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設計管理",需要弄清楚的事真的很多。
但是,我們不是"設計者",許多應該煩惱的事還是交由設計者去煩惱,我們只要先普普的了解一些"狀況"就可以了。當然,如果工程師功力足夠、能夠深入,那當然更好。
我們先簡單的了解一下"設計過程"(設計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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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設計:
二、初步設計:
三、設計發展:
四、詳細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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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儘可能"白話"。
一個設計案可以分成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資源"(包括土地等)未取得前的設計;第二階段是:"資源"已經取得並確認/委託建築師設計。
第一個階段比較複雜,但是不一定"每個案子都有這個階段。
舉例來說,我們要標一塊土地/買一塊土地/與地主談合建....都需要先有一個"草案",內容包括:建物的用途、層高、建築面積、戶數......;老實說,都是"量其約(台語:大概),資源取得後,不一定100%照著執行。不過,架構總是類似。
當然,"草案"中一定要有"草圖"。這個草圖及草案中與"設計"有關的文字、表格等等,就是"基本設計"。
工程師可以想像,這種"基本設計"的精確度有多少?
如果是"合建"(都更案),因為資源不斷的改變(有地主加入、有計畫內的地主堅不參予)草案會做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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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也可以想像,做這種基本設計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很簡單,就是評估這個案子能不能做。專業術語就是「可行性評估」。
當然,投標(買地)的案子也因"草案"的評估,決定"標價"(買賣價格);如果是"合建案",就可以決定建方vs地主的分配比例;這也不難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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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分二路,話分二頭:
先說:基本設計該做哪些事情才能幫助工程師書寫比較正確的「可行性評估」呢?
當然,最重要的就是:計算「建築面積」。根據法定的「容積」、「建蔽率」等等相關規定,計算出比較接近事實的「允建面積」。
我說是:計算出比較接近事實的「允建面積」,原因是:1.圖說不完整,只有草圖而已(甚至沒有)。2.時間不足,無法詳細的以圖說尺吋計算所有的數字。3.因為案子"成不成"尚在未定之天,也無須花太大的人力、物力(成本)去要求100%精確(如果時間充裕,當然是越詳細越好)。
有了"允建面積",一般我們多用一個"常數"來換算為"銷售面積"。有了銷售面積,就很容易知道"總銷售金額"。當然有了"允建面積",也可以概算"營建成本"(包括:開發費用、施工、設計、銷售等)是多少?這樣,就可以判別這個銷售案"是否可以做?"對不對。
對於一般的住宅建築(以銷售為目的),梢微資深的工程師應該不用找建築師就可以獨立作業;如果為了安全起見,與建築師討論一下也是滿好的。
如果是比較特殊的自用建築,就必須要評估是否符合業主需求,問題就複雜了。因為"狀況"太多,無法一一列舉;簡單的方法是工程師與業主、建築師、使用者(或是經營者)一起討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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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設計有關的,我們稱為"基本設計";但是,還有許多資訊及結論是與"設計"沒友直接關係的,那是什麼呢?
簡單的說,整個"企劃案"(也稱:草案、計畫書、規劃書...都可以),我稱之為"基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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