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學問、做事的範圍,我們用"產、官、學"來說明、解釋。
在學校裡,我們學的多是"學"的部份,講的是"原理、原則",理論性的東西。
在社會上,才有機會接觸"產"---實務的東西。以"工作經驗、實際操作"為代表。
當然,在社會上,多多少少也會碰到"官"---以政府頒布的"法律、規定"為代表。但是,真正對相關法律要熟習,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就營建業來說,法規也是多如牛毛,中央的、地方的;營建主管機關的(營建署)、事業主管機關的(教育部、經濟部、觀光局、工業局......)、軍方的,加起來也是一堆;土地開發的、設計的、施工的、銷售仲介的、房屋管理的...又是一堆。
以前我應該寫過一篇"產、官、學"講的應是對應的"理論、法律、實務"。所以這裡就不花太多篇幅談這些。有空,請看官回頭去找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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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學子或是初入社會的工程師,一定會有一個大問號:"學校所學與社會完全脫節,怎麼辦!?"
如果,了解學校所學的是非常重要的基礎"理論",出社會學的是枝微末節的"實務""法規"就應當覺得舒坦一點吧!!
所有的實務、法規,都以理論作為基礎,這是年輕工程師必須了解的第一點 。
有一個比喻不是很恰當,但是些微可比擬:學校學的"理論、原理、原則、"像是土地;"法令、規章、命令"是樹幹;"實務"是樹枝、樹葉、花朵。
先有理論當基礎,而後才發展實務與法令。
許多學生一畢業入社會就把學校所學完全丟在腦後,甚至棄若敝履,然後汲汲營營的大口吞食"實務""法律"等東西,如果一輩子就這樣,這是非常錯誤非常危險的想法、作法。
事實上,所有的法令、規章、實務都是依據"原理原則"衍伸出來的。例如:鋼筋配筋、混凝土強度、樑柱粗細,都是結構算出來的。為什麼是1:3粉光?不是1:1?1:2.5?1:4?理論與實驗的結果。為什麼居室每層樓高以3公尺為原則?為什麼欄杆高度低樓層規定為1.1公尺,高樓層規定1.2公尺?人體工學推出來的。?為什麼要實施"容積率"?為什麼....?
實務上所有的問題,回頭找書本就對了!!否則,你的模板強不過模板師傅,泥作強不過泥作師傅........,你比他強的是:我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所以,我可以改進、修改,什麼項目些微讓步、無傷大雅;什麼非堅持不可、決不讓步。
法規亦復如是,沒有一條法規沒有他的"立法精神",什麼是立法精神?原理原則罷了!!我記得黃武雄先生寫過ㄧ本技術規則的注解,許多角度也是從原理原則切入、解釋的。
這就是工程師與工人不同的地方。如果輕易放棄自己所學,那你剩下什麼?那公司為甚麼少用資深的技術工人當工程師?自己想一想嘛!!
況且,實務與法規時時刻刻都有修正更改的可能,萬變不離其宗,只要掌握住原則,變不到那裡去。當然,理論也有變更修正的可能,理論一修正,實務必定跟著修正。所以,工程師在社會上不僅要學習"實務""法規",切莫忘記新的理論也要留意,也要學習以跟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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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個人想精通"理論、實務、法規",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一個人說他精通一項,已是匪夷所思,幾乎不可能。何況,精通一項,無可避免的必須也了解其他二項的一部份或一大部分,所以更形困難。例如:一個人說他精通混凝土實務,可以不懂混凝土配比的原理嗎?可以不懂為什麼要加添加劑嗎?可以不懂初凝嗎?可以不懂水灰比嗎?還有,為什麼法規規定15天才能夠拆模?這只是一項而已,如果施工實務的幾百種工作項目,都能精通,我只有承認:他是天才,至少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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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唸書的小朋友,不要急著想飛;把理論的基礎打好,至少要有概念。不要將學生生涯全部浪費在鬼混上,出社會你就知苦!!至少,像結構、鋼筋混凝土等不是自己苦讀就可以學會的,還是少翹課為宜。一些自己讀讀就可以懂的,我沒意見。我以前也是一流的翹課高手,不過後來進入社會,回頭重讀教科書真是讀得很辛苦,很辛苦。
初入社會的年輕工程師,千萬不要認為"學校教的都是廢物!!"努力了解實務、法規"是對的,但是,有機會就將你新學到的與學校中的課本(教科書)對照一下,保證一輩子受用無窮。我的經驗是:一本書,如果認真讀,每讀一次,都會有不同的收穫(有時候,發現書中一句話正是我要找的,怎麼讀了那麼多次,居然都沒有看到!!其實不是沒有讀到,只是當時的經驗、體驗還不夠,所以一喵就過去了;等到累積一定的經驗以後,才發現書本中早就寫在那裡了。)
有一段歷練的工程師,如果還是覺得:"學校那一套?哼!!"那是你的不幸,公司的不幸!也是營建業的不幸。
同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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