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節錄*********
.......但眾所皆知乃是工地主管的政策決定不被公司高層認同,以致工地主管強迫退休......
我想表述的是我的狀況就像馬X成與陳XX的關係,我的觀念是逐級反映、對上負責。公司的政策也是經由工地主管來對工程師下達命令,身為工程師如何判別工地主管的決定是否與公司的政策是否符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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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以分二個部份來討論:一是「工地主管的政策決定不被公司高層認同」;二是:「身為工程師如何判別工地主管的決定是否與公司的政策是否符合呢?」
第一個問題比較簡單,工地主任的"位階"是什麼?任何一個公司都不會允許"工地主任的決定與高層不同",這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是工作倫理的問題;我每每喜歡舉比較極端的說法來解釋一個問題:一個工地主任的"決定作法"與"公司決策"不同,對公司影響有多大?我不知道;因工地大小、金額、工程師人數、重要性等等不同而有差異。如果公司可以容忍也會告誡"工地主任"依公司決策處裡業務,如果不能容忍(也許工地主任根本不甩"公司決策"及勸說),那麼當然只有"請他走路"一途。想一想:如果多數主任都這樣,那成了"什麼公司"?
如果工地主任認為公司的決策是錯誤的,只有四條路可走:一是"據理反映"、二是"據理力爭"、三是"接受政策",四是"屁股拍拍/走人"。
就公司決策與主任決定(不能稱為決策),孰是孰非?一不知"問題"所在、二無"背景、環境、條件",所以根本無法研判。千萬不要以為"一定是公司錯"或"一定是主任錯!!"都有可能。
或許多數主任/工程師都覺得是"公司錯!",但,這也不一定是正確答案。我常說:公司高層是"整體考量",而主任/工程師等經常是在"工程"的角度看問題,有時因此做的決定相差十萬八千里也不會令我意外!
要舉這類實例真是不勝枚舉,可是很容易會被誤會我在檢討哪一家公司的決策(而且,我的看法也不一定正確,那豈不是越描越黑,問題沒解決反而製造問題?)所以還是保留一些比較妥當!!工程師應當很容易找到案例。
所以,我無意說工程師(主任)ㄧ定不對,但是,總不能大屌不甩,自己獨走,那樣結果就是"請滾蛋!!"前面說過:程序應當是這樣:
一是"據理反映":如果工程師/主任"朝中無人"(也就是在高階人士中無"關係特別好的人")就依制度上簽呈。詳細說明自己的主張、作法及得失,希望公司同意依自己的辦法執行作業。
二是"據理力爭":如果工程師/主任"朝中有人"(也就是在高階人士中有"關係特別好的人")就在依制度上簽呈前,與高層見面溝通、詳細說明自己的主張、作法及得失,希望公司高層能同意依自己的辦法執行作業。先取得共識以後才以簽文方式取得正式作業核准。
三是"接受政策":無論"簽呈"是否核准(意思是說,無論公司堅持原有決策或是採用工程師/主任的建議),工程師/主任都"依簽呈的結果"繼續努力於自己的職務。
四是"屁股拍拍/走人":這是說:如果溝通/簽呈結果,公司堅持維持原有決策,而工程師/主任也堅持"己見",這時工程師/主任只有一條路可走:屁股拍一拍/老子不幹了。
工程師/主任絕對不可以在工地因"天高皇帝遠"、"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自己幹自己的(哈!!就像最近那位駐外的"天才"藍XX,真是"不窄伊喜勒供下密?"
"甲襪來,跨挖瓦"(吃碗裡,看/洗碗外)....人世間就是有這種"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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