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3日 星期二

談木壓條



木壓條在"泥作工程"中有他的一席之地。

如果我們要談"收頭"就不能忽略"木壓條"的地位。

一般我們常常看到木壓條用在"洗石子"、"斬石子"的牆面分割;我在"洗石子"、"斬石子"的文章中應該已說明為什麼要用"木壓條"分割墻面,這裡再簡單重複一次:

我想工程師都知道:"洗石子"、"斬石子"都是先以1:3水泥砂漿打底粉平以後,然後在粉平的牆面上依據"施工圖"的分割線放樣/彈墨線/釘木壓條。

畫這種分割施工圖主要是考慮"美觀"及"墻面分割"有收頭,還有就是"施工性"。

先談"施工性"。如果一個牆面全部是"相同"的骨材(無論是"洗石子"、"斬石子")分割/釘木壓條以後,泥作師父可以一區一區的填充材料、整平;如果是"洗石子"還必須"隔區"填充材料、待材料稍乾以後才以"水霧"沖洗掉表面的水泥砂漿,隔區才不會洗到旁邊/後做的/未凝固的面材。如果設計上骨材不同(粒徑/顏色/石頭質料等),或是設計有圖案,那以"木壓條"分割更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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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以前常常有人施作的"磨石子踢腳"(如果樓梯是磨石子的,踢腳多數也是磨石子)。我個人是反對這個工法,因為"樓梯"的轉折面多/狹小,所以"磨石子"是以"乾式施工"(不像大片地坪是以"濕式"加水來研磨),乾式研磨時,石粉滿天飛,真的不衛生/對施作工人也不人道。

我只是將這種工法說明一下,無意推廣。這個工法用在其他地方也可以參考使用。

首先還是先在牆面放樣,然後釘木壓條/塗佈水泥漿/將拌合好的材料(水泥、七厘石等)填入。這裡有一個"訣竅"要告訴工程師,就是在塗佈水泥漿以後/填入磨石材料前,須先將"水泥漿"填入木壓條的下方(如圖)。

圖一、磨石子踢腳大樣圖.

我想做過"磨石子踢腳"的工程師都會注意到:一般磨石子踢腳磨好/將木壓條拆除以後,發現磨石子踢腳的上沿/與木壓條交接面佈滿孔隙(台語說:倉倉,石子與石子的間隙未充滿水泥漿),不太美觀;所以,在填磨石材料前,須要求泥作師父先以較粘稠的水泥漿填在木壓條下方/略呈三角型,然後將磨石材料擠壓填實,等到完成拆除木壓條時,踢腳上沿就是光滑面。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小動作,絶對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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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壓條的斷面有三種形式:正方形、單倒(單邊斜)、雙倒(雙邊斜)。主要是配合施工以後,容易"挖除"而有不同的形狀。(如圖二)

不管木壓條釘在哪裡/用途是什麼,工程完成後一定要將木壓條挖除;留下來的凹槽也一定要以水泥漿勾縫,有些人喜歡在水泥漿中加入"色粉"(紅色或黑色),這是個人喜好,沒意見。

木壓條在施工以前一定要"泡水",這樣,一則壓條不容易一釘就破裂,另外,也不會吸收水泥砂漿等材料的水分/造成降低強度的後果。

 

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都是"羅生門"

老實說,我對台灣的"媒體"及"司法"是徹徹底底失望的。

就我個人的經驗/我自己的事情,我覺得"報紙、媒體"多數是胡說八道(以社會新聞為烈、國內政治新聞次之),根本與事實不符;那"司法的起訴"許多也一樣是"荒腔走調",不知道在講什麼?

所以,基本上,我看台灣的報紙只看"標題"及"方塊"(社論、短評、評論等,當然有些短評/評論的內容也是慘不忍睹)。

以前,我在一家"大財團"的小公司上班,因為竊佔了一個高位,所以知道一點點"內幕的/真正的事實";但是,每每看到所謂的"八卦雜誌"或是"新聞"庇露一些有關的新聞消息時,幾乎可以說都是"捕風捉影",真的會笑掉我的大牙!!這些記者真會"掰",就好像在寫"愛麗絲夢遊記"一般,任他渲染/幻想/編故事。

可是,人生真的很可悲:有些事實是不允許/很難被公開的,因為多數的真相都是錯綜複雜/牽扯廣泛,加上"道德認知"/"利害不同",真的很難解釋清楚。尤其許多人視"斷章取義"為正常(記得就有名嘴在電視上公然宣稱/責難被害者:你不知道台灣的媒體就是這樣嗎?),好像是說被新聞媒體"斷章取義"是正常的,不知道的人自己應該自殺!!這是什麼"公平、正義"?這是什麼無冕王的"社會道德良心"?

如果"代表正義"的司法也是如此;國之將亡、必有妖孼!!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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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說明三件事情:

1."羅生門"是60年代、日本大導演黑澤明執導、三船敏郎主演的一部電影。故事很簡單,大概說的是一個武士、他的女人、一個盜匪、一個當地百姓對"強盜搶武士"的經過的陳訴。因為四個當事人立場不同,所以同一件事有四個版本(經過情形大綱是差不多,但是,各人都取對他自己有利的角度修改一些細節:武士說他是有武士道精神的勇者;盜匪說他是如何驍勇善戰;女人說自己是"貞潔聖女";堅稱只是"旁觀者"的村民也隱藏自己"順手牽羊"那一段....)。後來很多人就用"羅生門"來描訴「一件事實---"各說各話",搞不清楚誰說的是真的。」

