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

談計價方式(二)實做實算

    本來"實做實算"一定是所有工程師耳熟能詳的題目,不需要花時間、篇幅來檢討、說明。

    我試著整理我的想法。

    談到計價--實做實算,就不能不牽涉到"預算系統"。在這裡談整個"預算系統",那會令人發瘋!!所以,簡單的只談與計價有關的項目。

    我想多數工程師ㄧ定都算過圖--無論是在建築師事務所時,計算的"設計預算",還是在建設公司時計算的"發包預算",還是在營造廠時所做的"投標預算"。總而言之,一定都很辛苦。尤其是在不用(沒有)電腦計算程式那個年代,一筆一筆的列式子、加減乘除,很容易發生筆誤,而且很難察覺。

    (其實,即使現在有電腦工程數量計算程式,如果沒有複核,錯誤應該也很難察覺。)

    營造廠說要覆核,我覺得實際上不太容易,一個原因是營造廠拿到圖說到完成標單(含數量計算、單價查訪、規範檢視、圖說詳閱等等作業)的時間真的不是很足夠,所以很多營造廠都只挑"重點項目"計算。圖說閱讀及規範檢視就看讀圖說的人的功力了,所以談"覆核"似乎有些不切實際。二是"覆核"如果發覺有問題,也不能確認哪一個是正確的,必需再校核一次....。如此這般,難啊!!

    營造廠計算的數量如果與標單上的數量不同,各個營造廠各有解決辦法,不多談。

    我覺得,如果預算系統能夠確實執行,這個問題根本不是問題。只是一講到"預算系統",國內的工程師保證多數嘴巴開開,不知你在說啥?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感覺,台灣如果有工程師了解/而且有實務經驗,對不起!!我認為:能了解已經非常、非常了不起;如果還有實務經驗,那絕對是稀有動物。)

    所以在沒有"預算系統"的前提下,該如何處理、由誰來處理呢?有幾個方法,我覺得都不壞;不過發動者都是業主。

   一、我希望業主的工程師自己可以以電腦程式算圖,不然就委託專業公司算圖。而這個電腦程式的數量必須可以:

   1、分層統計、分戶統計、分位置統計(例如鋼筋,可以分樑、柱、牆、板等位置分別統計)而且可以依據需要列印計算式。

   2、有偵錯系統。兩個人利用同一套系統計算的結果,如有不同,電腦程式可將不同點標示出來。

  二、業主與建築師事務所的設計合約約定使用同一套具有上述功能的電腦軟體。如此,就有兩份"數量計算報告"。如有異同點,利用偵錯,可立即查知原因/結果,加以檢討、修正。

  三、業主盡量提早確定參加投標的營造廠名單。最好是在設計作業開始時即已確定參與投標的營造廠、最遲也不可超過"設計發展"階段--也就是開始出平面、立面圖的階段。

   1、營造廠可以提前開始檢討圖說。業主(業主工程師)必須配合設計進度制定:規範、施工說明、計價辦法、計算辦法、指定廠牌、合約書等等與發包有關文件,並於制訂完成後,分發給參予的營造廠,在標前會議中檢討、修正。

    2、營造廠可依圖說發給順序,讀圖並開始數量計算,並於圖說分發中檢討圖說或提出疑義、於圖說完成後一定時間、業主應提出標單數量後,開始檢討工程項目(遺漏)及數量(多?不足?)

    3、當然,如果營造廠也與業主/建築師使用同一套計算程式,那就更妙了。(業主是否要在合約中強制要求?我沒意見。)

    以上述方式最後獲得的標單數量(預算數量),應已十分接近事實。

***************

   我之所以花那麼多時間、篇幅說明標單數量與程式的關係,主要是為了:

   一、無論採用何種計價方式,合約項目及數量的正確、公平、公正,對雙方都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情況下,工程數量有些失誤是難免的、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身為工程師,應盡全力避免錯誤,所以,在目前的社會背景、環境情況下,採用上述工作方式,似乎是比較公正、可行的辦法。

(我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二、如果採用"實作實算",則可在每次計價時,不必重新列式子計算數量。只要將編製預算的計算書拿來,找出該項工程的計算式、根據完成的位置、數量抄寫下來,就可以計價。我想:甲乙雙方都沒有什麼可以爭議的。

   雖然我們公司已經是這樣執行,可是還是碰過營造廠在計價過程中對數量哇哇叫的。因為一般營造廠派來參加標前會議的多是業務單位/估算人員,不是後來執行合約的工地工程師;所以工程師哇哇叫,我只是跟他說:回去跟你們的估算人員叫!!

