的合約一般條款作仔細的研商,避免執行時雙方認知不同而生誤會。例如:計價辦法中所訂定的票期、保留款、追加減工程計算辦法等。

3、作業標準化:

對施工標準及指定廠牌型號及指定分包等項目,施工者得參與研商,以避免形同綁標或廠牌獨佔。對指定分包的工作項目,施工者也可以提出同等級的分包廠商,經業主及參與廠商同意後增列或修改名單。

2.3.工作內容差異:

一、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資料蒐集、檢討分析、作業建議。範圍包括:成本、品質、進度、安全衛生、資訊及研發。

二、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資料蒐集、檢討分析。

範圍包括:安全衛生。

三、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資料蒐集、檢討分析、作業建議。範圍包括:成本、品質、進度、安全衛生、資訊及研發。雖然內容似乎與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相同,事實上範圍較為狹小。如表一。

 

表一、基本計劃內容比較表

項次

工作項目

基本施工計劃

說明

標準型

改良型

政府型

01

現場踏勘

須執行

須執行

須執行

 

02

測量圖

須執行

已完成

已完成

 

03

高程圖

須執行

已完成

已完成

 

04

鑽探報告

須執行

已完成

已完成

 

05

工法建議

須執行

可執行

已完成

 

06

建材設備規範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07

工程預算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08

工期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09

工程計價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10

合約主文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11

一般條款

須執行

可建議修改

已完成

 

 

 

 

公司型態與計劃CG0474

 

第一節  公司型態與計劃

基本計劃依作業時間的先後與長短而分為三種型態。事實上,如上節所述:也可以說是因為公司型態不同而產生三種型態:

一、對建設公司(工程顧問公司、業主)來說:

工程人員如果從業務開發階段就開始參與專案作業,所訂定的基本施工計劃,就是本書所謂的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但是,如果建設公司(業主)主管人員未能深切瞭解這一點,施工管理單位要等到設計結束、工程發包給營造廠(施工執行單位)以前才參與作業,則即使是建設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的工程管理單位也只能做出第二類或第三類的基本施工計劃。

二、對營造廠(施工執行單位)來說:

如果建設公司(業主)在開發階段就邀請營造廠(施工執行單位)的工程人員參與專案作業,營造廠(施工執行單位)的工程人員所訂定的基本施工計劃,就是本書所謂的標準施工計劃。如果建設公司(業主)仍照一般作業方式,等到設計結束、工程發包給營造廠(施工執行單位)以前才要求施工執行單位的工程師參與作業,如此所作的基本施工計劃,就要看建設公司(業主)給予的時間而決定是第二類或第三類的基本施工計劃。


 

基本計劃比較CG0473

 

第四章  基本計劃比較

國內因社會背景及工作習慣的關係,一般工程人員很難接觸到: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的完整方式作業。唯一例外的只有以投資興建為宗旨的建設公司,即使是以接受營建管理為主要業務的營建管理顧問公司也很難遇到這種專案。最多的應該是施工管理專案、其次是設計+施工的管理專案,再其次應是設計+施工+維修管理的工程專案。如此說來,最幸運的,應是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了。

但願,國內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作了那些事?盡了多少自己應盡的職責?我們從開發談起:

開發單位的人員只負責買賣土地、談合建。

業務人員配合銷售服務客戶。

工程人員似乎只管取得建築師的圖然後發包給營造廠,了不起再加上業主監造而已。至於設計管理幾乎形同虛設,就算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負責施工監造,應負那些責任,也大有疑問。更不用說要制定計劃了。

再說營建管理顧問公司吧。如果他們接的案子包括設計,就可以執行完整的施工計劃。如果只負責施工管理,那「基本計劃」的部份,大概也只能做第二類或第三類的基本計劃了。

制訂人員CG0472

 

第三節  制訂人員

根據實際結果,所有的營造廠或水電公司派來參加標前會議的人員皆以業務及估算人員為主。偶有一二個工程人員參加。

參加的職級以經副理級(多為業務主管)帶隊、工作人員則多為執行人員。其實在整個研討過程中,數量計算及訪價所佔的時間及問題並不很多,倒是其他時間較多的項目,問題較少。有問題也多是一般性的問題。

我們常常發現所有類似的問題在不同的工程專案的標前會議中,一再被提出,加以解釋以後,答案也都能被接受。

也許是公司作業的關係,所以,幾乎所有的施工廠商得標以後,工地的施工工程人員還經常詢問以前標前會議所提的問題。

因此雖然我們一再要求施工廠商參加標前會議的人員最好是以後參與現場施作的人員。不然,至少也要將會議中討論過程與結果告知後來者。似乎毫無效力。

 

 

執行方式CG0471

 

第二節  執行方式

本公司為加強營造廠參與工程專案,採取下列作業方式。

 

2.1.工程發包方式:

營造廠未確定承攬工程以前,多不願虛擲人力、物力、財力於該項工程專案之中。但是,要在沒有競標的原則下由一家營造廠參與設計、單獨議價又非本公司目前資訊及決策所允許。所以,本公司採折衷方式:在圖說進行到適當程度時,先預定邀請營造廠的名單(經工務部門評核後,選擇同等級的營造廠34家為原則)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後,正式發函邀請參與標前會議及投標,並定期召開第一次標前會議,說明投標內容與作業方式。

 

2.2.標前會議召開計劃

標前會議召開以前,專案負責人必須提出專案標前會議工作計劃。內容包括:

 

一、作業內容

1、發包方式:

2、合約管理:

A、合約主文:

B、一般條款

C、投標需知

D、成本預算

E、進度管理

F、品質管理

G、資訊管理

H、安全衛生

3、設計圖說

A、設計詳圖

B、施工規範

C、數量計算

D、工程價目表

4、施工計劃:

 

二、預定進度

三、工作架構

四、作業要點

 

2.3.作業內容

如同前面所說,標前會議的工作內容包括了「基本施工計劃」「綜合施工計劃」及「單項工程施工計劃」,所以,上列標前會議列舉的工作內容屬結論性的標題,自然屬綜合施工計劃及單項工程施工計劃的作業結果。

所以會有這樣的結果內容,理由很簡單,就如同本篇開章明義所說的:基本施工計劃只是發掘工程的限制條件,而這些限制條件應已充分反映在後續的圖說、規範、計劃等發包文件中。

所以,雖然標前會議的結果如上述,但是為了要討論上述的發包文件,營造廠的參與人員勢必要發掘、檢討、分析基地及其環境的各種限制條件,以確認後續發展出來的發包文件內容是否合理。

 

一、資料蒐集、分析、檢討。

1、基地分析.

此時,基地的測量圖、地界線、建築線、鑽探報告、地下管線查詢等應均已完成。營造廠參與標前會議的人員所需注意是否影響工程施工的的,應包括下列項目:

A、地上物:包括樹木、高架高壓電攬、人行道上的公共設施(如路燈、路樹、電話亭、電信箱、電桿等)。

B、鄰房:結構系統、地下室位置、地下室深度、基礎型式、圍牆、違章建築等。

C、道路交通:寬度、交通狀況、公車、單行道。

2、法令分析.

A、施工法令:工作時間限制。

B、環保法令:污染、噪音等。

C、勞安法令:安全衛生。

D、交通法令:管制時間。

3、區域氣候.

A、晴雨表

B、特殊氣候:颱風、冰雪、

4、風俗習慣.

