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工料分析的應用--營造廠(一)

    越寫越細微了,主要是我覺得"言者惇惇,聽者邈邈",似乎,我寫的都是"大道理",無法在工地中施行?

    所以,就現實面,就教於工地的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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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說到:將"工料分析"簡單的拆成"工"、"料"二個大項是反映營造廠"自己購買材料,將"工"分包給下包的事實。

    這一篇的主要疑問是:營造廠自購材料,應該購買多少呢?預算是多少呢?

    我想,有些看官如果讀過以前我寫的有關"工料分析表"的報告,一定知道答案了。我不是沒東西寫了所以一再重複過去的東西,(當然,我的所知非常有限,不可能淵博似海),不過重寫這些,主要是希望由淺的談起,讓工程師了解:以前我寫的,似是"大道理"(不切實際),事實上,都是我在工程界混了這麼多年、累積下來的一些些"心得",絕對不是那裡抄來、讀來的"理論"。只是,因為彙集我的經驗成為一種"說法",就很容易被當作"大道理"來看待。(尤其是對一些自以為是的老鳥。)

   廢話少說,回到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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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營造廠主要的自辦材料包括:鋼筋、混凝土,水泥,川沙、紅磚、瓷磚、寒水石等等、其他的細項材料,如海菜粉、黑煙、石粉等等多為粉刷材料。當然其他還有一些零零星星的材料:如:鐵絲、墊塊、鐵擋.....等。

   所以,總的來說:結構體包括二大材料,其餘多是泥作材料、零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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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鋼筋及混凝土的數量(預算)比較沒有爭議,反正不是"按圖計算"就是更詳細的"按裁剪圖計算"(鋼筋),誤差有限。以前容易發生爭議的是"鋼筋的損耗",但是現在許多營造廠買的鋼筋是"裁剪/加工完成的鋼筋",所以"損耗"的疑慮自然消失。

   混凝土的損耗多發生在"搗築次數",一般的建築工程不易發生問題。所以沒有必要特別考慮。

   因此,暫且不考慮"工"的部分時,營造廠以"料"為主時,應編訂以"泥作工程"為重心的工料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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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一般常見的"泥作工程"大概包括了:內牆牆面1:3水泥粉光(刷);外牆牆面1:3水泥粉刷;地坪1:3水泥粉光(刷);牆/地貼瓷磚(包括:馬賽克、小口、丁掛、各種尺寸的瓷磚);1:2防水粉刷;磨石子;斬石子;洗(抿)石子;砌磚(可歸於砌築工程);舖大理石(可歸於石材工程)等等。

   一個工地多多少少都有一些上列泥作工程,那麼,工地編製的"執行預算中",該列多少水泥?川沙?瓷磚?紅磚?

   (如果一個工地不必編製"執行預算",那麼,一切都不必談了;如果工程師沒聽過執行預算,麻煩到以前的文章中找找看,我應該寫過。)

   將建築師或業主的"發包預算"或公司得標(議價)所得的"承攬預算'中的"工程項目"改為工地執行時的"執行預算的項目、數量、單價、總價",依靠的就是公司統一制定/規定的"工料分析表"。

  (寫到這裡,又覺得有點寫不下去的感覺;我真的希望/期望大部分的營造廠的每一個工程(工地)都有"執行預算";如果,工地是採"利潤中心制"的,應該(必須)要有"執行預算",不然根據什麼來判斷工程是"賠錢還是賺錢"?比較的基礎是什麼?這個問題以前應該談過!!)

   我見過許多營造廠的工地叫上述的材料時,好像沒有什麼限制,工地需要就一直叫,沒水泥就叫水泥、沒沙就叫沙、沒紅磚就叫紅磚,材料一車一車的進來,是否超用?是否超過預算?似乎沒人理會。(有一句話:反正又不能吃,沒人會把它偷吃掉。話是不錯,可是,有沒有浪費掉?)

*********故事一

年輕時到工地實習,老闆是一位父執輩的老手,他曾經告訴我說:一個工地拋棄掉的建材是一筆不得了的數字/財富。到現在,我沒有具體數字來查證,就由後來者努力了。

**********故事二

民國七十二年左右,我在北投一個工地監工,記得有一天砌磚的包頭跟營造廠的監工在爭執:紅磚的計價數量應該是多少?那時,砌磚工程的工資是以"塊"計價,爭執的原因是:紅磚的"進場數量"與"計價數量"(換句話說:就是真正砌在工地現場的紅磚數量)差異非常大。砌磚的包頭認為:進場數量與砌築數量差那麼多,紅磚跑到哪裡去了?一車一車的運去倒掉,也要載好幾車(包頭的意思是:紅磚計價的單位數量有問題)。對不起!印象中一車磚應是2000-4000塊磚(約略,沒啥把喔。)那麼,差額應在5000-10000塊磚左右。因為那時我是建設公司的監工,所以沒有介入,也沒有深入探討/追究,想起來,頗覺可惜。

   那只是一期(一個月)的紅磚計價數量而已!!

**********故事三

   我常常聽到一些"半內行"的建設公司老闆說:工程一直追加一直追加,說會賺錢,到最後都賠錢!!