2.所謂的"客觀",在與"人"有關的事務中是不存在的。一般大家都知道的例子就是:XX王說:「你看!魚在水中多麼自由快樂啊!」立刻有人反駁說:「你又不是魚,你怎麼知道魚快不快樂?」當然如果要寫續篇,那就是:「你又不是我,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是否快樂?」那真的扯不完了..。

3.人看一本書、聽一件事情,多選擇/記憶"自己要的"那一段,其他的根本就「看不見、聽不到。」這是人的通病。有人講了100句話,只有一句話與你"意見相同",多數人會說:「XXX與我意見相同,他說....」引用的就是1/100的那一句話。

會有"羅生門"多是因為「人都會加入自己的主觀意識」(有意、無意都一樣),聽者要"明辨是非"真的很難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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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間,只要是"人"製造出來的事端都是"羅生門"。

千萬不要輕易相信,一頭栽下去。"群眾是盲從的"這句話就是那些"政客、騙子"得了便宜還賣乖所講的。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工地實況轉播97/12/18.(材料的接合收頭)




 

這張照片不太容易看懂,我畫一張剖面草圖解釋一下。

我來解說一下:照片是正立面,大致可分為上、中、下三段:上面一段是高約30公分/混凝土搗築的欄杆牆,中間一段是鋼承鈑的側邊金屬封板,下面一段是H 型鋼鋼樑。(兩相對照,應該就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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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要討論的是:兩種不同的材料/接合處的收頭方式。(這個題目不困難,老鳥可以跳過,但是我發現"工地有工程師一點概念都沒有",真的很糟糕。所以我才特別照相來談一下。)

兩種不同的材料,包括木板與水泥牆,金屬板與木頭,水泥面與金屬面......等等。即使是同樣的金屬對金屬,也可以包括在這裡面:

我們先以照片中的混凝土/金屬板來討論。

一、兩種材料平接:這種接合方法,主要的難處在於接合線是否平齊。"平齊"指的是:

1.接合那一條線是否是一直線?

2.接合的兩個面是否是"平"的?手一模過去,幾乎沒有"縫"的存在,當然不能"割手"、不能"容易翹起"、不能"容易藏污納垢".....。

3.美觀。

我想光是前面這兩項要求就夠"嗆"的了。美觀就看"設計者"的素養/品味了。

"平接"要處理得很好,真的很困難,尤其是在建築工程的"營造階段"。一般我們常說:「土木差尺、建築差寸。」意思是說:「土木工程誤差一尺、建築工程誤差一寸都是"正常的"。」(才怪!!至少我不認同)。但是,我們要模板"零誤差"那也是強人所難;我們常將"模板工"當作"大木"(比較粗糙的木工);做家具、裝潢的是"細木"(比較精緻的木工、"咖路"比較細緻),後者大概差"分"客戶/人家就要哇哇叫了。

有時候,我覺得工地的工程師有個誤解,以為:細木是"裝潢公司"的事,營造廠只做"大木"。其實,這是不對的,木踢腳、門扇等是"大木"?

數量多不表示就必須/一定是"粗糙"。比方說廚具好了,"廚具"實際上是一個需要"精緻"的設備,除了門扇好開、抽屜好推、整體好用、符合人體工學以外,必須一切開口"密合"才能防蟲蟻/蟑螂的入侵,所以一定屬於"細木"。

以"泥作工程"來說,差個幾"釐米"已經很糟糕了;雖然是"手工",但是,許多地方還是要"要求";我記得以前我說過,泥作工班裡一定有技術高超的"大師傅",所以一些比較"需要要求"的地方多是"大師傅"動手施作(工程師ㄧ定要要求,否則有些工班也會"得過且過"的)。

******扯太遠了,還是回到主題*********

兩種材料平接,一個方法就是"留企口",在交接縫的地方放樣(一條直線)、然後釘一條"木壓條",將兩種材料以企口隔開,如此,企口平整,兩種材料"河水不犯井水",就有收頭了。

第二種方法就是以金屬條崁入二種材料之間也是一個"收頭"的方法,最常見到的就是桌面不同木頭的接合處崁銅條(或是不鏽鋼條);室內地坪也有以金屬壓條來分割不同材料的做法。例如我們常見的住宅地坪,假設客廳與臥室是不同材料,通常我們會用門檻來區隔收頭,至於"金屬條"等材料的粗細、尺寸、材質就必須視比例作調整、選擇了。這是美學,講不來的。

二、一凸一凹的接合:有時,我們可以選擇將兩種相接合的材料,以些微的高低差來作收頭。

最常遇見的案例有:消防箱/電氣箱裝置在牆面上時,將箱體正面突出牆面約0.5-1.0公分,這樣才有"收頭"”(原本是將箱體面安裝與牆面平,箱體邊與粉刷交界處,真是慘不忍睹。)如果箱體面和牆面一定要"平齊"就應該採用前面說的方法:在箱體四周釘壓條/粉刷完成後將壓條挖除。)

如上圖所示:相片的右半部是"消防箱"、左邊是粉刷墻面,將箱體突出粉刷面0.5公分。原先兩者是平齊的(看箱體側面的砂漿痕跡就可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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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一張照片,我是"希望"混凝土的粉刷厚度約1.0公分,然後在交接線上滾成圓角(如圖)。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工地實況轉播97/12/17.(品質是要求出來的)

這一篇主要是以我在工地見到的"瑣事"來談一些"收頭"及"品質要求"。

前面三張照片,主要是"消防配管"的位置;諸君可以看到:垂直配管的安裝位置真的是"隨心所欲";所以,結論是:拆掉,重新規劃、配置相同/似的位置。


配管的位置要類似以外,管子的長度也要相同(距離地面的高度);如圖所示,兩支管子一長一短是不被允許的。拆掉,重做。


這張圖片除了顯示前面所說的配管位置/長度的問題以外,還要檢討二件事:一是"柱與地坪接頭"的收頭問題;二是"插座"與墻面收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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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現在待的這個工地,機電公司的工程師的水準算是相當優秀的(從我68年進工地以來,許多"大/出名"的機電公司多數都碰過、或合作過),這家機電的協力廠商也算有相當水準,但是,就是有些細節還是需要"要求"一下。

所以,工程師啊!!我要說的就是:"品質是要求出來的!!"

