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不是萬靈丹;主要還是在執行的人。但是沒有制度,任何人來都是事倍功半,甚至一事無成、徒勞無功。
我認識一位頗知名的人,家大業大,經常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可是他經營的眾多公司很妙,因為他都是董事長,所以規定每一張傳票都要經過他簽章。一位他的公司的主管告訴我說:董事長每天的工作就是下午蓋厚厚一疊的傳票章。後來,他眾多企業中比較具規模的一家百貨公司以關門收場。反正他家財萬貫,不做、躺著吃,三十輩子也吃不完。
我認識另外一位建設公司的總經理,他對工地日報特別有興趣,所以所有的日報表,他都要親自看過/蓋章。問題最多的是:為什麼要這麼多點工?
營建業來說,每個人都有每個人成長的專業/背景,所以在幹部門經理以前應該都是如魚得水,過了經理這一關,如果變成跨部門的主管(協理/副總/總經理),很多人就手足無所措了。所謂無所措,就是根本不知道要幹啥!?工程底的一天到晚跑工地,都快要變成工務經理了。
有一家建設公司的董事長,財務出身,所以一天到晚只管發包的議價、殺價;而且每次殺價以後就怪發包部門議價不努力,還有議價空間(因為他還可以殺一刀)。後來,公司的人稱其為"發包科長"而不名!!當然我們也知道,辦發包比較多油水,所以也沒啥好奇怪的,只是如果那樣,乾脆董事長兼發包科長算了嘛(不是經理,因為他都站在第一線,叫每一個小包到他房間議價)。
所以,管理上一直有個爭議:一個團體的負責人應該是該團體中在專業上最德高望眾的人,還是管理專業人士?就好像一個醫院的院長,該是一位好醫生還是一位有優良管理資歷的非醫師?當然也就有一般常談的:國防部長應該是軍人還是文人(管理者)的問題。見仁見智,不過,專業容易偏執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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