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廠向業主請款/計價,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
我不敢說我是專家,不過可以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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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寫的一些工作日誌,看官一看就知道是工地發生的細微小事;以我本來的為文原則,不會寫這麼細,但是,近日想了一想,這些如果不說明,我談的都變成"大道理"與工程師的每日實際工作毫無關係,也連結不起來,所以,我決定花時間整理一下思緒,希望根據工程師每天工作上發生的一些問題來檢討"管理工作"的內容,而後讓工程師對管理事項的重要性有一些了解、進而產生一些影響。不過一則我事情較多,一則想到就開"題目",所以文章是今天寫這篇、明天談那一篇,內容可能會寫得凌亂不堪,這就需要看官原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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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營造廠準備向業主請款計價(第一期),我想,每個人都知道:要計價,必須要有合約書;所以,營造廠忙著制訂合約書。
制訂合約書,主要的內容是:主文、標單、進度表、設計圖說、工料分析表。其他的"施工規範"、"施工說明"等都是單行本(單獨裝訂成冊),所以不影響合約書的訂定。
合約內容之中,最容易發生問題的是:標單、進度表及工料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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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標單"會出問題是因為"廠商最後議價決標(得標)的總價一定少於原有標單(投標時)的總價,所以,合約文件中的標單,必須依投標時的標單重新調整(單價)。"營造廠調整的方法很多,假設決標價格是投標價格的95折,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投標單的單價全部打95折,一切問題迎刃而解。事實上那是不可能的,而且會產生許多不方便(例如單價有小數點等等);不管營造廠怎麼改,改完以後的標單都要經過建築師(或業主)審核同意以後,才能當作合約文件之一。
我寫這麼多是因為營造廠不到最後關頭,不去調整"單價",等到要訂合約了,匆匆忙忙的送給審核單位(建築師或業主)然後又希望審核的單位趕快確認;這真是要從何說起....。要知道,調整"合約單價"也是有一大堆學問、一大堆陷阱(當然我們不能認為人人都是賊,但是小心謹慎總是對的)。所以,營造廠要建築師/業主立刻審核通過是不可能的事。
其次,是進度表。
原本,這個工程雖然比較趕,可是排一個比較合理、可行的進度表還沒有太大的問題;問題是在:業主希望將"使用執照"申請與取得也要壓縮"工期"放在進度表中。這一點,我想多數的工程師都知道:政府的建管單位的"使用執照申請進度"是"一般營造廠"無法控制、掌握的;因此,一般正常的"進度表"都會將"使照申請"的風險因素放大,通常要一個月的,進度表中都會排1.5個月,甚至2個月;即使如此,還是沒有人敢拍胸脯保證一定沒問題。
何況在這種"從頭到尾"一直都在趕工的工程裡,工程是否能順利完成,大家已經是"剉著等",要將"使照申請"排定為一個月(否則罰款--其實,如果那樣訂,擺明就是要罰款),那是營造廠"抵死不從"的問題。後來,也是請建築師與業主協調而得以解決。(如同上一篇談"合約"一樣,我還是相信"蠻橫不講理"的業主到底是少數!!)
進度表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必須與"水電公司"等(平行包商)的進度表相互校核、確認無相互干擾而後決行)。這個問題也需要花時間檢討。
最後一項就是"工料分析表"了。
這個問題,以前在談"工料分析"時,不知有沒有談過?
這裡就拿一些實例來檢討。
標單項目中有"臨時房屋、倉庫、廁所"、"臨時圍籬"、"'辦公事務費"、"臨時水電費"、"鋼骨工程"‧..等等都是這次計價的項目。
看官中,如果有營造廠的工地主任啊!!如果是你要計價,要如何計價呢?先談"臨時設施"及"假設工程"好了。
先舉"組合房屋"為例好了,要計多少是合理的?50%?70?100%?
假設:工期是12個月。合約金額約140萬。組合房屋一棟二層:每層21K(3*7)、二層合計42K。
我想有的工程很簡單:將"組合房屋"的"合約總價/12個月"就是每個月的計價金額(140/12=11.66萬)。這個方法最簡單,對業主最有利。相對的,對營造廠就有失公平。也有的工程第一期計價60%(造價的部分),餘下的40%分12期計價,換句話說,第一個月計63.3%。
問題就來了,造價的60%從何而來?雙方划拳/討價還價來的?為什麼不是70%或是50%?餘下(每個月)計價的金額是什麼?工作項目是什麼?
以上這些問題的答案就是"為什麼合約書要有工料分析"的原因。
這個題目可以從很多角度來切/分析/剖析。
我們把他拿到下一篇來說明。
(未完)
別偷懶,趕快寫,我要看^^
回覆刪除大小姐啊!我只有一雙手,而自己又給自己定了幾個題目,都還沒有時間寫,所以,抱歉!抱歉!!一定想辦法/抽時間趕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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