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完整的工程專案(三)

寫這個題目,範圍實在太大了,(有些,以前我已經寫過)我又怕寫得太深讓年輕工程師頭昏腦脹,所以,拼死舉案例/以比較簡易的方式來說明。

而且,最糟的是我一邊寫一邊整理思緒/又寫寫停停,所以很難一氣呵成/難免掛一漏萬,歉甚歉甚!!

任何一個"新建工程"都是一個"工程專案"。(其實,擴大解釋,所有的工程都是一個專案,包括:裝修工程、整修工程、邊坡工程、拆屋工程.....。)而真正需要掌握"完整的/整個專案"的只有"業主"(或業主委託的顧問公司)。

不過,一般專案很少"全部"委託"顧問公司",至少我知道的,一般"開發"就很難交給顧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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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明一下專案的特質:

一、"工程專案"是"臨時性"的組織,這很容易了解。因為有"專案工程"產生才需要有有"專案"的組織。而所有的工程都有"開始"有"結束",專案工程一結束,專案組織自然解散。

任何一個工程都有"開始",都有結束。我們說的範圍不包括最後的"管理階段"的幾種型態:租賃、經營、大樓管理等等,因為,那已經脫離工程太遠了。至於"維修保固"應列入工程專案之中,到底那有一定的期限。至於民法規定的"結構體保固25年(?)那是另外一回事,這裡不做說明。

因為"專案"是臨時性的組織,所以專案的管理辦法就會與公司"正常運作"的組織、規章、辦法不同。這個部分我以前寫過,到工程專案那個目錄去找,一定有答案。

二、工程專案是不可切割的。我說不可切割指的是"專案的管理",不是"執行"。這一點,工程師ㄧ定要牢牢記住,因為在社會上,很多案例都違背這個基本原則,所以雖稱"專案",卻只是有名無實。

舉例來說,如果做過"開發階段"的工程師ㄧ定知道,開發階段最重要的就是"可行性評估";簡單的說,一般投資性的工程案件,可行性評估最主要的就是評估這個案子是否能投資?能不能賺錢?

根據什麼決定"是否可行"呢?最簡單的分析方法就是分析「成本是多少?」「售價/收入是多少?」二者的差額是否符合公司的期望?

所以,在"開發企劃書"(或稱"開發計畫書"、"開發規劃書"....哎呀,反正都是一個東西,名稱不重要。)一定會分析成本:土地、設計費、工程造價、銷售費、管理、利息等等。

我是經常看到"建設公司"的開發計畫,等到計畫簽准/土地取得以後,整個計畫就束之高閣,接下來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銷售單位等等根本就不知道"開發計畫"的內容,或者根本從心裡頭就拒絕接受"開發計畫"的分析/假設。

所以啦,設計做設計的,施工做施工的,銷售做銷售的,沒有人理會/介意"開發計畫"的"成本"、"進度"、"品質"等的假設條件。等到要結案/結算了,老闆才發覺"怎麼跟原來計畫的結果不同?"

怪誰?怪專案負責人(多是公司的老闆),不了解"專案"的精神,卻又喜歡"大權總覽",當然可能會有這樣的結果。

這裡面的問題很多/也比較複雜,在此不多寫了,否則就變成"開發計畫的內容與說明"了。相關的解說,以前應該寫過,工程師自己去查閱吧。

簡單的重點就是:雖然我們因應"工作需要"將專案分成幾個階段,可是在執行過程中,上一個階段的所有"結論"必須交給下一階段的工作人員,而下一階段的工作負責人必須在上一階段的結論範圍內繼續後續的工作。

舉最簡單的例子來說:開發計畫一定會詳列各個階段的成本預算:設計費A元、工程造價B元/坪、銷售單價C元/坪.....。所以,設計管理單位在委託"建築師"設計時,就必須明確的告訴建築師:工程施工預算是B元/坪,設計成果/設計發包預算不得超過這個限制條件。同樣的道理,施工單位在發包施工時一定也要遵守這個限制條件、銷售單位的銷售單價亦不得低於C元/坪......。如此,這個工程專案的結果才能符合當初"開發計畫"的規定/符合投資的預期結果。

其他有關"工期"、"品質"等等(在開發計畫中詳細分析的結論)也應如是執行。

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工程專案"。

現實環境的"專案"執行方式是否依這個原則在執行?就只有希望工程師自己觀察、自己檢討得失了。

當然,如果"計畫修正/變更",整個專案的工作內容會隨著變更,那是必然/沒有辦法的事。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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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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