   我沒去理他叫的項目、內容是什麼,因為,如果已經這樣做,三家參加投標的營造廠+建築師+業主工程師開了幾個月的檢討會議,大家都同意的數量,工地工程師叫什麼呢?你還希望業主怎麼做呢?是不是應該回去打妳們自己估算人員的屁股呢?

     寫到這裡,我不得不說,我相信人是有惰性的/好逸惡勞的;包括我自己在內。有時真的想:什麼都不管、什麼都不做,偷閒、偷懶一下。營造廠派來參加標前會議的工程師,可能認為:三家比價,也不一定是我做,那麼認真幹啥?也可能開會前應付一下,看看資料,會後回到公司又去忙其他比較重要的工作/業務了。

     那得標的公司派來的工程師,有什麼好抱怨的呢?我沒抱怨已經不錯了。

     你們"虛應故事",我可是很認真的在解決問題啊!!

     而且,如果數量真的有問題,那三家派來的工程師是不是都是一樣的在混水摸魚呢?這不是過分了一點呢?

     所以說:甲方不派監工、乙方會自動自發將工程做得好好的;乙方不派監工、丙方會自己約束自己,將自己承攬的工程按步就班做好?說真格的,講到天亮我都不信!!跪在馬路中央詛咒也不必了。

 

談計價方式(一)概說

    前一篇"沒有半個監工,房子一樣蓋得起來"一文中,談到一些有關"計價"的東西,所以這裡接著就詳細寫一下。我相信以前的文章一定提過"計價",夠不夠完整?我懶得回頭去查,反正多寫、多看絕不是壞事。

    這篇文章應該放在那一個階層?高?中?低?確實讓我好費思量。決定放在"高級營建管理"是因為公司對"計價方式"的決策影響比較重要。工程師,只是執行而已。如果執行的工程師有疑問,高階主管有責任告知:如何編製。而且,高階主管應該了解:各種計價方式的優缺點、作業程序、製作方式,做最適合公司當時情況的抉擇,才不會鬧笑話。

    我想,一定有許多工程師比我了解這個題目,所以,如果寫的內容有錯/有問題,那就請簡單指導一下。如果有工程師不是很清楚,可以參考一下,但我可不敢保證100%正確。

    計價方式必須在合約書中詳細說明,因為這是雙方(尤其是乙方)最關切的題目。有時候,因為"計價辦法"又多、又複雜,可以編寫獨立的一本"計價說明、辦法"當作合約附件。這個"說明、辦法"可以因應每個案子的特性做一些修正、更改,但是基本架構是不會改變的。

   我們公司的合約及合約、附件都是可以在"標前會議"中被營造廠檢討、要求修正的。

    我喜歡簡單的將計價方式分成三類:

    一、實做實算:

    二、階段計價:

    三、完工一次計價:

    一般公司寫"實做實算"的計價辦法就夠了。如果碰到"階段計價"的案子,將"實做實算"的計價辦法修改一下,應該也不是很難的事。如果是"完工一次計價",那我想可以不要單獨一本計價辦法。 

    無論是採用哪一種"計價方式",都必須有下列幾個辦法做支撐:

    一、數量計算辦法。

    二、工料分析表。

    三、施工規範。

    四、施工說明書。

    五、進度表製作辦法。

     以上這些文件,都必須在發包時當作發包文件。

     數量計算辦法是甲乙雙方對完成數量計算方法的規定。一般沒有太大的差異、都是一般大眾能夠接受的計算方式,比較可能會有爭議的,就是鋼筋的損耗;粉刷、模板的開口扣除等問題。

     工料分析表主要的用途是:有些工程項目必須分次完成,而其分次施工、計價的間距可能超過合約計價的時間,工料分析表就必須分析每個階段完成的部分應計的單價。例如油漆:批土、打底、面漆等,至少需要分三次施工,而其間距可能超過一個月,除非不計價,否則工料分析中必須說明:牆面磨平、批土單價若干、底漆單價若干、面漆完成若干,如此在計價時就不需要有爭議(該計多少?百分之多少?)