   這個故事探討起來問題一堆。不過我相信:一定沒有執行預算!!沒有執行預算的原因也很多,不過我相信:這家公司,一定沒有自有的工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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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實說,一個營造廠要有自有的工料分析表,工程師又肯認真的執行,談何容易。

 

 

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

笑談我在工地見過的工料分析表970629

    本來談"工料分析"應該正經八百來談,可是,我在工地見到各種裝訂在合約書中的"工料分析表";好不好笑?我想請各位看官自己感受,然後,一定會發現我這題目取得真好!

    再聲明一次:是正經得不能再正經的"合約書"哦,不是隨便說說的工料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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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常見到的工料分析表,就是將工程項目的"工"、"料"拆分為兩項,就成了工料分析表。

   比方說:1:3水泥粉刷。工料分析表如下:

    13水泥粉光(平方公尺)

項次

工作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說明

1

13水泥粉光材料

1

A

A

 

2

13水泥粉光工資

1

B

B

 

3

合計

1

 

A+B=C

 

   我覺得:發明/製作這個表格的人比馬克吐溫/林語堂還幽默!!無論是從"名稱"、"現實"來說,幾乎無懈可擊。  既然是"工"、"料"分析,我就將工料拆開來,(標準的工、料分析),當然符合合約要求。

   我試著分析這種"工料分析表"的成因:

   一、真正的"工料分析表"是公司的"業務機密",不能隨便示人,但是合約書規定要有"工料分析表",所以隨隨便便做個表湊數就算了。我會這樣推測,是因為這種"工料分析表"有些出自"號稱排名台灣前十大"營造廠之手,有些出自"號稱營建管理一流"的營造廠之手。

    二、反應(映)台灣的營造生態。我想大家都知道,台灣除了極少數的"營造廠"以外,幾乎全部沒有自有的"工人"、"機具"....;所有的工作項目幾乎都是發小包出去,所以:就"工"、"機具"、"調配"、"保養"....等角度來談工作項目,通通與營造廠無關,所以一個工作項目需要多少"大工"、"小工"、"機具"、"能源"、"損耗"..."營造廠完全無需分析、了解,那是"小包"的事。何必為古人擔憂?

 三、容易製作。反正所有的工作項目都只拆兩項,也不必詳細統計/分析,只要知道這個項目工資多少,立刻可將分析表做出來。就好像上一項所寫的,工程項目如果是工料分開(發包"工"的部份、材料由公司購買、提供給施工者;例如泥作、混凝土導築、鋼筋等工程。)那麼,只要將合約單價扣除"工"的發包價格,就可以完成"工料分析表"。如果是連工帶料的(如模版工程),就大約分一下,反正沒有人會重視。

     所以,看到類似下列這種"工料分析表",也就沒有什麼好驚訝的了。

模板工程(平方公尺)

項次

工作項目

單位

數量

單價

複價

說明

1

模板工程

1

A

A

 

2

合計

1

A

A

 

很天才吧!!佩服!佩服!!

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談進度表與施工計畫970626

   說到進度表、施工計畫,我覺得已經談太多了。

   不過,一到工地,就發覺工程師兩個都"可以"做,卻連結不起來。

   這不由讓我想起"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問題。先有進度表?先有施工計畫?

故事一*********數字會說話

    好像是"讀者文摘"的"小故事",大意是說:一個工程如果50個人做,100天可以完成,那麼,100個人做,只要50天就可以完成,5000個人做,1天就可以完成。

故事二*********分區施工

    十幾年前,台北市有一家很大的百貨公司整棟重新裝潢,我的一個朋友承攬下來,他告訴我說:工期只有一個月。印象中,那家百貨起碼也有十個樓層。我說:怎麼辦?他說:一層一個工班,同時施工,工期一個月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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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這二個故事(或是類似的),許多人一定都知道,可是要運用在工程上,似乎就忘了(連接不起來了)。第一個故事原本是消遣玩"數字遊戲"的人,我們暫時把"消遣"的那個部分跳過,至少,在合理範圍內,進度的安排時,工期與人力有那種相乘的關係。

    第二個故事,就是"進度"與"計畫"之間的關係。因為工期很趕、施工面又容易展開、區隔,所以分成十幾個工區來施作。(其實類似的案例很多,像高鐵、捷運等都是這個模式)。

    這兩個故事湊在一起,一則是說明:一般的工程,先有計畫還是先有進度都無所謂;但是,如果是很趕的工程,就會先有進度而後有計畫。

    當然,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在計畫檢討中與進度的關係不斷的來來回回檢討是必須/一定不可省略的。

 

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談營造廠向業主計價的一些問題970625(二)

    我是個沒啥耐性的人,一篇文章寫太長,自己都覺厭煩,所以分成好幾篇,至少自己可以減少一些壓力(免得大小姐要我別偷懶,至少我已經很努力在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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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書是甲乙雙方必須工同遵守的工作準則。

   我一直強調"合約是營建管理的集大成。舉凡:進度、品質、成本、安衛、資訊等甲乙雙方執行時的權力、義務等,在合約書中都有詳細規定、說明。簡單說:合約中未規定的,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執行,就有爭議/討論的空間;相對的,合約書規定的,雙方都必須遵守,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課題,不容折扣。所以,我在上一篇"監工的職責"中,從頭到為所說的,簡單一句話:"監工的職責就是執行合約。"除此無他。

