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樣品屋與接待中心多設在一起。
當然,所有的銷售案都必須依照個案的大小決定廣告、媒體、銷售方式;並不是前面所說的所有廣告、銷售方法一定都要做到完。
有些小型案件,總銷金額只有幾千萬或上億左右,廣告/銷售費用不過二三百萬,根本就不可能打報紙廣告,更不要說做個樣品屋了。
所以,這裡一系列談的,只是介紹一些基本觀念,至於實際上採用哪些方式?真的只有看有多少預算來決定了。
話說回來,接待中心也有很多式樣,簡單的我們不談,因為我一直認為:知道什麼是100分以後,如果碰到只要做30分的案子就不是困難的事。如果只知道30分,有一天要你做60分,我看一定頭殼抱著燒!
接待中心是接待客戶的地方,為了達到銷售的目的,所以盡情展示各項優點是必須的。所以,一般銷售中心需具備下列空間,這些項目,多數在其他篇幅已說明過,不再重複。
1.模型展示。
2.透視圖。
3.重要建材、設備。
4.設計群/施工群介紹。
5.投資公司資歷介紹。
6.客戶接待區。
7.客戶簽約會議室。
8.銷售控制台。
9.銷售人員休息區/值夜室。
10.衛生設備。
11.樣品屋。
12.儲藏室。
13.茶水間。
14.停車場。
15.多媒體室。
16.庭園設計及植栽。
17.庭園看板。
18.精神堡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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