當然最糟糕的就像"算盤珠子",撥一下、動一下。要求什麼、就應付一下,只會少做、絶對不會多做。有些廠商就是這個模樣:跟他說:這裡墻粉刷不平,他就找工人來將那一塊墻面打毛/重新粉刷;隔著二呎旁/如波浪一般的牆面就"視若無睹"。

問他在搞什麼鬼?他還振振有詞的說:你不是只說這一塊?真是"敗給他"!!

最高級的:自我要求。

舉我自己為例:誰來要求我?我只有自己日復一日的提醒自己:努力,努力,不可懈怠!!(對不起!!我常常原諒自己的散漫/懈怠/偷懶。所以只有自己鞭策自己!!)

一個公司的工程師如果能夠互相切磋、鼓勵、督促,那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公司!!工程師如果能夠虛心的學習/接受別人的意見,這個工程師一定"可畏"。千萬不要"自以為是",眼睛長在頭頂上,事實上,肚子裡有什麼東西?自己都心虛!!如果"只有一張嘴"、硬坳,只會害到自己----不是碰得滿頭包就是沒有人要理你/什麼都學不到。

"最糟"的與"最高級"的要求中間,當然有許許多層級,大多數的工程師就在這裡面游走;我只有期望工程師往好的那一端努力。我相信,任何一個人再努力都不可能達到"完美"的地步,犯錯/缺失總是難免的,那只有仰賴"眾志成城"、工程師一起打拼,一起努力,才有機會"止於至善"!!

互勉之。

 

2008年12月15日 星期一

談人權

本來我有三不談:政治、宗教、女人。

但是,最近我實在忍不住寫了一篇:有關「思想控制」與「洗腦」的文章,幸好,沒有什麼激烈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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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要說的只是"觀念",給年輕人一些我的想法,就算是野人獻曝吧,聽聽也沒啥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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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近幾年國內的"亂象",我不置可否;反正就是這樣,我也無能為力,與其花精神去"罵"還不如多寫幾篇我懂得的東西/盡盡自己的一些力量。

但是,近來政府有些做為,實在是侵犯了"人權"。可是我看新聞網裡的『這篇新聞讓你覺得?』的統計資料,不禁讓我憂心。

我不知道讀這些電子新聞而且會回答那個問題的群眾是怎樣的一些人?但是我真的祈禱:千萬不要是年輕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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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念是:只要事關"人權",無論加諸誰的身上,我都誓死反對!!

要知道,如果我們容忍這種政府、這種官吏、這種事實,難保有一天不發生在我們/我們的朋友/我們的家人身上。"天賦人權",這是真理,任何一個政府、官吏、宗教都不能以任何名義違反這個"真理"。如果有政府、官吏違反,我們就應該唾棄他、討剿他、罷免他、甚至起來革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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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啊!!其他的,我沒意見(因為我只是一隻老螢火蟲,怎敢與日正當中的"太陽"爭輝?)但是,請用"人權"看一些事實;如果連這個"基本概念"都沒有,有一天你當權了,是不是也把"人權"視如無物?把老百姓視如草芥?

那麼,談什麼"公理"、"正義"呢?

談什麼"理想"呢?

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放樣.放樣圖(6)

3.一樓(地面層)高程圖:(對不起!!這段高程放樣本來想偷懶不寫的,回頭去找以前寫的"高程放樣",想要工程師自己去找來讀,結果一看,居然"未完",想一想,乾脆copy過來,繼續寫完算了;偷懶,抱歉!抱歉!原來的"高程放樣那一篇,如何處理,以後再說。)

一般,建築設計圖的"配置圖"、"平面圖"中一定會標示高程(包栝:道路、建物各層的高程、尤其是一階的入口、室內/室外高程一定會詳細標明),只是,這些高程多是說明"建築物的"設計高程"及"與四周環境"的高程關係",不一定是"現況/實際高程"。

   施工現場的高程依該由誰去訂定?答案很簡單:營造廠。除非,有特殊的狀況,否則只要將高程放樣結果通知建築師事務所即可。

  老實說,設計者要的是結果,原先高程如何?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施工以後,完工的高程與設計高程是否符合,那比較重要。施工過程中,是挖方?是填方?根本不是設計者要擔心的事(這專指一般的都市建築,如果是山坡地,必須大填大挖的土木工程,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所以,營造廠不要冀望建築師來訂高程。

   '都市計畫'的理論說得很清楚:坡度在5%~10%的地區適合人類居住。我想那是因為"排水坡度"是一個重要的考量,當然,說要找一個地方坡度是0%的,大概也不容易。因此,即使是在都市內,如果面積夠大,最高點與最低點的高程差個幾十公分的,一點也不值得意外。有些比較嚴重的,100公尺的距離可以差到2~3公尺。所以,理論上來說,做平板時,應順便做高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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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空地,高程測量比較簡單。