    當然,我們也會遇到"條文解釋"、"一般工程習慣"、"不違背善良風俗"等略為傾向一側的條文,但,這也是有限度的,絕對不可能無限上崗。

    個人以為:較為弱勢的一方,應當要求"合約盡可能明確";因為,只要是"憑空解釋",弱勢的一方總是吃虧佔多數。可恨:國人對"合約"藐視/輕視的程度已到令人忍無可忍的地步,尤其是乙方也如此,更是令人搖頭、扼腕。

    就如同一般公司(尤其是家族企業/私人公司/中小型企業)老闆多不願訂定"制度、辦法",因為,如果沒有規章、制度,老闆說了算(多爽!!)要是有制度規章,老闆也只有乖乖的"依法行事"(爽不起來)。

    類似的情況就是甲乙雙方的工程合約,甲方希望乙方做到的,一定是訂得滿坑滿股的,可是,乙方希望甲方做到的,卻付諸闕如。這是乙方主管合約事宜的人的過失,不必怨天尤人;權力是爭來的,不會自己由天上掉下來。所以,一般我反對合約由甲方或乙方提供,最好是採用內政部(或相關部門)制定的"範本",不然不管是誰提供,至少另一方要詳細研討/修正/協商後才簽定。

    回到主題。

   為什麼合約書中要訂定"工料分析表"?

   講到"工料分析表",多數工程師一定不是"搞不清楚什麼是工料分析表",就是不知道"工料分析表有什麼用"?說要會製作"工料分析表",更是要工程師的命!!

   (要談工料分析表,可以出一本書;所以,這裡針對問題簡單的說明一下。)

   這裡主要談的是計價,"工料分析表"與計價有什麼關係?

   上一篇我們提到"假設工程--組合屋"的第一期計價,應該計多少呢?營造廠當然希望計100%(沒啥道理),可是,內行的監造一定不會同意,因為爾後還有維修/管理/拆除/復原等工作要做,怎麼講也不可能會同意計價100%。(不是笑話,就有監造同意計價100%,因為全部都蓋好/做完了嘛!!)。

  這個時候,如果合約書中有這個項目的工料分析表,大家就不必爭了,什麼該付、該付多少?分析表寫得清清楚楚。不是很方便嗎?其他類似的假設工程依樣畫葫蘆,都可以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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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以為只有"假設工程"有這個問題,只要是分段執行的工程項目計價時都有這個問題。例如:油漆工程的批土、磨平、底漆、面漆,鋁門窗的進場、安裝、拆紙、玻璃安裝、打silicone,鋼骨工程的材料進場、加工生產、噴沙油漆、安裝‧等等.......。

    只要合約書中有"工料分析",已施作的工程就可以依工料分析的百分比(分析金額)計價,沒有任何爭議。當然,如果營造廠覺得金額太小或是覺得麻煩,所以不請款,那是營造廠的事。

    (說到營造廠不請款,如果是小金額,可能沒事。可是如果超過一定金額不請款計價,以前有一家頗具知名度的公司就沒有那麼便宜了,公司會派員來查核"廠商為什麼不請款?"工地監工人員還必須說明理由,解釋清楚;為的是避免工程師苛扣/刁難廠商。這也是一絕吧!!)

 *******************  其他功能

    其實,工料分析訂在合約中的用途很多,不正當的用途我們暫且省略(會教壞大小嬰仔),至少可以用在設計變更(計算追加減帳時,例如瓷磚改變型號等),如果是建設公司同意客戶變更追加減,那也是計算的依據(例如打底打好,但不貼瓷磚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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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有人一定會提出一堆相關的問題;沒關係,盡量問好了。

   這裡只是簡單的敘述一個觀念,如果工程師自己都搞不清楚,怎麼要求外行/半內行的業主了解呢?

 

  

 

  

2008年6月18日 星期三

如何做監工?(四)兼答西門豹先生

  圖讀完了,再來呢?

  剛開始,上面所說的都只要大致先翻過一遍,不需要深入;不過,"大致瀏覽"是到什麼程度?我以為總要可以在腦子裡拼湊一個大致完整的立體建築物的模型吧!!

   說到模型,如果是銷售案,工程師可以拿"透視圖"、"模型"參考著看圖,保證事半功倍。(不過還是要小心一點,透視圖或是模型製作者也常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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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就是讀"施工規範"及"施工說明書"。我想,對一般的工程師,這是比較困難及囉唆的工作。

   "規範"分成二大類:一是"材料規範",一是"施工規範"。

   我們常說的"施工規範"多指"材料規範";而"施工說明書"指的就是"施工工法的規範"。

   要熟讀"材料規範"真的很困難,每次我讀到"需符合XXX 規範"(包括:CNS、日本規範、美國規範、德國規範...)一類的條文,我就幹在心理頭;幸好這類規範定在機電材料的比較多,所以樂得輕鬆。(這部分跳過)。不過,一般的建築材料規範,工程師一定要讀好,否則遇到"可大可小"的問題時,一定讓你吃不完兜著走。尤其是"主辦工程師"對自己份內的工作項目的材料規範,一定要搞清楚。(尤其是公共工程,工程師ㄧ定要熟讀,以前寫過"指定廠牌的陷阱",談的就是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回頭去讀一讀)。