     施工規範及施工說明書是寫"工料分析"的根據,也是驗收時的品質標準。完成項目計價的意思是"已完成的工作項目符合合約規定的品質、進度標準,所以計價付款"。

所以施工項目雖然完成,但是,如果不符合品質、進度要求,是不可以計價的。   

     一般工程師對於品質不符標準不予計價,應無疑義。但是如何處理?可能有待商榷。對於進度落後與計價的關係,我想就不是那麼容易了解與執行的了。所以制定"進度表製作辦法"就很重要囉。至少有"里程碑"的觀念、執行辦法,該如何計價?如何罰款?就不是問題了。

    (我想,這個部份在進度表的文字中,應該寫很詳細了)。

2009.10.21.第一次修正。

  

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不用半個監工,房子一樣蓋得起來(四)

    上一篇談到,找個優異/一流的營造廠總包,可以不要業主監工、建築師監工。

    同樣的道理,營造廠找一群優秀/頂尖的小包(分包)來施作,保證營造廠也可以不需要派監工。

    不過,不要業主監工、建築師監工、營造廠監工的工地,有幾個前題必須成立,否則即使是神仙來做,還是一堆問題。

    一、設計/施工圖說明確、詳盡、清楚。

            其實,這一點是很困難的。如果業主(建設公司)有一定的水準,根本就沒有現在這些問題。如果業主這也想省,那也想省,怎麼會聘請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呢?即使真的為了某些原因聘請了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作品也因業主處處干擾、牽制而面目全非。(如果這位"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肯委屈求全的話。)

            國內許多營建業的老闆,多自以為是。聽他說話,彷彿他是集天下聰明智慧於一身,完全視他人如無物。所有的人都必須以他的意見為意見(包括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維修、房管),真是天賦異稟!!建築師要聽他訓話、工程師也要聽他訓話,其實,他懂得的真的不多。

            可是,真的耶,"官大學問大,錢多理論多",除非不幹,不然真只好坐在那裡、忍氣吞聲,面帶微笑,聽他放XX!!

            我記得以前有機會當一間醫學中心新建工程的設計、施工顧問。到了設計階段後期,開始檢討地下室工法時(因為那個地下室很大,起碼有100*200公尺大小)我們正在討論是否採分區開挖時,醫院代表(業主代表,一位全國知名的醫師)走進來,聽說我們在檢討地下室開挖工法、有幾個不同的意見時,他語帶斥責的說:"那有什麼好討論的!?這個我懂、我很清楚,就像開刀一樣....."以後就聽他一個人胡說八道了。本來我是很尊敬那位醫師的,從那次以後,我也看他如X!!

           (任何領域,真正的專業人士就像結實纍纍、顆粒飽滿的稻穗一般。)

           假設,只是假設,業主真的.........算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假設已毫無意義。

           我一直認為:人不是佛、神、仙,不可能毫不犯錯。所以在設計階段,設計圖必須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發展、而且每個階段都必須由參予的眾人(包括業主、建築師、施工工程施、銷售人員等)開會一再檢討、推敲、修正;有時候,不得已,還要回到上一階段重新檢討;這樣,來來去去、反反覆覆,還不保證一定可以做出一個滿意/好的設計作品。一般急功近利的業主(建設公司、企業老闆)多是在設計開始時推、拖、拉,不作任何明確的決議、指示、承諾,等到後來時間一趕,就逼設計者(建築師)三天取得建照,逼營造廠取得建照後一星期內立即開工。

          所以,很多工程是:設計圖說不完整、施工者根本無從"按圖施工"。預算無法編製,有的也只是概算;材料不清楚、收頭自己想.....業主又希望施工者壓低價格、盡快趕工....最後的結果一定是:慘不忍睹。(這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痛苦,站在旁邊的外人是無法體會的。說不定老闆/業主還會罵工程師:無能!!)

         (老闆與業主是從來不會檢討自己的。)

   二、充分授權。

           好了,好了,反正事情總要有人把他完成。那怎麼辦呢?

           如果業主肯充分授權給實際施工者,我想可以解決大部分的施工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業主監工,業主就充分授權給營造廠(所有的乙方),如果營造廠也不派監工(或者是派了等於沒派),就充分授權給施作工班(丙方);那樣,可以解決現場施工大部分的問題。

          當然有些問題要工班或營造廠去解決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如果充分授權、業主也信得過,我想還是可以解決。或許,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也可以用合約條文來解決。

          比方說:計價的問題。我想天底下、工程施工期間沒有比"計價"更令人側目的問題了。(人講:攏是愛錢,不是愛做!!)

          一般計價都是"實做實算"(按圖說尺寸計算完成面積、數量。好像只有混凝土導築例外。其他的工程,如果施作工人要求現場丈量、依實際施作的數量計價,你可以問他:"是你在工程界混得不夠久,還是想欺負我這個菜鳥?)