    3.1、面前道路、人行道、公共排水溝(蓋版及溝底),約20公尺測一點,大概就夠了。如果有特殊狀況,多測幾點;原則是寧可多測幾點,避免需要"補測",累死人。

    3.2、鄰房。騎樓高程(因為法規規定要順平)。這是專指與鄰房有騎樓連接的建築(無論是私設騎樓或是法規規定的騎樓都一樣),騎樓的地坪與鄰房的騎樓地坪相接一定要順平,不可有階梯或突兀的高低差。在一般比較順平的道路邊,這一點很容易做到;但是,在高程/坡度相差懸殊的道路旁,就"費思量"了。

    3.3、基地內。視需要決定測量點。

以前我在北投地區待過一個工地,計畫道路已經比基地高2-3公尺,而基地鄰馬路一側與離馬路最遠一側高低差也是2-3公尺,換句話說:基地離道路最遠一側的高程與面前道路高程相差不多。因為這個基地很大、基地深度一定超過100公尺,站在道路這邊,很難想像/怎麼看也看不出來另一端的高程比我的身高還高。這個工地是業主自地自建,所以高程測量是在設計作業以前就已完成,整個設計案完全配合現場高程設計(鄰道路一端,地下一幾乎不必挖土方)。

   如果以我目前所待的這個工地來看,工地是位於廠區內,相關的建築物有二棟。相關的定義是:這兩棟建物的開口高程與現在要蓋的建築物非常接近,所以必須將這兩棟的相關高程列入測量及考慮範圍。相關高程指的是:

   3.3.1、人員進出口高程。

   3.3.2、車輛進出口高程。

   3.3.3、通風、排氣口高程。

    這些既定的高程不可能因新建築而改變,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最好遷就他們的高程(除非設計圖有設計修正,那當然以修正後的高程為準)。

   3.3.4、範圍內的排水溝的高程及排水方向。

   3.3.5、有舖面的任何地坪的高程。(包括:道路、停車場等)。

3.4.一般的建築,訂定高程時,一定要考慮颱風季節的"淹水高度"。這是很殘酷的事實,但是,有些地區淹水高達1公尺以上,除非設計時將地下室抬高,否則1FL 的高程怎麼訂,都無濟於事。

4.高程基準點(Bench  Mark;B.M.)。

根據上述的各種因素考慮,最後我們會確定高程為"0"的基準點。這個基準點英文稱為"Bench  Mark"簡稱為:B.M.(我很不喜歡用英文或任何外來語,但是B.M.實在是太"通用"了,所以工程師務必要費點心血記下來。)

4.1.我們定基準的高程不是很困難,但是要將"基準點"放在哪裡?就必須考慮下列幾個因素了:

4.1.1.基準點設定位置不得因基地施工產生沉陷而隨之沉陷。也就是說:基準點設計位置必須與施工現場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4.1.2.基準點的位置必須離工地不遠,需要時即可立即引入工地,校核工地的施工高程。

4.1.3.雖然"高程基準"只有一個,但是設置"高成基準點"則必須設置2處以上,二者相距不得小於10公尺並定時覆核/避免失真。

在都市內,一般會將"基準點"設置在基地面前道路對面的公共/永久建物上;例如:水泥電線桿或者是堅固的建築外牆上。標示高程可以是GL+50至GL+100 左右(視現場情況決定)。

如果是在空曠的郊區基地,就只有埋設"基樁"一途:將"水泥樁"二支分別埋設於基地附近(地點條件與4.1.同),水泥樁尺寸約為10公分*10公分*50公分的柱狀體,決定GL+0點以後、將水泥基樁頂的高程定為GL+-0點,柱樁四周以混凝土確實固定,這個基樁至少要保留到工程完工/不得任意損毀。

下面這一點就要靠工程師通力合作或是自己努力了:

我們都知道:建築物從地下室土方開挖訂定高程以後直至完工,新建的房屋多少會有一些"均勻沉陷",沉陷量因地區(地質/土壤)不同、建築高度(自重/結構系統)不同、用途不同、基礎形式不同等等因素而有不同的沉陷數字。

以我個人的經驗與記憶,台北市7-12樓高/集合住宅/筏式基礎的均勻沉限量約在3-7公分。我想:這個"沉限量"應該列入"高程考慮",至於是如何考慮/如何選取數字/何時列入....都需要"工地負責人"各方諮詢後,自行研判/裁斷的。

 

2008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磚牆與RC牆接合/保留款及其他97/12/11.


******b440917來函照登*********

1.磚牆與RC牆接合處怕裂縫要作植筋工程,但怕打到水管(浴室牆面)有其他的取代方法嗎?

2.關於工程的保留款(板模與綁鐵)確保2次工程不會不來做?

3.本工地板模老闆很傲慢連打石都不叫,一直說那是粉光的人不抹厚一點,不是他的錯,有何辦法整治這種傲慢的包商,從地下室開始就一直嫌這嫌那(一下說建築師不會畫圖,一下說他不過工,一下說他都了錢在幫我們做),我快瘋了,現在再做斜屋頂也一直說撐牆其他地方都沒有只有我們有,撐牆不做可以幫我們省鐵跟混泥土的錢,他也省工,但那是結構技師設計的怎能說不做就不做,我們這組板模工說的自己有多厲害,等工程結束,大約有80-100萬的一成保留款請問前輩可以慢慢再撥給他們嗎(結構工程本月會完成)!麻煩前輩可以提供一點意見給小弟

*********我的答覆**********本來已經答覆了,想一想,覺得還是讓大家都知道這些"工地常見的瑣事",而且"答覆"似乎不完整,再修改一些內容。

1.磚牆與RC牆接合的補强,除了植筋(大工程)一般多用L型鐵件補强,不過都有"釘到管線的問題",我想:用L型鐵件可能因為鋼釘沒有釘那麼深,釘到管線的機率會小一點(我想:RC墻的配筋應是一層,管線如果是供衛浴那一邊使用(開關插座等)理論上管線會配在靠衛浴那一側,所以釘子要釘到那邊去的機會不大。

