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業主監造、營造廠工地主任、監工的職責(一)970529

     昨天與業主公司的相關人員討論:業主委託的監造人員是否應該/必須時時到工地現場監督工人施工?

    業主的工程師以為:我們公司付錢請你監造,所以,所有問題/過失/錯誤你都要負責。聽起來似乎滿有道理的,其實,那是錯誤的觀念。

    我們先談"錢/成本"的問題。

    就我個人所知,國內一說到要請"專業顧問公司"負責監造,一是業主對監造(施工管理)的工作內容不清楚,一是相對的管理費付不起。

    以前我們公司幫一些關係企業做設計/施工管理,從請建築師/設計檢討到找營造廠/施工管理一手包辦,所需的費用約為施工工程費用的4%~6%。(這是依據所需的人力計算出來,不是瞎掰的。)我不知道國內的一些顧問公司受委託執行公共工程的施工管理費用是多少?不過一定不會太低。國外的"營建管理顧問公司"的費用應也在上面所列的範圍(或更高)。

   其實,費用的高低,主要對應的是工作內容;如果是"點人頭",大事不管、小事別人負責,那金額當然可以低亷。

   我們簡單的以營造廠的工地主任或監工為例來說明。如果業主要求營造廠一定要派若干監工來監造,如果營造廠沒有共識(或是為了節省人事費用),派來的工地主任資歷/能力不夠,監工不是似懂非懂/壞習慣一堆的油條就是好吃懶做的菜鳥,對業主來說,標價"便宜/人頭一堆'又有什麼意義?業主又能冀望這些工程師負什麼責?做出什麼好的成果出來?

    如果營造廠的工程師點人頭/充人數/能力普遍不行,業主相信她們的分包(下包、小包)會發包給一流的工班嗎?不要自欺欺人了。

   可是,就有人認為:雖然取"標價最便宜的營造廠",還是可以要求他做出80分的東西(甚至100分)。可能嗎?你相信嗎?除了一種特殊情況:營造廠本來就半買半送、有一些"樂捐"味道的工程。這種案例很多:校友開營造廠,回母校蓋xx館,因為學校建築預算偏低,所以開營造廠的校友義不容辭的承擔興建的責任,所以我說有樂捐的味道。(即使是這種情況,施工品質也不一定保證高明。)另外,宗教團體的工程也有這種可能。

   就"成本"來說,應該有個通則:三流的價格,不可能找到一流的營造廠;三流的價格,不可能擁有一流的工程師;三流的價格不可能發包給一流的工班。一群三流的人湊在一起,不可能做出一流的產品。

   當然"凡事皆有例外",正面的我沒見過,負面的:也就是說業主付出一流的價格,拿到的卻是三流的產品,這倒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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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要業主將工程的成本與品質聯結在一起似乎是一件很困難的事;其實,不要說外行的業主,即使是自認非常內行的營造廠老闆/工程師似乎都不是那麼容易。

   寫到這裡,只能擲筆長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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