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6日 星期三

認清自己的權利義務(請款計價之三)

*********

關於您說財務只需要依請款流程檢核應該檢附的資料是否有完整,如果資料都有檢附,即付款 是否可以解讀成只要附件資料數量.金額與計價資料內容一致即可付款,至於數量如何計算出來的是由工程師及成控人員負責.

 上述假設前提是建立在工程師及成控人員都能確實完成工作職掌時理想狀況,若是公司成控人員未依職能發揮或公司未設置成控人員時會計又該如何完成自身的工作,因為我的長官(財會)常常會問我一些問題,舉例如下

1.用工程進度檢視計價金額是理合理?超計或少計,原因為何

2.少計價給廠商影響廠商施作意願及銀行撥款金額

以上欵問還請您解惑

***********

你的長官真是"管太多"了吧。

也許,一般財務人員多是"老闆"的親信(親戚五十),所以負有"稽核"(應該說:為老闆看家)的重責大任。(如果這是老闆交代的,那老闆真是天真得可以;如果是財務主管自以為"以天下為己任",那就不必了。前者,就像我說的:老闆給了一把"尚方寶劍",結果財務拿來"亂揮亂砍"、"黑白舞",會搞死一堆人。後者,你以為工程那麼容易"深入"嗎?如果財務主管自己都不懂,財務人員怎麼可能會懂嘛。

我認為,一個工地裡面,最了解這個工地的是"工地主任";一個公司裡面,最了解"全部工地"的是"工務經理;如果公司裡面有其他的任何一個人比"工地主任"或工務經裡更了解工地,為什麼不請他當"工地主任"或"工務經理"呢?原來的"工地主任"或"工務經理"可以請他們另謀高就呀!(把"對"的人放在"對"的位置是管理的基本精神。)

或許,這位主管"財務"(或其他部門)、"工務"二項都很強,財務(或其他部門)也不能沒有他,所以不可能去幹"工務"。

拜託,介紹這個人給我認識一下,打我進"建築業"到現在,我沒見過這麼厲害(可以手舞雙刀,而且舞得一樣好的人)。說不定跟大聯盟左右開弓的打擊好手一般,甚至跟"左右手投球投得一樣好"的曠世奇才一般(據說最近美國大聯盟有一位會登上投手板,且拭目以待)。世界上有幾人?不見識一下會後悔終身的。

老實說,我不相信有這種人存在。十項全能冠軍,一項一項跟"單項好手"(不一定是第一名)比,大概都"輸很大"!

*********

沒有錯!我的意思就是:

「財務只需要依請款流程檢核應該檢附的資料是否有完整,如果資料都有檢附,即付款 是否可以解讀成只要附件資料數量.金額與計價資料內容一致即可付款,至於數量如何計算出來的是由工程師及成控人員負責. 」

**************

至於:「若是公司成控人員未依職能發揮或公司未設置成控人員時會計又該如何完成自身的工作?」

一、我一直不了解"成控人員"的定位。我知道一般營造廠設有"工管小姐",他們的責任是:每一個"工管"負責3-5個工地,所有的請款、計價單都先彙總到他們那裡,他的工作/責任包括:

1.加減乘除。依據工地的計價"覆核"所有的計算式,責任是:加減乘除是否計算錯誤?至於"計算式"的來龍去脈與對錯,不關他的事。如果加減乘除有錯(難免),請工地修正。

2.核對"合約書"。包括每一個請款的工作項目的"單價"、"數量"、保留款.....等等"數字規定"。如有錯誤,請工地修正;如有"超過合約數量"請工地說明";如果沒有合約或其他已核准文件,請工地"補相關資料"。

3.核對前期計價。主要是確認"前後期必須連貫、相符。

4.覆核"所有計價附件"。例如:發票等內容是否正確。至於需附哪些文件?這個看公司規定,每個公司做法不同。

5.其他主管交代的工作。

工管多設在"工務單位"之中。因為這些工作本來是"覆核"(作業流程裡的:承辦-覆核-核准)該做的事(多數公司是副理、經理的工作),因為高官工作較忙的關係,所以設置"工管"代勞這些比較"簡易"的工作。

不知這些工作內容是不是與您所說的"成控"相同?

二、我同意"覆核"的重要及必要。人不是神,偶爾計算錯誤或是丟三落四的,總是難免,沒啥好奇怪的,所以"覆核"有其重要及必要。但是,如果一堆人覆核那就不必了(我們說的疊床架屋,只會導致責任不清《人人有權、人人無責》)。真的出問題有推來推去的理由。

以計價來說,主辦工程師負責"承辦"計價,工地主任"覆核"一次(主要是:考慮"品質"、"進度"等因素,是否同意該廠商計價?計價數量是否正確《施工完成/計價的位置及計算式》?是否遺漏計價廠商/計價項目?查明原因。)工管覆核一次,工務經理再覆核一次;請問"財會"要覆核哪一個部份(就工程專業來說)?