   說到"施工說明書",我真的要勸年輕工程師",有空,用心的讀一讀。我記得市面上可以找到台北政府工務局出版的"施工說明書",另外,有一家頗知名的建築師事務所也印有一本"施工說明書",二者大同小異,都相當不錯。讀施工說明書的好處是有些平常的工法,他會寫得很詳細;有些要求也會詳細說明,這樣,工程師對一些工法會有一些概念,工人能不能百分之百做到?那是另外一回事,至少,工程師可以知道比較正確的施工方法及比較標準的要求水準。

   最近,我也上網查了一下(真的只是走馬看花)公共工程局(?)的一些規範,好像多是"材料規範",(沒有詳讀,可能也有施工說明),看官自己去查一下。本來,我與幾位朋友想要寫一本"施工說明",只寫了一部份就知難而退,原因是:那不僅是大工程,而且真的很困難。

   我是比較希望"政府"有關單位或是各個/種"工會"可以用心寫自己專職/業的"施工說明",然後集成冊。(只能希望,不敢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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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到這裡,一位工程師進入一個工程專案的準備工作大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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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就是前一陣子寫的"計畫-執行-查核-再執行"這個"工程師"的"行動內容"了。不重複。

 

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

談營造廠向業主計價的一些問題970618(一)

   營造廠向業主請款/計價,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

  我不敢說我是專家,不過可以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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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寫的一些工作日誌,看官一看就知道是工地發生的細微小事;以我本來的為文原則,不會寫這麼細,但是,近日想了一想,這些如果不說明,我談的都變成"大道理"與工程師的每日實際工作毫無關係,也連結不起來,所以,我決定花時間整理一下思緒,希望根據工程師每天工作上發生的一些問題來檢討"管理工作"的內容,而後讓工程師對管理事項的重要性有一些了解、進而產生一些影響。不過一則我事情較多,一則想到就開"題目",所以文章是今天寫這篇、明天談那一篇,內容可能會寫得凌亂不堪,這就需要看官原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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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營造廠準備向業主請款計價(第一期),我想,每個人都知道:要計價,必須要有合約書;所以,營造廠忙著制訂合約書。

   制訂合約書,主要的內容是:主文、標單、進度表、設計圖說、工料分析表。其他的"施工規範"、"施工說明"等都是單行本(單獨裝訂成冊),所以不影響合約書的訂定。

  合約內容之中,最容易發生問題的是:標單、進度表及工料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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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標單"會出問題是因為"廠商最後議價決標(得標)的總價一定少於原有標單(投標時)的總價,所以,合約文件中的標單,必須依投標時的標單重新調整(單價)。"營造廠調整的方法很多,假設決標價格是投標價格的95折,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投標單的單價全部打95折,一切問題迎刃而解。事實上那是不可能的,而且會產生許多不方便(例如單價有小數點等等);不管營造廠怎麼改,改完以後的標單都要經過建築師(或業主)審核同意以後,才能當作合約文件之一。

    我寫這麼多是因為營造廠不到最後關頭,不去調整"單價",等到要訂合約了,匆匆忙忙的送給審核單位(建築師或業主)然後又希望審核的單位趕快確認;這真是要從何說起....。要知道,調整"合約單價"也是有一大堆學問、一大堆陷阱(當然我們不能認為人人都是賊,但是小心謹慎總是對的)。所以,營造廠要建築師/業主立刻審核通過是不可能的事。

     其次,是進度表。

     原本,這個工程雖然比較趕,可是排一個比較合理、可行的進度表還沒有太大的問題;問題是在:業主希望將"使用執照"申請與取得也要壓縮"工期"放在進度表中。這一點,我想多數的工程師都知道:政府的建管單位的"使用執照申請進度"是"一般營造廠"無法控制、掌握的;因此,一般正常的"進度表"都會將"使照申請"的風險因素放大,通常要一個月的,進度表中都會排1.5個月,甚至2個月;即使如此,還是沒有人敢拍胸脯保證一定沒問題。

    何況在這種"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趕工的工程裡,工程是否能順利完成,大家已經是"剉著等",要將"使照申請"排定為一個月(否則罰款--其實,如果那樣訂,擺明就是要罰款),那是營造廠"抵死不從"的問題。後來,也是請建築師與業主協調而得以解決。(如同上一篇談"合約"一樣,我還是相信"蠻橫不講理"的業主到底是少數!!)

    進度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必須與"水電公司"等(平行包商)的進度表相互校核、確認無相互干擾而後決行)。這個問題也需要花時間檢討。

    最後一項就是"工料分析表"了。

    這個問題,以前在談"工料分析"時,不知有沒有談過?

    這裡就拿一些實例來檢討。

    標單項目中有"臨時房屋、倉庫、廁所"、"臨時圍籬"、"'辦公事務費"、"臨時水電費"、"鋼骨工程"‧..等等都是這次計價的項目。

    看官中,如果有營造廠的工地主任啊!!如果是你要計價,要如何計價呢?先談"臨時設施"及"假設工程"好了。

    先舉"組合房屋"為例好了,要計多少是合理的?50%?70?100%?