2.沒有那一回事!依據"施工規範"一般的牆面1:3水泥粉刷平均厚度約為"1.7-2.5公分"(這要依據各個公司自己的規定辦理);工地請粉刷工人在牆面上做"灰誌"(台語:麻吉,或稱"標準餅")、塑膠條等以後,混凝土突出的牆面多用紅漆噴/圈起來、噴個"打"字;如果模板不找人打,很簡單,跟他說:工地叫人來打,扣他的錢。反正錢在你手上,點工來打石/扣模板的錢就是了。

一般粉刷厚度如果超過3公分,就需要"分二次粉刷",如果"超過4公分"就要鋪設"鐵絲網",分二次粉刷?粉刷工人等於要做二次/會"幹死"(而且,我相信粉刷工班也不肯幹;以前我說過----欸!有空多讀我以前寫的文章,有些我已經寫好幾次了,說不定有些看官都看煩了----模版跟粉刷工會私下妥協,由模版貼粉刷工錢/然後少打一些),而且增加的"水泥砂漿"誰出錢?我以前說過:1:3粉刷平均厚度1.7公分使用的水泥是平均3.0公分的一半多一點而已。如果公司/工地有"執行預算",水泥多用一倍數量,如何解釋?經常是"好幾百萬"耶!!

"做"現場工程師,不惹事,但是絕對不怕事",我就不信模版他要"頑皮"到什麼程度;有些工頭很壞,他會"考"工程師,只要合理,千萬不要被考倒,否則他會得寸進尺、軟土深掘的(台語)。

3.所以說嘛(他真的是軟土深掘),你問他:你是建築師嗎?你有執照嗎?出問題你要負責都沒有資格!!"按圖施工"是工程師的義務,即使"小包是建築師",這個案子不是他簽名負責,他也沒有一點權力可以改圖!!千萬不要聽他的。幾個月前一個工程師沒按圖施工,我問他怎麼一回事?他回答我說:XXX說這樣就可以了;我立刻頂他一句:人家說大便可以吃,你去吃啊!!說得不客氣:他(模板)算什麼東西嘛!!(對於這種人,我是決不客氣的。)

4.當然可以,隨便找個理由拖他幾期一點問題都沒有。反正"結構體完成"由你解釋,只要"還有混凝土"沒搗築(包括水溝、陰井、圍牆、欄杆、花台....)就算"結構體未完成";看他怎麼說!!老子就是不計價。再說,如果有二次工程(我是堅決反對這種"不合法"的事的,因為"後患無窮"!!),等二次工程完成才付"保留款"是合理的。如果分包合約包括二次工程那個部分,那更是合情合理,(合約未完成,如何付"保留款"?)

 

 

 

2008年12月9日 星期二

放樣.放樣圖(5)




2.3.一樓放樣實務:

我特別把一樓的放樣平面拿出來單獨討論是因為一樓的問題特別多/複雜;而且一樓放樣圖也是其他所有平面放樣圖的基準。(也許應該等"高程"訂定好一起談),不管了,先寫一部分,有問題再將這一段移到"高程基準點"訂定完之後。

一般在都市裡,一樓放樣時,因為基地四周有圍籬、圍牆、鄰房等牆面可供利用,所以多數放樣線就"寄"在牆面上;只要這些牆面不是"隨時可被移動的",當然沒有問題"(少部分除外、或是全部等到地下室完成後才會動到,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如果附近沒有可以利用的"牆面",或是有幾面沒有牆面可用,一樓放樣最基礎的放樣方法就是"設置龍門板"。

為什麼稱為"龍門板"?我不知道。

龍門板是由木板及角材組立而成的。角材大約是1.5吋*1.5吋*3尺;木板約是1公分*15公分*180公分的杉木板。(這是我依據經驗及記憶寫的,與實務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差距,但是,如果有人認為:應該用2"四方的角材或是10公分寬的木板,我沒意見;就好像牆面是"水泥牆"、"磚牆"、"木板牆"我都沒意見。大原則捉住就好了,細節當然可以調整、修改、修正。)

龍門板的釘設位置在建築物外牆四周、距離外牆約1-2公尺之處。應該說是"建築物一樓或地下室最大投影面積外1-2公尺處,如果考慮挖土動線,可以拉得更遠,避免"龍門板"被車輛撞損、破壞。

2.4.龍門板的放樣:原則上,角材大約1.5-1.8公尺設立一支(直接釘入土中),突出地面的角材高度至少要保留60公分(略大於60公分也沒關係),主要是木板的高度要在60公分左右。

木板水平釘在角材上。因為要放"高程"的參考線,所以木板應盡可能水平。

角材釘在泥土中,問題較少,如果碰到石塊釘不下去,左右移個一、二十公分也沒關係(最好小於木板長度),倒是在角材上釘木板時,角材會彎曲/擺動/震動,比較麻煩/木板不好固定,所以我都是用"膝蓋"頂著角材背面然後將木板釘上去,提供各位施作時的參考。

在龍門板上放樣,主要是"柱中心線"、"柱邊線"、"地下外牆線"、"基準線"、"高程參考線"等等。其他的"垂直線"不必多加解釋,"水平參考線"必須說明一下,因為這條線的高程可能是GL+50,也可能是1FL+50,都可以,就要看"放樣的人"的想法了,哪一個比較好用,就選擇哪一種標示,不過一定要在龍門板上以文字注明(如:GL+50),以避免其他人要應用時產生誤會/或是需要找人查詢、增加困擾。

2.5.水平基準線的"垂直引放"。

如何將一樓的基準線引道地下室或二樓以上的樓層?