A、宗教

B、節慶

C、民俗習慣

 

二、工法、建材、設備價值工程建議。

這一點是整個標前會議的重心。希望施工單位能在圖說確定發包前提出專業的建議,供建築師或業主參考修正設計圖說。

1、施工工法。

這一點大概是國內營造廠最弱的一環。而且此時,設計圖說大致均已完備,除非結果不變、施工步驟或方式改變,比較有可能被接受討論。例如:地坪粉光改整體粉光、普通模板改鋼模(清水模)以節省13水泥粉光等。

其次可能改變的是擋土支撐等安全設施。例如改變支撐方式、擋土工法等。這種建議案必須經設計建築師及結構技師同意方可施行。

2、結構系統。

除非有重大缺失,此時討論結構系統已是多餘。

3、建材。

對指定建材的供應、材質、施工保養等,可提出建議予已更換或增列。

4、設備。

對指定設備的供應、性能、施工保養、廠商等,可提出建議予已更換或增列。

5、能源供應。

施工場所的能源供應是否無虞?如果有疑義,應以何種方式取代?施工的各個階段是否都考慮周全?

6、品質標準。

依據業主需求,建築師的圖說,確認所有的建材、設備、施工廠商的品質符合要求標準。如有疑義,可建議修改標準或改變指定廠商。

7、分包

對指定施工分包廠商的資格、品質水準、施工保養等,可提出建議予已更換或增列。


制訂時間CG0470

 

第一節  制訂時間

我們訂定施工廠商參與基本計劃作業開始時間大約是在設計圖說即將完成(建照提出申請)前後正式開始。

業主邀請參與投標的施工執行者(營造廠商)在正式投寄標單前(或標前會議期間)完成。

 

1.1.影響因素

 

開始的時間考慮有下列幾個因素:

 

一、工程發包日期:

必須先推算工程發包的日期。

假設是銷售案件:銷售期限三個月。建築執照從掛號到取得估計為1.5月。如此,已經有4.5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同時進行的是設計的詳細設計),加上銷售結案、銷售人員撤退、接待中心(樣品屋)拆除約需0.5個月,合計應有五個月。假設每週舉行一次標前會議,則約有二十次會議。二十次會議是否足以說明所有的發包文件?如果不足,則可更提前召開標前會議。

如果不是銷售案:去掉銷售的三個月,加上詳細設計所需要的時間(約23個月,視個案而定,但是不可少於建照取得所需的1.5個月),大約也有24個月的時間。前後大約有816週,是否足以討論所有的發包文件?

如果期限太短(如八週),則可採用每週召開二次會議的方法解決。

不過,考慮詳細設計是否能作業完整、圖說完成後數量計算是否確實、規範制訂是否及時等等因素,仍以三個月為下限較為合理。

 

二、發包文件

所有的發包文件是否能配合標前會議安排的議程製作完成?

一般多從須知、合約主文開始,因為如前所述:標前會議開始時,可能剛要送建照而已,詳細設計尚未開始,所以圖說、工作項目、規範等皆未完備,必須留待圖說完整才能開始討論。

 

三、分包辦法

一般多以建築工程的發包作為開始主軸。如果業主已確認將專案工程分為一包以上,則各種不同的工程(如機電、給水、空調等)應分別召開標前會議。

擔一的工程發包可簡單召開23次標前會議。因為合約條款較為簡單而且較不受環境影響(例如:業主自購電梯、衛生瓷器等)。

 

1.2.計劃內容

這個計劃,實際上包括了:

一、施工基本計劃。

二、綜合施工計劃。

三、部份的單項施工計劃。


 

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CG0469

 

第三章  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第三種型態的基本施工計劃是本公司配合國內的工程作業習慣,加以改進的作業方式,一則符合國內實際狀況,二則朝標準型的基本施工計劃目標邁進。

我們不敢說目前的這個計劃方式、內容等等是一個完美的作法,可是我們相信:只要努力改進,就有機會成為一個比較好的辦法,所以我們稱此基本計劃為改良型基本施工計劃。

過去,我們曾經在工程開始(取得土地前或確定土地取得後)就試圖要求營造廠立即派員配合開發、設計作業的進行,執行基本施工計劃作業;但是所遇到的問題都一樣:在沒有確定由該廠商承攬工程以前,所有的營造廠多不願付出太多的人力、物力於未定的工程案件中。所以,雖然偶爾有廠商派員參加,感覺上似乎多是虛應故事,否則就是有一搭沒一搭的參與檢討,完全喪失了訂定「基本施工計劃」的意義與目的。所以,後來我們決定:標準型的「基本施工計劃」由公司的工務部門負責制訂,但是實際執行的施工廠商改採本篇所列舉說明的方式參與執行基本施工計劃。


 

主要功能CG0468

 

第四節  主要功能:

以政府型的「基本施工計劃」所包含的內容資料對整個工程專案有那些影響?

此時,圖說、建材、規範、工法等皆已明確,而依國內的工程習慣:發包得標以後,得標的營造廠想要變更設計的機會幾乎趨近於零,業主會有這種心態,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一則為了公平起見,以較便宜的工法取代圖說的工法恐有圖利他人的嫌疑。如果因為變更要追加工程預算,那問題就不僅是有可能圖利他人、還要加上設計者必須承認這個變更比原設計合理;我想這是許多設計者很難公開承認的。加上國人一般都有「防弊重於興利」「別人都是賊」的處事態度,得標廠商想要變更原設計更是難於上青天。

所以,即使施工廠商取得上述基本資料,具有的功用也只大約如下:

 

4.1.圖說檢討:

主要檢討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工作項目。例如利用鑽探、鄰房結構、設計圖說等資料檢討擋土設施及支撐:如果發覺設計浪費(OVER DESIGN)或是圖說符合需求就按圖施工,如果發現安全有疑慮時,施工單位通常就是予以變更加強經監造單位同意後施作,重點是不作任何變更追加(包括成本及工期)。加強的方式包括:

一、擴大鄰房鑑定範圍。

二、加強擋土設施的強度:如連續壁加深加厚,支撐型鋼號數加大等。

三、地質改良。

四、增加止水樁。

五、其他。

4.2.整合資訊

根據基本資料,整合分析為政府主管機關所須要的書面資訊:

一、交通維持計劃

二、污染防治計劃

三、施工計劃

 

 

主要內容CG0467

 

第三節  主要內容:

無論是第一第二階段,基本計劃的主要工作內容都是現場踏勘及施工法令的確認。

 

3.1.現場踏勘:

 

如同前面所說的,因為工作時間的關係,所以第一階段的工作者最多至現場踏勘,多以目視了解基地本身可見的、影響成本較大的限制條件。

至於圖說等問題,就要看業主的工作態度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召開標前會議:可以在工地現場,也可以在業主的公司所在地,召開次數也視業主經營理念而決定,非其他人所能置喙。

第二階段的工程人員多已準備進駐工地或已進駐工地,所以現場踏勘較為實際。除了基地範圍內的條件可以一一發掘以外,基地附近的各種限制條件也可展開查詢:

一、鄰房:

由於「鄰房損害」的問題一直困擾著施工單位,所以在開工前,都會委託專業機構辦理鄰房鑑定。因此,對附近房屋的目前狀況,有一定程度的瞭解。

 

二、公設

所謂公設包括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設置供公眾使用的設施:

1、公共排水溝:明溝、箱涵等

2、電氣設施:變壓設備、高壓管線、變電所、

3、消防設施:消防栓、消防隊

4、通訊設施:公共電話、受信箱、腦

5、醫院、診所、衛生所等醫療單位。

6、政府單位:建管處、警察局、派出所、勞檢所等

7、公設主管單位:電力公司、水廠、電信局、郵局等

 

三、地界線

確認土地地界,套圖以確認是否配置合宜。

 

四、高程

確認基地與相關環境的高程,以訂定基準點。

 

五、鑽探報告

詳閱業主提供之鑽探報告並依據鑽探報告所提供的數據,確認有關的施工工法是否安全無慮。

 

六、交通狀況

調查周遭道路交通狀況,以確認是否因工程施工影響交通品質。並提出對應策略。

 

