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種類(二)設計預算及其他

工程施工預算的種類:

一、設計者(建築師)的施工預算:

我想,很多人以為設計者的責任是「提供合法的設計圖說。」其實,那只是設計者最基本的職責之ㄧ。

設計者必須提供符合"委託設計者"需求的合法圖說。

委託設計者如果沒有"特別"的需求,那就只是一般正常的:品質(施工規範等)、工期、成本預算。因為是"一般的",所以,漸漸的似乎這些需求就逐漸被淡忘了,甚至變成"設計者好像沒有這些職責"。

不過,無論如何,業主應該要求設計者的除了一般我們一定會說明的用途、層高以外,「業主設計需求」主要的內容有:(設計需求書的內容,我以前可能寫過,忘了/也懶得回頭去查閱,先簡單寫一寫,看官自己去查閱,如果沒有,以後再專文寫一篇,抱歉。)

1.建物用途:建築物的用途一般包括:集合住宅、連棟建築、透天住宅、別墅、辦公室、倉庫、商場、旅館、飯店、工廠、廠辦........寫不完,不過這個大家一定都很清楚。

2.建物樓層:這一點,多數建築都希望「法定容積」用足;不過如果是園區或是工廠、學校等,可能就需要以其他方式或直接說明幾層樓作為要求。

3.容納人數:有時,以容納人數給設計者,由設計者換算成實際需要的「面積」、「樓層數」。

4.詳細用途:建築物內部的詳細空間用途,例如一般常見的"三房二廳"、"二房二廳",或是例如廠辦的"會議室"、機房、電腦室、中控室、無塵室........。

5.詳細面積/尺寸:如果業主對需求很清楚/深入,可以在說明書中詳細註明各種(或部分)空間的"大約坪數"或是"詳細尺寸"(設計不是切豆腐,不可能100%精確)。這樣,設計成果就不致太離譜。

6.成本:業主可以確立"工程造價"總金額,設計者必須在施工總金額範圍內完成設計內容/爾後工程發包亦不得超過此"預算"。

7.工期:業主如果有特殊的考量/顧慮(例如為慶祝XX周年或是慶祝建國XX年等必須完工、剪綵、開幕...。),可以確定合理的施工期限。設計者必須設法配合,採用合理的方法,達成業主的需求(包括:工法、結構系統、建材等)。

8.品質:業主對某些"建材"、空間有特殊需求,亦可於"需求書"中詳細說明,設計者亦必須配合完成設計圖說。例如,業主希望採用"綠建築"或是"智慧建築"...,設計者必須設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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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說的"設計需求書"的簡單內容,只是要讓"業主工程師"、"設計工程師"正確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尤其是國內的設計者,千萬不要以為"成本控制、工期管理"不關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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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者需依設計過程編製"預算書",到設計完成、定案,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可後,預算書至此應告一段落。一般,設計者編訂的"預算書"也是"發包預算"的一種。為了容易區別,我喜歡稱之為"設計預算"以容易/明確的與其他的"預算書"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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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預算的內容:

一、工程項目:

設計預算的工程項目,除了"假設工程"..以外,就是圖說上可見的施工項目。

我想:事實上國內也沒有統一的/一致的"工程項目"分類或制定辦法,所以,各個設計單位/建築師事務所各有一套工程項目的編訂辦法/原則,但也大同小異,並沒有很大的差異。

1.設計預算的工程項目:假設工程、安全衛生這二大項一般多以"式"表示,大多是採工程費的一個"百分點"作為預算。

2.預算最後列有:稅管、利潤等項目,一般也是依據前面項目(工程項目及假設、安衛等)的合計價金額的一個百分點計算。

3.設計預算的都是以"工程完成名稱"作為"工作項目"。例如:1:3水泥粉光;洗石子;貼石英磚.....。比較特別的,像是:鋼筋工程,也是"連工代料"、鋼筋綁紥完成的施工項目。

二、工程數量:

1.所有的預算,工程數量都是以「圖說尺寸為數量計算基準」。

2.所有的預算數量都已包括"損耗"、另料(機電工程,另料另立工程項目,與建築工程的預算列法有很大的不同。)

三、工程項目的單價:

1.所有的預算的單價都應由"工料分析表"產生。

2."工料分析表"應依施工計畫而有不同。

3.我想,要求國內的設計者依"施工計畫"編製預算,有實際上的困難。所以,國內一般的設計預算的單價多是依據"市場行情"或者是由施工廠商"報價"來編訂。

四、假設工程預算:

五、安全衛生預算:

六、工程項目的金額合計:

七、稅管:

八、保險:

九、施工預算總計:

十、附件:

1.建材表。

2.施工規範:

3.施工說明:

以上所說,是完整的設計預算應有的基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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