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實在是太率性了,想到哪兒寫到哪兒,工程師/看官就多多原諒了。
我真的很想好好寫一篇"放樣"。但是"懶"字一直拖著我、告訴我"不要寫!不要寫!寫不完的!"
************我還是寫了,只是希望能讓初學者滿意*******
首先,我們先談"放樣圖"的製作。
一、要繪製放樣圖的基本依據:
1.建築師事務所依法核准的"各層平面圖"及"立面圖"、剖面圖、大樣圖等。
工程師製作放樣圖一定要確實"熟讀"設計圖,絶對不可"敷衍了事",有些結構樑(或開口,如高窗、水平管道開口等)在平面圖上是很容易忽視的(反樑或是補强樑、斜撐),有些柱位在某些樓層偏心(或移位)也容易忽略掉,如果放樣圖都沒有標明、放樣的工程師都沒有注意到,後果真的很麻煩。
2.地政事務所鑑界核發的"成果圖"。這個申請鑑界的工作,應當在設計階段中的"初步設計"甚至更早的階段(基本設計)就應當完成,但是鑑界時,"業主"的工程師務必到現場並且將現場的"地界樁位"弄清楚/做好記號(釘木樁、鋼釘、噴漆等)而且妥善保護好,等到工程發包給營造廠以後,業主的工程師將這些樁位點交給營造廠,由營造廠負責保護管理,非不得已,營造廠應保存/保護到"地界替代物"(如圍籬、花台等)完成為止。
3.建管單位核發的"建築線指示圖"。
一個建築基地是由地界線及建築線圍成的,一般地政事務所的鑑界是不鑑"鄰馬路"那一面的地界線,因為那是"建築線指示"的事。
但是,偶有例外。不花時間在這個問題上,寫起來又"樂樂長",與主題偏離太遠,而且有"合法建照"的圖說,類似的問題應早已解決。
上列三項圖說都已具備後,製作放樣圖的工程師應在現場完成"平板測量";將實際的地形、地貌測量出來,繪製成"配置圖"。原本這個工作是"建築師事務所"應該要做的,這樣設計的"建築物"與地界/道路的關係才會與實際相符;不管設計者有沒有做平板測量,營造廠的施工工程師還是必須動手測量一次,然後與設計圖的配置對照一下,如果沒有誤差(或誤差在許可範圍之內),那就簡單的確認建物與地界/建築線的相互關係,然後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
如果不幸誤差很大、甚至於建物放不下去,那就只有找"設計者"解決問題囉;最糟的情況會導致設計建築師必須辦理"設計變更",那代誌就大條囉!!
總而言之,不管"誤差"有多大(包括營造廠認為是"容許誤差"在內),只要有誤差,都要將測量以後營造廠繪製的"計畫配置圖"交設計者確認/簽字;一定要這樣做!!切記切記!!因為圖說上有時有"鄰棟間隔"、"防火間隔"、"道路寬度"、"迴轉半徑"等等問題,營造廠的工程師千萬不要以為這些"我都知道",萬一出了問題,上列或其他尺寸出了差錯,責任你負擔得起嗎?
反正送設計單位簽認又花不了多少時間,千萬不要承擔你擔不起的責任!!
二、訂定"基準線"、"基準點"。
這個階段的三項工作應同時進行。先由一樓的平面圖開始,同時確認"水平基準線"及"高程基準點"、然後向下發展地下室平面、向上發展2樓以上的平面。
1.繪製各層平面圖:一棟建築物有幾個樓層就有幾張"放樣平面圖",包括:筏基、地下室、地面層、屋突。這裡面最麻煩的是"一樓平面圖";因為一樓的"放樣平面圖"是所有"放樣圖"的基準。
我相信做過"一樓放樣圖"的人,一定知道"一樓放樣平面"真的需要花很多心血。
以"平面"來說:第一件要務就是"決定建築物的位置"。前面已經談過一部分有關建築物與"地界"、"建築線"的問題,事實上,決定建築物的位置不僅要考慮"一樓結構體",還要考慮"地下室的結構體"。
都市裡頭,一般"地下室"開挖面積都大於"一樓面積",所以要考慮"地下室面積"在基地裡是否放得下是第一要務,附帶的:就是地下室外圍的檔土設施的厚度及"施工腳路"以及地下室"外圍"的水溝、陰井等等附屬設施了。
2‧訂定水平基準線:
3.訂定高程基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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