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6日 星期五

監造的定位(八)顧問公司/業主監造的職責

二、顧問公司監造:

顧問公司派遣"監造工程師"是因為接受"業主"委託,簽訂合約、訂定工作範圍、內容、金額....等等。

理論上來說,業主會付一筆不小的金額委託"顧問公司"代為監造",原因很簡單:一是自己沒有適當的"監造工程師",二是自己的"工程師"不足以擔此重任,三是"其他特殊因素",千奇百怪,所以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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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顧問公司接受業主委託、簽約以後,就會指派一組人執行合約規定的工作。

前面我說過,監造工程師的"技能"必須要與營造廠(機電公司)的"工地負責人"平起平坐;實務上,我遇過的/我聽說的監造工程師(設計監造、顧問兼造、業主監造)不少是"菜鳥"充數、佔個人頭缺、有人就好;結果,說得不客氣:屁也不懂,卻多"耀武揚威"盡說一些五四三的話,真的是有辱斯文.....。

如果是"設計監造",因為費用的問題/事務所編制的問題,倒還可以體會/原諒,但是如果是專業的工程顧問公司也如此胡搞瞎搞,就真的不可原諒了。(事實上,嗯...有待商榷),我想因為業主"無能為力"才會聘請顧問公司(專業公司)代為"監造",如果"顧問公司"沒有職業道德,只是顧問費郎當入袋,顧問工作卻是"虛應故事";老實說,業主也搞不清楚。業主識人不明,倒楣也就算了,連帶倒楣的就是營造廠的現場施工工程師了。

對業主,我真的"無法可想",因為他們多自有主張。對於顧問公司,我更不敢有意見。

到底,國內對"監造工程師"的資格,沒有任何規範,這也是一絕。

顧問公司的監造工程師,比較起來應該算是"完整的監造工程師",他不像"設計監造",以"按圖施工"為主要監造職責;也不像"業主監造"夾"業主"之姿,誰也無可奈何。但是,顧問公司的監造,因為"專業"所以才有這份工作,如果表現得"如此如此",實在有虧職守。

有關"顧問監造工程師"的職責,簡單的說就是必須掌控"成本、進度、品質";為了達到目的,所以必須了解各種"計畫書"、"預算"、進度表並實際督導、執行。

另外,對業主、建築師、營造廠的溝通、協調也是基本條件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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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主監造:

業主監造。除了"建設公司"的投資案,建設公司比較可能派出"像樣"的業主監造以外,我想一般的公司行號、企業團體、個人等等業主,要選派出比較適任的監造是很不容易的。

我知道的"業主監造",有的是出自"總務單位"的營繕組。有的出自工廠維修單位。也有出自機電部門的機電工程師。

我個人認為,其實這些人都不符合監造的資格,當個"業主"與"監造"(設計監造或顧問監造)的窗口還沒問題(至少還有共同的專業語言),要去執行監督"營造廠"機"機電公司"的施工,嗯,勉強一些了吧。

我還是強調,要當任何"監造"的技能必須要與"工地主任"平起平坐",不然,只是"鬧笑話"或是專門"鬧憋扭"而已。

如果業主監工對自己的技能不自知,而夾"業主"之名、強行介入工程管理,自然造成"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必然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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