一般,將"放樣線"引到別的樓層都只引"基準線"而已。

以前,不用經緯儀的年代向上/向下引基準線靠的就是"錘子",現在這個"儀器"還是有人使用。將"錘子"的繫線靠在基準線上(如果是龍門板,就在兩端的龍門板的基準線上釘一根鐵釘,繫以"水線"兩邊拉緊,這條線就是基準線。)向下垂放、錘尖離地約0.5公分,待錘子靜止以後,在錘尖指的地面上做個記號,兩端各作一點/連接起來就是引下去的基準線。

這裡有幾點要注意:

2.5.1.要視各種狀況決定"錘子"的大小/重量,有時風太大,小錘子根本不夠看/會被風吹得擺來擺去。

2.5.2.一般水線用的都是"白色尼龍線",所以在拉水線的時候盡可能用力拉緊/不要怕水線會斷掉(如果你用力拉緊,表示你是"老手",如果你畏畏縮縮的不敢用力,一看就知道你是"菜鳥")。不然,如果水線稍長、風一吹就會成為曲線了。有時,雖然是用經緯儀打"基準線"但是還是要在"基準線上"拉水線"'方便測量(因為經緯的線是"虛線"),這時可以以"經緯儀"在水線中途多設幾點,然後多釘幾根釘子,這樣就可以避免水線成曲線了。

2.5.3.將尼龍線套在釘子上,有一個簡單的打結方式,就是將尼龍繩做兩個"圈"套在釘子上就可以了(如示意圖-),這樣比較簡單、好拆、也不易脫落。

現代因為經緯儀的使用,所以已經很少人用"鉛錘"在做垂直放樣。

不過工程師還是應該了解"鉛錘"的使用方法,即使是現在的工地,鉛錘的使用還是很普遍的。前兩天,工地外牆上吊掛的排水明管出了一些問題,我跟工程師到現場查看,因為我懷疑"墻面不是垂直的,所以排水明管不正",但是臨時找不到"鉛錘"、"水平儀",所以我要工程師找一條水線(滿地都是,用過的也無傷)、一塊磚塊繫結起來當鉛錘使用,果然牆面上下與放樣線的誤差很小,但是中央部份向內凹陷約4-5公分,所以直接掛在外牆的排水明管當然隨著外牆不正了。

用經緯儀引基準線的方法很簡單,只要在上層模板組立時,將"基準線"的交叉點留一個20*20公分的開口,等到混凝土搗築完成後,將經緯儀架在開口上方,透過經緯儀下方的鏡頭對準下面一層的基準線交叉點,就可以將交叉點引到上面這一層來。

比較困難的是在架經緯儀的時候要將下方鏡頭的中心點對準下一層的交叉點,這須要一些功力。以前,我們在工地偶而會比賽看誰用的時間最短,高手只要幾十秒就架好,有的時候、有人花了四、五分鐘還對不準。

基準點的引點,皆以一樓的基準點為準;換句話說:放樣口必須保留至結構體放樣完成,每層的基準點都是以一樓的基準點為基準上引。

每層樓的放樣口至少要留二點,才能連結成基準線。放樣口於結構體完成後,封吊模澆鑄混凝土。

 

2008年12月7日 星期日

放樣.放樣圖(4)


對不起!我說過:我是想到哪裡寫到哪裡,所以,有時候回頭檢視"以前寫的文章"老是發現許多還是"未完"。同時間開幾個題目是我的缺點,不能夠專心寫完一個題目才再接下一個題目,有時也是因為看官的問題逼我如此,所以,無論如何,請看官多多原諒!!

這個題目(3)已在"最新文章"格子之外了,每次要"補寫"都要按好幾個鍵,所以乾脆開個(4)接續下去。反正"談放樣"有得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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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訂定水平基準線:

任何一棟建築物,平面放樣的基礎就是"基準線"。最平常的基準線是十字型的;衍生出來有"雙十"的基準線;井字型的基準線。

這是一般最常見的基準線,由二條線交叉(XY軸)組成,所有的樑、柱、牆等結構位置均以此與二條線的距離為準。

這類的基準線最常用在H型的平面上;衍伸其他類似的平面也有可能用到。長方型的平面也會用到。

井字型的基準線常用在有天井的建築平面上,有時,大面積的平面也會採用井字基準線。

基準線多在一樓平面上決定,決定基準線有幾個重點:

2.1.放樣的水平基準線在都市中,一般多由"建築線"引進來。如果在學校、廠區等大面積的基地(或是荒郊野外)則由建築物面臨的私設道路(或計畫道路)的"道路中心線"引進來。

建築線很清楚,不必多說。

學校/廠區的私設道路中心線應該也不難找到。(這裡要求一下,如果你是這類"園區"鋪設道路的廠商,務必好心一點:留設"道路中心樁",拜託拜託。)

如果是在荒郊野外,只要是在都市計畫區內,一定可以找到"道路中心樁。一般的"道路中心樁"都設在"道路交叉口"(丁字路口或十字路口)。這一點是"基本常識",工程師必須要知道如何去把計畫道路找出來。

以前,偶而會去"看地",如果是"公設均已完成"的土地,當然不必費神去找"計畫道路";可是有些地區(包括台北市在內),計畫道路硬是沒開,我們就必須依照"地籍圖"或是"都市計畫圖"將道路找出來;如此。我們才能找到我們要看的"地"在哪裡。

