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總包的問題(四)總包與成本加利潤(下)

假設"單價無誤",數量呢?

計價時,營造廠計價水泥2000包(附發票),你確定"進場"了2000包水泥?每一項營造廠的自辦材料,你都"清點過"?

那,垃圾清運呢?點工呢?鋼筋你跟著去磅過?...唉呀呀....我只是要告訴業主工程師,如果採用"成本加利潤",爽的是"營造廠",業主的監造會做死!!除非你也閉著眼睛"相信"營造廠。

那,請問老闆派你來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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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反對"成本+利潤"的----如果我是業主的工程師或顧問。

如果我是營造廠,成本+利潤的案子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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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會說:成本+利潤的工程案子,因為成本不受限制,所以營造廠不會偷工減料,品質比較有保障。這句話,基本上是對的。但是,因為有"celing"的緣故,所以,營造廠不可能都找一流的分包來施工,能維持該營造廠"原有的水準"就不錯了。因為(想一想):許多"不定因素"營造廠必須考慮風險因素、設法管控/預留空間在"celing"之內,因為萬一超過風險值,營造廠就必須自行負擔。

我所謂的不定因素只的是一般營造廠比較不容易掌控"數量"、成本的工作項目。比方說:點工、安全衛生相關的項目;當然,有些自購材料的數量也不見得能"精確"的掌控,這些都會影響"成本"。(我想:幹過工地主任的工程師ㄧ定知道哪些項目很容易被"K",那就是在"不定因素"內的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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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寫到這裡。因為有朋友知道我有這個部落格,如果我說得"太具體",如果他們看到了會想:「是不是在寫我們工地?他怎麼知道?」

點到為止。對看官說聲: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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