(我在「目錄十二:制度、規章、辦法。」中有關工程人員的職責已經寫得很多了,有空,請查閱一下。有問題,請告知。)

三、成控人員未盡職或未設。

我想"未盡職",那是他的主管的事。在管理上,我們不可能假設因為"未盡職"而重複增加"覆核"人員,因為如此一來,豈不是"沒完沒了"?每件事、每個人都可能"未盡職"(包括第二個負責覆核的人、第三個覆核的人、第四個覆核的人........,最後一個人是誰?誰再覆核?那公司的組織豈不是很畸形?)

如果未設,那是工務主管的事。工務主管必須將"工管"的工作分配給其他的人負責,如果找不到人,工務經理就自行負責吧!(因為人手不足產生的問題,這裡不談)。

反正,這些工作,工務必須負完全責任。(因為我不了解"成控"是一個部門?還是一個單位《類似"工管"》如果是一個部門,我認為是"疊床架屋",他們的權利義務是什麼?我想不透。

四、財會人員要管"計價表"中、工程的哪一個部份呢?以來函的問題說明一下:

1.用工程進度檢視計價金額是理合理?超計或少計,原因為何 ?

關於進度表,我曾經在"職訓班"整整講了三天三夜(大概是30小時)的進度管理,還沒有全部講完(後半段趕鴨仔把它講完)。真正要了解"進度表"談何容易。我在「目錄九/進度管理」中有一系列的文章,討論進度管理。有空,可以看看;那是我很得意的一系列文章。

要簡單回答這個問題,嗯........我想一想:我試試看:

1.1.施工計畫→施工進度表→現金流程。

所有的工程,先有施工計畫,而後有施工進度,最後才有現金流程。

1.2.施工計畫是「依據已知條件、假設條件等,所訂定的"預定計畫"」;如果"已知條件"改變或"假設條件"假設錯誤,那麼"計畫就必須修正"。換句話說:進度及現金流程也必須跟著修正。

1.3.人不是神,預定的工作計畫要百分百的準確,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才有:計畫→執行→檢討→修正計畫→執行......週而復始的作業。

1.4.我不知道一般公司的"進度表"是如何製作出來的?是否根據事實一直在修正?

1.5.即使是一個很嚴謹的施工計畫,轉換為"整體施工進度表",雖然可以換成"完工百分比"可是這個百分比是比較"粗糙"的,要用來核對實際計價金額因為"誤差"的原因,變得沒有意義。

這要如何解釋呢?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個工程的結構體需時:xx天(假設12.6個月),一般的"現金流程"就將"結構體的金額/12.6月,所得的數字就是每個月的完成金額。

你想:與實際計價金額的誤差有多少?

理論上,工程的現金流程中的金額代表已施作完成的工程的金額,不考慮"計價"。因為"計價與工程是否完成沒有直接/必然的關係。例如:鋼筋完成一部分,不可能計價;或者:結構體尚未打混凝土,可能整層所有的工作項目都不能計價等等(可是,在工程進度的現金流程裡,這些項目的金額都必須反映,否則工程豈不是沒有進度了?)

其次,工程的現金流程一律以"月"為單位(1-30/31),如果計價日是每個月的10日,那金額一定差10天/或20天。

前面說過,進度表的金額是"工程完成"的進額,所以,如果與計價比較,必須包括"保留款"。

........

凡此種種,都讓"計價金額"與"施工完成金額"有明顯差距,要拿來比較?不是"沒有太大的意義"嗎?當"參考"可以。

2.少計價給廠商影響廠商施作意願及銀行撥款金額。

如果"少計價給廠商"有正當的理由(例如品質、進度、配合度....等等),因而影響"廠商的工作意願",那財務真是"想太多"了。當事者(工地主辦工程師、工地主任)都不擔心,財務緊張什麼呢?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工務主管應該會跳出來講話。如果工務主管都不管,而財務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工務在刁難廠商」,這事情就大條了。問題是:有確鑿的證據嗎?臆測?謠傳?廠商告狀?

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處理。不過,我不太相信會"證據確鑿"。(必須依實況來檢討分析,我無法臆測)。

*******

說到銀行撥款,那就超過我的知識範圍了。我不懂,所以無法回答。

倒是,如果計價少相對的撥款少,計價多、撥款多,跟公司財務調度有何關係?

