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也是在"發包"一系列文章中臨時插入的一篇。
我相信實際遇過這個問題的人絕對害怕再碰到第二次。不像那位採購發包部門經理說得那麼輕鬆:"小包多得很,不好?換掉!!"我倒是希望,如果發生這種情形,應該由採購發包部門負責善後,而不是一切交工地處理/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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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公司因為是發大包,所以除了大包倒閉,否則小包落跑或撤換的事,輪不到他擔心。
營造廠則因為多發小包(也有營造廠將工程一腳踢給另一家營造廠的,不過因為業主對的還是原來的營造廠,所以轉包後的營造廠落跑不是業主的事/與業主無關,原來的簽約營造廠還是要負責完成),所以,小包出事,是營造廠要想辦法解決。
這兩種情形,我都碰過,所以聽到小包或營造廠商因任何理由逃之夭夭,都剉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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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廠商會落跑,都是財務發生問題。要撤換廠商則表面上多是進度嚴重落後,背後真正的主因,還是財務發生問題。
因為財務發生問題,所以落跑(被撤換)的廠商,多已是一屁股債。欠工人的工資、欠材料商的貨款;不然就是開了一堆空頭支票,無法兌現;更悽慘的是,廠商落跑以後,一屁股的爛帳沒有人搞得清楚。
如果廠商落跑,逃之夭夭、不見蹤影,那還算好,至少廠商不會在處理過程中偶爾現身、出來搗亂、鬧事。但是,如果是撤換小包,而小包還沒有倒閉/落跑,那麻煩就多了一重。
碰到的那次營造廠倒閉,因為那是大事、牽涉廣泛(公司的法務、財務、人事、工務、公關等幾乎全員出動),所以主要是公司的高階主管在處理;我只負責工地善後的一部分工作。小包落跑及撤換.......我在營造廠當工地主任的時候,撤換小包只碰過一次,小包落跑就有四、五次以上了;也為此以證人身分上過法院。
總結一句形容詞:焦頭爛額,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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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怎樣說才能讓未經歷過的工程師遇到類似的問題能從容應對。如果把來龍去脈寫清楚,可能要一大篇篇幅,不寫,似乎又無法交代清楚。難啊!!
我想還是解決步驟比較重要,如有必要,再插入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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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情況,小包落跑、不見蹤影:
一、清查已領工程款、未施作的工程款、保留款。
二、清查已施做數量、尚未施工數量。
三、與原有工人協調繼續施作的可能性。原則如下:
1、已計價數量、金額由原承商負責。
2、尚未計價及未施做數量、金額由公司直接依合約金額付款給施作工人。
3、工人領款時須繳交與領款金額相當的工資表或發票。如為發票則必須重新由開立發票之公司重新簽約,領款則由該公司依規定簽章領款。
4、每次領款,仍繼續保留原合約規定之保留款。待工程完成後,原廠商的保留款依比例(積欠工資)發還給繼續施作的工人。選擇離開或雖然繼續施作但未完工半途離開的工人均無此權益。
5、原廠商積欠繼續施作工人的工資,有證明者提出證明,無證明者,由繼續施工的工人全體連署出具所有工人的積欠金額證明(限本工程積欠的工資),備用。
四、原有工人多數願意留下,而且在不增加工人的情況下可以順利將工程施作完成,則謝天謝地。
五、原有工人留下者無法順利將工程完成,必須增加工人,怎麼辦?這時,只有請發包部門重新發包,原有留下來的工人可以加入新的包商團隊工作。 這個部份比較麻煩,到最後,原有工人可能都會選擇離開。
其實,有關整理文件/資料等工作並不是那麼困難,難的是如何對待工人。工人領不到工資,雖然很值得同情,可是,站在公司的立場,也不可能已發出(計價)的工資再發一次,所以,已計價的部份(被小包領走,但是可能沒有發給工人),只能希望工人找包商要,明知那是很困難(幾近不可能)的事,但是,真的愛莫能助,只有一刀切斷才能解決問題。
多數的工人是善良的,所以我們必須體會她們的心情,好言相向;千萬不要趕盡殺絕,因為人總是有脾氣的,逼急了,工人可能會做出不理智的事也很難說。
這類型的案子,算是最單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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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在南部的案子情況類似,跑掉的是模版包頭,不過包頭沒事就回工地吵鬧一番,當時我也是工地主任;鬧就鬧,只要不惹到我、妨礙到工程進行,我也懶得理他。情況比較特殊的是,工人多不互相熟識,所以包頭跑掉以後,只能用點工的方式繼續施工,不過幸好當時有一批工人原本熟識,在他們力挺之下加上我門監工之中有一位工程師模版工程非常內行,他負責整個模版工程(包括紀錄出工數、核定每個工人每日工資、核發工資等等),所以一切相安無事。
有一天,那個包頭又回到工地吵鬧,不過這次他要求所有模板工人停工、在他的工資未清楚結算以前,任何人不准施作模版。那是中午一點左右,我剛好吃過午飯回租來的、離工地約二、三百公尺的宿舍洗衣服,工程師跑來叫我,上氣不接下氣的說:"不好了,xx來擋工程了!!"我趕忙放下衣服跟著工程師跑回工地。一路上,我一面跑、一面想:"這下完了,該來的還是會來,這次非幹架不可了!!"
