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談的是平面測量,這一篇談的是高程放樣。
高程應該由誰決定?設計者?
高程應該由誰註明、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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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築設計圖的"配置圖"、"平面圖"中一定會標示高程(包栝:道路、建物各層的高程、尤其是一階的入口、室內/室外高程一定會詳細標明),只是,這些高程多是說明"建築物的"設計高程"及"與四周環境"的高程關係",不一定是"現況/實際高程"。
施工現場的高程依該由誰去訂定?答案很簡單:營造廠。除非,有特殊的狀況,否則只要將高程放樣結果通知建築師事務所即可。
老實說,設計者要的是結果,原先高程如何?一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施工以後,完工的高程與設計高程是否符合,那比較重要。過程中,是挖方?是填方?根本不是設計者要擔心的事(這專指一般的都市建築,如果是山坡地,必須大填大挖的,那是另外一個故事);所以,營造廠不要冀望建築師來訂高程。
'都市計畫'的理論說得很清楚:坡度在5%~10%的地區適合人類居住。我想那是因為"排水坡度"是一個重要的考量,當然,說要找一個地方坡度是0%的,大概也不容易。因此,即使是在都市內,如果面積夠大,最高點與最低點的高程差個幾十公分的,一點也不值得意外。有些比較嚴重的,100公尺的距離可以差到2~3公尺。所以,理論上來說,做平板時,應順便做高程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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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空地,高程測量比較簡單。
1、面前道路、人行道、公共排水溝(蓋版及溝底),約20公尺測一點,大概就夠了。如果有特殊狀況,多測幾點;原則是寧可多測幾點,避免需要"補測",累死人。
2、鄰房。騎樓高程。(因為法規規定要順平)。
3、基地內。視需要決定測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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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個工地位於廠區內,相關的建築物有二棟。相關的定義是:這兩棟建物的開口高程與現在要蓋的建築物非常接近,所以必須將這兩棟的相關高程列入測量及考慮範圍。相關高程指的是:
1、人員進出口高程。
2、車輛進出口高程。
3、通風、排氣口高程。
這些既定的高程不可能因新建築而改變,除非萬不得已,否則最好遷就他們的高程(除非設計圖有設計修正,那當然以修正後的高程為準)。
4、範圍內的排水溝的高程及排水方向。
5、有舖面的任何地坪的高程。(包括:道路、停車場等)。
(未完)
高程...在營造場裡面,不都是由業主會同建築師或是設計單位去決定嗎!?
回覆刪除我記得建築師都會派一組人去收方,然後給予現場高程。
之後變成設計高程之參考用。
爾後指定基準點給營造場。 是這樣嗎!?大大~~!?
板大!!可以請您說一下建設公司對於高程的流程嗎?
回覆刪除一方面,我最近比較忙,另一方面,幾篇文章一起寫,所以顧東忘了西,很抱歉!!這篇談高程的,寫的就是作業方式;套一句廣告辭:敬請期待。
刪除我最近針對我現在的工地,在寫一篇"配置施工計畫",一方面是要教個營造廠的工程師"如何寫正確的施工計畫",一方面寫完以後,我也會發表在這個部落格裡,供諸位大師參考。屆時,敬請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