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照登*****
因為建設公司與營造廠為母子公司關係,所以建設端在做設計變更時,下游只好默默接受,初期還會很認真的算,到後來"計劃趕不上變化"没有人在很認真的算,也就是如果要得知原始與每一版次的差異數量没有軌跡,在檢討預算差異時也就以圖面變更為由一筆帶過,請問有何改善方案
另外請問業界一般是否會在每一次工程變更完成時均要求與廠商完成增補合約書或是等到全部結算完成才制作增補合約書,而如果要求在附尾款前取得增補合約書執行上會有困難嗎?
以上欵問再請您依經驗值說明一下了,謝謝
*******濟公如是說*****
其實,以前我待了很久很久的公司,也是有"建設公司"(名稱不同,起碼有三五家)、營造廠、仲介公司、保全公司......後來還有"房管公司,我待過"建設"也"外調"過"營造",所以,這些"狗皮倒灶"的事多數我都親身經歷過。
加上,我在營造廠的時候,南征北討做了幾個"公共工程",有些也是"烏煙瘴氣"、"瞎搞一通",因此,我才會"努力"研究"營建管理",想要找出方法,解決這些大家習以為常/視而不見的問題。
我只能說:主事者(包括老闆、主政官員)如果"外行"(冒充內行包括在內),而高階的"專業主管"(只是相關科系畢業、混得比較久,實際上肚子裡不見得有什麼東西)也一路鬼混,任誰來都是一樣的結果。一位"低階幹部"是無能為力的。
幾十年過去了,似乎台灣的營建業:還是老樣子。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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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談"營建管理",整個部落格談的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這些問題盤根錯節,不是簡單的"一個方法"就可以解決的。(哪有那麼容易!?)
有關數量的問題,我最近寫的"施工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裡面就談到:負責施工的工程師,必須參予"設計會議",而且必須隨著"設計進度"做"成本、進度、品質"的控管,如果這一點根本做不到,一切都是奢談。當然,我們可以冀望負責"設計管理"的設計部門作好控管,問題是:設計部門的人在"設計階段"(建築師設計過程中)應該做哪些事情,他們清楚嗎?或者設計部的工作只是"等待建築師將圖說完成,轉交給工務部"。那要這個設計部幹什麼?建築師直接交給"工務"就好了,多個"尸位素餐"的部門/公司錢多啊!?養一堆"笨蛋"?
我已經寫完"銷售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施工工程師在各階段的工作內容"也已寫到"設計階段";我想:接下去似乎應該寫"設計管理"了。
不過,我覺得:我一直用心的寫,可是真正"認真讀"的有幾個?不要說「努力去做的了」。(對不起,這是我的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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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數量,簡單的說:在設計過程,建設公司必須有人負責"品質、進度、成本"的控管,也就是說,配合設計進度,建設公司負責該工程設計管理的工程師(無論是設計部也好、工務部也好),都必須時時"注意規範的訂定、建材的選擇、數量的計算、單價的查詢、工法的選擇、工期的排定.......。如此,設計完成時,多數的"發包資料"皆已具備,即使有一些小問題也很容易解決。不至於拿到圖說以後、千頭萬緒,不是一切從簡/含含糊糊就通過,就是"有問題"就更正/修改,這樣,當然工地會被搞死。
變更追加減的處理方法,我以前也寫過;至於"放入合約"這個工作,我認為應是等到工程結束/結算以後,將所有的變更追加減合併成為一冊,另訂一本"變更追加減合約",不必與原合約書混在一起。
我想,營造廠重視的應該是"變更追加減"的計價時間,至於什麼時候正式併入"合約書"應該不是重點。
冬至來臨之際,送來本人的問候,並請大大不要放棄,雖然本人不清楚為何您會有[我一直用心的寫,可是真正"認真讀"的有幾個?]的想法,您部落格的指導一直是我們資淺工程人員,避免因自己無知而往火坑洞裡跳的主要來源,因為現場常因人、事、物的影響,而不知自己是否犯下無可挽回的錯,甚而被請進地檢署之後才驚覺自己原來犯錯了。
回覆刪除我真的很慚愧,寫了一些心得就希望有"回應",釋迦摩尼佛講了二千多年,觀世音菩薩都哭了,人世間還是一樣。我的期望真的太高了。
刪除我真的希望把我所知毫無保留得說出來,讓工程師少走一些冤枉路。真的。真的。
加油.大師很多人看阿 =D> =D> =D>
回覆刪除對不起,那是我偶發的牢騷,原諒原諒。
刪除其實回應是需要相對知識或其想法,有許多目前尚未接觸過之工程,根本無法產生任何想法
回覆刪除,尚無能分辨是非,若隨意發問,怕惹人煽笑,老師的文章總能讓人思考,起碼有相關概念
,這都是無形的善念,請老師加油!很多人默默的在關心這塊園地。
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其實回應是需要相對知識或其想法...」。我只是覺得,有些問題及有些"現況"與我當年"初入營建業"時幾乎一模一樣,因而有些"憤慨"而已!!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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