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計價"作業流程表"(三)

這一篇應該可以慢慢的寫了。

工程師必須學會"舉一反三",否則在工程界是很難"每件事情、每樣工程"都有範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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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營造廠多是"實作實算"(其他的計價方式,如:階段計價等請在部落格中找來閱讀/參考),也就是說:各個工程項目,承商實際上做了多少/計算完成數量,然後乘上合約單價,就是該項目的計價金額;如果承商承攬的"工作項目"有很多項,而在計價前都已完成相當數量,那就要一項一項分別計算、加總起來就是該承商的當期計價金額。

然後,一般合約都會訂定:每期實際付款金額為計價金額的90%,保留10%為"保留款。保留款是等到工程完工/正驗以後才撥付。當然一般還另設有"保固款",要等到"保固期滿"才撥付給承商。

保固款的期限與金額視"公司習慣"而定,一般工程慣例保固期限是一年,保固款是"承攬金額"的3-5%。多數公司都是在完工正驗以後,"保留款"發還5-7%,餘下的3-5%轉為"保固款"。

有時候,因為承攬的工程金額較大,雖然"保固款"只是"工程金額"的3-5%,事實上仍是一筆不小的金額;比方說承攬工程金額是100萬保固款就是3萬,一千萬則是30萬,一億就是300萬了,假設工程金額超過3、5億,"保固款"就會超過千萬了。所以,也有合約規定可以以"支票"代替"現金";不過,就這一點我是持保留態度,因為有些營造廠真的很調皮,需要"保固、維修"時,三請四請也不來,所以合約書中會規定「業主得自行雇工維修,維修費用得自"保固款"中逕行扣付。」這樣,營造廠就不敢太調皮;但是,如果"保固款"通通以"支票"取代,那根本就"無法扣款",所以,折衷辦法是:一半以"支票"取代,一半仍是"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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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公司是一個月計價一次,我不知道:小鈞先生的工期如果很短,了不起只有1-2次計價而已;如果是一個月計價二次(這種公司我也遇過),最多也是3-4期計價,我猜金額一定不算太大,所以"實做實算"比較合理。

談到"實作實算",我還是要告訴工程師:有些承商很壞,會要求依現場施工尺寸丈量、實作實算,千萬不要中計,天底下「沒有一樣工程是"丈量現場尺寸"計價的」;

 

 

(未完)

 

2 則留言:

  1. 學習想知道的事2008年12月4日 凌晨3:06

    前輩你好:
    我的保固款--本來也是支票,但要求改以下方式
    A 2%現金,整存整付存入我的定存帳戶,但利息算給營造公司的
    B 保固期2年 第一年後退還一半,第二年再退剩餘款
    C 防水保固3年
    目前和營造公司的工程實務溝通還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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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我不知道你在貴公司的"地位"?將"公款"放在"私人帳戶"是會出事的,這種案例不勝枚舉,一定要小心,最好交"財務部"比較好。2.一般沒有利息的問題;也沒有人會計較。放在"財務部"利息"就算"公司收入"好了。3.不可能是"定存",萬一要動用豈不是很麻煩?這是你考慮"利息"產生的結果。什麼方案只要可行都是好的,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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