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項,我一直懷疑是台北市政府的官員的正式發言錯誤還是我聽錯了?
就是前面(二)開宗明義/我所獲得的資訊:
1、花博的招標已經流標了很多次。
2、最後是用參加投標的三家廠商的標價平均作為發包預算。
我只能用「駭人聽聞」來解說我聽到第二條時的震驚。
天底下居然有公共工程的「發包預算」是如此編訂的,會不會“絕後”我不知道,就我個人所學所知ㄧ定是“空前”,也算是「大開眼界」了;佩服!佩服!!
這真的需要"五人小組"的那位建築學者專家解釋說明一下,讓我們這些「後進末學」得以增長見識。
***************
我正在"愁苦"接下去的內容?如何接下去?剛好收到JASS兄的回應。真的太美麗了。趕緊將JASS兄的來文"鋪"上來。
這樣做是希望:JASS兄的想法與這篇文章"並存",其次,JASS兄是發起人,所以,一起合作"解決問題",善莫大焉。
只是,又要再續一篇,看官原諒!原諒!
*****JASS兄來函照抄**********
我記得民國80幾年去日本旅遊時,當年正好舉辦大版「花之博」博覽會,當時我覺得挺美的,但是也搞不懂辦那種博覽會要做啥?..因為就算沒有那個博覽會,我還是會喜歡去日本觀光的呀....所以,雖然台北花博幾個展館很漂亮,我並不太贊成花這種錢,感覺有點像民進黨縣市喜歡用「煙火燈光」妝點城市的作風,還不如拿來做些實際的建設...不過前面算是題外話,小弟對於這次的花博事件有些粗淺感想...
的確,如您所言很多時候問題是出在「規格」上...何謂「規格」?就是設計者以文字或圖片描述他內心所想要的產品..而「預算」就是設計者根據規格所徵詢來的價格...
假設我們先以「無罪推論」來看整件事情,那麼預算偏高的問題出在哪裡呢?..(其實小弟以前遇到的案例幾乎都是「預算偏低」,發包出去之後,廠商做到倒閉的...哈哈...)
我想問題出在兩點:
一、預算編列中的項目漏編,形成隱藏成本,以致於多次流標,最後只好提高總價,以致於整體成本必須攤入其他項目,使得各項單價普遍上揚....這應該歸咎於設計者能力不足...
二、因為時間緊迫,無法有足夠時間尋價,或者是因為規格中有難以預料的變數而無法精確估價 (例如颱風、損耗、惡意破壞、藝術性要求...等等),只好把整體總價提高,由廠商自行評估損益,等於是「用廠商投標價格來決定預算」,類似於所謂的「合理標決標」而非「最低價決標」...(其實,從經濟角度而言,公共工程讓民間賺得「好康」,等於是「散財於民」,並無損國家經濟,只要不涉及賄賂,並不能說它不對...長久以來,「圖利他人」這頂帽子,讓台灣很多公務員動輒得咎,做事變得消極,很有商榷餘地...)
以前小弟看過很多公家機關都這樣搞過,心裡想要做的項目很多,但是錢不太夠,只好抱著嘗試心裡「發包看看...」,說不定運氣好能標出去...;如果遇到笨廠商糊裡糊塗標了下來卻做不下去時,還可以沒收保證金,再加入預算中發包...
基本上,設計者很痛恨別人質疑「特殊規格」,因為用「金錢」換「品質」是否值得,這是見仁見智的...
但是單純就預算編列而言,小弟有個奇特想法,假設公務員或設計者沒有涉及不法,那麼,該訂多少價格才算合理?該讓廠商賺多少才合理?...到底應該誰來認定?..難道不是由「市場機制」來決定嗎?
如果社會大眾真的覺得疑點重重,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請檢調單位把每一次領標的廠商都找來,問問他們當初為什麼放棄投標?原因是啥?為什麼投標金額那麼高?原因是啥?...如果真的有人在其中搞鬼,總不能把所有廠商都買通吧?...所以,整個花博事件要調查起來並不困難...
真搞不懂為啥電視上不討論關於公共工程發包的制度性議題,而要每天吵一些枝微末節的事情呢?實在是庸俗至極...哀哉....
(續五)
濟兄...我記得民國80幾年去日本旅遊時,當年正好舉辦大版「花之博」博覽會,當時我覺得挺美的,但是也搞不懂辦那種博覽會要做啥?..因為就算沒有那個博覽會,我還是會喜歡去日本觀光的呀....所以,雖然台北花博幾個展館很漂亮,我並不太贊成花這種錢,感覺有點像民進黨縣市喜歡用「煙火燈光」妝點城市的作風,還不如拿來做些實際的建設...不過前面算是題外話,小弟對於這次的花博事件有些粗淺感想...
回覆刪除的確,如您所言很多時候問題是出在「規格」上...何謂「規格」?就是設計者以文字或圖片描述他內心所想要的產品..而「預算」就是設計者根據規格所徵詢來的價格...
假設我們先以「無罪推論」來看整件事情,那麼預算偏高的問題出在哪裡呢?..(其實小弟以前遇到的案例幾乎都是「預算偏低」,發包出去之後,廠商做到倒閉的...哈哈... :)) )
我想問題出在兩點:
一、預算編列中的項目漏編,形成隱藏成本,以致於多次流標,最後只好提高總價,以致於整體成本必須攤入其他項目,使得各項單價普遍上揚....這應該歸咎於設計者能力不足...
二、因為時間緊迫,無法有足夠時間尋價,或者是因為規格中有難以預料的變數而無法精確估價 (例如颱風、損耗、惡意破壞、藝術性要求...等等),只好把整體總價提高,由廠商自行評估損益,等於是「用廠商投標價格來決定預算」,類似於所謂的「合理標決標」而非「最低價決標」...(其實,從經濟角度而言,公共工程讓民間賺得「好康」,等於是「散財於民」,並無損國家經濟,只要不涉及賄賂,並不能說它不對...長久以來,「圖利他人」這頂帽子,讓台灣很多公務員動輒得咎,做事變得消極,很有商榷餘地...)
以前小弟看過很多公家機關都這樣搞過,心裡想要做的項目很多,但是錢不太夠,只好抱著嘗試心裡「發包看看...」,說不定運氣好能標出去...;如果遇到笨廠商糊裡糊塗標了下來卻做不下去時,還可以沒收保證金,再加入預算中發包...
基本上,設計者很痛恨別人質疑「特殊規格」,因為用「金錢」換「品質」是否值得,這是見仁見智的...
但是單純就預算編列而言,小弟有個奇特想法,假設公務員或設計者沒有涉及不法,那麼,該訂多少價格才算合理?該讓廠商賺多少才合理?...到底應該誰來認定?..難道不是由「市場機制」來決定嗎?
如果社會大眾真的覺得疑點重重,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請檢調單位把每一次領標的廠商都找來,問問他們當初為什麼放棄投標?原因是啥?為什麼投標金額那麼高?原因是啥?...如果真的有人在其中搞鬼,總不能把所有廠商都買通吧?...所以,整個花博事件要調查起來並不困難...
真搞不懂為啥電視上不討論關於公共工程發包的制度性議題,而要每天吵一些枝微末節的事情呢?實在是庸俗至極...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