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承辦/覆核與核可(略談:公司扁平化)

   每次看到許多公司的公文、簽呈、傳票.....上面覆核/核准一欄中,印的多從辦事員到科長、副理、經理、協理;副總、總經理到董事長.....長長的一串頭銜,不覺麻煩/可笑嗎?

我知道許多公司,幾乎所有的"文件"都要簽到"最高層級"(真正掌權的人)才算核准。

我也知道,很多公司的高階主管,深怕被"邊緣化",所以"事無大小,必躬親辦理",所以任何一個公文、簽呈,都要"最高"、"最具實權"的公司負責人簽字才算數,其他的人雖然只是"意思意思"簽好玩而已,卻也非簽不可,否則好像隔天桌子就會不見、權力就會不見一般。

所以一張公文上"印章"密密麻麻的"數都不好數"的情形,滿街都是,沒啥好奇怪的。

可是一談到"公司扁平化"每個公司負責人"又談得口沫橫飛、好像他真的是"扁平化"的專家一般。他的扁平是"誤解扁平"、是自己解釋"扁平",事實上的"扁平化"根本不是他說的那一回事;不過,人都一樣(包括你我)都喜歡"斷章取義",僅取"對自己有利"、或是"自己聽得進去、看得進去"的那一段。

這裡不談"扁平化",只談"簡化流程"。

任何一個單位主管,都有義務制定該部門的工作流程;任何一個公司的人事主管部門都有義務協調、溝通各個部門的相互有關係的"作業流程";任何一位公司負責人都有義務"確認"公司所有的作業流程,並將之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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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有沒有制定作業流程並不重要,因為作業流程很簡單:

承辦人員→單位副理(或組長、科長之類的)→單位經理→直接主管(協理、處長之類的)→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如果是董事長制的)。

這是大概的寫法。如果第一段還要拆成:承辦人員→單位組長→副理→經理→....那就自己加上去吧。所以,隨便搞一搞,沒有十個、八個印章,這個流程是不會完成的。這還沒有"會辦"單位,如果有,那就是等著"公文旅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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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扁平化第一要務就是"簡化"作業流程。

如果,每一個"長官"都意圖死捏著"權力"不放,如何"簡化"?(每個大小官都以為:這個一定要經過我、那個我一定要知道,沒有我是不行的.....)如果都這樣,扁平個屁!!

不簡化所有的作業流程,就不會有"效率",就無法掌握社會"瞬息萬變"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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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扁平化",大官一定要有"充分授權"的做法,小官一定要有"勇於負責"的觀念/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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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大官"授權,難如登天。要小官"負責"亦如登蜀道;權力使人腐化,為什麼?歸我管的,怎麼可以放棄讓別人管?權力的滋味真的美妙無比。中國人常說:"不怕官,只怕管。"官再大,如果沒啥權力,也只是個"閑差"而已,沒有人會甩你;所以,沒有大官願意權力下放的原因就在這裡。

****故事一二*******

我認識一位在台灣赫赫有名的"有錢人",開了幾家公司行號只是為了"醒著的時候,有地方可以去打屁;有人聽他胡說八道。"所以,每天下午他到公司去的主要原因是在"傳票"上蓋章:公司任何一毛錢支出,他都要親手在傳票上蓋章。另外一位是一家營造廠的董事長,他的樂趣很多,有一項是:看日報表。沒事就在日報上批示:點工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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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大官授權"的困難問題,要"扁平化"就一定要將"核准"的權力下放給各級主管;否則永遠不可能扁平。比方說:工地的日報/週報只要送到"工務主管(經理)"即可;月報到經理上一級.......;例如:單位部門職工請假,由單位主管核准即可,......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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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所有的作業流程不一定是到"董事長或總經理",所以,任何文件只要印製:承辦、複核、核准三個欄位即可(要加一個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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