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如何寫施工計畫(5)綜合施工計畫CG0405

   一般人講施工計畫,指的就是"綜合施工計畫"。

   政府工務局的施工管理單位所要求的施工計畫、業主要求營造廠寫的施工計畫都是"綜合施工計畫"。

壹、依據:

   一、建設公司所寫的"綜合施工計畫"的依據:

         1.基本施工計畫。

         2. 設計圖說。

   二、營造廠所寫的"綜合施工計畫"的依據:

        1.基地條件。

        2.政府法令。

        3.業主條件:

           3.1.設計圖說。

           3.2.標單文件。

           3.3.發包說明。

           3.4.其他。

      好了!如果看過"基本施工計畫"的內容及依據,必定可以發現:營造廠的"綜合施工計畫"包括了"基本施工計劃"的基本需求條件。不同的是,此種"綜合施工計畫"的有些業主的/法規的/基地的限制條件已經是業主"基本施工計畫"的最終結果。比方說,設計圖說就是"設計需求"的具體結果。工法/建材/預算等也是"基本施工計畫"的具體結果。施工單位已無法討論、修改、更正,只有接受一途。

貳、製作人員:

     一、建設公司:工務主管單位。

     二、施工單位(營造廠):工地工程師。

    這裡,說不定有人會有疑問: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為什麼要寫施工計畫書?等營造廠的人寫好,我們來審核就好了,對不對?這裡解釋一下:

    如果你是身經百戰的建設公司的工程主管,我同意可以不要寫施工計畫。但是,你的部屬都與你一樣強嗎?他們都很清楚這個施工案的全部來龍去脈?清楚每一個步驟?記得每一個過程需要注意的大小事項?別說笑了!

    再說,任何一個/一種施工案,你都很清楚?都很熟?我真的存疑。我們都知道,天底下沒有二個一模一樣的工程案件。即使是圖說完全一樣、地點就在隔壁、施工人員完全相同,因時間不同、氣候不同、社會環境不同,結果也不可能完全一樣。何況這種案子真是千載難逢!一個人一輩子碰得到幾次?如果有,如果施工人員的記憶不錯,上次的錯誤也可以不再重複、工法加以改進等等,也都會有不同的結果。加上工法日新月異,建材/機電設備不斷更新,怎麼可能一直以舊思維面對未來?記得有一句話:"愚蠢的人拿以前年輕時的我與現在的我比較!平凡的人拿去年的我與今年的我比較。聰明的人拿上個月的我與這個月的我比較。睿智的人拿昨天的我與今天的我比較!!"無論修身、做事、研究學問都要如此時時刻刻警惕自己,如此才能時刻進步、時刻用心、努力!!!

    而且,從設計開始,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就可以詳細的參與檢討工法、建材、施工步驟、施工細節、預算做最合理的分配、選擇最恰當的工法,作出最好的施工計畫;營造廠的工程師,讀圖都來不及,還要管理發包、整地、辦理開工手續.....如果業主給的時間很短,他們能夠寫出什麼好的施工計畫出來?他們怎麼能夠體會設計過程中,為何如此設計、如此選擇工法、建材的用心?

    這裡可以衍申一個議題:"施工者,請勿自行任意改圖;施工者的義務就是"按圖施工。"我想許多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常常會覺得"這個設計不好,應該改成....;然後有些人就自作主張將設計改掉。我不是說:設計絕不犯錯、也無意說:施工者看到的設計圖就是最佳設計,沒有改良的機會;不過,我可以說,擅自修改設計圖說的結果,十次中九次的結果是更糟糕/甚至是錯誤的,另外一次是沒被發現,結果不明。

参、製作時間:

      一、建設公司: 設計階段開始至營建工程發包完成。

      二、施工單位:工程得標(正式取得)至正式開工後30天(依合約規定)。

     先提一個觀念:"在開發/設計/施工/維修管理/的四個過程階段中,比較起來,越前面的階段,所花的錢較少、時間較短、而成效最大。反過來說,越後面的階段,花的錢越來越多,而成效越來越小。"舉例來說:一個投資案,在開發階段決定做住宅,等到設計開始、進行、或已完成,突然覺得做住宅是錯的,應該改為小套房;這下,搞死設計的人。那還算不是頂壞,如果不幸,開始施工了、或施工一半、或已完工才想要改小套房,姑且不談設計、施工修改不是花費/浪費更多?成效更小?

    所以,個人一直堅持:不要去殺設計費。不要去任意縮短設計時間。好的建築師所產生的功效是難以計算的。找一個爛的設計者,如果出了問題,後果真的是難以想像!!工程預算追加/工期延後/品質有問題等等,許多都可以追究設計者;但是因為設計者有"監造權"保護,施工業者多不願得罪設計者,免得被暗算。這種例子,不勝枚舉,隨便找個知名的公共工程,然後是以落後出名的,設計者沒有責任才有鬼!

