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開會?(一)

 

我想:許多人會覺得"一天到晚就是開會,開會。而"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能行。"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三重損失及浪費,真是勞民傷財,莫以此為甚!!

這個問題談起來真是"樂樂等"(很長),我也沒有整理我的思緒,一邊想一邊寫,主要目的是要跟工程師討論與工程有關的各種會議的型態及會議目的,其他的是附屬、順便提一下。

如此工程師參加各種會議或是有機會主持會議才不會不知如何準備或是如何主持搞得與會人士各個"幹"在心理頭。

*************

會議的形式百百種,我們談一下通常常見的會議型態:

一、宣示性質的會議。這種會議到處可見,例如:國慶大會、學校的朝會、公司的動員月會等等。這種會議事實上只有"會"沒有"議",無論是大會主席、學校校長、公司總經理在台上"單向的宣布、宣示一些題目",台下的人只有"聽的份",沒有"發言權"。

只要大會主席、學校校長、公司總經理訓示完畢,下臺一鞠躬,所有與會人士即鳥獸散,沒有其他的事情。了不起,將主席所言紀錄或印製成"文告",可以研究一下他的會議目的/想法;如果是天天舉辦的"朝會"或是其他定期舉行的"週會"、"月會",主席即興式的訓話,那就"可聽可不聽"了。

這種宣示性質的會議最好不要超過一個小時(40分鐘恰到好處),不然台上你說你的,台下我想(做)我的,完全失去"會"的目的。

我個人覺得:這種"宣示"性的會議,主題多是"政策"的宣揚,例如:公司營業目標、努力方向等等。當然最好的就是"年終獎金"的宣示。

二、產品發表會議。這種會議以材料(建材、機具、設備)居多,偶而也有"工法"的展示。

國內營建業的"研發工作"一向如此如此,所以"工法"發表會少之又少,我記得以前參加過幾次"國內營造廠"的工法發表會,非常了不起(我一直在考慮要不要說出這幾家營造廠的名字...)一次是外牆預貼瓷磚,他們是將瓷磚以膠條/網固定在模板內側上,模板組立好、混凝土搗築完成以後將模板拆除,瓷磚就已經"貼好";據說:成本太高,而且施作的困難度很高,所以沒有再繼續發展下去。其他的還有"以點焊"的方式"綁"樓板配筋....等等,另外有一家發表的是"複合工法",就是部分組件(例如:樓梯)以"預鑄"方式在地面上"場製"而後吊裝,都非常了不起。似乎現在很少見了。

這種發表會有"火力示範"的味道,不過還是值得稱楊!!

有些發表會如"茶會",提供飲料、點心;有一次參加一個發表會就比較考究,會後還有"自助餐會"(類似Bar-B-Q)。

三、第三種會議就是有主題的研討會議(內行VS外行)。例如:建築師因設計需求,召集相關使用單位檢討辦公室的使用需求等等。

這種會議最讓人頭痛。如果與會的各單位是"平行單位"或是一個不屌一個,那這種會議大概都不會有什麼具體結果,吵吵鬧鬧然後一轟而散,什麼問題也沒有解決。

國內的業主(如果是公司)的各部門單位,代表部門的人員如果沒有"適當的訓練",自己需要什麼都說不出來;提一些問卷給他們也經常棄之一旁、根本理都不理;有時設計圖都畫好了、甚至已取得建照、發包施工了,許多空間的用途、設備、需求還"莫宰羊"。所以,許多公司自用的大樓多是一邊施工一邊變更、修改、追加減,營造廠及建築師都是苦不堪言。

我記得我們公司曾經與美國的建築師事務所合作過一個醫院的案子(我們代表業主作營建管理的工作)。美國的"設計人員"為了瞭解醫院工作人員的需求,(設計發展階段)在一個地方以夾板/依照初步設計圖的尺寸/簡單隔一個空間,然後跟工作人員討論他的需求--什麼地方擺儀器,什麼地方放辦公桌椅,開關、插頭、冷氣出風口等等一一詢問清楚;然後才開始"詳細設計"。

我想:內行人必須原諒/體會外行人的痛苦,無論是業主/使用者要從一個虛無飄渺的空間體會設計者的構想,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念建築的我想也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何況是一般的外行人;如何溝通真是一門學問。

四、第四種會議也是有主題的研討會議(內行VS內行)。例如:建設公司vs建築師;建設公司vs銷售公司等等。

建設公司與設計單位(建築師事務所)的會議因為設計的工作時間不是很長(至多幾個月)所以以一週召開一次"設計撿討會議"為宜,如有特別情況可延展至二週一次。

這種會議比較專業,必須隨著"設計階段"逐項檢討、討論,這裡不作會議內容的討論。

參與會議的人員應包括:

1.參與設計的機電、設備、結構、空調、弱電等設計人員(依設計進度列席),

2.施工的建築工程師、機電空調等工程師;

3.開發人員.

4.銷售人員;

5.房管人員、

6.室內設計人員.

