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7日 星期四

合建案----地主的問題(五)

我必須鄭重聲明:公開這份資訊完全是為了工程師、可能"合建"的地主。文中的地主先生與我皆如是期望。如果,專業不看而去猜測"地點"、"人物"、"建設公司"等等無關緊要/無關痛癢的事務,實非我等所願。

如有此類看官。請自尊重。

如有此類看官並且想追根究底,濟公只好承認:『濟公為了沽名釣譽,杜撰這篇問答。濟公負完全責任:與任何人無涉;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當然,如果文章部分傷害任何人的權益,請來函指正,只要合理,濟公一定認錯/道歉/修正。但請切勿自行"對號入座"。

***********濟公如是說(重播)*************

沒錯,那是"獎勵容積"不是"容積轉移"。開放空間這一條老早作廢,停車獎勵有限(因為如果要多挖地下室,造價/獲利需要評估一下)。更新容積獎勵?一開始我就問:台北縣有沒有"都更"(都市更新)的原因也就是在此。不過,都更的容積獎勵不要"想得太美",這是政府審核時"給的"真正有多少?天知道。台北市據說八月一日起要"加倍"獎勵,如果台北縣跟進,那是8/1以後的事,所以,有可能建商以此評估。容積轉移不可能很多,因為那是建商"花大錢買來的",分你30%?別傻了。基本上,不要混在一起,獎勵歸獎勵、移轉歸移轉。都更獎勵一般是跟"基準容積"一起談的,因為"那不是建商的努力所獲得的,憑什麼他要分70%?"是因為"地主土地的原因"才有的。至於"轉移",因為那是"建商"的"成本"所以分"30%"我是覺得地主過分了一些,只是,建商拿來跟"獎勵容積"一起談,真是"胡說八道",分開來談才是重點。
花招我見多了,我也在"建設公司"呆過至少二、三十年,而且是出主意的"高幹"耶!!
其實,我問這麼多,是要知道"你(地主)手中有什麼牌?"分析建商手中有什麼牌?弄清楚了,這樣才能叫牌呀!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另外二個重點:1.還是聯合其他沒被收買的地主團結在一起,一定有吧,不然不會有"發函"那件事。把利害關係講清楚。
2.評估一下,你的土地位置(及其他同意你的想法的地主的土地)在整個計畫中佔什麼位置,如果你不合建,會影響"合建案"嗎?

 

********來函照登********(第十封信)

由於我對建築成本不是很內行,所以一些資訊只能就有限的資料做判斷。
例如:容積移轉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我們推測是1500萬,因為前一個建商要我們出1500萬買容積移轉。
註:建商是發起住戶找來的,前一個建商指的就是發起住戶最先找的,但說明會後就夭折了。
據此推估出來的容積移轉價格是每坪13-15萬左右。
 
容積移轉的部份,地主分30%,這個條件是建商主動開給我們的。
由於這部份是建商的成本,所以建商拿70%也是OK的
 
主要就是免計容積
建商一開始跟我們說連免計容積下去計算:
我們分得的是 (40坪 * 6 * 0.45) * 1.1(附屬建物) * 1.28(公設) = 152坪
後來我們做了一些功課
包括以建商整棟建物規劃的坪數下去反推
比較接近事實的公式應該是 (40坪 * 6 * 0.45) * 1.7 = 184坪
在談判過程中,建商數度對附屬建物和公設比例的數據改口
 
至於對我方有利的談判籌碼是:
發起(主導)住戶比我家位於更外緣
如果我家不願意蓋,則主導住戶所盤算的利益勢必落空
所以若我家不參與合建,則主導住戶也跟著無法合建
(建商是主導住戶找來的,故建商必須考慮到主導住戶)

********來函照登********(第十一封信)

對我家而言
較不利的一點就是:我們的資訊比主導住戶少
主導住戶平時就喜歡跟各家串門子
所以我們很難去分清楚哪些住戶是被主導住戶列為自己人
甚至這麼說好了
其實建商一開始開給我們的條件很低
但建商還跟我們說:對你家比較優待,所以不要告訴其他家。
(我相信這句話建商一定對每個住戶都這麼講)
加上主導住戶和建商是同一方的
我相信建商之所以採各個擊破,主導住戶占了重要角色
 
如果我們挨家挨戶去拜訪鄰居聊聊
這件事應該會傳達到主導住戶的耳中
所以聯合非發起住戶這件事對我家而言有難度

********濟公如是說**********

其實,假設1500萬買容積是真的,15萬/坪也是真的,那麼容積轉移不過100坪,根本影響不了大局。100坪*0.30/戶數(25?)=1.0-1.2,每戶分到一坪左右,有什麼意思?主要是"獎勵面積"(其實,停車位的獎勵也很有限,主要是"都更獎勵")建商將"都更獎勵"跟"容積轉移"綁在一起,只分給你們30%,那才是詐欺!!如果是八月以後,都更獎勵修正為100%,也就是容積增加300%,為什麼地主只分90%而建商分210%?
如果土地是1000坪,本來蓋3000坪,依都更規定可以蓋到6000坪,結果地主分到3000*0.45+3000*0.30=1350平+900=2250坪,建商分到3750坪。3750/2250=1.67倍,真是毫無天理。幾乎等於4:6的合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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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向大家報告一項消息: 各位網友,家父(部落格作者) 已於2011年3月4日早上11:35因病突發性腦部出血逝世離開。 我父親近年來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前年年底2009因身體不適就醫檢驗,經檢驗為自體免疫疾病引發血小板低下,經過住院及藥物治療後病情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