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室不是萬能室,什麼都懂、什麼都管、什麼都查....如果是這樣,稽核主任幹總經理算了。說不定這個標準,總經理也辦不到!!****
說到"稽核","稽核單位"就好像說到手持"上方寶劍"的御史大人。四處查訪民情民隱,揪出貪官、污吏,虎頭斬伺候,大快人心。又好像"蓋世太保"四處作威作福,搞得家家戶戶雞犬不寧、人人自危!
到底什麼是"稽核"?為什麼需要"稽核單位"?
簡單的說,稽核分為專業稽核與行政稽核。
所謂專業稽核就以工程單位舉例:所有與工程有關的進度、品質、成本......的檢查核可屬於專業稽核。
所謂行政稽核就是處理業務是否依照公司規章辦法處裡的檢查與核可(有時也稱"程序稽核"----處理業務的程序)。
很簡單吧!
一般來說:無論是專業稽核或是行政稽核都是該項專業的主管單位內各個主管的份內工作。主管工務,不切實監督品質、進度、成本......那他還管什麼?
一個單位負責主辦的業務不依公司規章辦法處裡,那依啥辦理?所以,稽核是每個主管的份內工作。
很清楚了吧!
那麼為啥要特別設立"稽核單位'?這就好像說:如果人人守法,為什麼需要法院一般。
不過這裡要特別澄清的是"稽核單位的職責是行政稽核。專業稽核不屬其工作範圍(職掌)。無論如何,專業稽核永遠屬於專責單位的主管!!
有些老闆和稽核單位主管搞不清楚,讓稽核單位成了"第一單位"----什麼都查,什麼都管。思考一下,天底下有那麼偉大的人,什麼都很清楚,什麼都很厲害。什麼專業的騙不了他的人嗎?
好!就算是一群人,那麼利害的一群人,為什麼不放他們到每一個人的專業單位去工作/生產?而放在這個地方(稽核單位)惹人討厭呢?而且一個稽核單位要有多少了不起的各種專業人員呢?(財務/總務/開發/設計/施工/維修/大樓管理/銷售/客服/人事/.........)如果這些人強到可以稽核各個專業單位/挑戰單位主管,那麼為什麼不讓他幹那個單位的主管呢?一群能力與各單位主管平起平坐(甚至更強)的人擠在稽核單位不是太浪費了嗎?
法院也只能依法判決。如果無法可管,也只能徒呼負負!
稽核單位也一樣,他只能就公司的規章辦法查核每個單位是否依規定辦法處理業務!
以採購發包來說,稽核單位只能就"採購發包辦法"稽核主辦單位是否依規定找三家以上廠商投標,廠商資格是否符合規定,如果完全符合規定,至於是哪三家,你就不必管了!千萬不要說:哪一家不好,應該除名...哪一家比較好為什麼沒找來.....如果符合規定,仍覺不妥,請依法修改採購發包辦法,等通過公告施行以後,下回依新辦法處裡!
所以囉!稽核單位的一個重要職責是訂定(或要求有關單位)規章辦法,及修改(或要求)規章辦法!!
2007.08.10.第一次修正。
或許是我們所處在的領域不同所以對稽核的認知有所不同.
回覆刪除不過不管稽核在哪個領域其執掌 只負責查核(依法、理、情)不負責糾正(管理),簡單講我提出問題(開單)你回答懲處、改善、未來防範措施。
稽核單位稽核依據其實不是自己想,而是由各單位提出,無關專業或行政,簡單說"依法-客服辦法制定電話接聽,鈴響10次內接聽為合法",稽核單位可以提出一般電話鈴響習慣約6~8聲即挂斷,本法不合理。 稽核單位其實是由邏輯、組織觀念極強的人來擔任,藉由各種狀況模擬提出各種可能發生之事故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合法、合理、合情之處理辦法.......(說起來落落長)。
會出現您所提的問題主要還是主管單位搞不清楚方向義務、權利、責任混堯所致。
我不是很清楚我的認知哪裡有問題?我是指一般公司的稽核總是以為"什麼都可稽核"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與想法。至於"部門搞不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那是普遍的現象,也沒啥好說的。
刪除至於其他的細節可以寫一本書,有空再談!!