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標準層的進度表(6)

前面花了一堆篇幅談「階層」,主要的用意是希望工程師知道,為什麼要做「標準層進度表」。

我一直"嘲笑"目前一般工程師編製的進度表,洋洋灑灑幾百個工作項目。如果您也是這樣編製"進度表",我最常請教的問題就是(舉例):第十二樓的結構體在明年的3/25日搗築,你確定嗎?(進度表是這樣標示的)。

當然,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沒有任何一位工程師敢保證"進度"可以精確到"明年三月的某一天搗築12F的混凝土",「大概啦!!」應是比較正確的答案。既然如此,為什麼要這樣繪製進度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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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不說,就以"標準層進度表"來討論,雖然工期只有17天,我也不敢保證"每層都會依照進度表執行所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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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表分成以"工作天"編製及以"日曆天"編製二種方法。

(日曆天與工作天的換算,以前已經說明過--目錄九,進度花絮子目錄中,這裡只簡單提一下。)

因為,標準層進度表不知"始於何年何月何日",所以,以"工作天排列"。

「雙週進度」是以"日曆天"排列;單項工程進度表,二者皆可,不過我建議還是以工作天排列比較合理/保險。

做過公共工程的工程師ㄧ定做過"雙週進度表",雙週進度是依據工地實際的施工進度參考各種氣象因素、假日、節慶、工人調度(也就是所謂的「風險因素」所排列的執行進度表,而且依照「日曆」排列;至於單項工程施工進度,我認為如果工期較長,即使知道下個月一日開始施工(開始日),但是因為風險因素不明確,所以,還是以"工作天"編製為宜。

我認為:專業人員與專業人員的語言是「工作天」;以「日曆天」排進度是排給「外行人」看的。

工程師如果稍微留意,事實上目前許多公司行號、公家機關處理業務經常也是以"工作天"作為處理工作的期限;比方說客戶向某機關申請某某文件,有些單位就會明文規定:「需時N個工作天」;我想,這種工作天比較容易計算(換算)成日曆天:1.因為是"室內工作"所以不受"晴雨天"的影響(颱風放假除外),2.國定假日、節日一定要扣除,3.因為"工期"較短,一般來說,三個工作天了不起變成6個日曆天,大家應該還能接受(春節等長假除外)。

一般的建築工程,平均工期約為1-2年,工期較長,而且多是"戶外作業"、有些很普通的風險因素已經掌握不易,例如:晴雨天、颱風天;更遑論出工數、廠商出問題等不可預期的"風險"。我記得:台灣地區的風險因素好像是0.3左右,所以,將工作天的進度表乘以1.3,就是日曆天的工期;例如,標準層的進度是17天/層,換算為"日曆天"就是22天/層。如果是地上22層,則概算其地上結構體的工期是484天/約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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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觀念還是要敘述一下:

一、工程師ㄧ定要知道如何計算"風險因素",而且必須詳列"公式"說明來龍去脈。千萬不要人家說:風險因素是0.25或是0.3就照抄,那是沒有意義的。(我回頭找了一下我以前寫的文章,看看我有沒有寫過如何計算風險因素,只找到一些原則性的東西,「日曆天?工作天?」一文算是比較詳盡的了。工程師如果動手做了還有問題,寫信來問。)

二、任何工程師/任何公司都要有一套日曆天/工作天的換算公式(包括:引用的數據;例如氣象局提供的晴雨天紀錄、颱風次數紀錄等等),而且,寫"施工計畫"時,記得一定要將這套計算公式放進去。

三、工程師應該知道:「施工計畫書是合約的一部份」。所以,萬一氣候異常,工地可以依據當初的計算公式要求"追加工期"。我記得,台灣每年平均"颱風"是3.3個,假設有一年多來了幾個,造成進度落後/甲方因工期延誤/落後,依約要"處罰"營造廠(停止計價或什麼的),您是工地負責人,您怎麼辦?

記得好像是七、八年前吧,台灣地區曾因"氣候異常"導致有些公共工程進度落後,因此營建業發起"追加工期"的呼聲;如果那些營造廠當初的"施工計畫"有明訂"氣候換算條件",因為"氣候異常"要求追加工期是合情合理的。

無論是"仲裁"或是"打官司",營造廠的贏面一定較大(如果這樣做了,官司還輸,就好像相信"所有的妓女都是如假包換的處女"一般可笑!! 對了,前一陣子,好像政府的工程主管機關不同意"仲裁",只同意"打官司";哎呀,馬總統,您是法學博士耶,您也幫幫忙,不要一當官了,就換了個"腦袋"。)

老實說,我見馬大總統的言行,真的認為他的「法學」讀到「卡價ㄆㄧ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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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7)

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設計管理(3.2.)---談"作業方式"

工程師ㄧ定要有一個認知,無論是"取得資源(土地)"以前或以後,無論是"評估"或是"計畫",主要是"有多少人?多少時間?資料庫是否完整/健全、可以讓主事者來分析、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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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設計需求書」的作業時間:

