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風險因素的角度談各級報表

  除了"時間"及"工作項目"以外,我們再以"風險因素"談各級報表的異同。

  這個題目需要先對"風險因素"有個了解。我記得以前寫過。(我回頭大約找了一下以前的文章,在施工計劃及"工作天、日曆天"裡大概提了一些,似乎沒有專文討論)。

  風險因素有許多種。投資有投資的風險因素、銷售有銷售的風險因素,施工有施工的風險因素;這裡略談一下施工的風險因素。

   所謂施工的風險因素就是"會影響施工正常運作的事務"統稱為施工風險因素。因為會影響正常施工的事務很多,有的常常發生、有的權重較輕。簡單舉例:例如晴雨天/風雪在結構體施工階段就是一大考慮因素,國定假日/節慶/風俗習慣等也會影響工程進行。

    每一個工程的風險因素都不相同,即使是相鄰的兩塊基地,如果施工時間不同,可能也有不同的風險因素,何況如果地區不同、國情不同更是需要謹慎小心的收集各種資訊以研判施工風險大小。

     任何一個工程的負責人都必須針對負責的工程的"風險因素"加以量化。

     量化的風險值必須具體反映在施工計畫及整體進度表之中。年輕工程師ㄧ定要記得將風險值的計算依據詳實列在施工計畫書中,如此,如果氣候異常或是有踰越正常範圍的突發因素發生,才有可以具體向業主要求追加工期的依據。

     權值是個數字。台灣地區一般施工的風險值約在10~30%之間。所以,制訂整體工程進度時先以工作天制訂,然後加上風險值就是工地據以執行的整體進度表。換句話說,整體進度表的風險值是普遍含在整個工程的所有工作項目之中。

    舉例來說,假設地上結構體一層是17天、共計15層,風險因素是0.16,那麼在整體進度表中地上結構提的排程是:17*15*1.16=296天(結構體每層約20天)。再假設內裝工程180天(每層12天),與結構體進度重疊84天,那麼180*1.16=209天,重疊84*1.16=97天。換句話說,整體進度表中結構體完成後112天內裝完成。寫這麼多的用意就是要說明:整體進度表的風險值是普遍含在整個工程的所有工作項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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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月報中,就不是這樣了。

     就台灣地區而言,風險因素當中,一定發生而且最容易量化的就是"晴雨天"及"颱風"這些氣象因素,有些會發生在地下室工程施工期間的因素,如:地層下陷、鄰房龜裂、倒塌、居民抗議等等,其他的像火災、竊盜、地震....等等就很難確知發生時間及量化。

    所以,分析風險時,應儘可能考慮月份與工程進度,相互配合,算出每個月的風險值。在整體進度中,我們用整體的平均值;可是在月報中就必須採用每個月的風險值,不可偷懶。(老實說:有些風險因素真的無從下手量化,所以有許多避險方式可以採用;但是,風雨、颱風等氣象因素影響施工甚巨,如果不去計算就太太太過分了。比方說,颱風的因素總是發生在7、8、9月吧,雨量則集中在春雨及夏季。這些資料可以到氣象局去申請,必要時,還可以參考十年、廿年的累計紀錄)。

    結論:月進度的風險因素必須以月風險值乘工作天,轉換為日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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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週報呢?

    其實,做過週報的都知道,下個星期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颱風要來了,如果是結構體,要不要繼續組立模板?要不要灌混凝土?帆布是否要雇工拆卸?鷹架何時要補強?

    下週有的風險因素已不是數字,而是可以預見的風險事實,必須充分的反應在下一週的計畫進度中。

    當然,做過週報的人都知道,計畫歸計畫,實際情況可能不一樣:例如颱風要來,我們為此提前或延後搗築混凝土,可是到時卻發現颱風根本無影無蹤,天氣好得不得了。這只有利用日報來解決,決不能因此不作計畫。

    週報因為沒有風險權值,所以每個工作項目需要幾個工作天就列幾天,影響工程進行的問題就反應在進度表上(停工,或是改變工作內容)。

    這就是週報最大的特性。我們可以依據氣象報告(未來一週)的內容決定工作計畫;我們可以依據確知的風俗習慣等排列週進度。(例如北港迎媽祖,泥作工人都跑去迎神了,還排什麼粉刷工程?大理石工班說好要到別的工地趕工三天,那三天石材安裝也不必排了......)。

    我所以堅持七天是因為七天已經可以搞得排進度的人焦頭爛額,如果是十天,我不知道那最後三天要憑/依據什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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