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談的是陽台的機能。
依據陽台的機能及法規的限制,我們來討論陽台的設計。
*******法規限制*****
早期,陽台只有寬度的限制(寬度1.0公尺,不列入建築面積),所以,有些建築物為了增加銷售面積而繞著建築物做了一圈的陽台。
後來,法規才修正為陽台面積不的大於建築面積的1/8,寬度不得大於1.2公尺(牆心到陽台外皮)。所以,現在的陽台(不計建築面積者)實際的淨寬大約:120-6-10=104公分。如果寬度超過1.2公尺或面積超過規定,超過的部分(面積)都要計入建築面積。
所以,如果不考慮建築面積,陽台可以依"實際需要"做設計。如果不想影響"室內建築面積"就必須受法規限制以設計陽台。
*******陽台上的設備****
根據陽台的機能,我們把因這些"機能"而有的設備列一張清單,然後看看要如何排列。
1、空中的:曬衣架、天花頂燈,
2、牆上的:瓦斯表、瓦斯管、瓦斯熱水器、壁燈、窗型冷氣、分離式冷氣主機(可掛在牆上,也可置於地板上)、洗衣水龍頭、插座、澆花水龍頭、洗衣機專用水龍頭、
3、地上的:洗衣機、水桶、垃圾桶、盆景、花盆、鞋櫃、拖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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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喜歡因陽台的機能分成「工作陽台」及「景觀陽台」二大類。也可以因位置不同而說工作陽台是「後陽台」,景觀陽台是「前陽台」。
工作陽台私密性的需求較高,所以需要設置在比較隱密的地方,一般多與廚房連結。而景觀陽台則應設置在比較開闊、視覺比較好的位置,一般多與"客廳"的落地窗連結。
我曾經看過有些設計陽台與臥室聯結,那應屬"景觀陽台",如果是工作陽台,那這間臥室的主人一定不得安寧。
我也見過有些設計將陽台分成好幾個,面積都不是很大,(多數是在基地不四方的邊間,平面本來就不方正,陽台湊面積的結果吧),我不知道要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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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將"機能"分成"工作"及"景觀"應該不是很困難的事吧。
設計者應該將工作陽台的各種"設備"繪製在設計圖中,這樣,才算"設計",而不是畫個陽台其他的是"使用者"(或施工者)的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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