「設計需求書」是「開發階段」所訂定的「開發計畫」的一部份。

1.2.「設計需求書」的工作人員:

1.3.「設計需求書」的內容:

 

(待續)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設計管理(3.1.)---談"作業方式"

這一系列"設計管理"的文章,寫得我好生吃力。

這是我一生人第一次試圖有系統的寫"設計管理",國內的相關"文獻"真的少之又少,有系統的更是聞所未聞(可能我是井蛙),加上,我這一輩子多用力於"施工"實務及管理,設計管理是公司自己有案子才可能實際執行;所以,希望識者多多指正、工程師多多提疑問,"教學相長"是我夢寐以求的。

前面第一篇談過"設計管理"的標的--設計圖說、第二篇談"設計管理"的人員組織;相信缺失ㄧ堆(其實,我已經一直反覆的閱讀/修正),待這系列告一段落以後,有時間我需要再全部重新整理、改寫/補充。

接下去談的是"如何動手去做!?"也就是第三篇:「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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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設計階段大致分成四個"小階段":1.「基本設計」、2.「初步設計」、3.「設計發展」、4.「詳細設計」。

這是依據日本學者專家的資料/著作分析的,記得日本人好像將第一個寫做「初步設計」然後才是「基本設計」,後面二階段的名詞相同;我想工程師應該以各階段的「工作內容」為主,至於該如何稱呼「階段」,沒那麼重要,只要講的是同一件事即可,千萬勿以文害意。而且,工程師如果有自己的想法--或是別的看法,分成幾個階段/用什麼名稱皆可(但是,千萬不要創造一個「玄之又玄」的抽象名詞來表示自己有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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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設計」階段:

這個階段就是一般人通稱的「規劃階段」。

規劃階段可分為二個部份,分界點就"設計者"來說是「確定設計者、與設計者正式簽約、委託設計者正式展開設計作業」。

分界點以前的規劃作業,可能不包括"設計者"(或者,設計者也參與簡單的"規劃",屬義務性質),而多由業主及業主主管設計(工程)的單位主管(或工程師)檢討、分析、規劃、制定。

這個由「業主」(或業主主管單位)主導的「設計規劃」的成果,稱為「設計需求書」。

我考慮了一個晚上,決定以簡單的案例來說明「開發計畫」、「可行性分析」、「設計需求書」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

我一直擔心:工程師ㄧ看到說要寫「計畫書」、「可行性分析」、「設計需求書」等等文件就"皮皮剉"、頭皮發麻、想要逃之夭夭。其實,這也是我要舉例來說明的主要原因。

沒那麼可怕。

我以一般最常見的「建設公司」投資興建集合住宅的銷售案為例,極簡要的說明,什麼是「可行性分析」?什麼是「開發計畫」?什麼是「設計需求書」?

這是一般「將本求利」的投資案,如果是比較複雜的「企業本部大樓興建案」"「觀光飯店投資案」..或是公共工程(例如「國家劇院」之類的),因為「效益」不是可以用「金錢」簡單的計算,而是需要多方面評估,這就不是"簡單"可以敘述的了;所以,不談。

假設:1.土地位置:大台北地區。2.使用分區:住三。3.土地售價:200萬/坪。4.土地面積:500坪。(這是假設已知的基本資料)。

在決定是否購買土地以前,建設公司ㄧ定會先做「可行性分析」:

1、土地總價:200萬/坪*500坪=10億。

2、銷售面積:500坪*2.25(容積)*1.6(註一)=1800坪。

3、營造成本:每坪10萬。10萬/坪*1800坪(註二)=1.8億

4、設計費:10萬/坪*1800坪*2.5%(註三)=450萬

5、每戶面積:30坪-50坪。(不是大坪數的豪宅也不是小套房)。

6、售價:75萬/坪。

7、成本=1+3+4=11.8450億即每坪約65.8萬。

8、收入=75萬/坪*1800坪=13.5億。

9、毛利:13.5億-11.845億=1.655億(約為14%)

上面這個案例的數字是我隨手編寫的,我相信實務上幾乎找不到如此"漂亮"的案子;但是,因為我們討論的重點是在「這個案子是否可以做/是否可以投資」的分析方式,所以,不去檢討這些數字。

註一:銷售面積/法定容積=1.6。這是一個經驗值,一般可能較低,但是,如果多做一些"花台"、"雨庇"可能提高至1.7。

註二:營造成本的面積與單價在此階段採用的數據/方法眾說紛紜。因為這個階段,幾乎所有的數字多是"概算",所以,數字及單價僅供參考,真正的重點在「總價」;要如何得到公司可以接受的總價,必須依據許多條件來決定。例如:工程的地點、規模、售價..等。一般來說,建築工程的單位造價在6萬/坪至15萬/坪都是可以接受的。

