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9日 星期二

工務經理的職責

這是一位工程師的問題。

這個題目不好寫。原因是他們"公司的組織架構"我完全不清楚,所以只能假設是一個"正常"的公司。

我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很多公司的組織架構不是疊床架屋就是主事者頭腦不清楚,組織架構亂七八糟、搞一堆奇奇怪怪的部門/職稱,不知腦袋瓜子裡在想什麼?我遇到的這種公司的老闆都很奇特,不僅有自己獨特的解釋說法,想法更是怪異/超人一等/頑固,所以,如果是這種公司,就一切自己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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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正常的建設公司主要的工作內容大概可區分為二大區塊:一是作戰單位: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二是後勤單位:包括財務、人事、總務等。

公司設置一個單位主要是相對於工作內容(機能),絶對不是先有"單位"而後才有"工作內容";單位的大小、人數也是因為工作的"量"來決定。(因事設人,不是因人設事。各單位的大小、人數、等級也是因公司的需要而不同)。

有些公司將幾個單位合併成一個單位就是因為工作量不大,而且工作內容不互相衝突的緣故。比方說:我們常常看到的有:財務、會計合併成一個單位;設計與施工合併成為"工務";開發與維修管理合併成"業務"單位;....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也有公司,因為一種工作"量"太大,所以將一個部門拆分為幾個部門,例如:將工務拆成"設計部"與"施工部",或是將"工務部"拆成"工務部"與"機電部",或是將"工務部"拆成"工務一部"、"工務二部"....等等。

再說,一個正常的建設公司不會是身兼"營造廠"、"銷售仲介"等實際"執行"的工作,如果工務經理要兼"營造廠"的工務主管",那就很複雜了;這個暫時不討論。

我們只談一個正常的建設公司。

所謂"正常的建設公司"是"投資購買標的(包括土地、建物等)。其他,如果需要設計,他找相對的設計單位設計(例如:建築師、室內設計公司等等);如果需要施工,他就發包給相對的施工單位施工(例如:營造廠、裝潢公司等);如果需要銷售,他就發包給相對的銷售、仲介公司;建設公司除了"開發"以外,其他的:設計、施工、維修、銷售等都是"管理單位"而已,不是"執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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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只談一個正常的建設公司的"工務經理"的職責,所以其他情況、其他單位的權責就撇開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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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建設公司喜歡將"設計"與"施工"放在一起成立"工務部"。所以,工務部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管理"與"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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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管理:

1、遴選適當的設計單位(包括事務所/設計者的選擇、評核、議價、簽約等)。

2、會同相關單位,由工務單位主導/制定"設計需求書"。

3、設計管理的對象是經公司核可之設計單位(可能是建築師事務所或是裝潢公司或是顧問公司)。

4、管理方法是提出經公司相關部門及公司負責人同意之"設計需求"作為設計單位的設計依據,然後,工務單位依據"設計程序",檢討、修正、確認圖說及監督設計單位編訂:設計預算、指定廠牌/型號、同意施工規範、制定施工進度表等。

5、設計管理的目的是"取得符合公司內部議決的"設計需求"、合法的設計圖說,並取得應有的證照。"

6、如因公司需要,應要求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7、應與平行單位間(開發及銷售)充分協調,將"客戶需求"轉換成圖說。

8、設計管理者應熟習一般的設計法規、材料的市場行情、工法造價等,嚴格控制設計預算及符合進度需求。

施工管理:

1、遴選施工廠商參與議價或參與投標(依公司規定/指示)。

2、制訂:施工發包預算、標單、投標須知、合約書、施工規範、施工說明、工期進度等文件。主辦:投標說明、標前會議並解釋所有廠商的疑問。

3、辦理投標、開標、決標、簽約等相關事宜。

4、管理的對象是經公司核可之施工單位(營造廠、機電公司、土木包工業、機電公司、裝潢公司等)。

5、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進度管理、品質管理、成本管理、安全衛生管理及資訊管理。

6、

以上所寫的是"工務部"概括的專業技術的工作內容。專業還可細分為:建築、給水、排水、强電、弱電、結構、裝潢、空調.....等專業工程項目的設計與施工。

一個部門的組織可約略分為三級:第一級是執行工程師;第二級是複核(副理、組長或主任);第三級是統籌一切的部門主管(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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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部門主管除了上述的專業領導以外,還負責下列工作:

1、部門人事考核、任免、懲處獎賞等。

2、部門預算編列、財產管理(施工機具、儀器、事務機具等的採購、使用、保管等)。

3、部門人員的工作稽核等。

4、制定部門工作手冊、規章、辦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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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工務經理的職責大概差不多了,不過,如果要的是法律條文式的執掌,對不起,我不會。我不是法律系的,像法律條文一般的寫法我不會也覺得沒有必要。

只是,我認為"工務主管的職責"應該是"工務經理"在制定(或修正)"工務部組織章程"時,由工務經理訂定的。請問,有誰比工務經理更瞭解他的工作責任、義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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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不了解"設計管理"、"施工管理"的人,說要來訂定"工務經理的職責",都是笑話一則,寫出來的,一定也是一篇笑話大集。

更糟糕的是:如果一個人精通"設計、施工管理",但是不知道公司的"組織章程"、資本主的"經營理念",公司的文化水準,寫出來的"工務經理的職責",一定也是.....啊...怎麼說呢?一定也是"窒礙難行"!!

想到再補充。

下臺一鞠躬。

 

 

 

 

2 則留言:

  1. 本人剛好在某建設公司的規劃部,工作內容依據本人的經驗,跟詢問也在建設公司的朋友們,如果要做到案前分析、產品規劃、遴選建築師、送照程序等作業的話,通常都是獨立部門,不會歸在工務部下面;而歸屬於工務部下面的,通常都像版主文中所提到的工作內容,以施工圖等圖面的繪製為主。
    以上給版主參考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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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跟我的想法有很大的差異,有空,我寫一篇跟你討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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