七、地上物

詳查基地內的地上物(包括地表的構造物:如人孔、手孔等)、樹木、電桿、瓦斯明管及鄰房違章侵入基地領空的各項設施。

 

八、地下管線

詳查基地範圍內的地下是否埋設管線,是否影響建物構築。

 

3.2.施工法令:

 

一、污染防治

二、噪音管制

三、交通管制

制訂人員CG0466

 

第二節  制訂人員

與基本計劃有關的作業項目的制訂人員要視營造廠制度與公司文化而決定。

 

2.1.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的工作人員,一般是營造廠的業務人員及估算人員。這些人會不會到施工現場踏勘,尋找影響造價的因素,就要看公司文化及主事者的工作態度了。

 

2.2.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的工作人員一般就是以後負責施工執行的工作團隊。

因為申報開工必須提施工計劃審查,所以團隊中一定要有人負責「施工計劃」的編寫。比較具規模的公司可以將其他工程的資料整理一番,加上這個專案的一些資料,就可交卷。所差的是如果前一階段的工作人員曾經踏勘過工地現場,也發掘了一些資訊,可能不容易會傳交給第二階段的工程人員。這就是工程分段的缺點之一。


 

制訂時間CG0465

 

第一節  制訂時間

政府要求「施工計劃」送審的時間是在申報開工時與開工申請書一併檢附。所以,制訂的時間大約是從領標到得標到申報開工的這一段時間。

一般領標到投標到開標的時間約1530天。而得標到申報開工的時間大約間隔3045日。所以,制訂的日期大約是45天至75天。

看起來日子還不算短,可是我們將兩段工作時間、工作內容與工作心態來作分析。

 

1.1.第一階段:

 

從領標到投標。時間約1530天。

這一段時間內的工作項目包括:

一、數量計算、

二、訪價、

三、圖說瞭解、

四、填寫標單、

五、綜合計劃、

六、基本計劃等等。

一般投標廠商多會放棄綜合計劃應該要做的作業,而與基本計劃有關的頂多是現場踏勘、觀察收集一些表面就可獲得的資訊。因為,在如此短的工作時間內,能將圖說徹底了解、數量精確計算、單價詢訪確實幾乎就已非常困難,誰還有時間去管那些「無能為力」的工作?更何況工程是否標得到還是個問號,營造公司也不願花太多的人力、物力在這一方面。

 

1.2.第二階段:

從營造廠確定得標到申報開工。時間大約間隔3045日。

這一段時間內,營造廠專案工程師團隊需要執行的作業包括:

一、簽約

二、調整標單價格

三、基地安全設施

四、臨時水電

五、臨時房屋

六、綜合計劃

七、基本計劃

八、工程發包

九、人員調度等。

十、向政府主管單位申報各種許可

十一、其他

 

所以雖然有3045天,可是要做的工作實在很多。施工計劃的制訂,變成只要能應付交差了事就算了,也是一大悲哀。

一般工程施工過程中,營造廠與業主之間會有成本、工期或品質的紛爭,多肇因於此。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人都會責怪業主或甲方以權勢逼迫乙方就範,造成營造單位敢怒不敢言或是因此造成其他紛爭。

比較講理的業主可能同意以變更設計來解決問題。但是變更的後果經常造成工程延宕,受害的又回歸於業主,如果是公共工程,倒楣的就是全國善良的老百姓。


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CG0464

 

 

第二章  政府型基本施工計劃

 

 

國內工程如果業主沒有特別要求,營造廠因為政府施工主管機關要求辦理開工申報時,必須提供「施工計劃」,此種施工計劃包括了一部份的「基本施工計劃」。也就是說:此類型的基本施工計劃並不是單獨存在,而是與其他的計劃合併,成為一本「施工計劃」。

本書在政府型綜合施工計劃中,詳列一份已送審通過的計劃書的目錄,可以參考那些部份屬於基本計劃。也可以比較政府型所要求制訂的基本計劃與標準型的基本計劃有何差異。

 

2008年1月22日 星期二

三談營建工人(二、處境)甲52

    三談營建工人。

    現在社會裡,營建工人的處境如何?有沒有工程師、營建公司、營造廠會去關心?不是"特別關心",只是一般的關心,注意他們的存在而已。

    我們不可能要求天下人都注意/關心"營建工人"。這個社會中,多數人離營建真的太遠太遠,連"建設公司"跟"營造廠"都分不清楚,更不要提營建工人的種種了。但是身為工程人員,除了自己以外,我們關心什麼呢?除了事、物以外,是不是也該關心一下"人"呢?

    當伙計的總是抱怨老闆不重視員工,老闆總是以為"我有錢,還怕請不到優秀的工程師?"那,回頭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同樣的毛病:"公司有錢,還怕工程找不到工人做?"就這樣,別人輕忽我們,讓我們覺得社會缺乏公平正義,但是,我們輕忽"營建工人",你認為他們會怎麼想呢?

    很久很久以前,讀一本有關施工的書,裡面有一句話說:"越進步的國家,施工就使用越多的機械取代人力。"那時候心裡還頗懷疑的:"怎麼可能?有些工程的工作不是機械能取代的。"到今天,這句話當然不會再有工程師會懷疑,因為,即使在台灣,許多傳統工程的施作,大部分的人工已經被機械所取代了。所以,傳統的技術工人需求越來越少;不知這是因還是果?反正台灣的技術工人本來也逐漸老化、後繼無人。

    別的不談,除了外勞,台灣的技術工人是如何養成的呢?

    以前三年四個月(?)的師徒傳授制度,至今似乎已成歷史故事。現代社會的年輕人視成為"營建工人"為畏途,除了說是"好逸惡勞"這個理由以外(各行各業皆同),難道沒有其他的原因嗎?

    三年四個月等同唸一個大學的時間。現在,似乎只有勞委會職訓局有這方面的課程,真正詳細內容我也不清楚。

    有一點比較重要的是職訓局敎出來的技術工人不知道有沒有發給執照?如果沒有,那就沒啥好說的;如果有,那張執照有什麼用呢?

    近年來,各種證照的考試、認證因為政府大力推行,所以有不錯的功效。例如:保險、仲介、水電技工、品管、工地主任、安衛等等。有些工作,政府不僅強力推廣證照,更要求公司、工地必須聘請一定數量、持有證照的工程師。有些證照,政府則無此配合措施,證照取得只是牆面多一張圖案而已。有關執照這個部分談起來又是一推文章,略過。

   這裡要說的是,技術工人也有認證的必要。在美國,技術工人認證後,因其等級而獲得各級不同最低工資的保障,但是,雇主也獲得一定品質及施工數量的保證。如果技術工人施作不符認證需求,雇主可以向工會反應,拒絕接受該位工人。這位工人如果查證屬實,也會有認證的問題。現在這種情況如何處理,不清楚。我有一位同學在美國開營造廠,有空應該問問他,等有明確的結果再向各位看官報告。

   

2008年1月21日 星期一

再談營建工人(一、影響力)甲51

    從兩個角度來切這個問題。

    一、工人的影響力。

           就工程專案來說,開發、規劃時期的任何一個決策/決定的影響力絕對大於設計階段時的決策/決定。而同樣的道理,設計階段的任何決定,影響力也大於施工階段。

          雖然我是工程人員,可是我覺得施工的工程人員能有自己的想法的機會真的很小很小。我們只能"按圖施工"。圖畫圓的,我們就做圓的;圖畫扁的,我們就只能做扁的;圖畫歪的,我們就不能做正的。設計圖設計得很爛,我們也只有鼻仔摸一摸,乖乖的"按圖施工"。

        施工的工程師至少還可以在工期、進度、品質上發揮專長。工人呢?