註三:設計費是工程造價的2.5%,這是國內一般的數據,因為本案規模不大,所以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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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200萬/坪順利取得土地,此時,可以確定/委託"設計者",參與比較詳盡的"規劃"工作。

規劃內容因為"標的"確定,所以應該更仔細的確定開發計畫,例如:結構系統(RC)、坪數分配(30坪佔20%,40坪佔60%,50坪佔20%),停車位數量(1/2戶數或地下室層數),預計設計、銷售日期.....。

其實,有關「可行性評估」、「設計需求書」等,以前我多已寫過,而且我相信一定比這裡寫得詳盡。工程師如果有興趣可以找出來比對一下。

這裡寫得"極儉約",主要是討論作業內容及方式,所以不詳談"開發計畫"、"設計需求"、"可行性評估"的內容。

(續3.2.)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設計管理(2.8.)---談"人員組織"

所以,"設計階段的管理"的參與人員,除了一般眾所周知的建築師事務所的人員及其專業顧問(結構技師、水電技師、景觀專家等)以外,其他的專業人員應該由"業主"負責指派(由公司內部人員)或由外約聘專業人員參與團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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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曾經寫過「什麼是建設公司」(目錄二。營建管理概論),主要是說明:建設公司的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必須相當於"負責管理的"執行公司/單位"的人員。有點"繞口令"了。

簡單的說:建設公司負責"施工管理"的負責人(主管)的專業技能必須相當於"施工執行"單位/公司(營造廠等)的專業主管人員所具備的專業技能,建設公司派赴"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管理的主管人員的專業技能必須相當於營造廠的"工地負責人"......以此類推,無論是「開發」、「設計」、「銷售」.....等業務都應如是觀。

所以,「業主單位」(不只是建設公司)負責"設計管理"的各類"專業人員"(包括:業主委託的"顧問公司"所指派的人員)的知能必須相當於"設計執行"(建築師事務所)的主辦人員,應該就不是很難理解的一件事了。

不然,前面已經說過:指派一位小學程度的人,如何去管理/審核大學生的作業呢?

當然,業主的第一要務是「慎選"執行"的公司/行號/人員」,無論是"設計者"(建築師事務所等)、"施工單位"(營造廠等),業主都必須謹慎選擇,如果隨隨便便選用"阿里不達"的公司/行號/人員,那麼根本就不要奢談「營建管理」或「施工管理」(或其他階段的管理)了。

當然當然,業主本身也要具有一定的水準,如果主事者(業主)一天到晚只是追求不合理的「趕工、壓縮工期」、「便宜就好」、「偷工減料」,那根本就無須跟他談"管理"--那是與「夏蟲語冰」,白費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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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談"設計管理"多數人都比較陌生,所以我拿"施工管理"來比喻/解釋;我只怕如果工程師對"施工管理"也不清楚或是有錯誤的認知,在這裡就一併解說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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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業主(或是代表業主)負責"管理"的工程師也要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那就是無論是在那一個位置的工程人員,都應該要以"圓滿達成工作目標"為最高原則。無論是甲方、乙方、丙方的工程師都應該存有這種正常的心態。

要知道,工作沒有貴賤高低的分別,今天是"甲方代表(監工)",改天可能變成"乙方監工";不變的是自己擁有的專業技能/人格/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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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什麼是:"台北市豪宅"?

我一直很想知道,政府官員如何核定/認定「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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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011.01.12.)讀中國時報,總算找到答案。(A2版,左下角。標題是:北市豪宅,房屋稅變三倍。)

『同時符合:「獨棟建築,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採光好),戶戶車位,保全嚴密與管理周全」八項標準的RC等級構造以上住宅大樓(不含商業大樓與別墅),即會認定為豪宅。』(報紙的原文照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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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記錄下來。

 

(待續)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標準層的進度表(5)

我想,我這樣寫,應該將"階層"的觀念、作法寫得夠詳細了吧。

我不可能將所有的項目通通列表,那變成談"階層"了。而且,我一直希望工程師自己要去思考、自己要動手去做,那樣,才能真正體會"階層"的編寫方式、運用,然後才可能面對所有的工程都能排出一套可行的"階層"表。

我可以說,階層表"千變萬化",不是"一致的"、"一定不變的",每個公司、每一個工程、每一位工程師都有可能有自己一套編寫方式(只是"原則"相同",枝節必然不同),只要"好用",通通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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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觀念還是要說明一下:

一、如果工程師想要根據"階層"的觀念編碼,編碼一定不要太長。我想對"電腦"熟悉的年輕工程師ㄧ定知道:編碼太長,是不好"使用"的(而且,可能"欄位"也會有問題)。

就好像"汽車牌照"的編碼,如果0-9不夠用,用A-Z來取代,可以增加許多編號。這是簡單的數學題,不用解釋了吧。

二、我們可以從下列這個圖表來了解階層之間的關係。

三、階層越低的工程項目就越細,工程師ㄧ定可以明瞭。

運用在進度表上,工期越長的的"進度表"就以"較高層級"的工作項目來編製,相對的,工期越短的進度表就必須以"較低階層"的工作項目來編製。

使用"最低階"的工作項目的進度表有"雙週進度表"(14天),標準層進度表(15-18天),單項工程進度表等等。

(續6)

