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對"設計、施工、保固"等問題一直沒有答覆,主要是我以為在後面的文章會立即說明,所以就沒有回覆。
沒想到,中間一直有"插播"及新的其他問題,加上其他"看官"的其他問題要兼顧,所以就一路拖下來了。
下面開始的這一段,我已經"一遷再遷"、搬來搬去,搬得我都不知什麼時候會繼續寫下去。
抱歉!抱歉!!原諒些個。
**********************
言歸正傳。
地主捨不得出錢,又希望"工程有一定的水準"、"品質有保證",怎麼辦呢?
我說"地主捨不得出錢",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我所知道的營建案中(台灣地區),無論是"合建"或是"新建案"會委託"顧問公司者",幾希矣!有的只是少數"大企業"才會委託"顧問公司"幫忙"監造",一般的"公家機關"或是"中小企業"要他們拿出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錢聘請"顧問"真是天方夜譚。而且,顧問公司只負責工程監造,只保證不到一半真正的"品質"等需求;簡單說:監造負責"按圖施工",設計圖是圓的是扁的,他根本管不著;設計是圓的,監造負責蓋出來是圓的;設計是扁的,監造負責蓋好以後是扁的,至於"建材"、空間等等好不好用/有沒有問題也不干"監造顧問"的事。監造顧問按圖施工,設計圖上說明是A廠牌,他只負責做上去的一定是A廠牌,至於為什麼不是A廠牌裡比較高級的型號或謂什麼不是B廠牌,不干監造的事;房間是梯形的,監造只負責"一定是梯形的",至於"不太好用",監造也無能為力。
只要不是"專業的公司"、"專業的地主",最好是請"顧問公司"協助/代為注意"專業"的事項。我經常碰到公司負責人討論到"顧問公司"的問題,多數都是一副「漠不關心」的神情,令我好生失望。我想,有些公司是捨不得出錢,有些公司負責人也是受薪階級,臉上好像寫著:「蓋得好不好,不關我的事」。也有人是想要做好,「可是沒有預算」。
我想這是觀念的問題,整個社會"程度"的問題。
1、有顧問公司就"保證"一切沒問題?
2、沒有顧問公司就一定會出問題?
我不知如何回答。
*********看官(Issa)來函插播(2010.07.11)**********
請問一下版主,從合建案地主的問題(一)看到現在,我一直覺得很納悶~為何該名地主信中一直強調~容移為300%~一般來說,容移不是應該為基本容積的40%或100%~~且今年7月1日開始,已經沒有分類捷運站五百公尺以內的100%獎勵了~我一直覺得~這個地主是不是搞錯~而且~台北市的都更獎勵100%~也是有條件限制的~跟新北市似乎沒有關係~因此,深刻體會到版主您的耐心~對於地主的某些錯誤觀念~真的是很有耐心的解答~辛苦您了
**********我的回答*************
對不起,在通篇文章中,我只有小心的分辨"容積"、"轉移容積"、"獎勵容積"等的面積,從來沒有"確認"以上各種容積是多少。因為,我一直認為:那是"建築師事務所"的事。(我也一直強調,我離開"事務所"已經幾十年了,技術規則搞不好已經修改了幾十次了,法規上基本的"觀念"有一些,真正的各種"容積數量"一定要一條一條去查法規、去確認。)而且,我也以為:法規是"冰冷"、"強硬"的,不是誰說了算。我認為:最瞭解法規的應是"建築師"及"政府主管官員",只要委託好的建築師,理應"有多少容積"一坪也跑不掉、一坪也增加不了。
地主是"外行人",提議合建的"建商"明顯也是滿口胡說八道。容轉300%是建商要地主自己出錢去買(由建商代為洽尋標的),這個部分因為不是重點,所以我也"閃過"不去討論。(我不能在空中質疑建商辦不到,建商如果說他有能力,那不是各說各話?"無解"?)
「今年7月1日開始,已經沒有分類捷運站五百公尺以內的100%獎勵了~」這一條我是連談都沒談,理由跟前面一樣,那是建築師的事。雖然有我有幾個非常要好的建築師同學、朋友,但是我很少"無俚頭"的去煩他們。
無論如何,謝謝你,至少讓通篇文章更趨完美。
*********************************
首先,地主一定要確認自己與"建方"是"合作夥伴"、"平起平坐"的關係,然後才能夠進行下列的談判工作,如果一開始就自動"矮一截",那就準備"有什麼就收什麼"吧!!