 

7 則留言:

  1. 您好
      財務會擔心工程進度多少原因是第一是因為我們公司是上市公司所以都會對外說明"工程進度",如果對外發表的數字一直在改對公司會有很大的影響,另外工程進度會影響我們認列收入多少,會影響公司每股盈餘
      至於計價與銀行撥款的關聯性是銀行基本都會要求於使用執照取得前需要將借款額度動撥完畢,所以我們對於計價多少都會非常在乎
      從您的回覆中讓我更了解財務部為何會這樣讓前端顧人怨了,也就是太越權了(可是我的長官又一直要我當他們的眼睛耳朵只要有預算超過.計價異常等即刻回報)
      工地的工程師對我算還不錯,即使我問了一些不屬於財務人員的事(我常常會問他們計價比例有何基礎等),他們仍會念在多年的同事情誼讓我理解後回報給長官.  只是工程師會很辛苦,因為除了他們職務內的事,還要應付我們這些閒雜人等監控,但是我也無法改變我的長官,我能做的就是向外學習正確的解決方式,等待組織內的變更或前端部門長官向我們部門長官提出異議,因為如果前端長官都只在私底下抱怨,不求取解決方式,我又雞婆反應此事,是否也算越權

     
     
     
     
     
     

    回覆刪除
    回覆
    1. 工程進度有很多表示方法:簡單說有"最早開始、最早結束"的進度表;有"最晚開始、最晚結束"的進度表;二者之中的進度表就因人而異、可以有許許多多種進度表。所以,一般給業主的進度表是"最晚開始、最晚結束"的進度表。而公司要求工地的是"最早開始、最早結束"的進度表。事實上執行的結果應該在二者之間。
      如果這樣做(對外公佈的是"最晚開始、最晚結束"的進度表),保證每個月都是"進度超前"。那就沒啥好擔心的。
      至於進度修正是整個進度修正,也就是說:期限內工程還是必須完工;所以跟"使用執照取得前,動支完畢"完全不衝突。
      本來「天下事都很單純,因為加上"人"的因素才會搞得複雜。」偏偏這種喜歡把"事情複雜化"的人滿街都是,奈何?
       

      刪除
  2. 濟公您好
       關於使用執照取得前動撥完成,我再說明一下;因為在工程一動工時就會以預估工期跟銀行談妥動撥期間,通常截止日為訂在"使用執照取得前",既然是預估當然允許修正,只是銀行有核准與否之權限.
       公司若是資金很充裕當然不在乎款項是否均有動撥,但是天下的老板都是一樣的,銀行都撥給公司一定額度的工程款,為何還要再由公司其他自有資金去撥付工程款呢
    遇到這種情況時,財務人員就得請求工程單位花精神去作出銀行對工期展延之說明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記得我們公司財務在開工初期也會跟工務要"現金流程",可是,以後就再也沒有消息。我不知道銀行根據什麼撥款或不撥款?跟計價有關係嗎?是不是"計價計多少銀行就撥多少?還是銀行依據公司提供的"現金流程"撥款?如果是計多少就撥多少,假設進度超前,實際計價金額超過原來預定計價金額,銀行撥多少?銀行撥款我們要要給他"計價單"嗎?(但是,如何證明計價金額、計價單是"真"的?)

      刪除
  3. 您好
       應該是說當時提供給銀行之資料中有每一期預定撥款金額(依據計價金額換算)之預估值,每一期實際動撥銀行是根據實際提供資料=當期計價金額撥款
      而銀行為了避免準備過多的資金(假設原本要放給我們一千萬,實際放出800萬)造成銀行濫頭寸所以會對借款公司設下未如期撥完或差異在某個範圍內有一定比例違約金要收取
      當然每一個專案借款條件都是建商與銀行看當時的狀況談出來的,在此只是要強調為何財會人員會注意計價的進度是否有異常及如何檢測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說過:進度表的金額是"施工金額"不可能與"計價金額"相同(有機會,我來詳細說明一下),如果依據"施工進度表"要做出"計價金額"的現金流程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國內沒有人做得出來。
      所以,退而求其次,將施工進度做得保守一些(例如:全部的工作項目都以最晚開始、最晚結束來作一張進度表"業主"及銀行。那樣,進度只會超前、計價金額只會高於預估,不會低於預估。這樣,對業主計價不會因進度落後被停止計價,銀行也不有有疑問。
      "進度超前"總是大家樂於見到的。
      不過,要說明一下,工地必須另訂一張"實際進度表",公司管控是依"實際進度表"而不是依據送給業主(或銀行)的那張"保守的進度表。
       

      刪除
  4. 銀河帝國宇宙艦隊司令元帥2010年1月7日 上午8:06

    嗯嗯~~表示肯定(點頭如搗蒜)

    回覆刪除

公告

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