        工程師要他做東邊,他不會跑到西邊去。工程師要他先做桌子,工人絕對不會先做椅子。

        工地施工的工人有什麼可以選擇的呢?除非工程師本身能力有問題,需要依賴工人決定(這個絕對不是笑話,我想多數工地的裝修工程,多多少少都要聽裝修工頭的意見吧!!)這個我以前已經談過:工地主任到裝修期,幾乎變成裝修工人的助手:負責叫材料而已!!(明天要叫什麼材料?要多少數量?放置地點?都由裝修工頭決定)。

        我記得以前也寫過有一個負責五樓公寓興建的工地工程師,可能因為設計圖中一樓的三折梯淨高不夠,所以自己改圖。結果設計出來的樓梯,在2-3樓間樓梯的淨高只有一公尺左右,連人要爬過去都很困難(我到現在還想不通那個設計圖是怎麼畫的!?)結果模板工人照做、鋼筋照綁、混凝土照灌、磨石子照磨,等到我們發現已經連油漆都快做好了。

      後來,我因此被調到那個工地負責善後。當然我也問了一下模板工頭(是我最喜歡的、我認為最優秀的一班工人)怎麼一回事?他只是說:"跟他們說這樣不行啊,可是他們就一直堅持,我有什麼辦法。"

     在監工的權勢之下,工人能有什麼辦法?你說。

     類似的案例,我知道的就說不完。有些還可以花錢趕緊更改修正,有些根本就無能為力(當然也不盡然,可是要花很大很大的一筆費用以及幾乎不能忍受的工期時間才能解決),連在這裡我都不好意思說出來。

    工人可能一方面是人微言輕,工程師根本就不鳥他;一方面大概也是心存既然如此,我就等著看戲、看熱鬧的幸災樂禍心態。我們又能拿他怎麼樣??

   這裡順便提一下一個觀念:一般,業主與營造廠的施工承攬合約中會有這樣一條,大意是說:營造廠(的工程師)如果發覺設計圖說有一般常識(習慣)能理解/判斷的錯誤,有責任(義務)告知甲方(業主)。我覺得這一條文是白寫;如果雙方關係良好,圖說都可以討論,自然不是問題;如果乙方(營造廠)不是故意沒有提出,等到施做以後才發覺有問題,那是誰的錯?當然設計者要負全部責任,誰可以說是因為營造廠的工程師違反前面所說的合約規定,導致這樣的結果,所以營造廠應自己負責?何況,什麼是常識?什麼是習慣?還很有得爭的了。

    所以,如果工人知道會有問題,他不告訴你,又如之奈何?

   

惜福!!(丙08)

    有一年,我陪一位非常要好的同學(也是同事)一起到北投一個專門照顧殘障兒童的院所去看他的哥哥。他的哥哥有些癡呆,智商不高;因為家裡父母親年事漸高,而我同學又要上下班,所以經過研商以後,只好將他那位時時需要有人照顧的哥哥送到那家管理還不壞的私人院所。

    我不知道那家院所的真正性質,只知道有點像是孤兒院/療養院,不過收容的都是智能殘障兒童。

   我們在附近的停車場停好車,按大門門鈴後進入那家院所。就如同一般我們進入一個有庭園、平房教室的托兒所一般,環境還不錯。迎面而來的有位年輕的女老師、一位男性職工,還有五六個我們在街上偶而會見到的那種"蒙古症"或類似症狀的兒童。那些兒童跟著我們走向教室,說一些我聽不清楚(也沒有用心聽)的語言。然後,我們到達主要進口的一個比較大的教室外面,我猜那間教室是做為類似禮堂之類的用途。

    那位年輕老師與我的同學進去找他哥哥,我一個人站在玄關外的屋簷下。而那位男性職工離開前跟我說:"不要怕!他們不會傷害人。"可能他是見我ㄧ臉驚瞿吧!

   我從來沒有一下子見到那麼多--起碼有幾十位--男男女女、大大小小的智障孩童,(即使我同學的哥哥與我同年,生就一副娃娃臉,我從來沒有把它當大人看),更不用說有十幾個遠遠近近的圍在你身邊,看著你,跟你說話,摸摸你的手、衣服。

    那真的是震撼!!心靈的震撼!!天啊。這是什麼世界!?

    我站在那裡,手足無所措,不知道跟他們說話好還是....臉上裝出來的微笑一定很不自然。

    終於,我的同學跟他哥哥一起走出了。

    我跟他哥哥算是很熟了,從大學開始,我們就經常見面。他沒有什麼毛病,只是智商像小孩一般。但是他總記得我的外號。每次都一直叫我的外號(不是很好聽的外號),雖然我同學或他父母會叫他不要亂叫,但是我倒覺得滿溫馨的,每次,我都會跟他胡說八道一番;現在仔細回憶起來,講的不外是我們同學去他家時發生的一些往事。

    前一陣子,聽同學說他哥哥身體不好住院了。真的很想去看他,又不知要說什麼,要做什麼。

    今天,突然想起這一段往事。沒有什麼大道理,只是希望一般正常人多珍惜自己已有的。

   2009.10.23.第一次修正。

2008年1月20日 星期日

基本計劃--設計建議CG0463

第四節  設計建議

 

基本施工計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以工務的角度切入工程專案中,以工務的立場觀察所有的限制條件、設定假設條件並建議工程應依循的執行方向。

所有單位(包括開發、設計、銷售、維修、管理)皆應以其本身專業的角度切入工程專案,各自提出設計建議,經業主或專案負責人裁決後,訂定所有單位必須依循的「基本計劃」,爾後,各單位再依此「基本計劃」發展各自的綜合計劃。

附帶說明一下:工程人員根據所有的限制條件、假設條件所作的建議案,只是提供決策者的參考資料,並非一定要採用。因為,所有的單位立場、角度不同,所以雖然是同一個工程項目很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與建議,此時,只有在討論會中說明自己的看法,主事者(或負責人)裁決以後,就必須依據其裁決結果繼續執行後續作業。

 

4.1.主要工法:

 

在此一階段工法檢討、建議的方法是依據前列(一)基地分析、(二)法令分析兩項結果所得的限制條件,配合業主『工期』『成本』「品質」限制,考慮符合安全、工期及成本等各種要求,提出主要工法的建議。所謂主要工法,概括來說大致包括下列幾項:

 

一、基礎:

根據建物規模、地質狀況,分析考慮基礎型式,建議案則依安全、工期、成本先後順序提出各種分析、評估。

 

二、擋土措施:

拫據開挖深度、規模、地質及法規、施工單位提出擋土措施,工法建議。

 

三、支撐方式:

考慮工程安全性及工期,採取何種安全支撐,施工方式亦應提出適當建議,傳統的內撐型鋼較為單純,牽涉的技術問題較少,若採用背拉式地錨或採用逆打施工法,則必需在綜合施工計劃中及細步計劃中作一詳細完整的交待。

 

4.2.結構系統。

 

依據基地的限制(人工、機具、法令及成本、進度等),提出結構系統的設計建議:

一、結構體工法:

結構體中的樑柱、剪力墻等採用的系統(R.C.S.SS.R.C.)必需在基本施工計劃中作一明確的建議。

二、次結構工法:

樓板及外墻工法影響工程工期及造價,在開發階段若能因應業主需求,提出合理的建議案是必要的。

 

曾經有個案例:民國72年左右,中部地區某公共工程圖說規定長度約12公尺 至24公尺 的預力樑採先拉工法。承造廠商圖說也沒看清楚就標得該項工程,等到要施工了,才發覺此一問題。問題大了:當時中部根本沒有預力工廠,就算有,預力樑成品從生產工廠到施工現場的運輸問題也很難克服。我們不討論對錯,只是想要知道,設計者是如何決定採用此工法、系統?而施工廠商為什麼到最後才發覺此項規定?

