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合建案----地主的問題(十七)如何「保固...」?

*********來函照登********(第二十二封信) ******
 
由於您提到萬一有『偷工減料、工期延誤、設計有問題』之類的問題時,地主怎麼辦?
 
所以我想到該建商提供的契約書關於保固的條文是這麼寫的:
『交屋時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會同勘驗,如有缺失,甲方應一次通知乙方修復改善,乙方應於修復完成後以書面通知甲方複驗。甲方驗收合格後,同時一次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完成時視同已完成交屋手續,乙方不負保管責任。房屋自移交或通知交屋日起,乙方對本建築物之建築結構保固十五年,給排水系統及電器配管及公共設施之機器設備保固一年,但如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所造成之損害,及不可歸責於乙方所造成之損毀,不在此限。』
 
就我自己個人的想法,我們是外行人,尤其有些缺失恐怕不是短期內就看得出來的(例如:漏水問題)
這樣的條文,該建商恐怕"撇"的太乾淨了,尤其該建商似乎想在營建前就分配好地主可以拿到的房子
所以給地主的房子,和建商打算自售的房子,所用的建材正如前輩提到的可能會有差異...
 
當然站在建商的角度,自然也擔心地主可能三不五時舉出一些缺失來"煩"建商...
 
所以想請教前輩,就一般有聲譽的建商,會如何訂定關於保固及驗收的條文呢?
 
 
*********來函照登********(第二十三封信) ******
 
對於您在『合建案----地主的問題(十五)什麼是「最大利潤」? 』的結論,晚輩有些不同意見。
 
一、以我們家來說,我們追求的不是"最大利潤",而是"合理利潤"。
若建商肯公開有關成本的資料,則我們(地主)和建商依照出資比例分配新建物這點是OK的。
但很可惜的,該建商總是以"商業機密"或是"還未定案"等種種理由,不願公開這方面的資訊。
 
二、付錢給專業人士來處理,這點我們也捨得,但真正的問題是專業人士在哪裡?
我家已經有付錢請律師幫忙處理,不過律師也很坦白的告訴我們
他(律師)只能針對民事法規的部份提供意見,有關建築法規、建築慣例之類的問題他也不懂。
所以我們願意付錢或分紅找建築業的專業人士來代我們跟該建商談判。
(這是當初的想法,但經過跟前輩請教後,覺得建商也應該有走"誠信"路線的,所以現在正考慮不跟該建商簽約。)
 
前輩所提過的:
我真的無法幫你介紹"顧問公司"----很多顧問公司真的"奇差"無比。我熟習的"事務所"大概不會接這種案子。
是我?我也不接,因為"太複雜"了。跟這種建商談,不是氣死就是"妥協"(對不起地主),搞不好還有"擋人財路"的危險---至少幾億耶!!。』
所以問題其實還是:真正的專業人士在哪裡?
我相信隨便找個顧問很容易,因為很多顧問只要有錢賺就好,即使沒本事也會誇口說自己很厲害。
但真的對建案能有通盤瞭解的專業顧問能有多少?
 
前輩曾提過的建議很好
『地主應該一開始就同心協力,委請"顧問"(不論是建築師、真正的學者、專家皆可),如此才可能有比較"合理的結果"』
只是很可惜的,擺在我家眼前的並不是這種局面,我家只是眾多地主中的一個,甚至是被主導住戶視為"非自己人"的那一邊。
所以我家能做的事情很有限:找律師、找建築業的專業人士。
 
以上是晚輩站在"地主"的角色,所發的小小牢騷。
若引起前輩(或其他建築業人士)的不快,尚乞見諒!
 
***********以上。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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