          另外有個極端的計價辦法就是全部施工完成後,一次付清全部工程款。這個案例曾經有日本在台的營造廠這樣做過。其他的有:依工程進度付款,就好像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付自備款的方式類似:每層樓版完成付若干、外飾完成付若干、交屋付若干....等等。當然,業主不會付營造廠"訂金",也沒有現在公共工程的"預付款"。

          如果要採取階段付款或完工一次付款,都必須在合約上詳細說明付款辦法。

          如此這般,計價(數量計算)的工作就完全解決了。計價寫到這裡為止,要詳細寫,又是一篇文章。

          寫到這哩,應該可以做結論了。如果業主聘請的建築師(設計師)一流,如果業主發總包給一流的營造廠,如果營造場分刀是一流的專業小包,如果業主與營造場採階段計價、營造廠與專也分包也採階段計價,那麼,業主可以不要指派現場監工、營造廠也可以不派現場監工,但是負責傳送公文、辦理相關行政業務的人員(不一定是工程師)還是不可省略。

           當然,不要抓我的小毛病:專業廠商(丙方)的監工...很難省略囉,再省略下去、會出問題的。前面講的充分授權指的就是"充分授權"給丙方的監工工程師;不然,授權給誰?丙' 的工程師必須擔負起原來屬於"甲方"、"乙方"監工的職責。

           如果上列條件都做不到,沒有監工,房子蓋得起來嗎?不是我愛說笑,一樣蓋得起來--這不必舉例,這種案例比比皆是,只是許多人視而不見而已.....或者有人會說:沒那麼糟糕吧,其實,那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只是說"蓋得起來",並沒有說"品質、進度、成本、安衛、.....、都沒問題"。這必須鄭重聲明。

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

不用半個監工,房子一樣蓋得起來(三)

    上回說到業主不派監工或少派監工,房子一定可以蓋得起來。這個結論應該沒有工程師會反對。

    或許有人會說:"找一家有規模、信譽卓著的營造廠來總包,業主可以不要派監工,進度、品質依然有保障。"我同意,而且舉雙手贊成。不過,這就跟省工程費的假設前題背道而馳囉。台灣當然有這種營造廠,不過,我知道有一家是堅持"不比價、只議價。"換句話說,你要找三家來比價,對不起,他不參加。要嗎,就是他報個價,甲乙雙方討論討論可以,殺一些價也未嘗不可。但是,結論是價格一定高於一般行情。做不做?隨你。而且,一般小案子,說不定拜託他,他還不一定肯接。

    這種營造廠也越來越稀少了。

    我認識不少營造廠的老闆,許多都是很有理想、很有抱負的,可是在現實環境中,如果拿不到業務,實在難有作為;最後不是隨波逐流就是關門大吉,誰也無可奈何。

    我個人以為,整個營建業裡、工作最辛苦、最難賺錢的就是營造廠。如果要我選擇(可以選擇的話),營造廠一定是我最後一個志願。

    相信一般人都以為營造業很好賺,無本萬利;真是錯得離譜。

    可是,為什麼許多工程發包(尤其是公共工程、公開招標),經常是六折標?七折標?這要談起來又是一篇長篇大論。這裡不談。即使是私人工程,三五家競標,利潤能有個6~8%,已可慶祝、是好價錢。許多營造廠是以案養案,表面看起來著實風光、一旦週轉出問題,保證如山倒。(企業玩槓桿原理是通則,但是玩到不可收拾,就很危險了。)

    所以啦!!營造廠拿到工程,只好盡量減少支出:減少工程師以減少人事成本,壓低分包的價格以減少工程費用支出,這還算是好的。有些營造乾脆直接偷工減料、以降低工程成本,那是下策,但仍普遍可見。老實說:減少工程師、壓低分包的工資都是偷工減料的另一種型態,只是許多人視而不見或是根本沒有感覺;話雖如此,直接偷工減料也太過份了。

    我一直覺得:人世間多數的職業/工作都是良心事業,特別是直接與人命有關的行業。種菜的不要明知田裡噴灑的農藥尚未過期就將蔬菜拔來銷售;自助餐不要亂加防腐劑;食品製造業不要違法加添加物;我常聽人說:農夫自己種的菜/水果自己不敢吃,自己家人要吃的菜、另闢一畦田另外種植;開自助餐店的老闆一家人不敢吃自己店裡的菜飯;如果,自己蓋的房子自己不敢住;這成了什麼世界?