"道路中心樁"一般是圓型的鐵製外框上面有圓形的鐵蓋、將鐵蓋掀起就可以看到一個方型的水泥柱(約5*5公分)、柱頂中心會有一個記號(十字吧!忘了),中心點就是"道路中心";將兩個路口的"中心點"聯接起來就是"計畫道路"的中心線;若是8米巷,左右各退4公尺就是基地的"建築線"(這是在開發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所做的事,如果已確定規劃設計/已指定建築線,道路中心線就沒有特別的用途了)。

"引進"的意思是說:「確定"基準線"與"建築線"(或其他可依據的線)的關係」。例如:如果建築物與建築線是平行的,那與建築線平行的那一條基準線可以定在"與建築線平行/距離X公尺處。"這在一樓的放樣圖上一定要詳細注明。

引進的基準線與"建築線"的距離最好是整數。

定"基準線"位置時必須檢查每一層的平面/最好能通視/避開所有"開口"(例如:樓梯、管道間等;當然一定要避開結構柱、牆),如果真是萬不得已/一部分開口避不開,那也沒辦法。

其次,萬一基準線與建築線不平行,要在圖上定基準線也不是很困難的事,尤其現在用"AC"畫的圖很容易找到"角度"及"轉角點"。這時,"轉點"及"角度"一定也要在一樓放樣圖上詳細注明。

2.2.製作一樓放樣平面圖:

如果一樓(含地下室頂蓋)在基地內的位置已確認(包括:建築線確認/地界線確認/地下室與上述二線的相互關係尺寸確認/基準線位置確認/採用的基準線的形式確認),那麼,我們可以開始繪製"一樓放樣平面圖"。

首先,將建築師的一樓設計平面放到"實際尺寸"的基地圖內,將設計平面圖原來標註的尺寸全部取消掉,然後以基準線的交叉點為0點標示所有結構體與基準線XY軸的相對尺寸。這是"放樣圖"與"設計圖"最大的差異點。如下圖:

這張圖是"放樣平面圖"尺寸標示的示意圖。X方向的柱位尺寸標示以Y軸基準線為0開始/向兩邊分尺寸,假設X方向/柱間距為350公分,Y軸基準線距右側柱位150公分、距左邊柱位200公分,柱的尺寸為50*50公分,則應標示尺寸如圖:右側,柱左邊距基準線150公分、右邊則距基準線為200公分....如此類推,所有的尺寸均為"該點至基準線的距離"。

說個故事給看官笑一笑(不過,說不定有些工程師硬是不信邪,跟這個故事中的工程師一般要跟我打賭,不管你什麼時候要賭、要賭多大--越大越好--我一定奉陪到底)。

大概是20年前,我在北投一個工地當甲方監工。工程到了後半段,工地有個中庭地坪要貼10*20的石英磚,忘了是什麼原因,一群工程師聚在那裡談"分割/放樣";我說:磚10公分,勾縫1公分,所以長度應是11公分的倍數加1公分(植樹問題)。結果一量長度、比上列的數字大了一些;我說:多出來的長度分到四周好了;我們用簡單的示意圖來表示,大概就成了下圖的模式:

然後,我要工程師拿"捲尺"來,0點定在離邊牆5公分的地方、將捲尺從頭拉到底/確認是235公分以後,我請工程師在地面上先放一條垂直於基準線的墨線、而後按照捲尺及上圖的尺寸(33、66、99.....)在墨線上作記號;順便,我就告訴營造廠的工程師說:「放樣的尺寸一定要"累加起來"放樣,絶對不可以一段一段的依"設計圖"尺寸放樣.......」;這時候,營造廠的工地主任跳出來了,「一段一段放,為什麼不行?」我說:「累計的誤差會很大....」。「我才不信...」。「那好,我們來賭一灘好了。」

於是工地主任拿著鋼捲尺、33公分一個記號一點一點的點下去,不到一半,他就發現誤差很大,不死心的換筆心、鋼捲尺小心的貼著地面量......,大概這樣重複做了四、五次,他終於放棄了。結論是:「咦,怎麼會是這樣?」

所以,看官如果有興趣,可以試試看。保證你的答案也是:「咦,怎麼會是這樣?」

曾經有人拿他自己做的"放樣圖"給我看,只要一看"數字不是累加的",我就笑一笑:我不太懂耶!!因為,以前很多次我告訴工程師:尺寸這樣標,會有問題。他們幾乎都信誓旦旦的說:不會啊!一點問題都沒有。那我還能說什麼呢?

在這裡,我還是要再重複一次:如果不是"累加數字"的放樣圖,我是決不認同的。

2.3.一樓放樣實務:

2.4.水平基準線的"垂直引放"。

如何將一樓的基準線引道地下室或二樓以上的樓層?

3.訂定高程基準點:

 

 

 

2008年12月6日 星期六

努力;用心;熱情。

我不知道別人對:努力做事、用心做事與用熱情做事,感覺上有沒有層次上的"等差"、"等比"差別?

