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預算及預算控管(二)

預算控管是依大分類(假設工程.裝修.結構體)作發包之控制或是需要分到更細?

一、什麼是"預算管控"?

預算管控的"終極目標"就是整個「工程施工金額」要在預定的「執行預算」的範圍之內。但是,因為不能等到"最後"才知道結果,那已經來不及了,所以,必須"過程管理"。

問題是:預算要如何管控呢?

假設:執行預算是「正確的」(我一直搞不清楚這個「正確」的定義),所以我們將每一項工程項目的實際「執行成果」與假設的「執行預算」比較,希望一切實際產生的金額都在「執行預算」的範圍內;或者擴大先是部分的「小計」是在「執行預算」的範圍內;最終是結算的「總計」金額在「執行預算」的範圍內。

這是:想當然的解答。

我們先討論下列的問題,最後再來回答:「什麼是"預算管控"?」

二、管控的基準?

首先,我們還是要"確立"執行預算的正確、真實、可行性。因為,如果執行預算是亂七八糟的,誰有本事來執行呢?

這個題目真的很大,不過,我們簡單從幾個角度討論一下:

1.執行預算是誰編訂的?

工務(施工)單位?業務(採購/發包/投標)單位?其他單位?

2.執行預算的資料是誰提供的?

無論是由哪一個單位負責編訂,執行預算的「工作項目」、「數量」、「單價」是由哪一個單位提供的?還是由公司各相關單位共用的"資料庫"中找出來的?

資料庫由哪一個單位負責建立?更新?

比方說,所有的單價是由"採購發包"單位提供?填寫?還是由"執行預算"編訂單位自行查訪?

3.執行預算的編訂時間有多少?

有多少時間給"執行預算"編訂單位?時間太短顯然會比較草率/不夠周延;太長?是不是因為相關單位沒有提供足夠的協助?

4.執行預算由誰核准?

核准的根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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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只是繞著「執行預算的可行性/可信度有多高?」這個標題在打轉。因為,如果"執行預算"胡搞,要如何當"標準"呢?

三、如何管控?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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