    話說回來,個人以為:開發/設計/施工/銷售的重要性的比例,約為40%:30%:20%:10%(當然,每個人看法不同,我說的只是我個人的看法。不是金科玉律。)解釋一下:一個新產品(任何產品:汽車/戰機/手機等比較耐久的產品都可以。)如果定位定錯了/設計又很爛/工廠做得再好,賣給鬼啊?

    所以,設計階段中,開發人員/設計人員/施工人員/銷售人員/維修管理人員必須精誠合作,務求設計精良、美觀、符合人性、合於成本預算、符合市場需求....,如此,怎麼可能會有失敗的案子?老是希望消費者是傻瓜,希望景氣很好,希望搭順風車,希望.....,天下有這等好事?

肆、內容:

    一、位置圖(與基本計劃同)。

    二、地形圖(與基本計劃同)。

    三、地貌圖(與基本計劃同)。

    四、基本假設(與基本計劃同)。

    五、配置圖:臨時工務所等臨時設施配置圖。

           這張圖亦可稱為"假設工程配置圖"。在"綜合施工計畫"中,一般會夾帶三個"局部施工計畫",一個是圍籬、臨時組合房屋(包括臨時辦公室、倉庫、廁所等),一個是地下室工程(包括:擋土設施、土方等)。第三個釋放樣工程的基準點、基地高程等等。可以集中在一張配置平面圖上。原因是這三項工程距開工太近,所以與綜合計畫一併提出。

            "局部施工計畫"及"單項施工計畫"在"綜合施工計畫"後,會有專文討論,這裡暫且略過。

    六、地質剖面圖。根據鑽孔相互連結,可以做成幾張地質剖面圖。作為地層變化的研判,提供地下室挖土時,土質變化的參考,也可以知道在什麼階段會挖到地下水。這也是強迫工程師研讀鑽探報告的方法之ㄧ。

    七、綜合進度表:綜合進度表的工作項目,以25-45項為宜。太少,不足以表示整個工程的進度,太多,則失去綜合進度的意義。

          說到進度表,以前似乎只寫日進度、雙週進度、月進度、年進度。包括整個案子的進度寫過沒有?忘了,待我回頭查查再說。不過通常包括整個工程、從頭到尾的進度表,名稱很多,各人/各公司自己命名、自己定義吧!有的稱:整體進度表;有的稱:總體進度表;有稱:綜合進度表;或著簡單稱:進度表,因為多數人以為進度表就只有一種,哪來稀奇古怪的這麼多種進度表;也不意外,因為,許多人不做進度表、有的人做了進度表,卻不用進度表,只是貼在牆上好看而已。有人根本不相信進度表,因為"一直改來改去,一點意思都沒有!"這就好像許多人不相信:"計畫"是持同樣的理由。所以,許多工程師/工務主管/老板等搞不清楚進度表的種類、製作方式、製作目的,是非常正常的。     

   八、施工預算(執行預算):施工預算因製作單位不同而有各種名稱;設計單位製作的工程施工預算可稱為發包預算,因為一般公司就以建築師(設計單位)的工程預算為發包預算;當然有些公司未了罰只底價外洩,所以採取許多方式來變換發包底價,這裡頭也有一些問題,有機會再談。第二重發包預算是建設公司工務單位制定的施工預算,也可以當作發包預算。第三種是投標施工單位的施工預算,也可說是投標價格,如果找三家投標,就有三個不同的施工預算。

         相信多數工程師都會同意:這五個施工預算,金額絕對不同,有時甚至可以差個好幾成,問題出在哪裡?究竟哪一個是比較正確的?這又有得談的了。還是老話一句:下回,有空再談!!

         建設公司的工程人員,如果一開始就如同我們所說的,從頭就參與案子的開發、設計..,那麼,建設公司的工程師就有比較長的時間計算工程數量、訪問單價、了解規格/規範、施工法,不像目前傳統做法,投標單位(營造廠)從領圖到投標,時間真的短得可以,如果加上有些單位居心叵測,只給個一、二十天,神仙來也算不出來正確的施工成本。只好挑重要的項目算一算、填填單價,就丟出去了;所以營造界流傳:"未得標,不要難過;得標,沒啥好高興的!!"可是,如果不是心懷不軌,真的就無法獲得合理的施工價格嗎?

        其實,無論是建設公司的預算、建築師(設計單位)的預算,理論上都是由量測系統發展出來的,所以應該會有一定的工程項目編排。也許,各個公司有自己的文化,所以工作項目各有一套編法,也很難說誰對誰錯。

        綜合計畫書中的施工預算,對建設公司來說是營造廠的"決標價格"。對營造廠內部來說,是"執行預算"。

   九、品質規範(特殊規範):綜合施工計畫中,千萬不要把建築師給的規範/施工說明等厚厚一本通通放進去充頁數,毫無意義。

        建設公司可以將自己定的規範裝訂成一本"施工規範"當附件。特殊規範才放入計畫書中。

       營造廠則可將比較特殊、工程師需要特別注意的規範放入計畫書中。如果規範有問題,亦可於計畫書中正式提出,並提出可行的更改建議。我曾經碰過一個國內頗負盛名的顧問公司定的規範,上面只寫:依據美國xxx規範第xx條規定辦理。結果遍查所有書籍、資料就是找不到那個條文。連顧問公司設計主管自己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我猜是抄來抄去,一錯再錯,也沒人理會,到最後就是如此。真不知那個規範訂來幹啥?

