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總包(一包?依專業分別發包?)優缺點。

*******來函照登*********

想請問工程發包中總包與細項分包的優劣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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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一連開了"預算"及"監造"等題材,偶而插花或答覆其他問題,有些手忙腳亂。

我說過,我生性疏懶,喜歡隨心所欲,所以無法一心一意坐在電腦前"爬格子"。如果客官很急,務請告知,否則,請稍安勿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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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代哲學大師殷海光先生在他的著作"思想與方法"中提醒"定義"的重要:討論一個名詞,不要因為名詞的內容不同,討論半天/各說各話,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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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發一包總包的意思就是:一個工程施工案,業主(甲)將工程全部發包給一家營造廠(乙。包括;建築、土木、水電、空調、通訊....等等)。然後,營造廠再依工程特性再分包給"專業廠商"----例如:給排水工程(丙1)、強弱電工程(丙2)、空調工程(丙3)..分包給不同的專業廠商(工程公司)。

另外一個說法就是:業主(甲)只跟營造廠(乙)有合約關係。給排水工程公司(丙1)、強弱電工程公司(丙2)、空調工程公司(丙3)..等等則與營造廠(乙)有合約關係,與業主(甲)無任何合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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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主將一個工程專案,依工程屬性直接發包給各個專業工程公司(含營造廠),也就是我標題上說的"依專業分別發包"。(是不是也就是看官所說的"細項分包"?)

這種發包方式,與業主(甲)直接簽約的就不只"營造廠"一家。一般比較常見的是業主發二包,一包是"營造"(乙1)、一包是"水電"(乙2)。如果工程規模比較大(當然也要考慮各種屬性的專業工程金額大小的問題),當然可以分得更細。例如:給排水一包(乙1)、強弱電一包(乙2)、空調一包(乙3).....等等,都是具體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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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二種發包方式的優缺點,真的很難說。

一般人都以為:如果是發一個總包,然後總包又將一些專業工程轉發包給專業廠商,總包賺一手(至少要管理費吧!)還不如業主直接發包給專業廠商會比較便宜/節省了總包賺一手的金額,真的嗎?事實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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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們先從業主的角度來看問題:

就如同前面所說的,如果依專業發包,業主一定認為至少可以"省"管理費及一些營造廠賺一手的"利潤"。

我們先談"管理費"。如果業主發總包(一包)給營造廠,所有的問題通通是營造廠的事,所以有人稱這種發包方式為"一腳踢",反正工程上(施工上)所有的事/問題/困難通通一腳踢給營造廠,營造廠責無旁貸/完全無法推諉塞責/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完全沒有模糊地帶;業主只要找營造廠就可以了。

如果是依"專業"發包給二家以上的公司,那就會有"溝通、協調、介面"的問題產生。因為這些廠商都是乙方、都直接與業主簽約,廠商相互之間沒有"從屬"的關係。一但有問題,如果彼此可以"溝通/協調"當然很好,萬一意見不同,只有業主出來溝通/協調了。工作介面也是問題:誰先做、誰後做,介面工作屬於誰的,誰應該負責.........哇!問題一堆,都是業主工程師要協調/解決。

所以啦,如果是依專業發包,業主一定要指派比較多(跟一腳踢比較)的工程師來負責管理/解決問題。原本希望節省下來的"管理費"其實就用在這裡(增加工程師)。合理的說,業主是佔不到什麼便宜的。

如果業主以為:發一個總包跟發幾個專業分包,業主指派的工程師資格/水準/人數都一模一樣,那我只能說:業主自己"偷工",別人奈何?只是,要確保品質就有疑慮了。

不過,話說回來,業主依專業發包有一個最大的優點是:可以慎選優良的專業廠商。如果發一個總包,一般業主很少去干涉總包的分包資格(指定分包除外,而指定分包又有指定分包的問題),所以,對於分包專業廠商的施工品質會有疑慮,雖然說是:「總包付全責」,但是萬一出問題,最倒楣的還是業主。

總的來說,如果業主有足夠/勝任的工程師,依專業分包比較好;如果不是,還是找比較優良/信譽卓著的總包比較妥當。

二、我們從營造廠的角度看問題:

如果我是營造廠,我當然希望是發一包總包。

1.承攬金額:一個總包的承攬金額一定是最大,相對的,利潤較高;財務調度、人員調度、採購分包....都比較容易。

2.管理系統:所有工地內的施工廠商完全在營造廠的掌控之中,不會形成多頭馬車,相互干擾、卻又無可奈何。

三、我們從專業廠商的角度看問題:

專業廠商當然希望直接面對業主。

一般營造廠"殺價"的功力超乎一般人的想像。這也是我對業主直接發包給"專業廠商",說會比較便宜的疑慮之ㄧ。而且,專業廠商向營造廠請款計價問題也比直接對"業主"計價複雜。

理論上,業主比較"單純",不似營造廠輜珠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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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寫到這裡,想到在補充。

1 則留言:

  1. 因為要算方數用的~
    看能不能用更快的方法算出~~
    你願意教我嗎?

    回覆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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