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談到,找個優異/一流的營造廠總包,可以不要業主監工、建築師監工。
同樣的道理,營造廠找一群優秀/頂尖的小包(分包)來施作,保證營造廠也可以不需要派監工。
不過,不要業主監工、建築師監工、營造廠監工的工地,有幾個前題必須成立,否則即使是神仙來做,還是一堆問題。
一、設計/施工圖說明確、詳盡、清楚。
其實,這一點是很困難的。如果業主(建設公司)有一定的水準,根本就沒有現在這些問題。如果業主這也想省,那也想省,怎麼會聘請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呢?即使真的為了某些原因聘請了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作品也因業主處處干擾、牽制而面目全非。(如果這位"一流"的建築師/設計師肯委屈求全的話。)
國內許多營建業的老闆,多自以為是。聽他說話,彷彿他是集天下聰明智慧於一身,完全視他人如無物。所有的人都必須以他的意見為意見(包括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維修、房管),真是天賦異稟!!建築師要聽他訓話、工程師也要聽他訓話,其實,他懂得的真的不多。
可是,真的耶,"官大學問大,錢多理論多",除非不幹,不然真只好坐在那裡、忍氣吞聲,面帶微笑,聽他放XX!!
我記得以前有機會當一間醫學中心新建工程的設計、施工顧問。到了設計階段後期,開始檢討地下室工法時(因為那個地下室很大,起碼有100*200公尺大小)我們正在討論是否採分區開挖時,醫院代表(業主代表,一位全國知名的醫師)走進來,聽說我們在檢討地下室開挖工法、有幾個不同的意見時,他語帶斥責的說:"那有什麼好討論的!?這個我懂、我很清楚,就像開刀一樣....."以後就聽他一個人胡說八道了。本來我是很尊敬那位醫師的,從那次以後,我也看他如X!!
(任何領域,真正的專業人士就像結實纍纍、顆粒飽滿的稻穗一般。)
假設,只是假設,業主真的.........算了,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假設已毫無意義。
我一直認為:人不是佛、神、仙,不可能毫不犯錯。所以在設計階段,設計圖必須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發展、而且每個階段都必須由參予的眾人(包括業主、建築師、施工工程施、銷售人員等)開會一再檢討、推敲、修正;有時候,不得已,還要回到上一階段重新檢討;這樣,來來去去、反反覆覆,還不保證一定可以做出一個滿意/好的設計作品。一般急功近利的業主(建設公司、企業老闆)多是在設計開始時推、拖、拉,不作任何明確的決議、指示、承諾,等到後來時間一趕,就逼設計者(建築師)三天取得建照,逼營造廠取得建照後一星期內立即開工。
所以,很多工程是:設計圖說不完整、施工者根本無從"按圖施工"。預算無法編製,有的也只是概算;材料不清楚、收頭自己想.....業主又希望施工者壓低價格、盡快趕工....最後的結果一定是:慘不忍睹。(這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痛苦,站在旁邊的外人是無法體會的。說不定老闆/業主還會罵工程師:無能!!)
(老闆與業主是從來不會檢討自己的。)
二、充分授權。
好了,好了,反正事情總要有人把他完成。那怎麼辦呢?
如果業主肯充分授權給實際施工者,我想可以解決大部分的施工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業主監工,業主就充分授權給營造廠(所有的乙方),如果營造廠也不派監工(或者是派了等於沒派),就充分授權給施作工班(丙方);那樣,可以解決現場施工大部分的問題。
當然有些問題要工班或營造廠去解決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如果充分授權、業主也信得過,我想還是可以解決。或許,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也可以用合約條文來解決。
比方說:計價的問題。我想天底下、工程施工期間沒有比"計價"更令人側目的問題了。(人講:攏是愛錢,不是愛做!!)
一般計價都是"實做實算"(按圖說尺寸計算完成面積、數量。好像只有混凝土導築例外。其他的工程,如果施作工人要求現場丈量、依實際施作的數量計價,你可以問他:"是你在工程界混得不夠久,還是想欺負我這個菜鳥?)
另外有個極端的計價辦法就是全部施工完成後,一次付清全部工程款。這個案例曾經有日本在台的營造廠這樣做過。其他的有:依工程進度付款,就好像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付自備款的方式類似:每層樓版完成付若干、外飾完成付若干、交屋付若干....等等。當然,業主不會付營造廠"訂金",也沒有現在公共工程的"預付款"。
如果要採取階段付款或完工一次付款,都必須在合約上詳細說明付款辦法。
如此這般,計價(數量計算)的工作就完全解決了。計價寫到這裡為止,要詳細寫,又是一篇文章。
寫到這哩,應該可以做結論了。如果業主聘請的建築師(設計師)一流,如果業主發總包給一流的營造廠,如果營造場分刀是一流的專業小包,如果業主與營造場採階段計價、營造廠與專也分包也採階段計價,那麼,業主可以不要指派現場監工、營造廠也可以不派現場監工,但是負責傳送公文、辦理相關行政業務的人員(不一定是工程師)還是不可省略。
當然,不要抓我的小毛病:專業廠商(丙方)的監工...很難省略囉,再省略下去、會出問題的。前面講的充分授權指的就是"充分授權"給丙方的監工工程師;不然,授權給誰?丙' 的工程師必須擔負起原來屬於"甲方"、"乙方"監工的職責。
如果上列條件都做不到,沒有監工,房子蓋得起來嗎?不是我愛說笑,一樣蓋得起來--這不必舉例,這種案例比比皆是,只是許多人視而不見而已.....或者有人會說:沒那麼糟糕吧,其實,那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只是說"蓋得起來",並沒有說"品質、進度、成本、安衛、.....、都沒問題"。這必須鄭重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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