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熟禮不熟(2)

我喜歡"隨和",可是,我真的不喜歡"隨便"。

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是必須的(無論是長官vs.部屬、甲方vs.乙方vs.丙方、工程師vs.工人);但是,同時,倫理、職務上基本的"禮節"還是必須維持的。

我的意思是:甲方、長官、工程師等必須尊重乙方、部屬、工人,但是乙方、部屬、工人不要因為人家尊重你,就忘記要尊重甲方、長官、工程師,以為可以"兄弟"一般;我一直以為:要"甲方、長官、工程師等尊重乙方、部屬、工人"就好像"女追男、隔重紗",只看甲方等做不做而已;但是要"乙方、部屬、工人尊重甲方、長官、工程師"就好像"男追女,隔重山",因為沒那麼容易,要恰到好處、不落入"諂媚"又不落入"隨便"就需要以"禮"為"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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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二個問題,(分包公司ㄧ獲得這個消息,二話不說就將這位工程師調走,正確嗎?)我真的沒有答案。

一次是我自己在營造廠當工務主管時也碰過這種問題(我們的工程師與業主監工發生衝突),我也是立即將我們的工程師調離工地,可是,我知道:我們這位工程師對我的處置非常不滿意,甚至一直演變到後來那位工程師與我之間還有"續篇",這裡不談。

我承認:不論青紅皂白、是非對錯,就先將自己的工程師調走,似乎擺明承認"錯的就是我們的工程師",當然有瑕疵,工程師心裡一定也不痛快,可是,除了將自己的工程師調離以外,誰有更好的方法?

幸好,這一輩子我只遇到過二次類似事件(不包括這一次,因為這次與我無直接關係),所以,推算起來發生的機會應該不多;所以似乎也不必刻意另找解答。

(說到第二件衝突事件,我一直思量要不要寫出來?因為我覺得似乎對年輕工程師"無什麼幫助",所以一直猶疑不決,寫?不寫?)

我想:有沒有什麼意義,讓工程師自己決定吧。最壞,也只是一個故事而已;看完哈哈一笑,也就罷了。

那年,我是建設公司的監工,工程發包給一家往來頗久、頗熟的營造廠。事情是發生在地下室的土方工程。(這個案子地下室採島區工法,外圍一部分的土方必須以人工及"輸送帶"挖除),營造廠的土方大包(丙方)將這個部份轉包給一組有輸送帶的工班(丁方)。

一天早上,一位營造廠的工程師(乙方)去看現場,我坐在工務所裡,突然聽見外面一陣喧嘩吵雜,我走出工務所看見那一群做輸送帶的土方工人(丁方)停下手邊工作圍成一小群一小群議論紛紛,而剛才去巡視工地的工程師(乙方)面色鐵青的走回工務所。

原來那位工程師(乙方)講了土方工人幾句,土方(丁方)包頭的老婆就頂了這位工程師幾句而且語出不遜,於是這位工程師回頭就走,口中說:"幹!有夠綏,一大早就...."那位工頭老婆一個箭步就給這位工程師ㄧ個耳光,說"你罵什麼人!?"

原來如此,我把工地主任(乙方)及土方大包(丙方)找來,告訴他們說:「立即停工,問題沒解決以前,不准繼續施工!!」就這樣。

接下去的幾天大家都為解決這個問題而煩忙。我的原則很簡單:工頭不可以動手打工程師,問他(丁方)要如何解決?

開始,丁方是很強硬的,他們放話指名要我道歉,否則"拒絕再開工"。我的答覆是:哼的一聲冷笑!!

後來丁方又說:要找地方角頭"黑仔"來跟我談判。我的答覆是:告訴"黑仔"這是濟公的工地,他要來就來吧!!(黑仔沒來,工地繼續停工。)

當然其間營造廠的工務主管也來談、不用說"丙方"也一直拜託,我只是堅持"告訴我:工頭打工程師,你要怎麼辦?"

三四天以後,營造廠的董事長來了,我還是老話一句:「工頭打了工程師,你要怎麼辦?當作沒事?那是不可能的事。」

「那你要怎麼辦呢?」

我說:"被打的是你們營造廠的工程師,我只是要告訴任何一個工頭/工人,在我的工地,那是不可能的事!!看他們要怎麼辦。"

又過了幾天,董事長來說:「濟公啊!你想怎麼辦呢?"」我說:「董事長啊!!不要急嘛,他們不是說要我去跟他們道歉,他們才肯復工?」

「莫那款代誌啦,別人黑白講的啦!!」

我說:"這樣好了,打人的人離開工地,以後也不准再踏入這個工地一步。"

故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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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年輕工程師如果有"合理的解決辦法或建議",真的歡迎提出供老傢伙參考。

 

 

 

 

留言

  1. 防火鋼板防火時效(唯傑鋼品)老倉2008年11月11日 清晨6:46

    先出手打人就不對
    除了離開工地
    應該還欠一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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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要道歉是很難的,除非事隔幾天,否則要押著當事人(可能都還在氣頭上)見面握手/言和/道歉,執行上似乎不易。而且是非曲直很難立即論斷,押著乙方向甲方道歉?像我說的,我那位工程師事隔幾個月還不原諒我"不問是非,就將他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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