    假設:工期是12個月。合約金額約140萬。組合房屋一棟二層:每層21K(3*7)、二層合計42K。

    我想有的工程很簡單:將"組合房屋"的"合約總價/12個月"就是每個月的計價金額(140/12=11.66萬)。這個方法最簡單,對業主最有利。相對的,對營造廠就有失公平。也有的工程第一期計價60%(造價的部分),餘下的40%分12期計價,換句話說,第一個月計63.3%。

    問題就來了,造價的60%從何而來?雙方划拳/討價還價來的?為什麼不是70%或是50%?餘下(每個月)計價的金額是什麼?工作項目是什麼?

    以上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是"為什麼合約書要有工料分析"的原因。

    這個題目可以從很多角度來切/分析/剖析。

    我們把他拿到下一篇來說明。

    

 

(未完)

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

如何做監工?(三)兼答西門豹先生

    如何作一個稱職的監工?

   上一篇已經說明監工的職責就是"合約執行",所以,要做一個稱職的監工的第一要務就是"熟讀合約"。如果合約內容搞不清楚,如何去"執行合約"?

    這裡面有一個盲點:許多工程合約是"簡化到不能再簡化",一般條款是制式的,圖說是簡單到不能再簡單,沒有規範、沒有施工說明、沒有大樣、沒有收頭、沒有......,這種情況多發生在一些小型工程/小型公司或是不正派的公司,原因一是有些投資公司老闆不希望被上述那些"規範"、"圖說".....綁死,好聽一點是希望有靈活的變化空間,難聽一點就是"希望有偷工減料的空間",原因二是"沒有人知道如何制定規範",這絕對不是笑話;相信看官中有許多工程師"沒有認真讀過規範"或是"沒有見過規範"或是"讀過規範,可是發覺那些規範陳義過高,與現實環境不符"、或是......。反正一句話:規範?算了吧!!還有,原因三是:設計者或業主對規範不清楚,只能東抄西抄、抄了一堆"制式規範"填充合約篇幅,可不可行?那是營造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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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我常常聽"業主監工"或是"建築師監工"面對營造廠監工質疑"合約主文/規範/圖說"有問題時的答案是:你投標時,投標文件中就有這個規定(圖說)了,所以,你必須遵守這個規定!!

這真是一個似是而非的說法。(有機會,針對這個題目再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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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一本"正常的合約",我希望剛進工地的工程師先讀合約一開始的"一般條款"。雖然我們不是法律專家,可是這些"一般條款"是所有工程師應該知道、了解、記住的"常識"。常識,一定要知道。

  其次,我希望工程師讀"設計圖"。如果是建築事務所出的圖,我建議就由第一張讀起。很多工程師會問:"如何讀圖?"其實訣竅就是:先讀設計圖、再讀結構圖。都由第一張讀起。

   簡單說明一下,讀圖的重點。

   一般設計圖的裝訂順序是:面積計算表格(建敝率、容積率、基地面積、建築面積、樓地板面積....等等請照用的數字),這張可看可不看(因為主要對象是建管單位);再來,應該是"配置圖",配置圖主要是表現"新建建築與建築線、地界線、其他建物之間的關係,當然還有:私設道路,綠地、排水等施工項目的位置。大概看一看就可以了。

   讀所有的圖有一個重點,圖上的"文字、數字"一定要看一遍。畫圖的人跟你我一樣:都很想偷懶,非不得已,不會花費力氣去寫不必要的"文字說明";只要有文字,一定是"不能不寫"的重要敘述、說明;讀圖的人千萬不要遺漏!!否則,有時會死得很難看。

   再來,圖說的順序應是:各樓層的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大剖面圖、細部剖面(陽台、樓梯、電梯及一些比較特殊的地方),大樣圖等等。後面接著的可能是整套庭園景觀的設計圖、專業的設計圖(如帷幕牆、門窗圖等等)。

  工程師初進工地必須將這套設計圖先瀏覽一遍,然後根據自己的職責(負責的工作項目)再詳細閱讀需要深入了解的圖說,那時,圖說經常會翻來覆去、對照著讀,那就必須有些功力才行了。

  讀完設計圖,接著就是讀"結構設計圖"。

  結構圖,開始只要讀"樑、柱、版的位置、大小、厚度",配筋讀不讀還不是重點。

  讀完結構圖(或讀結構圖的同時),我們可以對照設計圖的相關尺寸。

 我們在對照建築圖與結構圖時,經常會發現兩者有些地方"尺寸不符",那時,該如何處裡?