標準層的進度表(4)

第二階,我只舉"建築工程"為例,其他的就由"專家"去排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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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假設工程。

02.基樁工程。

03.基礎工程。

04.地下室結構體工程。

05.地上結構體工程。

06.防水工程。

07.外牆工程(含外飾)。

08.內牆工程。

09.內裝工程。

10.庭園景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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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我舉"地上結構體工程"為例:

1.鋼筋工程。

2.模版工程。

3.混凝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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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以"鋼筋工程"為例:

1.柱配筋工程。

2.牆配筋工程。

3.樑配筋工程。

4.板配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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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階(這一階在使用上有一些爭議,不過,還是有單位列為第五階;工程師自己依需求研判吧。)

1、加工。

2、材料。(如鋼筋工程,分為:三號筋、四號筋.....)。

(續5)

2011年1月9日 星期日

標準層的進度表(3)

我寫這一系列的文章,主要是針對"年輕工程師"/對"進度表"比較陌生或者不是很熟習的工程師。

有時候,我發覺我自己"寫得像天書"一樣。本來,我是希望有人可以跟我"切搓"營建管理的架構、觀念,但是,逐漸察覺,年輕工程師也需要多多"關愛"一些。這幾篇文章就是抱著這個心情寫的,希望"深入淺出"(難啊!!)讓我假設的對象(年輕工程師)能夠藉著"實例"了解"進度表"的一些基本知識;如果有錯,還是希望高手指教/指正(不僅僅是為我好,更是希望不要一開始就給工程師打下錯誤的基礎。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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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已說明"構成"進度表的六項基本元素,這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不然,進度表是做不出來的。

1、編號:上一篇也略為談過。再CO過來:「 以我個人的經驗,編號不要編1.2.3.4......而應編001.005.010.....每一個工作項目差五號,如此,如果後來發現"漏項"就可以直接編號插入,不必所有的編號一路改到底。(也許現在的電腦程式很容易改編號,那就是我多慮了)。」

其次,我一直希望工程師有"階層"的觀念,任何一個/一種進度表不要洋洋灑灑的列了近百項或幾百項的工作項目,那是"錯誤"的觀念、作法、進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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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寫"營建管理"相關的文章,讓我最困擾、最傷腦筋的就是每每扯到"相關"的問題,我就"手足無所措"了。例如,這裡談到"階層"的觀念,我就傻眼了:要把"階層"的觀念、做法寫清楚嗎?那會寫不完--因為,一定還會扯到其他的問題,不寫嘛....這又違反我的假設前提:寫給年輕工程師看的。我實在不敢冀望年輕工程師已經了解/具有"階層"的觀念,這個觀念許多"老鳥"也不一定具備;怎麼辦呢?

如果我沒記錯,以前我應該寫過有關"階層"的文章,呆回兒我找出來再將位置跟各位報告。這裡就簡單的解說一下。以後如果有類似的問題,類推。

(有關「階層」的文章在「目錄二」內的2.2."編碼與階層"的子目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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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拿"集合住宅"來說明"進度表"的工作項目的階層觀念。不過,還是要先聲明:這只是我個人參考一些大師的分法、加以修改/調整的"階層",而且,不同的建築/結構/用途/造型...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工程師必須舉一反三,不可將這套模式套用於所有的建築工程;另外,工程師如果做"階層表"一定會發現/懷疑:分幾層是合理的?如果再將"階層"與"編碼"結合,問題更是有趣;工程師如果在這方面發現問題,再來深入討論吧。

第一階(如果工程師覺得階層太多,這一階知道就好,編碼時不必放一個階層)。

1、建築工程。

2、水電工程。(如果龔成比較複雜,可以拆分為:強電、弱電、給排水、中水等工程。)

3、空調工程。

4、建築設備工程。(例如:電梯、廚具、衛生瓷器、BODY SHOWER、浴缸、衛生配備等,也可以放在"建築工程"的下一階。)

(續4)

 

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標準層的進度表(2)

我想將"標準層進度表的:1.工作項目名稱、2.工期、3.開始時間等寫下來,順便也看看以前到底在"想什麼?"有沒有值得討論、需要改進的地方。

唯一的、不太想寫的是「4.前置作業、5.後續作業等」相互關係;待我想想.....有必要,還是說明一下比較好。

前面的1.-5.項是做進度表的基本資料;如果是以電腦程式製作,應該在"工作項目"前還要有:6.編號,共計6項。以我個人的經驗,編號不要編1.2.3.4......而應編001.005.010.....每一個工作項目差五號,如此,如果後來發現"漏項"就可以直接編號插入,不必所有的編號一路改到底。(也許現在的電腦程式很容易改編號,那就是我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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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工作項目/開始日期/工期(可以對照"桿圖")

01、放樣/78.1.1/1.