   十、施工說明(特殊工法):說到施工說明,我又有一大堆的意見。本來,規範是設計者或業主為了保證一定的品質對材料所做的品質限制,本來就是他們的權利,否則無法確立材料的品質標準。可是,施工方法也加以單一限制,就未免太瞧不起這些施工廠商了。如果說是特殊工法(專利權),也就罷了,可是有機會讀讀坊間的(或建築師給的)"施工說明書",你會發現,許多簡單的、一般的施工方法也寫在裡面。不知道是因為施工單位喜歡偷工減料、不值得信任,還是施工單位不懂這些施工方法?

        個人認為:提出施工說明書是施工單位的權利及義務。

        我這樣寫,說不定開罵的是施工單位,不是設計單位。因為國內有幾家營造廠可以提出完整的(暫時不談是獨特的)施工說明書?更不要提自己研發的專利工法!!

        算了,火氣太大,對身體不好。可是,各位看官想一想,施工單位,沒有一套完整的施工方法,營造廠是怎麼開的?隨便做一做?小包(下包)怎麼做,就怎麼驗收?還是:拿業主(建築師)的"施工說明"給下包,要求他們按"施工說明"施工?說不定還可以以同情的聲調罵兩句:"xxx!不是我們要求的,是業主規定的!!沒辦法。"

       本來施工說明,就是給施工廠商的活動範圍,如何以最經濟/快速/有效率的方法完成合約規定的工作項目,讓施工廠商去發揮吧!!不知原因出再哪裡?似乎大家也習以為常,就是這樣。所以國內的營造廠,比來比去,除了偷工減料的程度/財力以外,似乎都差不多。也是一種悲哀。

       我記得以前新竹市有一個施工案,業主將結構體與裝修工程分二次發包。裝修工程就要求投標的施工廠商提出裝修大樣圖,作為資格文件。其實,這樣就很簡單的刪除了一堆鬼混的施工廠商。我覺得那位業主/建築師都很了不起!

      我想,專業的施工單位(營造廠)有自己的施工說明書及施工大樣圖是天經地義的事。不然,吃飯的本事/傢伙在哪裡?老實說,一套還不夠,要有三套--高級、中級、普通等三種工法/說明書/大樣圖。 如此這般,才不會一般住宅的工班與豪宅的工班相同;工班才可能分等級;價格才可以分等級;品質才有不同的保證!!      

   十一、安全衛生:安全衛生計畫是一個比較不用擔心的項目。國內的勞安條文/人員訓練/推行方式,可以說是比較優秀的單位,值得鼓掌。當然也不是盡如人意,比方說執行人員的操守、條文過於嚴苛(我們到日本考察時,日本的工地噪音要求沒有我們那麼嚴格,可是日本營造在防止噪音上的努力/方法真的勝過台灣多多,台灣徒有嚴苛的規定、執行不力或是業者做不到,又有何意義?)不過,瑕不掩瑜,如果有誰知道當初的決策者、推行者,我一定起立、鼓掌、致敬!!

       綜合施工計畫只要將需要注意的工程項目/位置/數量列出即可。不必浪費篇幅將條文一一列出。

   十二、資訊:大家都講資訊、講電腦化(眉飛色舞,好像天底下他最懂資訊了。)可是,有幾家公司真的把資訊當一回事在做?"綜合施工計畫"中,必須說明施工單位應提的資訊項目/時間/內容等等。

          1. 報表:包括日報/雙週報/月報/年報/結案報告等固定報表,還有特殊的報表格式:例如趕工報告、意外事件處理報表等。

          2.會議:包括:日報會議/雙週報會議/月會/結案會議等等。其它臨時型會議得不提。

          3.建材送審進度:依據進度表,提出建材送審進度表。

          4.單項工程施工計畫進度: 依據進度表,提出各個單項工程/局部工程施工計畫送審進度表。

   回過頭來檢討一下:前面幾項,大家一定會發現與基本計畫相同,這有兩個原因。

   1.營造廠沒有基本施工計畫,所以要做。建設公司只是將基本計劃的資料移至綜合施工計畫,也花不了什麼時間,卻可以讓計劃較為完整。

  2.所有的計畫在工程完工後,必須整合為一本"施工計畫書",所以,施工計畫是包括了所有的施工計畫。

伍、結論:拉拉雜雜寫了一堆,從開始到現在96/06/01/18:05,拖拖拉拉/斷斷續續總算把綜合施工計畫寫完,因為不是一氣呵成,一定有不順/不通/遺漏的地方,原諒則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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