我們必須了解:一個工程案的成敗是集"眾人"之力才能完成/達到的。只要遺漏一環,結果必然大打折扣。眾人,狹義的說,包括:業主、設計者、營造廠者及房管公司。廣義的說,包括:政府主管單位、設計工程師,施工工程師、施作工人、建材供應商等等。
*********************************
業主要有"識人之明"、"觀念要正確",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成敗大概佔了50%。
如果業主"外行",沒有關係,至少他要做到"識人之明"----選擇好的合建廠商,委託好的建築師,工程發包給比較好的營造廠,那樣,工程一定可以維持"及格"以上的品質。
這裡必須聲明幾點:
1、所謂「好的」不可能是100分,有七、八十分已經相當不錯了。
2、「好的」一定不會是"便宜的"。好的建築師事務所不會"亂接"案子,無理取鬧的業主,他寧可不接。好的營造廠也不是可以"殺價殺到頭破血流"的,如果業主如此,他一定請你另請高明。
3、如果,建築師、營造廠都是「好的」是不是可以不要"顧問公司"?
如果真正、名符其實是「好的」,可以考慮不要"顧問公司"。因為在那種情況之下,好的顧問公司能夠"提升"一、二十分已經非常了不起,也許可以加分/做到八、九十分。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是「不是很好」的事務所/營造廠(也要有五、六十分吧),老實說,顧問公司也是只能提升一、二十分,變成六、七十分而已。
如果是"很糟糕"的合作夥伴,我看,那就很難很難囉!!
我遇過一些好的營造廠,跟他們說:「這個部份,"隨便"做一下就好了。」結果,工程師/工班的回答是:「我沒有那樣做過,我不會做。」
我也遇過不太"上道"的營造廠,要求做得"標準"一些,他們的回答:「我們的標準就是這樣!」我還曾經找工頭來問:你是老師傅/老仙角了,怎麼會做出這樣的東西!?你不知道最基本的應該如何如何.....施作.......?
4、所以,該不該請顧問公司(好的顧問公司),業主自己決定。
****續(20)*************
沒想到,中間一直有"插播"及新的其他問題,加上其他"看官"的其他問題要兼顧,所以就一路拖下來了。
下面開始的這一段,我已經"一遷再遷"、搬來搬去,搬得我都不知什麼時候會繼續寫下去。
抱歉!抱歉!!原諒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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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
地主捨不得出錢,又希望"工程有一定的水準"、"品質有保證",怎麼辦呢?
我說"地主捨不得出錢",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我所知道的營建案中(台灣地區),無論是"合建"或是"新建案"會委託"顧問公司者",幾希矣!有的只是少數"大企業"才會委託"顧問公司"幫忙"監造",一般的"公家機關"或是"中小企業"要他們拿出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錢聘請"顧問"真是天方夜譚。而且,顧問公司只負責工程監造,只保證不到一半真正的"品質"等需求;簡單說:監造負責"按圖施工",設計圖是圓的是扁的,他根本管不著;設計是圓的,監造負責蓋出來是圓的;設計是扁的,監造負責蓋好以後是扁的,至於"建材"、空間等等好不好用/有沒有問題也不干"監造顧問"的事。監造顧問按圖施工,設計圖上說明是A廠牌,他只負責做上去的一定是A廠牌,至於為什麼不是A廠牌裡比較高級的型號或謂什麼不是B廠牌,不干監造的事;房間是梯形的,監造只負責"一定是梯形的",至於"不太好用",監造也無能為力。
只要不是"專業的公司"、"專業的地主",最好是請"顧問公司"協助/代為注意"專業"的事項。我經常碰到公司負責人討論到"顧問公司"的問題,多數都是一副「漠不關心」的神情,令我好生失望。我想,有些公司是捨不得出錢,有些公司負責人也是受薪階級,臉上好像寫著:「蓋得好不好,不關我的事」。也有人是想要做好,「可是沒有預算」。
我想這是觀念的問題,整個社會"程度"的問題。
1、有顧問公司就"保證"一切沒問題?
2、沒有顧問公司就一定會出問題?
