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談的是"合約書"的現金流程"。
這一篇談的是"月報"的現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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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進度表,都可以轉換成現金流程,只是"目的"是什麼?一定要弄清楚,否則做了一堆虛工,一點意義也沒有。
月報的施工進度表比"綜合進度"接近事實,所以轉換而成的現金流程也比較接近實際數字。但是誤差的問題依然存在,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月報的"誤差"源自何處?
工程師應該都知道,製作"進度表"一定要考慮"風險因素"。越大的進度表(所謂大是指時間、工程規模等)考慮、表現的風險因素就越籠統。比方說:晴雨天的數據,我們在綜合進度中,我們將所有的風險因素平均到每個月份去,以晴雨天來說:每個月的晴雨天的比例是相同的。但是,在月報中,就不可能如此,必須依月份調整比例。簡單來說,台灣地區每年的颱風數量約3-4個,每個颱風假設影響天數是3天,那麼一年就有9-12天是無法工作的"風險天數";在綜合進度中,我們簡單的"每個月保留一天"風險工期,但是,月報就不能如此安排,應該是7-10月,每個月假設有一個颱風,風險日是三天(10%)。其他的月份就不考慮這個因素了。
差很多吧!!這只是一端,其他的風險因素應做如是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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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報的施工金額有幾個用途:
一、提供業主及施工單位的財務單位預定的"計價"金額參考數據。我說過,施工金額與計價金額是兩碼子事,但是,作為參考還是有他的價值。而月進度比綜合進度精確許多,參考價值也就相對提高。參考之一是"可能跟業主計價金額",一是"分包可能的計價金額"(還是需要轉換,因為單價不同)。
二、與預定的"現金流程"比較。理論上,預定的現金流程有二條S曲線:一是"最皁開始、最早完成"的現金流程,一是"最晚開始、最晚完成"的現金流程。
實際執行的現金流程應在此二條S曲線之間。這是理論,實務上要繪製、執行有一些困難(這個答案,工程師自己想一想,我說破嘴也沒用,而且,工程師如果不自己動手,光聽我吹牛,一點用處都沒有,何況,我可能是"胡說、瞎說一通",千萬不要聽得一愣一愣的/照單全收,那就完了)。
三、拿每個月的施工金額與"綜合進度表"的金額做比較,看看"誤差"是多少?再自己檢討分析"問題出在哪裡?"這樣,心裡有個譜,知道"K"值,一個案子、二個案子....累積下來,你就是"高手"之ㄧ了。
四、我個人是比較偏向其他部門所需要的進度表應由各部門依據"施工進度表"修正為自己需要的進度表。
比方說:"採購發包進度表"應由採發單位依據"施工進度"另行製作。同理,財務單位所需要的"計價現金流程"也應由"財會單位"依據"施工現金流程"修正/修改為"計價現金流程"。
很難吧!!各單位一定有一堆理由拒絕"做"他們自己要用的進度表。
但是,想一想,他們自己要用的東西,自己不作,要誰(哪一個單位)做給他呢?
一般常聽到的理由是:"我又不是工程人員,我怎麼會做進度表(或現金流程)?"我的答覆是:「那你到這個公司來幹什麼?」
或者是:我不需要。我的答覆是:「你不需要?公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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