    任何工作,即使是職業災害,每一個參與工作的人都有義務盡全力防堵、避免;如果蓄意做出違背職業道德、良心的事/產品/商品,而禍及無辜的第三者,自己禍亦不遠矣。

   一開始,我們就提到:許多營造廠的工地工程師少得可憐,如果能力很強也就罷了,偏偏許多是資淺的菜鳥,而且只是拿來當跑腿的小弟用。工程師真正的正業,根本無法/無力顧及,老闆也根本不在乎。我想,這些老闆看到我的標題(不看內容)一定大呼過癮、總算有人與我心有戚戚焉!!

    寫到這裡,真的有點寫不下去了。

    到今天,好說歹說,我的部落格也已有四、五百篇文字,可以說每一篇都與這個標題對立,要我如何濃縮成幾千字來說明呢?

    擲筆長嘆!!

管不著的,就讓他去吧!!

   我知道年輕人(不一定是年輕人)對時事總有不滿之處;台灣的政治、經濟、警政、市場、交通....哇!!沒有問題的,真的還想不起來哩。

   於是,批評、謾罵、建議....我的問題是:簡單一句話,有何用?

我是覺得:無論你怎麼義正辭嚴、怎麼叫囂、怎麼諷刺、怎麼建議、甚至把心肺都掏出來,根本於事無補,沒有人會聽到你那"微弱的聲音"。好官我自為之,黎民奈我何?

所以,我常勸我兒子:說那些有什麼用呢?還不如不要浪費那些時間、精力,回過頭來,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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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我們覺得"政治人物很爛..."、"管區警察很爛....",工程師們有沒有想過---人家批評"營造很爛...."也是事實;為什麼我們不是閑著沒事幹、卻閑著去管別人的不是,有空的話,為什麼不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更精進一點、更努力改善一點?這是"我們做得到的事"。不像"政治貪污"等等,我們只有冷眼旁觀,一點力都使不上!!

古人笑人自私:"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其實,我真的服膺這句話。如果你家門口的雪都堆得門都快打不開了,你憑什麼去譏笑"別人屋頂上積了無關痛養的霜呢?"

如果"營建搞得亂七八糟",身為工程師的你憑什麼去笑別的行業呢?

管不著的,就讓他去吧!!

 

 

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不用半個監工,房子一樣蓋得起來(二)甲72

   上一篇談到的多是談公司指派的監工錯誤或不稱職,所以有監工與沒有監工是一樣的、甚至更糟!!

   其實,監工的職責真的很複雜,我常跟工程師說:"你要做,忙死了也做不完;你不做,也不會有事。"這裡,不將重點放在監工的職責,但是也必須淺談一下,否則寫不下去。

   一般我們將監工分成:業主監工(甲方)、代表設計者的建築師監工(乙方)、營造廠的監工(乙方)、水電、空調公司的監工(乙方或丙方),還有就是營造場或水電、空調分包的監工(丙方或丁方)。

   無可懷疑的,業主監工掌控全部工程。營造廠監工則須視承攬合約而定:如果是總包,當然負責整個工程,如果只承攬營建(土木)工程,則只能管理那個部份,就合約簽訂的範圍向業主負責。如果水電、空調直接與業主簽約,則也是一樣:管理、負責合約規定的那個部份。理論上來說,營造廠、水電、空調公司的分包是與營造、水電、空調公司簽約,業主是無法直接指揮的,但是在一般正常情況,丙方還是會遵從甲方監工的指揮的。

   上面已經說過,乙、丙、丁方都只負責合約內的工作。平行單位之間、所謂介面的問題就必須由上一階的工程師負責溝通、協調、整合、解決。例如:如果業主(甲方)直接與營造廠、水電公司、空調公司、電梯公司、廚具公司簽約,那麼就有五個乙方,他們彼此之間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係,有問題通通找業主。所以,業主監工的職責除了執行五本合約規定的事務以外,還有就是溝通、協調、整合、管理這五本合約沒有詳細說明、遺漏的介面工作。這項工作,如果在設計階段沒有詳細檢討、與各個乙方的合約書中又沒有詳細規定,那真的會搞死業主(甲方)監工。

    許多建設公司都相信:分包分得越細、就可以節省更多工程費用。

    理論上,那是正確的:可以減少工程費用。其實,仔細檢討/分析起來,節省的是管理(監工)的費用。道理很簡單,假設我們將工程全部一包(總包、一腳踢)給營造廠,營造廠一定要增派水電、空調等的監工,其他的作業(例如:發包、採購、計價、施工、界面處理等)自然相對增加,這些費用當然會反映在合約書(總成本)中。業主如果只想到省錢,將工程分得很細,那麼,發包、採購、計價、施工管理、界面處理就是甲方自己做囉。但是,多數的業主只作了一部分:發包--這不得不做;其他的可能派一個監工或是一個監工兼/負責好幾個工地的作業,事情這麼多,會做得好才真的有鬼。

