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施工計畫(1)限制條件CG0401

  實務一點,談談如何寫施工計畫。

  其實,所有的計畫寫法都差不多,只是細節/重點或許會有些許不同而已。

  第一步:收集所有的相關條件,與該案有關的所有條件,越詳細越明確越好。

  這些條件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類:

  1.自己公司給的條件:

   2.業主給的條件(如果有業主):

   3.政府主管機關給的條件:

   4.標的物給的條件:

   這就好像玩橋牌,自己手上的牌總要先看清楚,才能開始叫牌/玩牌。自己手上牌沒看清楚,如何叫牌?玩牌?更不用說去算別人的牌了。

   理論上,這些條件就好像一片一片圍籬,每一個條件都會圍住/限制你的活動範圍。當所有的條件都明確以後,這些條件會圍住一個有限的空間,你就很清楚自己的活動空間有多少/多大?

   我們常常聽別人說:"資源有限",什麼是"資源"後面再談,"有限"就是有一定的範圍。沒有一個案子是資源無限的,除了古時候的皇帝以外(其實也是有限的,只是了不起亡國而已)。

   回到各種條件。我們以條件的強度順序作先後順序排列:所謂強度,就是這些條件的彈性,彈性越小的就是強度越大。

   第一個是政府主管機關所給的條件:

     政府的法令就是政府給業者的條件。一般普遍的建築法令/條件大家多已熟習,要注意的是地方特殊條款以及事業主管單位的相關條款。舉例來說,台北市的樓梯寬度規定是1.2公尺,只要樓梯兩側(牆或梯階邊緣的垂直投影)寬度有1.2公尺即可。台中市就不一樣了,他必須是淨寬--枎手外側至扶手外側的寬度1.2公尺。其次,講到軍方的規定,那真是高深莫測,搞死一堆營建業者:大直有一個軍事單位圍牆周邊的住宅不准面向他開窗,如果開了窗,必須設置水泥遮板(有點像百頁,一片一片、斜斜的);另外,樓梯不准上屋頂,很荒唐吧!其他還有,為避免被論罪,少談為妙。不過,由此可知,台灣的軍方還是很"軍閥"!!而且,要查軍方的規定,資訊還是很封閉的。近來不知是否有改善?   

    再說事業主管機關。建管單位是一般建築的主管單位,如果建物是工廠則事業主管機關是工業局,如果是學校,事業主管機關是教育部,飯店旅館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觀光局;這些機關對他們管的建物還是有一些他們自己的規定。所以除了建管單位的法令條文以外,事業主管機關的規定一定要弄清楚; 我記得有一棟觀光飯店,依建管單位規定房間中央的通道寬度為2公尺,一般施工者就會將兩道牆的結購體中間放樣保留2公尺,所以經過粉刷、淨空絕對小於2公尺。請使照時,觀光局不同意,認定必須淨寬2公尺。所以,後來所有通道的牆真的是敲得一塌糊塗,重做!

   第二個是資源本身給的條件:我以為營建工程的資源包括:1.素地.2.建地.3.新建建物.4.舊建物等四類。這裡以土地為標的來談限制條件:土地的條件,簡單的以:土地上方/地面/地表面以下三種來分析所有的條件:

     1.地表面:包括:a.地上物:包括基地內的所有看得到的人為建築物:例如:房屋、圍牆、電線杆、坡坎、擋土牆、墳墓、廣告牌、高壓電塔、水泥地面、排水溝、陰井、人孔等等。其次就是自然植物,主要為喬木。 b.地形:基地的形狀。 c.地貌:基地的高程測量圖。

     2.土地上方:基地正上方,包括:高壓電線、鄰房違章(侵入基地上空)。氣象資料:包括:晴雨天、氣溫、溼度、日照時間及區域氣候:例如包括:颱風、下雪、霜降、焚風、枯水期等等。

