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都說:台灣的政府一天開多少交通罰單,在搶老百姓的錢!
話說紐約市政府公開聲明:市府財政困難(瀕臨破產),所以要多開交通罰單以溢注財政收入.所以啦,紐約的用車人動輒得咎,收到罰單稀鬆平常,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我有一位朋友非常清楚這件事.有一次,不得已開車進入紐約市,東繞西繞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合法的路邊停車位,將車停妥,心想:"這下,市政府沒輒了吧!"輕輕鬆鬆的辦事去了.等到辦完事,回到停車的地方,赫然發現雨刷上夾著一張罰單.諸位看官,您知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罰單上清清楚楚的寫著:
"車子的輪胎未打直!"
有一次,朋友開車載我們到市區吃晚餐.停車場停滿了車子,空位都是殘障車位或是限停一小時的車位.朋友要我們先下車,他去找停車位.
大概過了半小時,朋友進來坐下.我好奇的問他:"美國違規停車要罰多少錢?"他說:"也沒多少啦!大約台幣二千多塊.""那也沒什麼了不起的,罰就罰嘛!"我說.他說:
"你不知道,二千多塊是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要駕駛本人分兩個單位(類似台灣的警察局及監理所)去繳.美國不像台灣,兩個地方半天就跑完了,這裡地方大,搞不好一天還跑不完.而且又還要上一天的課/駕照又要記點.很麻煩的".
"我們上班族,請假也不是那麼方便,公司老闆聽到你請假,臉就拉下來了.沒事請個二三天還得了!"
正是:罰單滿天開 違規就進來
繳錢跑死你 下次來不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