02、柱牆筋加工/78.1.1/1.

03、鷹架材料吊運/78.1.1/1.

04、柱牆筋吊運/78.1.1/1.

05、柱牆水電配管/78.1.1/6

06、鷹架安裝/78.01.02./2.

07、前一層牆樑側模拆卸/78.01.02./2.

08、柱筋組立/78.01.02./4.

09、前一層牆樑側模拔釘整理運搬/78.01.03./2.

10、.牆模(外模)組立/78.01.04./6.

11、柱牆筋組立/78.01.04./6.

12、柱牆模組立校正/78.01.07./2.

13、前一層天花板底模拆模/78.01.07./2.

14、樑板筋加工/78.78.01.07./8.

15、前一層天花板底模角材拔釘整理搬運/78.01.08./2.

16、樑板模組立/78.01.09./5.

17、樑板模校核牆模整理/78.01.11./2.

18、樑板鋼筋吊運/78.01.12./1.

19、樑板鋼筋組立整理/78.01.13./4.

20、樑板水電配管校核/78.01.15./2.

21、下一層的柱牆鋼筋加工/78.01.15./4.

22.搗築混凝土/78.01.17./1.

 

(續3)

中國五千年封建思想的餘毒--士農工商賤民

沒想到,中華民國開國100年,政府官員就迫不及待的以「身教」、「言教」來顯示自己的無能/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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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寫過"婚禮",現在又有"關大老爺"的"不同論"。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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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五千年封建制度最了不起的產物就是「階級劃分」,那些專制統治者將全國百姓劃分為:士、農、工、商、賤民等五種等級。

皇帝(及其親戚五十)當然不用排名(天下的土地都是他的、天底下的老百姓也是他的私產);下面,排第一的是"士"。士是「士大夫」,白話就是「當官的」,更現代/直接的說法就是「公務人員」。

排二、三、四的「農、工、商」等就不必說明解釋了。

最低下/下賤的一群(排最後一名/最沒有地位的)稱為「賤民」,包括:醫生、算命的、卜卦的、戲子(也就是現代的影、歌星啦!還有就是國產的"歌仔戲"、"布袋戲"、"平劇"等等地方戲曲的演員、琴師等等啦。反正,只要不是皇親國戚而且不是士農工商,多歸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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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笑吧。

可是,中國歷史的五千年,老百姓就是這樣被區分/過日子的。而且,還很難翻身。

所以啦!國父孫中山先生及革命先烈們拼死也要「推翻滿清,建立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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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建國100年了,沒想到高居五院的考試院院長"關老爺子"居然為了十八趴的"歷史共業"發表"公務人員不是一般人"的荒謬言論。還振振有詞的說「公務人員的錄取率只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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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來說,身為五千年歷史文化的"龍的傳人",歷史上好的壞的風俗習慣、傳統文化、思想觀念等等多多少少都殘存一些在我們的血液裡(比較科學的說法是「存在我們的基因裡」)所以,只要是中華民族的"炎黃子孫"都逃不了多多少少要受這些"基因"的影響。(就像我們睡覺時,偶而會覺得似乎一腳踏空摔跤的感覺,科學家說這是我們的老祖宗"猴子"經常從樹上掉下來的遺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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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產業革命」以後、加上世界各國「帝制」被推翻或被「虛擬化」以後,階級劃分已成稀有動物---當然還是存在某些陰暗角落,如極權國家、如假"宗教"之名等等地區;關老先生希望將這些地區、國家的「現況」套用在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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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的社會、人類生而平等、職業無貴賤高低.....這是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生活的基本準則,也是工作努力、進取的基本條件。關先生學富五車不必別人再教育了吧。

「我看青山多嫵媚,青山見我應如是!」

我只能說:「關老先生,官老爺子,您已經夠老朽了,退休吧!!」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從「二八女多嬌」談「結婚計劃」

年輕時喜讀雜書(教科書以外的書的統稱),所以,記得許多「民間故事、野史」,當做茶餘飯後還是頗有趣的。

記得有一個故事大概是這樣(我是靠記憶書寫,如果有小錯,請一笑置之);反正是"茶餘飯後",且聽秋墳鬼唱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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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不知是哪一個朝代。某一天一群文人書生閑來無事,相約至郊外踏青。

他們路過一個小橋,看見橋下流水中有一具女屍,隨著流水波濤载浮载沉。於是,詩興大發,其中一人吟道:

「二八女多嬌,風吹落小橋,三魂隨浪轉,七魄泛波濤。」(後二句的三魂、七(六?)魄可能誤植。)

眾人稱善。

但是其中另外有一位"大詩人"(書上寫的姓名應該是你我都知道的一位詩人,我記不清楚了,不敢亂寫。)他說:這位女子年紀多大?我們不清楚;什麼原因落水,我們也不知道;至於魂魄,根本看不見,所以應該改為:

「誰家女多嬌,何事落小橋?青絲隨浪轉,白X泛波濤。」(對不起,白膚?白肌?...我想不起來了。)

眾人更是擊掌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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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讓我驚悚的不是「詩」的內容、好壞,而是:在那個時代,河裡有一具女屍,這些人還可以"吟詩做對"、談笑風生,似乎,人死在河裡是"司空見慣"的平常事!!!(苦難的中國百姓啊!!)