   其實,這種業主(建設公司)賺的/節省的是自己不/少派監工的管理費用,但是可能犧牲了工程的品質、進度、甚至是公司的信譽。當然,可能也有例外:發包的營造廠、水電等公司都很優秀、價格又說得過去,所以他們彼此互相協調、互相配合,所以工程依然順利、品質依然值得信賴。這不是異想天開,也不是想太多.....總是有可能吧!!

   假設業主不派監工或是業主監工根本沒有時間、沒有能力管這些問題,總有人倒霉:施工執行的廠商,先做先贏,後做的就哇哇叫(叫什麼叫?根本沒人理你)、比較倒楣;但是最倒楣的還是使用者(消費者或是業主自己)。

    不過,有一個重點,業主不派監工,工程依然可以進行,最後房子還是蓋得起來。

    說不定許多營造廠、水電公司....等等(包括監工)還很喜歡這種業主呢。

  

 

不用半個監工,房子一樣蓋得起來(一)甲71

    對於國內建築工程的一些怪現象,實在是無可奈何。所以,我曾經對許多營造廠或建設公司的老闆、高階主管說:任何建築物,營造廠不派監工、建築師不派監工、業主不派監工,房子一樣可以蓋起來。

   有意見嗎?聽我慢慢/細細道來。

   許多國內的小型營造廠,一個工地只有1~2個監工;一個掛名工地主任、一個是菜鳥監工。工地主任說不定還兼好幾個工地的主任,而菜鳥工程師是常駐。

   許多建設公司派駐工地的業主監工只有一人。負責監管:建築、空調、水電....;品質、進度、計價、成本、安衛、....說不定還要面對客戶、銷售.....。

   當然,更多建築師事務所依約派駐工地的監工也是一人。很糟糕,多是剛畢業的工程師、或是滑不溜丟的老油條.....。

   *****

   我無意嘲笑/譏諷菜鳥工程師,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倒是蔡鳥工程師,初入社會、手足/舉止無所措、卻負以重責大任,真是開國家民族玩笑!!

   一般來說,菜鳥工程師有幾個特點:一是屁都不懂,主管(建築師)希望他獨當一面、他能做什麼呢?真的,說不定圖都不會看,可以做什麼呢?常常就是抱著規範,死不轉彎。

  我記得以前有位剛退伍的工程師,營造廠將他派到工地來,工地主任就叫他管所有的點工。好玩的是,一些資深的點工向工地主任抱怨:我上廁所他也要管.....!!

  有一位建築師派他的親戚(好像是姪子)到工地當建築師監工,他姪子雖然不是本科系畢業的,那倒不是重點;只是他特別要求所有的箍筋必須按圖施工,也就是說:圖說上規定箍筋間距是12公分就必須每個間距都是12公分。他拿者米尺一個一個量,不對的就必須拆除、重紮;更慘的是樑的下層筋的箍筋也必須每個固定,間距也必須與圖說同。理論上應該是沒錯,實務上也沒有任何書籍、報告寫箍筋的綁紮要求、方式、水準。好了,那個工地的鋼筋工班真的被整得很慘。記得那個工地我是建設公司(業主)監工,我還跟他說:只要算樑的長度除以間距加一個就是箍筋數量;數量不少、間距差不多就好了;樑的下層筋只要主筋固定沒問題就好了,不必每個箍筋都固定。他居然回去跟建築師說我監造不力還幫營造廠講話。建築師ㄧ狀就告到我們經理那裡去;害我被經理叫去訓了一頓(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真是莫名奇妙!!

   至於一些滑不溜丟的業主監工、建築師監工、營造廠監工,保證你抓不到任何把柄,只是,如果不配合他的"需求",保證讓你天天雞飛狗跳!!

   我以前在年節前,一定要求監工不要給我出狀況,該計價的計價,該付款的付款;如果有特殊狀況,一定要讓我知道,就是避免一般監工常用的:"年節到了,怎麼禮還不到?"而引發的刁難事件。

(續下篇)

金縷曲(清)顧貞觀

其一

季子平安否?