 原則應是如此:詢問建築師,哪一個尺寸是正確的。理論上,如果是結構尺寸,一般結構圖是正確的;例如:主要的樑柱的大小尺寸、版的厚度等等。如果是主結構以外的附屬設施,那就只有等建築師答覆了。

  有些設計圖上會注明一些"施工規範"或是"指定廠商",最常見的就是結構圖中"鋼筋"、"鋼骨"的標準圖及鋼筋/鋼骨的施工規範。我個人是比較偏向將所有的規範集中,裝訂成一本,如此,要查規範只要拿那一本出來,所有的規範都在那一本之中。不過,現實中,因為結構圖示結構技師設計、繪製的,所以與結構有關的"品質規範"、"圖說"、"預算"等,都是由結構技師一手包辦;除非一開始,建築師就說好將相關的文件與建築整合在一起,否則多是各走各的。

(圖讀完了,休息一下,接下一篇)。

 

 

 

 

如何做監工?(二)兼答西門豹先生

    上一篇談的是:什麼是監工及監工的種類。

    這一篇談的是:監工的主要職責。這個題目的答案就是將上一篇的兩個答案重疊起來就是了。如果只答這樣,一定有一堆看官會跳起來,這是什麼答案?開什麼玩笑!?其實,言簡意賅的答案就是這樣。

    當然,必須要說明一下,免得被罵到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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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甲方有合約關係的是乙方及建築師,所以,甲方監工的責任就是監督乙方監工及建築師監工辦理合約規定的事宜。

   以此類推,與乙方有合約關係的有與甲方簽訂的合約、與丙方(分包)簽訂的合約,一般來說,設計者與乙方沒有正式的/獨立的合約關係,但是一則與甲方的合約書中一定會提到乙方與建築師之間的互動關係,二則法令明文規定建築師的職責,所以任何甲方、乙方監工都不能對建築師監工大屌不甩。我一直強調:所有工作的限制條件中,政府的法令是最強硬、最無可迴轉空間的,所以千萬不要去"違法",工程師(監工)必須謹記在心,不可疏忽。

   這樣,乙方監工的職責就是執行與甲方的合約及與丙方訂定的合約。

   相同的道理,丙方除了需服從建築師監工的指揮以外,當然也要依約執行與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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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到這裡,又想"擲筆長嘆"!!

   我對國人不重視法律,政治人物玩法、弄法,特權以鑽漏洞而沾沾自喜等現象一直深惡痛絕;算了,略過。

   上面談到任何一種監工的職責都是"合約執行"。所以,幹監工的第一件工作就是"熟讀合約"。

   看到這裡,工程師不要懷疑、更不要緊張:讀什麼合約?(我又不是法律人!?)慢慢來...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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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建設公司"、建築師事務所"、"營造廠"的工程師一定都見過"甲乙方"的合約書,對不對?厚厚的幾大本,真要抱起來還滿吃力的。

   內容有什麼?

   一般條款、設計圖、標單、進度表等,對不對?一般條款還會注明:另外裝訂的"施工規範"、"施工說明"、"補充說明"....等等屬於合約的一部分。

   所以,我說"熟讀合約",指的不只是"一般條款",而是包括:"設計圖"、"施工規範"、"施工說明"、"補充說明"‧...等等圖說在內。

   因為,那就是監工的工作職責!!那些就是監工的工作內容、工作目標。

 

2008年6月15日 星期日

如何做監工?(一)兼答西門豹先生

******問題*******

版主你好,最近朋友要買房子,請我擔任監工的部分,可是我沒這方面的經驗,但我很願意跟他一起學習,請問有什麼建議或是先從哪些文章看起呢?謝謝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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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工的職責,似乎已提過。這篇主要是談"如何做一個稱職的監工?"

 今天早上一邊看王建民的棒球比賽,一邊想:這個問題要如何回答呢?

 我所寫的文章幾乎都以工程師為對象,意思是說:他們都是"科班出身,現今也從事建築業。"完全沒有經驗的倒是第一次碰到;不過沒關係,我就盡可能的寫詳細一點。

  我們先談一談什麼是監工?監工的種類?然後談各種監工的主要職責、最後才談怎樣幹一個監工。如何成為一個出色的監工。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監工?

這個問題很簡單,監工基本的責任就是:"監督施工工人、施工工班、施工公司等依合約施工。"很清楚了吧!!

第二個問題:監工的種類。

監工可分為下列幾種:

1、業主監工。出錢蓋房子的人(或公司,如建設公司等。)為業主(甲方)。業主指派監督工程施工的工程師就是業主監工。一般常見的是建設公司派的監工,也有一些非建築專業的公司(例如電子公司、保險公司、銀行等)派營繕科的工程師來當監工的。

    有些公司,委託"工程顧問公司"監造,那麼,接受委託的顧問公司派來的工程師,也算是業主監工。妙的是:有些業主不僅委託"顧問公司"監造,自己另外也派監工,疊床架屋,也很平常。

   業主監工,通稱甲方監工。

2、設計監工。設計單位(不管是建築師事務所還是顧問公司的建築師)依法都要負責監造,當然,目前多數的業主為了省錢(或是為了其他原因)多要求建築師採"重點監造",這個問題以前已經討論過,不再重複。

    但是,也有業主要求建築師派監工"全程監造"。無論是"重點監造"還是"全程監造",建築師派來的監工就是代表建築師(設計者),也就是"設計監造"。

    附帶說明一下:國內法令是允許"設計建築師"與"監造建築師"分開由不同的建築師負責,所以,只要是合法的監造建築師派出來的監工,都是"設計監工"。

    如果,設計者的監工只是偶而來"重點監造",我們還是稱之為"設計監工"。如果是業主委託,負責全程監造,那麼,也可以稱為"甲方監工"(負有雙重責任)。

3、承包商的監工。這種工程師(監工)應該多數人都知道。例如與業主簽約的營造廠、機電公司等等派駐工地的監工都屬此一類監工。

    這裡必須聲明的是:必須是與業主(甲方)簽約的承商(乙方)的監工。 所以,這類監工,我們稱之為"乙方監工"。

4、承包商的分包的監工。是指與上列承商(乙方)簽約的分包商(丙方)的監工。當然,就稱為"丙方監工"囉!!

