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1)概說CL0103

     說到發包,大家心裡想的一定是工程發包給營造廠(施工單位)。

     我個人覺得這個觀念是不正確的。

     凡是一件工作(無論大小),簽訂合約、轉移給公司(個人)以外的個人(公司)去執行直到完成合約目的或合約期滿解約的這項工作,都是發包。

     舉例來說,設計案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對業主(或建設公司)來說,是不是發包?房屋銷售(預售)委託仲介(或銷售)公司執行,算不算發包?房屋蓋好以後,找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來經營管理,算不算發包?

    如果除了工程發包給營造廠是發包,其他的不是,那麼,是什麼?

    如果是,那麼他們之間(發包作業)有什麼不同?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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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談建築工程。)

一、發包的種類有哪些?

      1、設計發包。

      2、施工發包。

      3、銷售發包。

      4、大樓管理發包。

      5、各種顧問(包括設計、施工、銷售、法律等)發包。

      6、工程Turn  Key(設計+施工)  發包

二、發包的型態有哪些?

       1、全部。

       2、部分。

三、什麼人負責發包?

      許多公司都設有採購發包部門,其實多是針對施工而言。比方說,辦公桌椅的採購是誰的工作?總務,對不對?電腦設備採購是誰的事?資訊部,對不對?當然,有些公司集中作業,除了工程發包由採發部辦理以外,其他採購事宜均由需求單位寫申請單,統一由一個單位負責採購,不是不行,優弊各半。可以檢討,另文專談採購,這裡只說發包。

       事實上,發包由發包單位執行,而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施工期間小包出了問題,誰負責?這在後面討論、分析。

四、發包作業包括哪些?

       我們後面專文討論。

五、發包作業時間、期限?

        到簽訂合約為止,發作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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