便歸來,生平萬事,那堪回首。

行路悠悠誰慰藉?母老家貧子幼。

記不起,從前杯酒。

魑魅搏人應見慣,總輸他覆雨翻雲手。

冰與雪,周旋久。

 

淚痕莫滴牛衣透。

數天涯,依然骨肉,幾家能夠?

比似紅顏多命薄,更不如今還有。

只絕塞,苦寒難受。

廿載包胥承一諾,盼烏頭馬角終相救。

置此札。君懷袖。

 

其二

我亦飄零久。

十年來,深恩負盡,死生師友。

宿昔齊名非忝竊,試看杜凌消瘦。

曾不減,夜郎僝僽。

薄命長辭知己別,問人生到此悽涼否?

千萬恨,從君剖。

 

兄生辛未吾丁丑。

共些時、冰霜摧折,早衰蒲柳。

詞賦從今須少作,留取心魂相守。

但願得、河清人壽。

歸日急翻行戍稿,把空名料理傳身後。

言不盡、觀頓首。

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職業與業餘六--秧苗與稻穗(甲70)

    這裡說的是專指專長。個人的品行修養只有期盼而已,不談。

    任何一項工作都可以分為職業與業餘,學生時代一定是屬於業餘;一個人,無論在學生時代時,在專業上的表現有多優異,除了極少數(專業程度)是特例以外,都屬業餘。

     不管是美國的大學籃球聯賽、國內學生的全國競技、世界性的比賽,最突出/得獎的作品、人員,仍屬業餘。這個題目應不需舉例、大家應能體認、接受。

     原因分析起來很簡單:不夠成熟、不夠專業。

     但是一旦進入社會,職業欄上寫著"工程師",就真的變成是"普羅"(Professional)嗎?

     我看未必,許多工程師幹了幾十年,還"業餘"得可怕!!履歷表上唯一可以炫燿的只有"年資",其他?空空如也。很多這種人吧,你我都知道。這種人如果不學(專業技能)無術(心術)也就罷了,反正"一枝草、一點露",不可能人人皆聖賢。但是可怕的應是"不學有術"--打著專業的名號,招搖撞騙,那就很可怕了。

     任何專業都不可能"全部精通"。我有個高中同學在美國當醫生,他告訴我們說他是"普通醫生"、在美國現在已經很少了,因為現在的醫院分科分得很細,所以都是專科醫生。建築工程也一樣,如果誰說他精通營建,想都不要想、一定是吹牛。

     NBA有史以來可以打前鋒、中鋒、後衛的、而且是打得不錯的,除了魔術強生以外,沒有第二個,他是特例。

     因此,年輕工程師希望成為一位專業的"普羅"時,一定要先確定專業範圍,朝此目標努力,才有可能成為真正/名符其實的專業。

    學生/業餘時代就如同綠油油的秧苗,生意盎然、努力的吸收養份、陽光、空氣、水,努力的成長;專業就如同結穗的稻子、希望結實纍纍、顆顆晶瑩飽滿。更重要的一點是:結實的稻子,必定彎腰、謙虛,不可能挺直身軀、耀武揚威。

    記得有一種雜草樣子長得很像稻子,但是永遠不可能開花結出有用的果實(懶得查名字),千萬不要成為那種野草、讓辛苦耕耘的農夫唯恐拔之不及。

  註:(唯傑鋼品)的版主(老倉)回應說那種雜草較稗草。沒錯。謝。2008.02.25.

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職業與業餘五--水漲船高(甲69)

     自古文人相輕。其實,何止文人?

     如果各位看官喜歡看職網的話,一定看過:每次精采球賽後、記者訪問勝利者時,勝者皆會大肆讚揚對手是"可敬的對手"、"了不起的職業球員"、"對手打得很好,我只是比較幸運"等等一類讚揚敗者的話。這就是職業與業餘的不同點。

     當然,其他球賽可能也是這樣;業餘的球賽選手,可能因為這樣訪問的鏡頭不多,相信應該也有選手會有這樣的說法、想法。

     那,哪些人會"相輕"呢?什麼情況下要"相輕"呢?