我想:一般來說,監工就只有這幾類。西門豹先生說:"最近朋友要買房子,請我擔任監工的部分",我是真的搞不清楚狀況;這位"朋友"如果只是買一戶公寓(或是一棟透天),他要派監工?這我是第一次聽說。想一想,如果建設公司蓋一批房子(無論是十戶或是一百戶),每一位買房子的消費者都要派監工,工地不大亂才怪!!

 我同意:消費者有業主的身分與立場;但是:一則尚未交屋,消費者在施工合約中紙頭紙尾都沒有名字,拿什麼立場去監造?二則,即使要監造,也只能監造他買的那一戶,那又有什麼意義?三則,具有"業主"身分的消費者派來的監工,他要指揮誰呢?我想,只有建設公司的監工會甩他,但是,如果客戶都如是,建設公司的監工不瘋掉才怪!!

所以,我猜:西門豹先生說的,可能有語意上的問題,是否可以詳細說明一下?

 

2008年6月14日 星期六

李白的下江陵

   下江陵 李白

朝辭白帝彩雲間

千里江陵一日還

兩岸猿聲啼不住

輕舟已過萬重山

畫蛇添足:李白的詩,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抄這首七言絕句,主要是我喜歡這首詩的輕快及時間、空間、充滿各種對比的感覺。從白帝城到江陵(空間)、從"朝"到"一日"(時間)、"白帝"、"彩雲"到"萬重山"(色彩),從"辭"到"啼不住"(有聲無聲)、從"輕舟"到"萬重山"(量感)、"千里"到"兩岸"(數量)、靜態、動態、.....就在這四句(28個字)中,千變萬化。李白,真是詩仙!!令我佩服得不得了!!!

   有一首詩,也有這個味道:

   登幽州臺歌 陳子昂

前不見古人

後不見來者

念天地之悠悠

獨愴然而涕下

我是覺得沒有李白詩的繽紛、燦爛!!雖然她排在"七言古詩"的第一首。也許是:比較正派吧(詩言志)!!

高程放樣970612

   上一篇談的是平面測量,這一篇談的是高程放樣。

   高程應該由誰決定?設計者?

   高程應該由誰註明、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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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建築設計圖的"配置圖"、"平面圖"中一定會標示高程(包栝:道路、建物各層的高程、尤其是一階的入口、室內/室外高程一定會詳細標明),只是,這些高程多是說明"建築物的"設計高程"及"與四周環境"的高程關係",不一定是"現況/實際高程"。

   施工現場的高程依該由誰去訂定?答案很簡單:營造廠。除非,有特殊的狀況,否則只要將高程放樣結果通知建築師事務所即可。

  老實說,設計者要的是結果,原先高程如何?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施工以後,完工的高程與設計高程是否符合,那比較重要。過程中,是挖方?是填方?根本不是設計者要擔心的事(這專指一般的都市建築,如果是山坡地,必須大填大挖的,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所以,營造廠不要冀望建築師來訂高程。

   '都市計畫'的理論說得很清楚:坡度在5%~10%的地區適合人類居住。我想那是因為"排水坡度"是一個重要的考量,當然,說要找一個地方坡度是0%的,大概也不容易。因此,即使是在都市內,如果面積夠大,最高點與最低點的高程差個幾十公分的,一點也不值得意外。有些比較嚴重的,100公尺的距離可以差到2~3公尺。所以,理論上來說,做平板時,應順便做高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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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空地,高程測量比較簡單。

    1、面前道路、人行道、公共排水溝(蓋版及溝底),約20公尺測一點,大概就夠了。如果有特殊狀況,多測幾點;原則是寧可多測幾點,避免需要"補測",累死人。

    2、鄰房。騎樓高程。(因為法規規定要順平)。

    3、基地內。視需要決定測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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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這個工地位於廠區內,相關的建築物有二棟。相關的定義是:這兩棟建物的開口高程與現在要蓋的建築物非常接近,所以必須將這兩棟的相關高程列入測量及考慮範圍。相關高程指的是:

   1、人員進出口高程。

   2、車輛進出口高程。

   3、通風、排氣口高程。

    這些既定的高程不可能因新建築而改變,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最好遷就他們的高程(除非設計圖有設計修正,那當然以修正後的高程為準)。

   4、範圍內的排水溝的高程及排水方向。

   5、有舖面的任何地坪的高程。(包括:道路、停車場等)。

   

(未完)

2008年6月8日 星期日

配置圖放樣970606

   將建築師的配置圖在施工現場放樣,本來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沒想到還是出了一些問題,本來是懶得討論的,可是,因為後面跟著而來的是高程放樣,所以,想了一想,還是從基本的談起,說不定對菜鳥工程師還是挺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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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建築師事務所拿到一個工程設計案,多會找地政機關申請"地籍圖"、"地籍圖騰本"等來查閱:地號、面積、地形等等資料。然後跟建管單位申請"建築線指示",這樣,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建築基地的範圍,面積,形狀就很清楚了。

