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 星期四

多學.多做.創造"被利用的價值"!(乙05)

   年輕人初入公司,說不定會覺得:"什麼事都叫我做!""因為我會,他們都不會,所以又是我做!".....

  別生氣!"能者多勞"是天經地義的公理。公平嗎?乍看之下是不公平,有人年資比你深/有人薪水比你高,都閑閑的不動手,老是要你做。

   忠告是:「多做!沒錯!"許多經驗是動手才能得到的,有些人講一口好菜,遲早會穿幫!創造自己被別人利用的價值,你的努力遲早會有收穫的。我深信:"人在做,天在看",只要不是作姦犯科的事,盡量努力去做,如果公司要裁員,第一個一定不是你。如果有機會升官,你會被考慮的!

   孔子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孔子年輕時都這樣了,年輕的你(還是菜鳥)又有啥好抱怨的?

  "創造自己被利用的價值",是初入社會的新鮮人的座右銘!

   20100624第一次修正

2 則留言:

  1. 老師:
       這個很難拿捏說,多一些少一些,原則及責任釐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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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做永遠是對的。可沒要你沒事自告奮勇找事做、或是搶別人的事來做,那當然會侵犯到別人的權益。是別人的工作,就讓別人去做,好壞與你無關,除非他要你幫忙,那也要看是否合乎規定。我常說"違法的事,絕對不要做。"在公司就是"違反公司規定的事,千萬不要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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