 

4.3.主要建材。

區域建材的品質及供應情況嚴重影響工程成本及進度。

舉例來說:目前大陸地區的鋼筋混凝土工程非常便宜,大約只要台灣的八分之一至十分之一價格( 一平方公尺 約新台幣2,500元),可是鋼骨工程因係進口材料,所以與台灣地區的價格差不多。所以如果不是有特別的需求,實在沒有採用鋼骨的理由。磁磚、鋁窗等建材在大陸也有類似的問題。

另舉一例:前面提到的台灣中南部某公共工程,設計者規定部分結構體採用5000PSI的預拌混凝土。民國72年、在中南部一個雞不生蛋鳥不拉屎的地方,要預拌廠生產5000PSI的混凝土,不是擺明要搞死一堆人?

如果不確實的執行基本計劃,等到最後就有可能產生上述的問題。屆 時賠了 夫人又折兵,要去向誰申訴?

所以在這裡,個人覺得設計者在指定建材、設備、工法以後,施工執行者如果依約無法找到規定的建材、設備、工法,設計者有義務要依設計預算價格代施工單位購買。如果,設計單位無法取得,則設計者應主動辦理變更、不得推委。國內公共工程時有類似新聞,例如前幾年設計單位指定的樹種得標者因故無法以合理價格取得,設計單位則應設法取得或辦理變更,絕無置之不理反而控告施工單位違約的道理。

話說回來,建材除了生產的問題以外,區域氣候對建材選擇影響也非常大。遠的不說,以台灣濱海地區的鋁門窗及窗型冷氣的鏽蝕,就可略知一二。其他如潮濕地區、降雪地區等建材的選用都必須細心考量。

 

4.4.主要設備。

其實,主要設備與建材面臨的是同樣的問題(包括價格及供應等問題)。只是,設備比較起來,更為複雜。且需考量施工、安裝、操作、保養、維修等問題。

地區的技術人員是否符合施工需求?

是否能完善的負責爾後的操作、保養、維修等工作?

保養、維修等零件是否供應無虞?

因應區域氣候、基地地理位置,設備的安裝位置、效率及是否考量特殊情況等等,在基本計劃中都必須充分考量且加以掌握。

 

4.5.能源供應

 

各個地方能源的提供能力及種類,也會影響工程的成本及進度。

比方說,沒有提供自來水的區域,給水系統就必須特別考慮。又如只提供高壓供電的區域,變壓設備可能就不是台灣一般設計者會注意到且將此項設備預算編列進去的。同樣的,像台灣關子嶺地區因地熱儲存豐富,所以家家戶戶的冰箱是利用地熱冷凍食物。

其他像發電機所需的汽油。熱水器應該設計採用瓦斯或電力的機型等等,都需要依據各種資訊來作研判。

 


基本計劃--可行性分析CG0462


第三節  可行性評估
 

工程專案尚未確定以前,我們稱為開發評估階段,而專案已大部份確定,稱之為開發規劃階段。統稱為開發階段。

開發評估階段主要的工作是可行性評估。

開發規劃階段主要的工作是下一階段的設計建議。

3.1.評估原因

工程專案未確定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下列幾項:

一、資源未確定

原因有二:

一是專案的用途已確定,但是資源在開發中,所以需要對可能得資源加以評估。可能只評估一個資源,也可能同時對幾個資源評估比較。例如電子公司增設廠房,對台灣中南北各個可能設廠的工業區加以評估即屬此類。

二是用途不明,根據可能取得的資源作一番是否取得的評估。例如有人將土地介紹給建設公司,建設公司評估投資用途、報酬等以決定是否購買該土地。

二、用途未確定

一是自有資源的用途分析。例如公司擁有的辦公大樓因故希望改變用途的評估,可能會有幾個用途一一加以分析比較。

二是仲介公司介紹的資源是否取得的用途分析。例如仲介公司介紹的土地買賣,建設公司必須評估各種可能的用途、市場行情、投資報酬等因素,以確定是否承購。

3.2.工作內容

一、法令規章

特殊的工程專案必須先確定是否在法令規定範圍內可以執行。舉例來說,保護區內可以興建的建物限制、審查單位、核可單位等。

法令規章經常是可行性評估的重點。

二、基地條件

基地的限制條件是否符合業主的需求?包括地形、地貌、所有權、地上物、地質等。

三、預算成本

依據政府法令的限制、基地的限制,分析業主需求是否可以執行?需要多少預算?如果業主有進度要求,也需要分析依進度執行的可能機率。

四、進度工期

依據各種限制條件下,分析解決限制條件的方法與對策,在合理的狀態下,工期排程如果。

另外,分析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壓縮工期。壓縮工期所須付出的代價如何。

五、品質規範

業主對品質有特殊需求時,必須針對品質條件分析:施作的技術?工人?機具?成本?時間?是否符合法令?

3.3.業主資訊

如果工程專案係由業主委託辦理,在展開第一階段的基本計劃過程中,有一項工作任務也非常重要,那就是瞭解業主:

一、業主的財務狀況。

台語說:「愛錢,不是愛做」。如果承攬工程的結果是拿不到工程款,工程承攬再多,只是白癡。所以,在第一階段的基本計劃階段執行過程中,一方面蒐集工程相關資訊,一方面也應該瞭解業主的財務狀況,切勿搞了半天,虛工一場,甚或賠了夫人又折兵,那就更慘。

二、業主的工作心態。

除了業主的財務狀況以外,代表業主的主辦人員及主管人員的工作心態也應在計劃過程中積極瞭解。包括:

1、工作態度:積極?推拖拉?

2、工作目標:進取?不明確?

3、工作習慣:遇事敷衍?態度曖昧?

三、是否值得合作。

業主在工作中的溝通協調方式、能力及習慣,在基本計劃制定、執行過程應設法觀察瞭解。如有疑慮,參與的工程人員應及早反映給上級單位,供決策者裁決是否放棄參與該項全部工程或部份工程,及早訂定對策。

3.4.其他說明

一般的工程專案,可行性評估所佔的份量不高,原因是有許多因素是可變動的,例如:地質不佳的基地可做地質改良、成本過高可調整售價或創造產品,工期可作可忍受的調整或改變工法縮短工期等等。比較困難的因素包括:

一、法令規章:

比較特殊的工程專案,因為牽涉廣泛,不僅需要注意建築相關的法令規章、主辦單位的作業心態,其他相關的法令、政府會辦單位等等,經常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可行性評估中,最困難的應是此項。

二、業主

業主的特別條件,也會影響評估。例如業主希望設置物流中心,訂定投資報酬率是10%,評估結果,該工程投資案根本不可行。另有一案,業主希望在一年半的工期完成一棟地下三地上十八的辦公大樓(含設計24個月),經過評估後,提出可行計劃。

3.5.評估過程

開發評估階段需要切實了解所有的限制條件。

可是所有的限制條件不是一天、一個星期、甚至一個月就可以完成正確的獲得解答。所以,除了限制條件以外,必須設定一些假設條件,依據各種不同的假設與限制,訂定各種不同的工作方案。

 

圖九  評估過程圖

 

 隨著時間的發展,限制條件越來越清晰肯定,相對的假設條件也越來越少,所以,方案的選擇或決定也就越來越明確。

基本計畫--計畫內容CG0461

 

第二節  計劃內容

 

經過資料蒐集、分析、檢討,並考慮業主需求、法令限制條件等因素,設計、施工、銷售、維修管理等單位所提出的各項建議,取得一致的結論、經業主核可後,施工單位應據此訂定「基本施工計劃書」中的最後一項---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包括:

一、工期(進度)計劃。

二、成本計劃。

三、品質計劃。

 

2.1.工期(進度)計劃.