    我記得去年(?)洋基有一位打擊不錯的內野球員被交換到另一個球隊以後、接受記者訪問時、批評洋基一些負面的話語(當然也有正面的),而且這些話/鏡頭在體育台一再重播;結果,當這位選手隨隊到洋基球場比賽、上場打擊時,洋基的主場觀眾對他就不是很友善了。

    我記得很久以前聽   星雲大師ㄧ段話,一直謹記心頭、不敢或忘。那段話的大意是說:人的嘴巴很容易造業、也很容易積功德。罵人就是造業;讚揚別人、說好話就是積功德。看到朋友就稱讚他氣色很好、衣服很漂亮、小孩很聰明、髮型粉美麗....(總有可稱讚的地方)。如此,對方可能因此一天心情都很愉快,自己又不花什麼力氣,何樂不為?這就是積善、做功德。

    其實,我們自己也一樣。比方說,你穿某件衣服時、有人稱讚你:哎呀!!這件衣服真是美麗典雅、穿在你身上真好看!!保證我們沒事就會拿那件衣服出來穿。相反的,如果朋友說:你穿這件衣服不適合、不好看(甚至說:好醜)。保證那件衣服一定永遠束之高閣。

    在職場上也是一樣。同行之間沒啥好批評的,謾罵更沒必要,於事無補。有關係的同行自有公司發言人考慮戰術、戰略等問題而發言,輪不到我們置啄;亂批評可能壞了大事。

    至於同事之間呢?這是這篇文字的主軸。希望無論是資深工程師、菜鳥工程師都能夠參考一下:

    中國人有一句話:水漲船高,就是這句話應用在人與人之間。

    假設:你在外人或主管面前將自己的部屬全部批評得一文不值,好像只有你一個人在做事、只有你比較能幹。別人會怎麼想呢?千萬不要以為別人會覺得你很厲害,錯!!別人一定會想:那你這個主管是怎麼幹的?顯然也是阿斗一個。

    假設:你在別人或主管面前一直讚揚、稱許你的部屬,說他們都很了不起;你害怕因此被降級嗎?不會的,別人或主官會覺得:手下的工程師都那麼優秀,主管還得了!?其實如果你真的不是很行,人家也會覺得你是客氣、謙虛!!這就是"水漲船高"的道理。

    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人老是批評自己公司的主管有多爛、公司有多差、同事有多沒水準,那麼,我相信這家公司大概不會好到哪裡去,不過,說這話的人就很高明嗎?

     話說回來,很優秀的公司有幾家?標準在哪裡?

     我自知自己沒有能力、資格討論這個問題,更不要說提出答案。

     我只知道,把自己分內工作做好(試圖影響別人)。如果公司真的問題重重,讓你忍無可忍,那就盡早騎馬找馬、準備閃人吧!!因為,無論你怎麼罵,怎麼批評,怎麼建議,我相信都是無濟於事的。

 

2008年2月17日 星期日

職業與業餘四--不調外地(甲68)

    這個希望是很多年輕工程師的期盼。

   未婚的,希望不要離女友太遠;已婚的,希望不要離家、父母、妻子、幼兒太遠;本是人之常情,沒麼可是非的。

   只是,工程師們應該知道:如果做的是建築工程,工作地點還可能在都市,如果是土木工地,多在荒郊野外,怎麼可能冀望:離家近呢?建築工程多在人多的地方,因為房屋、建築物是給人使用、居住的;而土木工程多在開拓、發展新境界,例如:開路、架橋、隧道等多在人煙稀少之地。雖然如此,建築工程也不可能局限於一個都市、一個區域;台灣已經夠小的了,南北東西也不過來回一天的交通路程,在美國、中國大陸來說,可以說是"隔壁"而已。當然,因為工作的關係,有些地方是不可能天天回家吃晚餐、睡覺。

    台灣的"跨國工程公司"大概不多(我是指營建工程),需要工程師長期派駐國外的,大概只有"中國大陸"。

   以前寫過,早期的模板、泥作工班多居住於工地內,隨著工地的遷移而搬家,直如游牧民族的逐水草而居;現代社會,我想許多行業也已步入這個階段,哪裡有工程、業務、機會就遷移到那裡,許多上班族成了新一代的游牧民族。就營建業來說,任何階段(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管理等)的公司行號幾乎都已不可能固守一個地區而得以生存;工程師亦復如是。如果現代的工程師還想學一代哲學大師康德ㄧ輩子沒有離開過故鄉,那真是夢想、不識時務。

   公司沒有工作的話,工程師請來何用?

   況且,台灣的營建工程到今天已到非"走出去"不可的關鍵時期。

   回頭讀一遍發現離題越來越遠。

   應該這麼說:年輕工程師必須了解,現在找工作(或自己創業)要一直守在家鄉的機會是越來越小(除非放棄營建),否則一定要敞開心胸,走出去看看這個世界。當然,一開始,一定要走出"學生時代"的業餘心態,認真面對自己的工作/職業;然後,走出自己熟習的範圍,試著嘗試新的領域、新的環境。

    不要永遠都是業餘球員。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