我相信很多建設公司都會召開這類型的會議;這種會議的重點是「依據設計過程」將相關的專業人員找來一起開會。說來容易,做起來真的滿困難的,而且,有沒有專業人員願意參加這個會議是一個問題、主持人(主席/決策者)聽不聽專業人員的看法/說法又是一個問題。

我知道許多建設公司的老闆雖然找了一堆人開這種會議,事實上心中早有定見,會議只是他一個人在說/宣示他的"結果/結論"而已。

這已經不是"研討"而是"宣示"會議。

 

(未完)

這個問題談起來真是"樂樂等"(很長),我也沒有整理我的思緒,一邊想一邊寫,主要目的是要跟工程師討論與工程有關的各種會議的型態及會議目的,其他的是附屬、順便提一下。

如此工程師參加各種會議或是有機會主持會議才不會不知如何準備或是如何主持搞得與會人士各個"幹"在心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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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的形式百百種,我們談一下通常常見的會議型態:

一、宣示性質的會議。這種會議到處可見,例如:國慶大會、學校的朝會、公司的動員月會等等。這種會議事實上只有"會"沒有"議",無論是大會主席、學校校長、公司總經理在台上"單向的宣布、宣示一些題目",台下的人只有"聽的份",沒有"發言權"。

只要大會主席、學校校長、公司總經理訓示完畢,下臺一鞠躬,所有與會人士即鳥獸散,沒有其他的事情。了不起,將主席所言紀錄或印製成"文告",可以研究一下他的會議目的/想法;如果是天天舉辦的"朝會"或是其他定期舉行的"週會"、"月會",主席即興式的訓話,那就"可聽可不聽"了。

這種宣示性質的會議最好不要超過一個小時(40分鐘恰到好處),不然台上你說你的,台下我想(做)我的,完全失去"會"的目的。

我個人覺得:這種"宣示"性的會議,主題多是"政策"的宣揚,例如:公司營業目標、努力方向等等。當然最好的就是"年終獎金"的宣示。

二、產品發表會議。這種會議以材料(建材、機具、設備)居多,偶而也有"工法"的展示。

國內營建業的"研發工作"一向如此如此,所以"工法"發表會少之又少,我記得以前參加過幾次"國內營造廠"的工法發表會,非常了不起(我一直在考慮要不要說出這幾家營造廠的名字...)一次是外牆預貼瓷磚,他們是將瓷磚以膠條/網固定在模板內側上,模板組立好、混凝土搗築完成以後將模板拆除,瓷磚就已經"貼好";據說:成本太高,而且施作的困難度很高,所以沒有再繼續發展下去。其他的還有"以點焊"的方式"綁"樓板配筋....等等,另外有一家發表的是"複合工法",就是部分組件(例如:樓梯)以"預鑄"方式在地面上"場製"而後吊裝,都非常了不起。似乎現在很少見了。

這種發表會有"火力示範"的味道,不過還是值得稱楊!!

有些發表會如"茶會",提供飲料、點心;有一次參加一個發表會就比較考究,會後還有"自助餐會"(類似Bar-B-Q)。

三、第三種會議就是有主題的研討會議(內行VS外行)。例如:建築師因設計需求,召集相關使用單位檢討辦公室的使用需求等等。

這種會議最讓人頭痛。如果與會的各單位是"平行單位"或是一個不屌一個,那這種會議大概都不會有什麼具體結果,吵吵鬧鬧然後一轟而散,什麼問題也沒有解決。

國內的業主(如果是公司)的各部門單位,代表部門的人員如果沒有"適當的訓練",自己需要什麼都說不出來;提一些問卷給他們也經常棄之一旁、根本理都不理;有時設計圖都畫好了、甚至已取得建照、發包施工了,許多空間的用途、設備、需求還"莫宰羊"。所以,許多公司自用的大樓多是一邊施工一邊變更、修改、追加減,營造廠及建築師都是苦不堪言。

我記得我們公司曾經與美國的建築師事務所合作過一個醫院的案子(我們代表業主作營建管理的工作)。美國的"設計人員"為了瞭解醫院工作人員的需求,(設計發展階段)在一個地方以夾板/依照初步設計圖的尺寸/簡單隔一個空間,然後跟工作人員討論他的需求--什麼地方擺儀器,什麼地方放辦公桌椅,開關、插頭、冷氣出風口等等一一詢問清楚;然後才開始"詳細設計"。

我想:內行人必須原諒/體會外行人的痛苦,無論是業主/使用者要從一個虛無飄渺的空間體會設計者的構想,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念建築的我想也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何況是一般的外行人;如何溝通真是一門學問。

四、第四種會議也是有主題的研討會議(內行VS內行)。例如:建設公司vs建築師;建設公司vs銷售公司等等。

建設公司與設計單位(建築師事務所)的會議因為設計的工作時間不是很長(至多幾個月)所以以一週召開一次"設計撿討會議"為宜,如有特別情況可延展至二週一次。

這種會議比較專業,必須隨著"設計階段"逐項檢討、討論,這裡不作會議內容的討論。

參與會議的人員應包括:

1.參與設計的機電、設備、結構、空調、弱電等設計人員(依設計進度列席),

2.施工的建築工程師、機電空調等工程師;

3.開發人員.

4.銷售人員;

5.房管人員、

6.室內設計人員.

我相信很多建設公司都會召開這類型的會議;這種會議的重點是「依據設計過程」將相關的專業人員找來一起開會。說來容易,做起來真的滿困難的,而且,有沒有專業人員願意參加這個會議是一個問題、主持人(主席/決策者)聽不聽專業人員的看法/說法又是一個問題。

我知道許多建設公司的老闆雖然找了一堆人開這種會議,事實上心中早有定見,會議只是他一個人在說/宣示他的"結果/結論"而已。

這已經不是"研討"而是"宣示"會議。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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