 

依據所得資訊,制訂綱要進度表。

綱要進度表的內容與制訂方法,在本公司營建管理叢書之十一「進度表種類與制訂」一書中已有詳盡的說明,本文不作重複。

在此要特別說明的是綱要進度此時所具有的資料及欠缺的資料:

 

一、大致確認的資訊:

1、施工工期(預定):

A、開工日期

B、完工日期

C、使用日期

2、產品規模(預定):

A、基地面積

B、建築面積

C、樓層數

D、停車數

E、層高

f、棟別

3、產品用途:

A、依使用機能分區

B、五年(三年)擴充計劃。

C、特殊需求

4、機電設備

A、供電系統。

B、給排水系統。

C、通訊系統。

D、空調系統。

E、運輸系統。

 

 

二、未確認的資訊:

1、工程項目及數量。

2、設計圖說。

3、詳細尺寸(建築與結構)。

4、詳細用途與隔間。

5、詳細建材及設備。

 

2.2.成本計劃.

 

此時所獲得的產品資訊都只是綱要性的。不足以確定預算金額,所以只以概算表示之。此期的概算包括:

一、建築結構體概算。

二、裝修工程概算。

三、水電概算。

四、空調概算。

五、設備概算。

六、預備金。

七、管理費概算。

 

2.3.品質計劃

 

基本施工計劃的品質標準,完全依據工程成本作為決定。由於許多詳細圖說尚未確定,所以品質的標準也比較模糊。尤其,此時所說的品質標準與業主(非建築專業人員)不易取得相同的語彙。但是仍應依下列項目訂定品質標準:

 

一、空間品質:

1、使用者的空間

2、擴展空間

3、備用空間

依據上列空間的大小,可得該項工程的空間品質。

 

二、系統品質:

系統品質與價格有關,但不等於價格高就是高品質。可是對一般人而言,價格高似乎就是高品質,所以,此處將工程品質與價格品質分開表列:

1、系統工程品質:

A、空調系統:中央空調系統、窗型冷氣、箱型冷氣(水冷、氣冷)、分離式冷氣、儲冰式冷氣、衡溫衡濕空調、冷暖兩用空調系統。

B、給水系統:一般冷水系統、一般熱水系統、衡溫熱水系統、過濾系統、生飲水系統。

C、排水系統:中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

D、弱電系統:通訊系統、監控系統、資訊系統、

E、消防系統:

F、運輸系統:人員運輸系統、貨物運輸系統、車輛運輸系統、卸貨裝置、小型運送系統。

G、燈光照明系統:公設照明系統、室內照明系統、廣告燈光系統、庭園照明系統、緊急照明系統。

H、音響系統:

I、供電系統:

2、價格品質:

A、外飾建材:選用較昂貴的石材或是進口磁磚或是較便宜的丁過掛磚?選用價格較高的金屬帷幕或是較便宜的PC帷幕?

B、衛浴設備:選用世界一流的產品還是國產一流產品?

C、門窗系統:選用世界一流的產品還是國產一流產品?

D、室內裝修建材:地板選用石材?木材?磁磚?地毯?牆面貼進口壁布?油漆?

E、其他:包括廚具設備、大樓維修管理設備等等。

 

2.4.管理計劃

基本計劃階段,因為施工地區的施工方式、機具設備、建材、主管機關工作方式等因素影響工程成本、進度品質等有明顯差距時,應提出解決問題的管理方式及費用:

 

一、分包方式

因應施工地區的工作方式或業主的現金流程,考慮最有效率的發包方式:例如:將結構體與其他裝修工程分別發包。

 

二、管理方式

配合發包方式及政府的管理方式,列舉對業主最有利的管理辦法。包括:顧問公司的選擇,監造公司(人員)的聘任,保險方式的選擇等等。

此項作業主要目的在於制訂工程直接成本以外,所有間接費用的概算。

 


基本計劃--資料收集分析CG0460

第一節  資料蒐集分析
 
1.1.資料蒐集:

一、蒐集方式

基地分析主要的方法有:

1、現場踏勘。

施工基地隱藏許多對工程的限制條件。無論是那一個階段(開發、設計、銷售、施工、維修管理)的基本計劃,編訂以前,必須親至基地現場,發掘基地的各種限制條件。

1984年貝聿銘被邀請參與但尚未獲得羅浮宮的重建設計案前,先後到巴黎旅行了三趟,住在離羅浮宮不遠的克里雍飯店,貝聿銘每天在美術館和附近的街道上漫步,思索如何將現代設計融入古典的地標。(智庫出版:貝聿銘一書用語)。這是設計者的基本設計計劃的現場踏勘。其他銷售、大樓管理者也都一樣。

2、查訪問卷。

此係針對私人、私人公司行號或左鄰右舍的閒聊查訪。或許可以由閒聊問答間,瞭解基地的歷史、典故、人文變化,興盛起伏等等。

3、現場鑽探。

為瞭解基地地下的狀況(包括地質、地下水位等),以現代的科技去取得地下的資訊是最簡易的辦法。有時,更簡單的以明挖方式,也可獲得部分資訊。

4、測量。

使用儀器:測距儀、經緯儀、平板儀、或較為簡單的皮尺、捲尺等,取得精確的基地地形、面積、高程等資料。

5、徵信調查。

對一些政府機構、公司行號所擁有關於基地的資訊,必須以公函或查訪方式,才能獲得需要的資訊。例如地下管線位置,必須一一發函給各事業主管單位(水廠、電力公司、瓦斯公司、中油公司等單位),以確認基地內或基地旁的管線埋設位置。

 

二、蒐集人員

1、現場踏勘。

工程專案的基地明確時,無論是開發、設計、施工、銷售及維修管理人員都應該由專案負責人或業務負責主管派遣適當的人員至基地現場踏勘,尋找、發掘與該階段工作專業有關的資訊。

2、查訪問卷。

此項作業可多方進行。一方面可由業務負責人員查訪。也可以委託專業公司進行各種問卷調查。

3、現場鑽探。

為取得基地埋藏於地下的各種資訊,一般多委託專業廠商進行鑽探試驗。除此之外,也可以查訪附近工程的地質報告。另一方面,也可自行試挖,由專業人員目視研判而取得需要的相關資訊。

4、測量。

可委託專業測量公司辦理,亦可由公司的工程人員執行。

5、徵信調查。

一般資訊多由業務負責人單位自行辦理。大規模的資訊需求,則可委託專業公司辦理。

三、蒐集範圍

資訊的蒐集範圍以地區範圍來說:不僅僅限於基地本身。事實上,各種參與人員應依自己專業所需的資訊盡全力去尋求問題與答案。範圍應依需求而定。可以基地為中心、半徑若干公里為某些作業項目的工作範圍。

工作內容的範圍則包括:鄰房結構、醫院、警政機關、主管單位、材料供應、能源提供、地下管道、公共設施等等。即使在設計階段、施工階段,都仍可能需要補充基本計劃不周延或欠缺的相關資訊。

四、蒐集時間

資料蒐集的次數與時間也應依對基地及其附近環境熟悉程度及業主需求而不同。踏勘時間可長達數週,甚至數月、數年。

 

1.2.分析報告

 

一、位置圖:

比例 1/1000 依據都市計劃圖、土地分區圖、及地籍圖繪製圖說。基地位置圖繪製的內容、目的如下:

1.表示該基地的明確位置。任何人均可依此圖正確無誤地抵達該基地。

2、具體表現該基地的各項區域特徵,包括:

A.與公路幹線的關係.

B、區域性重要公共設施.

C、影響基地價值之特殊建物.

D、特殊地形、景觀、河川、湖泊、深井、礦坑.

3、與施工執行有關的單位、公司行號、堆置場:

A、主管機關:如管區派出所、分局、建管單位、電力公司、水廠、環保單位、村里辦公室.