(我讀稗官野史,喜歡思考"文字"背後"/看不見的代表意義。其實,中國的雜記裡,類似的文章俯拾皆是-----視百姓如蒭狗、人命如草芥、餓孚填溝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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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開國100年,沒想到就有這麼一件可以流傳千古的"野史"產生。

中國時報身為三大報之ㄧ,居然以頭條標題將「結婚計劃」比喻為「漢光演習」的作戰計畫(雖然可能是「引用」,但是編輯先生的"觀念"脫得了干係?)

爆料的立委諸公也消遣這份「結婚計劃」比「漢光演習」的作戰計畫還詳盡。

如果這是真的。馬英九總統要"砍"的人第一個絕對不是當事人的空軍司令而是"國防部長",其次是"參謀總長",然後是「漢光演習」的作戰指揮官。

理由是,他們主辦的「漢光演習」的「作戰計畫」居然比不上一份廿幾頁的「結婚計劃」。這不是開中華民國的玩笑!?

如果那只是"說謊"、"吹牛"、"誇大其辭",這也很悲哀。為了特別的目的、為了譁眾取寵、為了上鏡頭,不惜扭曲、污衊「計畫」的本質,擾亂視聽;心態可鄙!!

如果,這些人物的觀念、想法認為"本來就是這樣(結婚寫什麼工作計畫?)是不是也反映出"目前國內一些知識分子"、"高人一等的人物"對於"計畫"的無知、漠視?。也就是中華民國100年,台灣地區"管理工作"環境、觀念等普遍荒蕪的寫照!?

那更是"全國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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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些立委"競選"的時候有沒有"計畫"?還是"打爛仗"習慣了?反正四處"噴口水"就可以當選,那也是台灣社會的悲哀。

我不知道中時的"編輯"有沒有"管理的觀念?"這樣寫,是會讓人誤會"台灣的作戰計劃如兒戲一般"(廿幾頁的結婚計劃,我認為一定不夠嚴謹)、是會鬧國際笑話的。除非,中時認為:我宣傳我是台灣的"第一大報"也只是吹牛而已,沒有人會注意我的頭條新聞;或者,中時另有目的,那就不去臆測了...太多"可能"...。

那是另一種台灣的悲哀。

 

 

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婚宴如"漢光演習"

今天(2011.01.06.),中國時報的頭條新聞:「空軍司令雷玉其娶媳如漢光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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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新聞報導「雷玉其兒子婚禮有厚達廿多頁的『任務計畫書』....」一節,我希望爆料的立法委員袞袞諸公不要搞錯方向。

關於廿多頁的「任務計畫書」,我覺得是正確的、是好的、是正面的/值得肯定的。

以前,我談「施工計畫」「工作計畫」就不只一次援引「訂婚計畫書」、「結婚計劃書」(或是要求學生寫「訂婚計畫書」、「結婚計劃書」)來說明「計畫書」的內容;所以,如果我們的空軍司令為他兒子編寫廿多頁的「任務計畫書」,我相信,他的工作能力一定值得肯定。

我一直希望工程師養成「做計劃」的習慣,那樣做任何事情犯錯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如果養成這個"做計劃"的習慣,大致來說,平常的工作一定比較有條理/邏輯、不會亂七八糟。

而且,廿幾頁的計畫書,實在是「小兒科」(我看有線電視,計畫書內容還包括"座位、席次";如果是我寫,起碼寫個幾十頁,而且,顯然"桌數"不多,不然2-4桌擺一頁,席次可能就要佔個一、二十頁了)。

說是如「漢光演習」那是井蛙之見了。(我不清楚"漢光"的規模,我猜漢光的"作戰計畫"怕不有幾千頁、甚至上萬頁,不然"指揮官"就太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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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司令錯在"任務分配"的人選。

其實,我不知道,任何一個人除了他的"部屬"、"親信",他能希望誰來"擔任"計畫中的工作?如果是你,你是高官(或是公司總經理、高幹、甚至只是一般員工),你認為婚禮的工作人員會是"路人甲、路人乙"嗎?

