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文章我說:傳統工程包栝泥作、磁磚、砌磚等工程。這是我自己的說法,我自己的分類。
民國50年代,都市化與集合住宅逐漸形成。因區位不同,而有2樓連棟住宅、4樓連棟公寓;此期因為屬於草創階段,不僅法規、設計簡陋、工法及機具使用也多以人力為主。那時的公寓建築多是加強磚造。所謂加強磚造就是外牆砌1B磚,樑、柱及樓板是鋼筋混凝土。
那個年代,工地最大型的機具大概就算混凝土拌合機(Mixer),一個具規模的混凝土搗築工班(台語稱:羅咖搭)號稱有一、二百人。水泥、砂、石、水等皆以人工搬運(砂石以竹製畚箕挑送、水泥以人揹負運送;一包水泥、四擔砂、八擔碎石),拌合好的混凝土利用在樓板的模板/鋼筋上鋪設的跳板、工人用獨輪車推送至搗築地點傾倒。那時沒有震動機,監工人手一支竹竿、每根柱中放一根長長到底的竹竿、工程師以上下插動竹竿搗實混凝土。那時的混凝土多以1:2:4或1:3:6的配比計算強度。模板都是普通模板。鋼筋完全以人工彎曲/截斷,所以,工地常見鋼筋工人用20磅的大槌及截斷鋼筋用的器具裁截各號鋼筋。以前的樑主筋多設計有兩個45度彎角、兩端為上層筋、中間為下層筋;非連續筋的一端也都有90度的"案嘎"(錨碇、Anchor,現代還存在),工人彎曲這些鋼筋時,將鋼筋放在工作台上,有時二三個人一起用力以工具彎曲鋼筋,一不小心鋼筋會折斷,工人則摔得七葷八素的,非常危險。
外飾以貼馬賽克為主,側面/背面牆以洗石子或只有1:3粉刷;內裝的牆、天花則為1:3粉光刷pvc漆。地版則多1:3粉刷後鋪設塑膠磚、一樓則為磨石地坪。屋頂防水多採五皮柏油油毛氈+五腳磚。
50年代,由於法規對停車位的規定仍很寬鬆,因此停車位多設計於一樓庭園空地或是一樓室內。所以,那個時代無論是地下室挖1/4或全部開挖,幾乎都只挖一層。另外,也許當時擋土工法都是使用木頭當圍令及支撐,而檔土樁清一色是鋼軌樁,也限制了地下室的開挖深度。 我記得當年有一家專門做擋土設施的公司名叫"天龍"。後來有人也開一家同樣性質的公司名叫"地虎";現今似乎都無消無息了。
到了60年代,公寓住宅開始蓬勃發展,那時的公寓建築仍多是加強磚造。到了60年代尾巴才逐漸發展有5樓公寓及7樓電梯住宅、12層商業大樓;加強磚造逐漸改變為鋼筋混凝土造,不過,內部隔間仍以1/2B磚造為主。此一階段,預拌混凝土逐漸興起取代現場拌合機,而壓送車也順勢取代人工與獨輪車。機具方面,怪手及活動吊車開始大量引進,鷹架上搭設斜梯、鋼筋工抬著鋼筋上樓、砌磚小工挑著一擔一擔的紅磚辛苦的爬斜梯都成為絕響。到後來的7樓、12樓,紅磚及砂/水泥則全部改由捲揚機利用電梯管道吊運。
工法方面,模板工程天花模板逐漸改為清水模板。清水模版除採用國產的防水膠合6分夾板以外,也有應用拆船所獲得的夾板,據說防水性及耐用性均勝於一般夾板。由於天花板採用清水模,天花板及樑(?)的1:3水泥粉光被砂輪磨平及批土所取代,這是泥作工程第一次施工範圍被壓縮、取代。
60年初期,我知道的是連續壁工法引進並使用在新生高架橋工程上。建築工程則有型鋼支撐及預壘樁工法漸漸普及。
70年代,台北市大樓如春筍一般的冒出來。首先,普遍豋場的施工機具就是塔式吊車及超過100噸的活動吊車,我曾使用過200噸活動吊車,據說當時已有人引進法製300噸吊車,不過我沒見過。建材方面二丁掛在初期豋場以後,陸續登場的就是方塊磚、進口磁磚、石材。
70年代,影響傳統工法的有兩項工法的引進:1、帷幕牆、2、輕隔間。
此一年代,傳統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體(RC)依然盛行,不過,鋼骨工程(SS)、鋼骨鋼筋混凝土(SRC)也處處可見,對應的就是各式各樣的帷幕牆:金屬帷幕、玻璃帷幕、預鑄版(PC)帷幕、塑鋼帷幕....,千變萬化,令人目不暇給。
帷幕牆引進並逐漸為一些商業大樓所接受以後,傳統的泥作工程只好從室外退入室內。當輕隔間也逐漸普遍以後,傳統工程在都會區逐漸沒落已成時代趨勢。
70年代對建築業界來說,是一個璀璨的年代,法規漸趨完善、容積率分區實施、公共工程大量興建、個人電腦逐漸普遍、同時"營建管理"也逐漸成為人們口頭上關心的議題....。
到了80年代,前述各種工法已逐漸成熟,工程轉而趨向精緻化。超高層建築、大坪數住宅及豪宅遂一一浮現檯面。
(這幾天,一直在思考:80年代,建築業發生了什麼事?似乎整理不出一個頭緒來。所以,抱歉了,暫停一 陣子,讓思想沉澱一下!!)
新的工法?
新的建材?
新的觀念?
新的.....?
(暫停!!待續)
閱讀大師的文章是我這幾周來最大的樂趣,無意間發現此部落格就連續拜讀了上百篇文章
回覆刪除我雖然不是從事建築工程相關行業也沒有受過相關訓練,但是對於此類文章很有興趣
受益良多!謝謝了!
(ps:在下在台北市有一住三土地有意想自行改建,不知可否請教工程相關問題?Thanks!)
我只是希望將我所知毫無保留的寫出來,讓年輕工程師不要有錯誤的想法、不要再麻煩走得跌跌撞撞的。謝謝你。有任何相關問題,我一定盡我所知告訴你我的想法、經驗。真有必要,我也會請教一些朋友/或介紹一些朋友給你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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