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界,一般要求做正式的"計劃"的,多是業主監造(甲方或甲方代表)。
理論上來說,每一個工程師應該都要會就自己份內的工作做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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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家庭為例,每一個人也應就自己分內的工作做計畫。
一個家與一個公司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工作項目也類似。例如:財務計畫、休閒計畫、教育計畫等等。也許中國人習於"威權",所以許多家庭計畫都只有家長知道(或者他也搞不清楚、一天過一天/沒啥好計畫的),但是如果遇到重要的婚喪喜慶,總要有人計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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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計畫"有一個重點就是要清楚知道"計畫寫給誰看",因為"看的人不同,計畫內容的重點就不同"。
前二天,我們偉大的一位政府官員提出幾年以後(下一任總統的任期)的"增稅"計畫,真的是天才;我們先不管他內容如何,先問:這個計畫要寫給誰看?誰來同意?下一任的總統還不知在哪裡,你寫個增稅計畫寫好玩的啊!?叫這一任總統同意?要下一任總統執行?真是"昏庸"到家。
一般的五年計畫,前一、二年要有80-90%的可行性,第三、四年的計畫有60-70%的可行性就可以了(大約),第五年的計畫可以說祇是一個方向,細節可以不必寫了。然後,每年依據執行成果檢討、修正。(理論上,五年計畫必須每年檢討、修正;不是隔五年才檢討、修正一次)。
這類"大計劃"多是給"負責人"確認,所以,不必太"技術性"。
愈高層次(愈大)的計畫,就愈偏向原理原則;愈小的計畫(愈低階)則愈偏向技術層面。
以工程來說,大的計畫(綜合計畫)是寫給公司負責人看的(給他看就是要他簽字同意);中型的計畫大概是給工務主管看的(例如外飾計畫),小的計畫是給工程師執行用的,例如:磁磚分割計畫。由這個例子也可以印證:愈大的(也是愈高階的)計畫就愈以"方向、原則"為主,愈小(低階)的計畫就愈以"技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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