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房屋銷售(9)接待中心及精神堡壘DR0113

   一般來說,樣品屋與接待中心多設在一起。

  當然,所有的銷售案都必須依照個案的大小決定廣告、媒體、銷售方式;並不是前面所說的所有廣告、銷售方法一定都要做到完。

   有些小型案件,總銷金額只有幾千萬或上億左右,廣告/銷售費用不過二三百萬,根本就不可能打報紙廣告,更不要說做個樣品屋了。

   所以,這裡一系列談的,只是介紹一些基本觀念,至於實際上採用哪些方式?真的只有看有多少預算來決定了。

    話說回來,接待中心也有很多式樣,簡單的我們不談,因為我一直認為:知道什麼是100分以後,如果碰到只要做30分的案子就不是困難的事。如果只知道30分,有一天要你做60分,我看一定頭殼抱著燒!

   接待中心是接待客戶的地方,為了達到銷售的目的,所以盡情展示各項優點是必須的。所以,一般銷售中心需具備下列空間,這些項目,多數在其他篇幅已說明過,不再重複。

   1.模型展示。

   2.透視圖。

   3.重要建材、設備。

   4.設計群/施工群介紹。

    5.投資公司資歷介紹。

    6.客戶接待區。

    7.客戶簽約會議室。

    8.銷售控制台。

    9.銷售人員休息區/值夜室。

    10.衛生設備。

    11.樣品屋。

    12.儲藏室。

    13.茶水間。

    14.停車場。

    15.多媒體室。

    16.庭園設計及植栽。

    17.庭園看板。

    18.精神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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