     3.地表面下方:地下物,包括:地下管線(水、電、瓦斯、通訊、油管、灌溉溝渠等)、箱涵、礦坑、建築物地下室、基礎、擋土設施/種類等等。其他還有地質狀況、地下水位等。

     4.基地附近,與施工有關的項目,包括:1.鄰房(含地下室、基礎等)、鄰地(坡度、高程等)2.機關:如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瓦斯公司、第四台、銀行、郵局、營建主管機關、派出所、醫院等)。3.道路系統:聯外道路、主要幹道等。4.材料供應商:如預拌混凝土、鋼筋、水泥等,如果設計圖說有特殊規定的材料,那更要小心詢訪。這一項一定要特別注意,我曾經在中南部接手施作一個比較特殊的工程,接手後才發現:設計圖說的預力樑註明要工廠製作。我的媽呀!那時中南部哪來預力工廠?也不知當初是怎麼接這個工程的?後來解決的辦法就是申請改為場鑄,又是一頭包。

     5.基地附近的民俗習慣:這一點在台灣地區比較簡單,反正就是迎神/拜拜/做醮等等。影響施工比較有限;不過仍應注意大型的風俗聚會,會影響出工、工期及成本等。

        現今社會,似乎應該增加考慮:政治選舉/抗議遊行等對工程施工的影響。

     6.地區人力、物力供應能力及水準:這一點在不是很熟習的地區施工時,事前必須詳細調查了解,否則會發覺許多工人必須由外地調派支援,造成困擾及增加成本支出。例如台灣中南部地區,許多營建工人在農忙時期多放下工作,回家幫忙農事。而且有些比較技術性的工人也較欠缺,必須依賴大都市的工人支援。

   第三個是業主給的條件:  其實業主給的條件一般都很明確,由投標/決標文件就可以找到答案。例如:

     1.工期:合約書一定會說明:開工/完工/使照取得日期。

     2.成本預算:得標價格即是成本預算。現在私人工程似乎不流行成本隨物價指數調整。公共工程不知道還有沒有"物價指數超過3時,得調整施工金額"的規定?

     3.品質:"施工說明書"及"施工規範"、指定廠牌等即為品質標準。

     4.設計圖說:這是以圖及文字說明規範施工標的,當然是一個很明確的條件。有些工程師自以為聰明,經常覺得"這個設計很爛!""這個設計不合理!"而私自擅加修改!這是一個很壞很壞的習慣。不"按圖施工"是施工單位最大的危機,一旦被發覺,賠都賠不完!

     5.計價:計價方式當然影響施工單位的財務運作,所以必須切實了解,免得週轉不靈/陷自己於苦海。

     6.其他:業主的條件還有很多很多,例如:同等品的解釋、指訂分包、指定廠牌、數量計算、設計變更等等規定,都必須小心謹慎應對。許多業主心存不良,設下陷阱讓施工者賠一屁股,或是藉機勒索/敲詐,那都只有靠現場施工人員施工期間小心應對了。

      第四個是:自己公司給的條件。我想,這很容易弄清楚吧!

   假設是一個工程開發案,老闆總會告訴你:最多花多少錢來購買土地(標購土地)、或是以多少錢來標一個工程(營造廠)。營造廠標到工程了,老闆還是會告訴你施工預算是多少。所以自己公司給的第一個限制條件是:成本。一般老闆會將取得的成本扣掉公司的固定成本作為執行預算。固定成本的多少依公司經營狀況不同而異,一般多為2-4%(這又是一門學問)。

   第二個條件是:工期。先不管業主給的工期,老闆可能同意工期與業主給的相同,也可能縮短。反正確定公司的工期條件是第二步驟。

   第三個條件是人力資源:包括工程師/小包等。

   第四個條件是物力資源:包括施工機具、辦公桌椅、設備等。

   第五個條件是品質條件:施工品質的要求標準。

   將上面所有的條件集合起來,如有相同,取其比較嚴苛者,就可以明確了解這個工程案的活動範圍。施工者就在這個範圍之內作計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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