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最基本的寫起,識者可以跳過,年輕工程師則一步一步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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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談國內常見的/已經是"結果"的工程施工預算/總類,意思是說:編製預算的過程,我們先不談,那會搞死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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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預算的內容主要指的是:
一、直接成本:為完成合約圖說所需支付「機具、設備、工、料、安衛等」的費用,稱為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可以解釋為:如果沒有這個工程合約就不可能支付的費用。
二、間接成本:公司的管理費、利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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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財經的"學者專家",對於這個分法,我自己也一直存疑:營造廠派駐工地的工程師的薪資等費用算直接成本?營業稅算直接成本?前者我把它當直接成本後面我會解釋,但是因為承包了這個工程要繳交的"稅款"也算直接成本我就一直拿不定主意/也搞不清楚:學理上應如何區分?
如有專家學者,我衷心的期望/希望能指教/指正。
當然,一般的工程合約中簡單的就是"稅管"一式,也許在8%--13%之間;我是想要弄清楚:管理費?到底包括哪些?
(一般來說,我是不管"稅"這一項的。無論是"過程"或是"結果",我從來不列"稅"這個項目,公司的管理費及利潤也輪不到我來擔心,所以,這幾項在我編製的預算中是不包括在內的。)
或許,我們以另外一個方式來解釋「直接成本」:工地負責人必須負責的工作項目的成本即為直接成本;工地負責人"無能為力"的,即是"間接成本。這樣解釋也有問題:因為,很多公司的工程發包不是工地負責人管得到的,那就不算"直接成本"?那真是玩笑開大了。可是,工地負責人管不到"發包"卻要負責工程的盈虧,不是也是笑話一則?
看官有何想法?
(我真的希望工程師讀我的文章要時時心存懷疑,因為我不是神,我一再強調"這是我的想法"、"我認為.."、"個人的看法...",因為我寫的「很可能是錯的」(希望很少很少啦!因為我也不敢亂寫),但是我還是希望看官千萬不要"照單全收",做學問存疑是合理/必須的。(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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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無論如何,不管直接/間接成本,都在工程的施工預算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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