我不知如何回答。
*********看官(Issa)來函插播(2010.07.11)**********
請問一下版主,從合建案地主的問題(一)看到現在,我一直覺得很納悶~為何該名地主信中一直強調~容移為300%~一般來說,容移不是應該為基本容積的40%或100%~~且今年7月1日開始,已經沒有分類捷運站五百公尺以內的100%獎勵了~我一直覺得~這個地主是不是搞錯~而且~台北市的都更獎勵100%~也是有條件限制的~跟新北市似乎沒有關係~因此,深刻體會到版主您的耐心~對於地主的某些錯誤觀念~真的是很有耐心的解答~辛苦您了
**********我的回答*************
對不起,在通篇文章中,我只有小心的分辨"容積"、"轉移容積"、"獎勵容積"等的面積,從來沒有"確認"以上各種容積是多少。因為,我一直認為:那是"建築師事務所"的事。(我也一直強調,我離開"事務所"已經幾十年了,技術規則搞不好已經修改了幾十次了,法規上基本的"觀念"有一些,真正的各種"容積數量"一定要一條一條去查法規、去確認。)而且,我也以為:法規是"冰冷"、"強硬"的,不是誰說了算。我認為:最瞭解法規的應是"建築師"及"政府主管官員",只要委託好的建築師,理應"有多少容積"一坪也跑不掉、一坪也增加不了。
地主是"外行人",提議合建的"建商"明顯也是滿口胡說八道。容轉300%是建商要地主自己出錢去買(由建商代為洽尋標的),這個部分因為不是重點,所以我也"閃過"不去討論。(我不能在空中質疑建商辦不到,建商如果說他有能力,那不是各說各話?"無解"?)
「今年7月1日開始,已經沒有分類捷運站五百公尺以內的100%獎勵了~」這一條我是連談都沒談,理由跟前面一樣,那是建築師的事。雖然有我有幾個非常要好的建築師同學、朋友,但是我很少"無俚頭"的去煩他們。
無論如何,謝謝你,至少讓通篇文章更趨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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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地主一定要確認自己與"建方"是"合作夥伴"、"平起平坐"的關係,然後才能夠進行下列的談判工作,如果一開始就自動"矮一截",那就準備"有什麼就收什麼"吧!!
我們必須了解:一個工程案的成敗是集"眾人"之力才能完成/達到的。只要遺漏一環,結果必然大打折扣。眾人,狹義的說,包括:業主、設計者、營造廠者及房管公司。廣義的說,包括:政府主管單位、設計工程師,施工工程師、施作工人、建材供應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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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要有"識人之明"、"觀念要正確",這是"最重要的一點",成敗大概佔了50%。
如果業主"外行",沒有關係,至少他要做到"識人之明"----選擇好的合建廠商,委託好的建築師,工程發包給比較好的營造廠,那樣,工程一定可以維持"及格"以上的品質。
這裡必須聲明幾點:
1、所謂「好的」不可能是100分,有七、八十分已經相當不錯了。
2、「好的」一定不會是"便宜的"。好的建築師事務所不會"亂接"案子,無理取鬧的業主,他寧可不接。好的營造廠也不是可以"殺價殺到頭破血流"的,如果業主如此,他一定請你另請高明。
3、如果,建築師、營造廠都是「好的」是不是可以不要"顧問公司"?
如果真正、名符其實是「好的」,可以考慮不要"顧問公司"。因為在那種情況之下,好的顧問公司能夠"提升"一、二十分已經非常了不起,也許可以加分/做到八、九十分。
但是,話說回來,如果是「不是很好」的事務所/營造廠(也要有五、六十分吧),老實說,顧問公司也是只能提升一、二十分,變成六、七十分而已。
如果是"很糟糕"的合作夥伴,我看,那就很難很難囉!!
我遇過一些好的營造廠,跟他們說:「這個部份,"隨便"做一下就好了。」結果,工程師/工班的回答是:「我沒有那樣做過,我不會做。」
我也遇過不太"上道"的營造廠,要求做得"標準"一些,他們的回答:「我們的標準就是這樣!」我還曾經找工頭來問:你是老師傅/老仙角了,怎麼會做出這樣的東西!?你不知道最基本的應該如何如何.....施作.......?
4、所以,該不該請顧問公司(好的顧問公司),業主自己決定。
****續(20)*************
您說的對極了....很多事情是設計者的事情,不干監造者的事...很多專業問題根本也很難讓地主搞懂..
回覆刪除我覺得天下事,在技術性方面龐雜廣泛,充滿變化;但是在做事的方法上卻是可以有「行遍天下」的不變的道理..
濟兄不妨多提供這方面「不變的」可供依循的方法,勝過在專業領域苦口婆心卻事倍功半得好...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