B、醫療單位:鄰近之衛生所、醫院.

C、加工場或材料倉庫、庫房、堆置場.

 

二、基地現況圖:

比例 1/500。基地現況圖所應表示者,因使用單位不同而有不同的需求:

1、地上物:

A、基地內:現有建物、規模.

B、基地外:鄰房、鄰房空地使用情況、規模、公共設施、人行步道、路樹、電話亭、綠地等.

2、地下物:

A、基地內:地下管線、地下室規模、基礎型式、規模。

B、基地外:公共設施(人孔、手孔、公共排水溝、地下給水管、涵管、油管、電信、電纜、瓦斯管等).鄰房地下室、基礎的型式、規模。

c、空中:纜線、高壓電線、供電設備.

 

三、地形圖:

1、明確標明地界線、界椿位置.

2、明確標明建築線位置.

3、與鄰近建物尺寸關係.

 

四、地貌圖:(等高線圖).

1、基地等高線圖.

2、鄰接道路高程。(路面、人行道).

3、鄰房高程。(騎樓、室內、屋頂)

 

五、地質剖面圖:

1、基地土質剖面圖.

2、地下水位標示.

 

六、與專案有關單位、公司、機關地址及電話。

七、鄰房、建物結構及地下室深度及工法、基礎型式。

八、地質報告。

前列圖說,部份必須在開發階段即製作完成,部份資料可依專案進行發展,陸續增補完成。

這裡必須說明,並不是所有的工程專案都必須製作上列所有的圖說報表。必須視工程個案的需求決定。

 
1.3.法令分析:

有關不動產的各項法令真是多如過江之鯽,除一般眾所週知的法令不必刻意列舉外,開發階段所需特別注意的應為影響設計、施工或工法之地方法令,特別是地方建管及有關單位的行政命令。以影響而言,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項:

 

一、容積、建敝率、地下室建築面積、高度限制、空地使用。

二、作業時間、交通管制、車輛載重限制。

三、施工廠商資格限制。

四、工法限制、工期限制。

五、飛行管制、軍事管制、特殊地區管制。

六、噪音、振動、污水排放等限制、道路污染等條例。

七、安全圍籬、樹木、人行步道保護及景觀設施。

八、標誌及告示牌規定。

九、如建物屬於特殊用途,則必須特別注意分析、整理相關主管單位有關工程方面之特殊要求及限制。

 

1.4.區域氣候:

由於建築工期較長,施工過程中易受氣候變化影響。尤其是區域的特殊氣候更需考慮查詢清楚,做為施工工期、進度、成本、安全的重要參考。

一、晴雨天、雨量:

一般工程,國人多喜用日曆天做為工期訂定的標準,其優劣點暫不討論,但就工程施工而言,為控制工程品質,某些天候下,施工是不被允許的,因此向氣象單位查詢十年平均晴雨天記錄是有其必要性的,也依此可做為日曆天與工作天之間換算的參考數據。

二、雨量、溫溼度:

除了晴雨天必需考慮以外,年平均降雨量以及最大降雨量、平均溫溼度等最少皆需取得最近十年的正確記錄,一則可提供設計排水及空調設備參考,一則可做為施工排水及工期、施工及養護的重要參考。

三、特殊區域氣候:

每一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特殊區域氣候,例如台灣地區的地震、七八月的颱風,基隆的雨季,新竹的風季等,在在都會影響工程施工順序的安排、施工品質的確保、施工安全的顧慮、進而影響工程造價。這個項目若考慮台灣地區,由於大多習以為常,也就容易自然而然的列入考慮,但是若在一個比較陌生的地方從事專案工程,就必需特別注意資訊的收集,並考慮各項預防設施,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1.5.風俗習慣:

 

專案執行地區的風俗習慣應加以考慮,避免無意之間觸犯了當地的禁忌,或無意間破壞當地的風俗習慣,造成不良後果。

 

一、節慶日:

地方的節慶日儘可能事先查詢記錄,以配合工期安排及施工進度的考量。

 

二、特殊風俗:

民間傳統的風俗亦可能影響工程的設計、施工、甚至租售,亦宜於基本計劃中予以記載分析,例如中國人的迎神賽會,七月的禁忌等等。

 

三、勞工習慣:

區域性勞工,必有其特殊的生活習慣,亦需列入考量。例如台灣南部建築工人多屬兼業性質,農忙時則投入農地工作,農閒時始可能返回工地工作,召募工人時,類似此種區域工人的生活習慣亦需切實列入有關計劃中。

 

標準型基本施工計畫 CG0459





 

第一章  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

 

當工程專案以完整的「開發---設計---施工」(甚至包括最後的維修管理)一貫作業方式執行時,基本施工計劃的執行方式、時間及工作內容可說是最精確標準且符合工程需求的作業計劃。

標準型基本計劃嚴格來說,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開發評估階段)是工程專案未確定以前的基本計劃;所謂未確定,包括土地尚未確定購買、工程專案方向尚未確認或是營建管理顧問公司尚未確認是否承接該工程專案等。第二階段(開發規劃階段)則是工程專案已正式展開,所執行的基本計劃。

 

壹、制訂人員

 

標準型基本施工計劃應由「營建管理顧問公司」的專案負責人員或建設公司的工務人員負責制訂。

 

貳、制訂時間

 

作業時間從開發階段開始到設計階段的基本設計結束時為止。一般而言作業時間大約30天至90天不等。

 

參、計劃特性

 

施工基本計劃與其他計劃最大的不同:

 

一、主要工作:

基本計劃主要工作為資料蒐集、分析、訂定限制條件與假設條件作為後續所有計劃的工作依據。不似綜合施工計劃範圍更廣、分析更為深入,也不像單項施工計劃或局部施工計劃完全以施工專業技能為主。

 

二、工作型態

因應工程專案的型態不同,標準型基本計劃可分為二個階段。因階段不同,工作內容相似但是其主要目標稍有不同。

 

三、階段合併

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的標準基本施工計劃經常因時間壓力或需要而合併編製。

 

肆、第一階段計劃內容

 

所謂第一階段(開發評估階段)基本施工計劃是指資源(例如土地)尚未取得、工程專案尚未確認或業主投資方向尚未明確前所制定的基本計劃。

第一階段(開發評估階段)的標準興型基本施工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三個部份:

 

一、資料蒐集、分析、檢討。

1、基地分析.

2、法令分析.

3、區域氣候.

4、風俗習慣.

 

二、概算、工期、品質分析。

1、綱要進度.

2、施工概算.

3、品質標準。

 

三、可行性評估。

1、政府法令。

2、基地條件。

3、業主條件。

4、。

5、。

 

四、作業流程

 

圖七  第一階段(開發評估階段)作業流程圖

 


伍、第二階段計劃內容

第二階段(開發規劃階段)的標準興型基本施工計劃是在資源取得、工作目標、業主方向等大部份因素已明確以後所執行的工作。

第二階段(開發規劃階段)的標準興型基本施工計劃主要內容包括三個部份:

 

一、資料蒐集、分析、檢討。

1、基地分析.

2、法令分析.

3、區域氣候.

4、風俗習慣.

 

二、概算、工期、品質分析。

1、綱要進度.

2、施工概算.

3、品質標準。

 

三、工法、建材、設備建議。

1、主要工法。

2、結構系統。

3、主要建材。

4、主要設備。

5、能源供應。

 

四、作業流程

 

圖八  第二階段(開發規劃階段)作業流程圖


 

基本施工計劃CG0458


 

第一篇.基本施工計劃

 

每次看影片,看到一次世界大戰或是更早以

前的戰爭中,步兵排成一排,端著上了刺刀

的槍,一步一步緩緩的走向敵人的陣地。然

後,一個一個無聲無息地倒下去,而其他的

步兵似乎無動於衷,繼續一步一步的走向敵

人的槍口¨¨¨¨¨¨。

 

我們會問:

 

那時候的步兵怎麼這麼傻呢?