當然,空軍司令還是錯的。他不夠"深謀遠慮",所以侵害了"公器私用"的規定/戒律(瓜田李下)。更糟的是,為什麼找了五十幾個阿兵哥來"跑腿",真是搞不清楚狀況(服兵役時,常常被老兵/長官罵的一句話)。

顯然這個計畫沒有"成本"觀念,五十幾個人要多少錢啊?就算是"朋友"幫忙,"紅包"錢也夠嗆的了。"使用特權/免費徵召"是大錯。

應該委託專業的"公關公司"辦理,才是正途。當然還是免不了需要一些自己人當"招待";不過,絕對不會/不敢"要求"要五十幾位"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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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認為拿這種新聞上頭條,比新聞內容荒唐幾萬倍

「中時」真的是每下愈況,當年創辦人的"風骨"呢?

***********JASS兄的回應********

公務員總是被用放大鏡檢視...我也認為辦任何事情都應該有「做計劃」的能力與態度...

不過我覺得這件事情真正失敗之處在於...如果做計劃的是空軍司令的兒子,並且執行計畫的是他兒子自己的同事好友,那麼大家就會稱讚他「將門虎子」並視為一樁美談了...所以啊,這位空軍司令未免替兒子做太多了...

**********濟公如是說**********

真XXX的「有道理」極了!!所以,未婚的工程師更應該努力學會「寫計畫」,這樣,才不會害「老爸」「雙喜臨門」以後,挨了一棍,把有增加「肩膀上的星星」的可能變成「雙眼冒金星」的殘酷事實

附註:雙喜指的是:過年及娶媳婦。 「增加星星的機會」是指「可能升任參謀總長」(據說是"當然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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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我一心一意只是想為「計畫書」辯護,沒想到JASS兄換個角度切入倒成了「畫龍點睛」神來之筆,佩服!佩服!!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設計管理(2.7.)---談"人員組織"

囿於國內的現況,要求國內的"設計者"全面負責"品質"及"成本"、"工期"的管控是不切實際的作法/想法。

以前,我自己參與/主辦的工程專案為了達到"設計階段"的品質及成本、進度管控的目的,曾經採用過幾種不同的方式:

1、我們公司曾經參予一個"醫學中心"(醫院)的設計案,工程預算約(新)50餘億(含空調、水電設備---不含醫療器材、儀器、設備。)設計者是美國一家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國內也有一家配合的建築師事務所。

我們要求美國的建築師事務所必須負責"成本管控"、"品質管控"、"進度管控"、"合約制定管理";美國人很乾脆一口就答應而且指派專人負責這項工作。

美國的建築師事務所指派負責的工程師是他們公司的成員,工作期間經常往來於台灣/美國之間,據說,他的工作幕僚及資料庫都在美國。

2、另外一個工程專案,我一直想不起來是哪一個工程案,應該比醫院案更早。(這個案子我一直想不清楚"來龍去脈",應該跟我的工作異動有關。)

我記得很清楚的是,這個案子我們委託一家"量測公司"負責"預算控管"。每次,這家公司交給我們的預算分析報告,我都一讀再讀/研究/分析他們的"預算控管"的方法。說起來又是一大"遺憾"----所有的報告應該我手中都留有一份,只是,如今也不知這些報告書"魂歸何處"!!可惜啊!!!

據說,後來有些香港來的"量測公司"紛紛撤退,我想,可能業務不好吧。台灣有多少公司除了設計費以外,願意另外花一筆錢做"預算控管"、"品質控管"、"合約管理"呢?雖然,每一個老闆對"成本"很重視,只是"重視"而不去有效管理,再叫也只是"吠月"而已。

3、後來我們公司的工程專案就完全由"工務經理"帶頭做"預算"及"品質"控制。可能不能盡如人意,但是,我常常覺得:只要開始,就成功了一半。況且,台灣的營建管理,平均能夠做到30分已經可以"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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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看官讀我前面所做的"組織表"就應該可以了解:我並沒有期望"設計者"做所有的"品質、進度、成本"的控管,所以,"設計單位"的"參與人員"仍是平常一般的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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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非得跟"高階工程師"溝通一下"我的管理觀念"不可:

我個人認為:「管理工作」絕對不是「高高在上」、「盛氣凌人」的"指揮"/動嘴巴而已(很多人是因為"心虛"--只有三板斧、不得已才擺出那種"唬人"的架勢)。

管理有幾個意義:

一、互補作用:我相信,所有的工作都必須要有一群人同心協力去完成,而這一群人必須各有各的"專長"--處理這項工作的不同的專業知識技能。以建築來說,需要有"建築"、"機電"、"設備"、"結構"、"大地"....等等不同專業的工程師參與"開發、設計、施工、管理..."等等工作,如此,這個建築才有可能"比較完善"。以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必須有人以"成本"為專長、有人以"品質"為專長....。

