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獎金/執行預算(三)

寫到這裡,真想擲筆長嘆。

我的部落格,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成本啦、預算啦、品質啦、制度啦......倒不知看官是否能深切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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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預算寫到這裡,要寫真的寫不完,又離題太遠。且罷!!

主要目的簡單說明一下:

1.談"營建管理",一些基本動作/基本資料庫一定要有(建立),否則只是落於空談。前面所說的"執行預算"只是簡單的一例,可是,如果沒有前面所說的一些規章、辦法、資料庫,哪一個人跟我說他的工地有執行預算,跪在馬路當中詛咒--我也不信。

也許我們可以放寬一些,具體而微就可以了。即使是這樣的要求,也很難啊!!

2.回到主題。所以說要根據"績效"發工作獎金,我真的不知"績效"如何認定!

看官啊!!誰能告訴我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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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無論是哪一種"工作獎金",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各個單位也沒什麼好爭的(爭誰的功勞比較大?爭誰是主角?)不必了。

老闆高興,每個人發個壹仟元/也不壞,每個人發個三千元/更好!!

工程師要有個心態:只要自己有"獎金"(多少不拘),不要管別人"拿多少/分多少",更不要有"與汝偕亡/大家都不要分"的惡質想法。別人拿五萬/是他家的事,如果你只有五仟,五千也是天上掉下來的;如果因為覺得不爽,所以希望大家都沒有獎金,有啥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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