 


 

基本施工計劃是工程負責人員在開發階段依業主需求,所應研究、分析的工作項目。所訂定的應對辦法,是所有施工計劃的基本依據。

基本施工計劃,一般可分為三種型態,分成此三種型態的主要原因是因主管單位給予制定基本施工計劃者的作業時間長短而不同。所有的基本施工計劃內容幾乎完全相同,可是因為製作時間長短,影響工作內容的廣度與深度,產生下列三種型態,其相互關係如圖三:

 

一、標準型式的基本施工計劃:

二、政府型式的基本施工計劃:

三、改良型式的基本施工計劃

計劃制定CG0457




 

第二節  計劃制訂

2.1.注意事項

1、專案負責人應當視專案的規模、時間及人力等各種條件來決定應該訂定那些單項及局部施工計劃。

2、專案負責人應當視專案的執行人員的能力、業主的需求、及工程的困難程度,決定施工計劃的深度及廣度。並非所有的施工計劃都是一個模樣。

3、施工計劃可以一頁完成,也可以厚達數百頁。能確實掌握工作重點而只有幾頁的施工計劃,比影印了一堆制式規範、標準施工說明,湊成厚厚一本不知所云的計劃要好上幾百倍。

4、計劃可合併。也可以將工作項目拆得很細來分別制定工作計劃。無一定規則,視需要決定。

 

2.2.制訂時間

計劃的內容、種類已如前面幾節所敘述。

計劃由誰來制訂?

何時制訂?

本來這些根本就是不是問題的問題,可是因為國內的營建者的管理觀念與先進國家實在落差太大,所以許多問題必須依據台灣目前的情況加以說明解釋。

一個完整的工程專案包括下列四個階段:

一、開發

二、設計

三、施工

四、維修管理

 

 

圖三、四大階段圖

 

開發

設計

施工

維修管理

 

這四個階段是為了便於說明或管理而加以劃分的。事實上,工程專案就好像一條魚一樣,如果要求您將魚頭、上半身、下半身、魚尾等分成四段,您可不可以告訴我那一條線以前是魚頭?那一段算上半身?那一段算下半身?那一條線以後是魚尾?如果勉強分成四段,貫穿全身的神經細統、血管等是否也可以分成四段?

一個工程專案一開始,所有的人員就必須參與作業,各個專業人員(單位)就其專業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與評估,配合專案的進行而有不同的作業內容。

在開發階段工程施工人員針對資源所作的評估分析報告即為施工基本計劃。

接著基本計劃發展至設計階段結束,工程人員參與所作的評估分析報告即為施工綜合計劃。

正式施工以後,工程人員針對各個單項工程所作的施工計劃即為單項施工計劃。而針對兩個以上的施工項目的界面所制訂的處理計劃即為局部施工計劃。

這些工作計劃的相互關係如圖四。

 

目前國內甚少工程專案採用此方式作業。仍流行將工程專案切成一段一段來執行:

一、第一階段:

土地購買以前,由幾個開發人員在黑房裡關門作業:

1、評定產品用途。

2、評定工期、造價。

3、評定銷售金額、銷售率。

4、評定管理費用及管理辦法。

 

二、第二階段:

等到土地買來以後找個建築師,任建築師海闊天空設計:所謂海闊天空是因為國內多數的建築師事務所在設計過程中,不管工程造價的控制、不管工期、不管工法是否合理。經常聽到的一句話是:圖說完成以後,就知道了嘛。

 

三、第三階段:

設計完成後,業主則找家營業造廠施工:只要是最便宜的就好。

 

四、第四階段:

如果是銷售案,加上找家銷售公司代銷,這時銷售公司開始:改圖、增加公共設施、建材升級、售價降低等等。

這是典型的台灣營建管理模式。所以產生許多工程師有這樣的疑問:什麼是施工計劃?為什麼要寫施工計劃?

 

局部施工計劃

 


2.3.制訂人員

 

標準的施工計劃究竟應由誰來制訂?

 

一、由「營建管理顧問公司」協助業主制訂。

如果業主是個人或是沒有專業工程單位的公司,除了工程規模與金額小到可以稱為「營繕工程」者以外,大型工程皆應委託「營建管理顧問公司」協助管理。必須說明的是有些公司雖然設有工程單位,但如果經常性業務只是辦理簡易營繕工程者,仍不宜負營建管理之責。

國內的「營建管理顧問公司」仍不普遍,一方面是因一般業主仍多傾向採取如前所敘述的分段作業。另一方面則是國內對「營建管理」真正的工作內容深入瞭解的人並不是很多:國內的施工管理顧問一般多扮演「監造」的角色,而業主委託「設計管理」並不多見。

國內有些公司在大陸設立「營建管理顧問公司」,做的只是「掮客」的工作:幫業主找建議師、幫業主發包找施工大隊;至於真正的「管理」,做得實在有限。

 

二、由「建設公司」的工務部門制訂。

國內的建設公司在其投資興建的工程專案裡扮演業主的角色,這是大家都明瞭的事。可是建設公司內的工程部門必須扮演業主營建管理顧問的角色似乎就不是多數工程師所認知的了。

國內建設公司的工程部門多喜扮演業主的角色,動輒以甲方業主自居,卻不知建設公司的資本主(老闆)聘請這些工程人員所為為何?當然,有時我們也可以說,這些建設公司的資本主(老闆)也搞不清楚為什麼要聘請這些工程人員?所以大家一起胡攪,造成台灣目前營建業的許多怪現象:

開發單位只談買賣土地、合建。

業務人員配合銷售服務客戶。

設計管理人員只管將建築師設計的圖說轉交給施工管理單位。

施工管理人員似乎只管取得建築師的圖然後發包給營造廠,了不起再加上業主監造而已。就算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負責施工監造,也只是狐假虎威,以無理取鬧的態度扮演甲方而已。

所以,建設公司最常發生的妙事就是: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維修管理各單位的人在一個工程專案裡各說各話:

開發人員為了取得土地:在評估報告中將售價抬高、工程造價壓低,工期縮短,證明購買土地的投資報酬相當不錯。

設計單位取得土地後,可能也不知道開發單位的工程造價(有時候,知道了也沒用),就交給建築師設計。等到建照取得建築師將預算做出來、甚至到要發包時才知道工程造價遠超過開發人員編訂的工程預算,這時,最常見的方法就是砍建材等級:石材換成二丁掛、木地板換成磁磚、門窗改為二級品等等。如果這樣造價還殺不下來,一個就是認了,一個就是欺騙營造廠:發包文件裡擺設陷阱:數量減少、工程項目故意漏項、規範暗藏玄機等等。如果還怕發包不出去,就找一些名不見經傳的營造廠公開投標。工程給價格最低的廠商承攬施作。

如果是銷售案,業務人員也只是發包給銷售公司以後,就只扮演業主的角色:負責監督與計價,打官腔。自己對行銷企劃沒有通盤的計劃。此時,常常看到銷售公司一手執筆改設計平面、立面;一手要求增加設備、提高建材等級;另一方面又要求降低售價、降低銷售率。

等到工程開工,施工管理單位才發現圖說問題重重。可是為了解決問題,有些工程師就手執合約、以甲方自居自行解釋合約、欺壓營造廠。有些工程師就接受營業造廠的協調賄賂、睜一支眼、閉一支眼,任施工單位偷工減料。

建設公司的專業人員如果只會扮演業主,建議請他早日滾蛋!

 

2.4.制訂流程

圖五說明各種施工計劃的作業時間與相互關係。

詳細的作業方式與內容,在後續的各篇內,會詳細說明。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