千萬不要跟我說,只要一個人或二、三個人就可以具足所有的需求條件,即使太陽打西邊升起,這種"不世出的曠世奇材"也不可能出現。(就算有一個人擁有三五種專長,但是,任何一個人也不可能有那麼多精神、時間去處理所有的相關事務。)

工程專案的「專案負責人」必須切實明瞭自己的專長,然後運用公司內部的資源(專業人員)參與管理工作;如果仍有不足,就必須藉助外力、聘請「顧問」參與"設計管理工作"。不要「猴子不知自己屁股紅」,什麼事都自己一手包辦,到最後出了問題,不是遮遮掩掩就是怨天尤人(功勞都是我的/錯的都是別人),一點風範也沒有。

二、專業技能對等:所有參與"管理"的專業人員所擁有的"專業技能"必須與"執行"的專業人員對等。簡單的說,管理"設計階段"的主持人的專業知識、技能,必須與"設計者"相對等。(其他階段亦同:管工地的人,必須與"工地負責人"相對等;管"銷售"的,必須許"銷售專案"相對等。)

所謂「對等」不一定是「一模一樣」;在所有的知識領域中,即使是"單一"領域還是非常寬廣,舉"成本"為例,要做"成本"控管,必須要有:市場行情資料庫、數量計算、成本分配資料庫而且還分成建築、機電、空調..等部份,如果再加上:法規、理論、實務...;這些"資訊"的分析、調整、持續不斷的計算、修正、檢討,我相信一個人都不可能完全透澈了解。如果加上"品質"、進度、安衛等管控,更是繁雜。

我說"對等"的意思是:"管理的人"與"執行的人"應該都有相同的水準:在同一個專業領域裡,都有七、八十分的專精程度,但是,可能二者"專精的技能"(在各人的七、八十分裏頭)相同/重疊的只佔四、五十分,其他的二、三十分是不同的。所以,對等也有"互補"的功能。

"對等"的精神就是:「不要找一個小學生(程度)去管大學生的作業。」

三、備份用途:

如果專長是"相類似的",那人數就不要太多,要的話就是階層的關係;如此才能"分層負責"、"分工合作"。當然先決條件是"工作量"要夠大。

一般來說,長官是部屬的"備胎",也就是說,長官必須了解部屬的專業、想法及工作習性的優缺點,而時時注意部屬的工作情況,必要時助其一臂之力或補其缺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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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不然離題太遠。

寫這一段的目的是說明無論在那一個階段,"參與專案人員"的選擇原則及工作配合的應有態度。

(續2.8.)

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設計管理(2.6.)---談"人員組織"

上一篇,拿"設計"與"施工"比較,我想一定有很多人不同意,至少"存疑"。

其實,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可以寫一系列的研討文章。在這裡,我之所以花費一些些篇幅來談這個問題,主要/簡單的用意/目的就是:「業主工程師如何管理"施工",相對的,就可以以"類似"的方法管理"設計"。」

(做設計的工程師,千萬千萬不要"開罵",有不同的意見,歡迎討論。管理工程師如果有疑慮,也歡迎提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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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計管理"不是只管"設計"而已。

我想,一般人講到「設計管理」就只想到「設計圖"的管理(或者是重點擺在"設計圖"上)」,這也是不正確的。其實,我個人認為,如果設計者依照合理的設計程序(PROCESS),設計圖的管理反而是"設計管理"用力最少的部份。

對於"設計圖"的管理,我認為:「設計者只要有合理的設計程序,而且依程序執行設計工作,業主根本不用去操心"設計圖"。」當然,不用操心並不是不管,至少,如果"程序"不對"或有疑慮,當然還是要提出異議。

如果,管理設計的工程師或是「設計者」不知道什麼是"合理的設計程序",先回去罵你的大學設計教授:敎了四年(或五年)敎了些什麼玩意兒?連這麼基本的"常識"都沒敎,真是"尸位素餐"。(其實,台灣不只是一堆政客尸位素餐,許多"學閥"也是如此(很可能,這些學閥也不知道:「西米是"設計程序"」),莘莘學子真是可悲,交了一堆學費,學的是啥?不過,也不能全怪"學閥",許多學生實在也混得厲害;上個星期,我跟一位東海的教授聊天,我是一 直勸他不要當"殺手"----每個學期總是要當1/3以上;我說:「考試就open book 嘛!」他說:「是open book 啊!」,「我拿考卷跟有意見的學生討論,我的分數哪裡打錯了?他們也啞口無言....」。

(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在大學也混得很厲害《厲害的n次方》,所以,不敢說太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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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也說過,「設計」受到"法令"的嚴格限制,也受到業主"設計需求"的規範,再加上如果設計者依照設計程序設計,"設計圖"需要業主(或業主代表)來"管理"的部份幾乎趨近於零。

實務上,設計圖有政府主管機關/建築師公會審核,這個部分業主根本不必窮操心。

業主唯一要做的工作只是配合設計者既定的"設計程序"提供適時的意見而已。

(續2.7.)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