    接下去,建築師事務所會要求業主辦理"鑑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地政測量人員屆時在現場指定地界線並提供"測量成果表"。然後,有些建築師事務所會依據"測量成果"及"建築線指示"自行辦理"平板測量"(也有委託測量公司辦理的),以取得正確的"地形圖"(如果是山坡地,需要等高線圖,那就多請測量公司處理了。然後,依據實測的"地形圖"設計。

    也有些建築師事務所偷懶(或是其他原因),沒有"實測",僅依據"地籍圖"'放大就開始設計了。這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如果,基地夠大,相對的,建築物較小而且四邊離建築線/地界線都有相當的距離,那麼,即使依據"地籍圖"放大的地形圖稍有變形(與實際不符),施工單位可以微調建築物的實際位置以解決與地界線/建築線的相對關係,不至於出大差錯。但是,如果是在寸土寸金的都市內、設計的建築物與地界/或是建築線一拜一拜(很接近)那萬一依"地籍圖"放大出來的"地形圖"有較大的誤差,建築物根本放不下去,那真的就完了,只有辦理設計變更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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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我在建築師事務所的時候,曾經嘗試以不同的角度(基準點)、很小心/謹慎的放大過同一個基地地籍圖,結果都是慘不忍睹、誤差都超過我的想像。所以,工程師千萬不要相信/嘗試以放大的地籍圖作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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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我還是見過許多設計圖的配置圖的地形與實際不符的。原因不明。

   因此,營造廠施工前的平板測量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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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建築基地,多為空地(如果有舊建築,拆除以後,仍屬空地),所以只要將建築線、地界線測出即可。

   如果基地內有其他建築物、而且必須保留,那麼,配置圖的測量就必須包括相關、鄰近的建物;這些建物可能包括:私設道路、排水溝、房屋、圍牆、人行步道、雜項建築、花園、路燈等等。如果簡單的以距離來區分,新建建物周圍約10公尺範圍內的相關設施都應列入測量平面圖中。

   不要相信以前留存下來的"竣工圖"。那也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為了保險起見,還是自己動手實測一下比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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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二:我們這個工地,新建工程附近有兩棟建築,一是類似"行政大樓"的主要建物,一是宿舍;兩棟建築的竣工圖與實測位置、方向均有不同。後來,我們才知道:行政大樓那一棟因為風水的問題,興建時座向轉了幾度;宿舍那棟,位置不是很正確,原因不明。可是,所有的竣工圖都沒有表示這些問題。

 

2008年6月1日 星期日

談業主監造、營造廠工地主任、監工的職責(二)0530

    上一篇主要是想說明施工單位的工地主任、監工的素質影響施工品質。

    如果業主發包給一家不怎麼行的營造廠,然後冀望"監造"可以監造出一流品質的建築物,真是異想天開、荒唐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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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暫且不管業主、工地主任、工程師的素質如何?這裡,我們來談一談工程師(監工)的職責到底是什麼?一個好的監工要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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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兩天跟工地的工程師談"如何訂定單項施工計畫"時,談到了"計畫--執行--查核--再執行...",每一位工程師都知道而且還說出英文的縮寫"PDCA",真是了不起。問題是:知道歸知道,做了多少?而且簡單的說,這四個字就是工程師的職責。

   工程師有深切的體會嗎?

  "計劃、執行、查核、再執行"這四個名詞應該不必花時間解釋了吧!

  但是,我必須將這四個名詞複雜化/修飾一下:

  一、制訂計畫。二、計畫執行。三、執行成果查核(與計畫的異同點)、計畫修正。四、再繼續執行修正後的計畫。如此週而復始的工作,直至工程完工。

   這應該也不難懂。是不是?而且我相信工程師也沒有反對的充分理由,對不對?

   那麼,我們來看看目前的工程師做了哪些事情?

   我想:多數工程師做的都是第二項(執行)----不過是沒有具體計畫的施工執行(90%是依賴"經驗",這個部分暫不詳細討論)---其他,當然也有查核的動作(依據的是什麼?這個也以後再談)。

   所以,最重要、貫穿全局的"計畫"被棄若敝履,豈不是幽默至極?

   如果各位看官讀我的部落格中有關"營建管理"的文章,一定可以發現:我口口聲聲一再重複的就是"計畫"---包括:如何寫計畫?計畫的種類?計畫的內容?計畫的條件?......幾乎都是為"計畫"而寫。

   因為,我個人認為:沒有計畫就沒有營建管理。

   任何一個工地、任何一個施工項目、任何一個工程師不寫施工計畫、不依計畫執行,這個工程就是沒有管理。就像一群游兵散勇只能湊合著打游擊戰,遇到正規部隊或是正式的會戰,必敗無疑。

    我無意危言聳聽,只要聽到工程師說:"現場收刷(台語)",我就一肚子火。我同意計畫不可能完美,一定有地方要依賴"現場解決",這是不得已的/難免的,可是因此不作計畫,處處依賴"經驗"、"臨場應變"、"現場收刷",那是什麼工地?那是什麼世界?會做出什麼成果出來?

    就像前面說的:打打游擊戰還可以,遇到比較困難、複雜的工程,一定是混戰一場,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