我是覺得應該有差別,差別多少?自己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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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有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台語歌手,他的歌當然不可能"每一首都好",但是相對比較起來,他的歌真的是獨步目前台灣的台語歌壇,尤其是哀怨的歌真的是如訴如泣、婉轉幽怨、令人傷神。

曾經有熟知他的生活背景的人告訴我說:他從小就在北投跟著"拿咖西"四處走唱,艱苦過日子而且看盡人生"悲歡離合"、"風花雪月",所以唱這種"哭調仔"時,融入的感情是別人永遠學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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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許多人都喜歡偶而到"KTV"去唱歌、瘋狂一下吧。我的問題是:閣下都選什麼歌來唱呢?目前正流行的歌曲?你喜歡的歌曲?還是某一位當紅歌星的新歌?給你一些良心上的建議吧:

1.選適合自己"音域"的歌,有的人的聲音天生就比較偏高音或中音或是低音...當然,如果你天賦異稟、歌喉奇佳/音域奇廣,那就不在討論範圍之內了。知道自己的"本錢"選比較"適合"的歌是很重要的;我們常常在歌唱的場合聽到"殺豬"、"殺雞"的慘叫聲,希望不是你的"發聲"。如果認為那才是"瘋狂"、"高興",那這一條建議跳過。

我認為:國內的歌星,除了幾位"天王"級的歌星歌喉實在是"百年難見"以外,多數是靠"蹦蹦跳跳"、"囝仔ㄚ頭"、"濃妝艷抹"、"奇裝異服"、"音效剪接"在支撐,其實歌喉嗓子真的不怎麼樣,所以,許多歌曲也是"平平淡淡"的,難不了什麼人;只是,也因此多數"沒啥聽頭",三天兩頭就被時間的浪花沖到海底去了。不像國外,各種歌曲、各種音域都有好聽的歌,而且流傳久遠。

據說,披頭四有一些歌曲就是四個人因為"音域"不同、一首歌一個人唱一部分、整合起來的,所以,有很多歌真是繞樑三日,別人怎麼學味道就是不對。

2.努力。每個人都有"拿手的歌曲",為什麼?最重要的原因之ㄧ是:他已經唱了千百遍了。所有的歌第一次唱一定憋憋扭扭的,一回生二回熟,多練習幾次,自然能夠體會、掌握節拍、甚至技巧,自然比較好聽;這就是"努力"的成果。

不只在這個部落格裡,我遇到年輕朋友就一直告訴他們:成功是靠努力得來的....,大概許多人的耳朵都因此長繭了;不過事實就是如此。

3.用心。用心去做分內的工作,就好像練習唱歌,用心的學、用心的唱,就很容易上手。前一陣子,聽從我朋友的勸告,開始練毛筆,寫一寫,回頭看自己寫的字,用心不用心寫的字,一目暸然,騙不了人。

4.將"感情"融入工作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唱歌"。

幾年前,偶而的機會搭一位不算很熟的朋友的便車,在車上,他放一卷錄音帶給我聽,要我批評一下。整卷都是一位男生清唱國語流行歌曲,聽著聽著,我就說了:「歌喉不壞,不過唱歌的人沒有把感情放進去,所以每一首歌聽起來都平平淡淡的、沒有味道。好像在"唸歌"一樣。」講到這裡,我突然靈光一閃:「該不會是他唱的吧!?」所以,立刻"柪"過來:「唱歌一定要將"感情"放進去,悲傷的歌,唱的人就要悲傷的唱;歡樂的歌就要歡樂的唱,如果將"感情"放進去....嗯,這個人可以有歌星的水準、沒問題。」這句話,前半句是肺腑之言,後半句就有點言不由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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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這篇文章的重點:

1.選擇適合你的"天賦"的工作;即使在"建築界",也有許多選擇。

2.選擇了工作,就要"努力不懈"才有可能出人頭地。

3.不僅努力,更應用心去做分內的工作,千萬不要馬馬虎虎、敷衍應付、交差了事。

4.工作要將感情融入,我常跟工程師說:就把這棟房子當作你的住家,你會怎麼做、就這麼做。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計價"作業流程表"(三)

這一篇應該可以慢慢的寫了。

工程師必須學會"舉一反三",否則在工程界是很難"每件事情、每樣工程"都有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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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營造廠多是"實作實算"(其他的計價方式,如:階段計價等請在部落格中找來閱讀/參考),也就是說:各個工程項目,承商實際上做了多少/計算完成數量,然後乘上合約單價,就是該項目的計價金額;如果承商承攬的"工作項目"有很多項,而在計價前都已完成相當數量,那就要一項一項分別計算、加總起來就是該承商的當期計價金額。

然後,一般合約都會訂定:每期實際付款金額為計價金額的90%,保留10%為"保留款。保留款是等到工程完工/正驗以後才撥付。當然一般還另設有"保固款",要等到"保固期滿"才撥付給承商。

保固款的期限與金額視"公司習慣"而定,一般工程慣例保固期限是一年,保固款是"承攬金額"的3-5%。多數公司都是在完工正驗以後,"保留款"發還5-7%,餘下的3-5%轉為"保固款"。

有時候,因為承攬的工程金額較大,雖然"保固款"只是"工程金額"的3-5%,事實上仍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比方說承攬工程金額是100萬保固款就是3萬,一千萬則是30萬,一億就是300萬了,假設工程金額超過3、5億,"保固款"就會超過千萬了。所以,也有合約規定可以以"支票"代替"現金";不過,就這一點我是持保留態度,因為有些營造廠真的很調皮,需要"保固、維修"時,三請四請也不來,所以合約書中會規定「業主得自行雇工維修,維修費用得自"保固款"中逕行扣付。」這樣,營造廠就不敢太調皮;但是,如果"保固款"通通以"支票"取代,那根本就"無法扣款",所以,折衷辦法是:一半以"支票"取代,一半仍是"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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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公司是一個月計價一次,我不知道:小鈞先生的工期如果很短,了不起只有1-2次計價而已;如果是一個月計價二次(這種公司我也遇過),最多也是3-4期計價,我猜金額一定不算太大,所以"實做實算"比較合理。

談到"實作實算",我還是要告訴工程師:有些承商很壞,會要求依現場施工尺寸丈量、實作實算,千萬不要中計,天底下「沒有一樣工程是"丈量現場尺寸"計價的」;

 

 

(未完)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