遠遠的,我就看見那位身高約175、身材魁武的包頭一個人斜靠著柱鋼筋,兩手交叉胸前,五、六十名模板工人則工具放一邊、或坐或站等著看戲。
跑到距工地約二、三十公尺的地方,我就開始破口大罵--這一輩子大概從沒有那樣把自己學會的台語罵人的話一連串、不停的一口氣罵出來--到了那位包頭面前約一公尺的地方,我說:"你真好膽,我濟公在這裡坐壇,你敢來我這裡擋工程!?"腳踏三七步、我不著痕跡的站定,準備他一動手,我就給他一個側踢加一個後旋踢。
結果,他說:"沒有啊!!我又沒有擋你的工程。"一切煙消雲散。
在工地最怕的就是暴力事件。撤換小包就比較容易出事,不過也還好,多數小包自知理虧也不會太過份,只要工資部分合理、清楚的交待清楚一般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出問題,只有祈求上蒼保佑你了。
我還遇過基樁包商落跑,不過那比較好處理,因為小包找來的機具都是一組人一組人帶自有機器施工,所以我把包給小包的價格轉給他們,他們都很高興,因為那個價格比小包扣掉一些管理、稅以後給他們的單價好多了,沒有一個工人離開工地。
另外,我也遇過營造廠週轉失靈、跳票,不過沒倒,我們的工地就採"監督付款"方式完成,對業主監工來說,這也是一件很麻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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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這些,目的是:得到什麼教訓/經驗??這才是重點。
一、營造廠發小包一定要考量小包的施工人數/班底人數,不要便宜就好。就如同建設公司發包給營造廠同樣要考慮營造廠的工程師人數及水準。
台北市以前有一些非常有名的小包,專門拿工程轉包,天下人皆知。可是就是有人不信邪,偏偏將一堆工程發包給他,雖然便宜,可是據我所知:他承包的工程不是做得離離落落就是荒腔走板、慘不忍睹。我曾經專程去參觀過他承包的工地,人家說:抹牆抹得像海浪,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牆面真的起伏/凹凸不平,真的只能用海浪來形容;外牆貼613馬賽克更是在一面牆上,橫貼豎貼都有;實在是像我說的: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爛的施工水準。我想,到時倒楣的又是工地施工管理工程師:"管理不良!!"這真是從何說起。
二、下一篇,我們再花點時間來討論施工合約裡的"保留款","他的精神是什摸,為什麼要計價、付款要有保留款。保留款應如何處理?
三、一般來說,除非只有包頭跑掉,其他工人都正常施作,否則,處裡這類事情最大的問題是在"時間",運氣好,可能一個星期左右就解決、恢復正常。運氣不好,幾個月還喬不定。那樣,工程進度一鄧受到拖累,可是要怪誰?
四、有機會再寫一篇"監督付款"。
我看一路寫下來,老是有插花的題目,這樣下去,發包系列何時才寫得完?
反正隨心所欲,想到哪兒就寫到哪兒!!
你好 我是做鋼筋包的:我跟一家建設公司承攔他們的工作 但大底座完就把我們換掉 為了要市府勘驗我們淋著雨趕工 沒多久把我們叫去公司說我們耽誤工期 叫我們簽放棄同意書還說保留款會幫我們退 現在結構體完成了賴也不讀電話不接 真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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