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案----地主的問題(十一)

我必須鄭重聲明:公開這份資訊完全是為了工程師、可能"合建"的地主。文中的地主先生與我皆如是期望。如果,專業不看而去猜測"地點"、"人物"、"建設公司"等等無關緊要/無關痛癢的事務,實非我等所願。

如有此類看官。請自尊重。

如有此類看官並且想追根究底,濟公只好承認:『濟公為了沽名釣譽,杜撰這篇問答。濟公負完全責任:與任何人無涉;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當然,如果文章部分傷害任何人的權益,請來函指正,只要合理,濟公一定認錯/道歉/修正。但請切勿自行"對號入座"。

*********來函照登********(第十八封信) ******

其實截至目前為止,我心裡還是有一些疑問,只是覺得在資訊不明確的情況下,前輩應該也不容易做出判斷。例如:

(1)『那是一般的制式"銷售建材說明"。我想,給地主(合建人)的建材表不是這種半"虛無飄渺"半真實的"廣告"』
這種情況下,建商每一坪的成本可能是多少?
或者這麼問可能比較明確,最低可以壓到多少?比較有可能的範圍是多少到多少?

(2) 以前輩的經驗,簽約後10天內就要將土地交付信託,這是正常的作業程序嗎?
『最好問銀行的人:「委由信託銀行人員,以辦理銀行信託作業程序。」是什麼意思?地主的權力/義務如何?』
這個問題其實我們也不懂,建商並沒口頭跟我們說明過這是什麼意思,但建商拿出的契約書上偏偏就是有這麼一條。
所以信託作業到底是我們找一家銀行即可? 還是等簽約後建商才告知我們有指定的銀行? 這些我們也都不知道。
總歸來說,我們根本不清楚正常的程序是什麼,所以我們也不懂如何跟前輩或銀行詳細描述這個問題。

也許這麼問前輩,問題會比較容易明瞭。
A.一般的建商在合建案中,會拿地主的土地去跟銀行抵押貸款嗎?(以籌措相關的資金)
B.一般的合建案中,要地主把土地拿去辦理信託作業是有必要的嗎?

**********濟公如是說***********

說到成本,那是一門大學問,我覺得:重點是找三家知名營造廠來投標議價,成本自然比較正確。因為工程造價這裡面有很多遊戲可以玩,如果不參與/不深入是搞不清楚的。其實,設計也是一樣,地下建築師也可以"設計",好的建築師也一樣設計,可是,結果就是不一樣。建材表必須在設計圖中詳細說明,這樣營造廠才能依據投標,不然,營造廠怎麼寫單價?舉衛生磁器為例,寫"和成牌"?和成牌的單價從幾千元/套到幾十萬/套都有,如果建材只寫"和成牌",請問"哪一家營造廠會寫高單價的(標個頭)?建設公司會做高單價的給你?
"信託"這個部份,印象中好像是"都更"的條例規定的。我知道的是:政府好像有融資,所以規定一定要銀行信託(所有收入、支出都要經過銀行),萬一建商倒掉,銀行就必須接辦/完成後續的工程。詳細,要找法規來看。據說:台北市管理"都更"的單位/人員非常客氣,有問必答而且講得非常詳細。據說也有法規/資料給需要者。有空/有機會應該去查查看。法規,不是我的專長。

--------------以上。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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