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照登**********
非常贊同您的看法...可是總覺得市面上的建案都要在公設上面做文章,消費者也樂得接受...常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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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類似這種回應我只是笑一笑,反正各種形式的建設公司都有存在的理由,也有它存在的道理。我記得有一位前輩說過:只要是能"賺錢"的公司,他的管理辦法就是對的(當然貪贓妄法除外)。
只是"對的",不一定是"好的"、"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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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有一定"規模"的"公設"的基本條件是:支持這些"公設"的戶數要有一定的規模/數量。雙拼七樓(14戶),你做公設給我看。連"管理員室"都沒有,還想"游泳池"?
我想:起碼要有100戶以上的規模,建地一定相對的也要有"千坪"左右/以上(大約啦!)
現在這個時代,千坪以上的基地,在台北市區絕對是鳳毛麟角。鄰近的幾個衛星都市大概也不容易找到,所以,只有往"外圍"的新興都市去發掘了。
在新興都市興建這種銷售金額至少一、二十億的案子,銷售人員沒有一些"點子"是無法殺出重圍的。於是啦,有以"公設"招徠顧客者、有以"豪宅"為廣告主軸者、有以"贈送裝潢"為號召者、有以"外國大師設計"為廣告者.....爭奇鬥艷、應有盡有。
問題是: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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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寫"銷售"這個領域的東西,因為到底我是"志於工程",可是,後來當了高幹,不得不"右手施工,左手設計",為"產品定位、客層定位"而努力。
工程師如果對"銷售"有興趣,一定要"用心"去看銷售案,千萬不要"跟流行",這就好像玩股票,等到人家玩完了,你才接手,噢!!不死也半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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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想了一想,我覺得前面說「我當高幹以後"右手施工,左手設計",為"產品定位、客層定位"而努力」這一段話是錯的。應該改成「我當高幹以後"右手規劃,左手施工",為"產品定位、客層定位"而努力」才是正確的。
到底,公司的命脈還是"銷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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